绿野自助户外活动网站
标题:
支持流云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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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也曾
时间:
2009-11-24 23:53
标题:
支持流云主张权利!
呵呵,同时鄙视不高风,这兄弟没见过,至少我印象里我从没在山上见过,或曾经听我认识的谁说在山上见过,窃据版主至今,还把杜邦兄折磨走了,完全是劣币驱逐了良币!要求弹劾!
绿野需要各种各样的人,需要大家来张扬个性,这样才好玩,这样才多彩.比如流云,即使兄弟我如此反感太医和大师们,那相不相信也是别人的自由和权利。我可以摆事实讲道理啊,比如当年闹非典,有同学呼吁修练佛法防身除病,兄弟我查阅数本书耗时好几天写文章来讲科学,当要兄弟我当了版主,是不是手指一动删了帖子最省事?那做人就太不谦虚,太没水平,太对科学没信心了.
我相信也许我们谁看别人都不顺眼,单提出来每一个都想去砸他家玻璃,但我们会发现这样的一大堆人在一起,才有意思,才和谐。
如果非要说民主,这民主不能是用一饭桌人的个性来限制其他网友的个性。如同杜邦兄曾说的,“百花齐放,但你不能最后要百朵红花齐放啊”。
但是,黑暗势力太强大了,呵呵,从晨峰开始的“模式驱动力”,到向山向老说的“你知道的太多了,巴勾。。。(枪响)”,到JJYFOOT的"民主建设"...,先是培养出"处江湖之远则扰其君"的民主妄想者,后是培养出"非政府组织救中国"的忧郁婆婆,直到现在...,
现在我靠,都不让搞对象了!当年岳不群们也是后来自宫的,还是享受过欢愉的;而现在的小怪物,竟生来就...
呵呵.
搞不搞民主,搞不搞经济,搞不搞男女关系,搞不搞什么,这都没关系,这是想搞的人的权利,那是你们的个性.
但要做所谓的"绿野管理者",在"管理"上不能有个性,摆正位置,你来是义务为网友们服务的.这是一种谦虚的态度,这是对别人权利的尊重,这是以个境界,这他xx的才叫做民主.
比如大家今天一致觉得不错的传说中的达娃老哥,基本上当年只会说"你的帖子我真没看懂",呵呵.
比如不高风,哪天不当版主了,不装了,回到生活中来了,他的个性说不定我还会欣赏,有机会可以喝点;但是做版主做管理者,如同阿森当年一样,太装了,而且你有什么资格装?!
我们是一定要坚决鄙视的!
不违法,只要是户外和户外人的生活,其他的事情,又有什么?又能怎么?
[modify]1259112125,不高风[/modify]
作者:
蓝星剑客
时间:
2009-11-25 00:14
标题:
支持弹劾不高风!那些所谓管理者什么时候不以管理者自居了,有服务意识了,绿野才有希望。
[sign]沧海在笑!苍天在笑!江山在笑!清风在笑!苍生在笑!我也在笑! :-D[/sign] [modify]1259079668,蓝星剑客[/modify]
作者:
lanlan1608
时间:
2009-11-25 08:04
标题:
联名弹劾不高风
对流云的黑名单操作,实在无理;
有次偶然见面,还长得特别胖,还不爱说话,喝酒也不灵;
简直没有优点。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5 09:11
标题:
我都喝出痛风了
等你喝的痛风了再和我拼酒吧.
作者:
花鼎
时间:
2009-11-25 09:39
标题:
小怪物发言:太装了,而且你有什么资格装?!
小怪物我来绿野也几年了,我没见过你!一上来张牙舞爪,指东骂西,我也不明白,绿野不是谁家的,你又有什么资格如此这般?!--不好意思啊,沿用一下你的“资格”论。
[sign]~望峰息心~[/sign] [modify]1259116467,花鼎[/modify]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5 09:53
标题:
您还是一如既往的有勇气
不过,对于您自己说的这些话,我想问问您究竟自己知道多少,就如同您帖子里提到这些晨锋,向山,JJyfoot的引用,我能问问,您要说的是什么吗?这些人您了解多少,这些事和话您能见证多少,这些事真的发生了吗?
这次谢谢您对铁杆版的关注,如果不是您发的这个贴子,我还真很长时间没看过铁杆版的帖子内容,但真如您说的是"小怪物"嘛?只不过是一种表达自己思想的语言形容方法罢了(可能形容的很不恰当),您把他上升了,上升到一种性格缺陷和政治狂热的程度了,我不得不欣赏您的敏锐,但您指责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吗?您可以嘲笑这种修辞的方法,但吧其他人说成"怪物",就是您的问题了.
进而您说我装,我也是采用同样的解释,不过是我们作事的方法不一样罢了,没您说的那么费心思.您看不贯可以,您投诉弹劾也正常,但您说我装就是您的臆想了.
刘太医的帖,参考流云常识一帖.一同阅读. [modify]1259114273,不高风[/modify]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5 10:18
标题:
再多说两句
和您的弹劾无关,可是和讨论事情的效率和讨论是否是有效讨论有关.
咱们看看事情的起因,讨论的事情是"交友"活动在版面的待遇,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是支持有的人反对活动举办.这是很正常,十个手指不一边齐,对于一个事情各人的想法不可能一样.您有自己的观点,这也是您的权利,但把讨论这个事引申到讨论和自己不同观点的人(人品?)这就是把讨论引向了虚无,因为和自己观点不同其他人(人品?!)怎么样,不是这时的讨论话题,也永远不可能讨论清楚.这样就是无效的讨论.可能您讽刺的很有新意但讨论是无效的,如果不停止还会引起双方更多的无穷无尽的无效讨论.(说远一点古代历史上的党挣就是这个模式吧,您可能要说政治狂热了,但这就是我想让您明白我思想的一个类比的修辞方法)把精神集中起来,关注最初的具体的事物,而不是讨论人品,是有效讨论的捷径.
作者:
都市猎人
时间:
2009-11-25 11:24
标题:
支持流云主张权利,要求弹劾不高风。
作者:
也曾
时间:
2009-11-25 11:33
标题:
我优点太多,你还是别见我
呵呵.要允许人民群众装,不能允许有公权的人装,这就是民主.
作者:
duke5d
时间:
2009-11-25 12:13
标题:
不支持马甲建设!
我也来学不版 :-P
作者:
也曾
时间:
2009-11-25 12:36
标题:
挠墙。。。
我哪句话说人品了啊。
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和清楚表达思想的能力都需要提高,我看你写的东西看着老费劲了。
作者:
lanlan1608
时间:
2009-11-25 12:42
标题:
痛风也弹
作者:
HiTrekking
时间:
2009-11-25 13:12
标题:
见怪不怪了
作者:
流云!!!
时间:
2009-11-25 15:38
标题:
其实不高风同学真没装――他本来就那样嘛。
偶尔装一下叫装,总装着的话就得另下结论了哈。
还有1点意见:兄弟最好多查几本书论证一下刘太医,很值得一试呢。
谢谢声援,我不来谢都过意不去了,呵呵。
[sign]最烦丫动不动就封人的,一点IQ含量都没有。[/sign]
作者:
流云!!!
时间:
2009-11-25 15:44
标题:
建议不同学用梨花体,效果可能会好点
[sign]最烦丫动不动就封人的,一点IQ含量都没有。[/sign]
作者:
流云!!!
时间:
2009-11-25 15:45
标题:
原来是弹劾啊!联名联名!请版主把标题改成弹劾帖。
[sign]最烦丫动不动就封人的,一点IQ含量都没有。[/sign]
作者:
也曾
时间:
2009-11-25 15:59
标题:
关于太医,还是要相信事实和科学,不能钻牛角尖.
http://www.chinanews.com.cn/jk/news/2009/07-29/1795586.shtml
"刘太医"身陷囹圄承认行骗 受害人深信执迷不悟
作者:
流云!!!
时间:
2009-11-25 16:31
标题:
也兄标题和内容严重不符啊。同意相信事实和科学,不要钻牛角尖。
[sign]最烦丫动不动就封人的,一点IQ含量都没有。[/sign]
作者:
荞麦皮
时间:
2009-11-25 20:03
标题: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sign]
相册搬家至:【 http://qiaomaipi.bababian.com 】
[/sign]
作者:
空灵
时间:
2009-11-25 21:10
标题:
支持也曾,总算看到了一点老绿野的风骨。
[sign]别担心,没什么大不了的 ;-)[/sign]
作者:
-丢丢
时间:
2009-11-25 22:07
标题:
也曾有点逗啊。这个,真是有点意思。坚决支持收拾流云啊。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11-25 22:12
标题:
请联名者按照绿野规则发起弹劾贴
[sign]除非安全的原因
1.不点篝火
2.不开路
3.尽量不在野外抛弃废弃物
4.不攀折植物,不捕捉或有意惊吓动物
5.尽量不留下人为的痕迹(比如刻字留名什么的)[/sign]
作者:
羽飞燕
时间:
2009-11-25 22:16
标题:
强帖 ! 这样的帖子一定要支持,绿野的所谓管理者们,不要再自以为是了。
[sign]点点花溪飞燕子
茸茸绿草不怜人
春天最美疏林后
拂面清风吹散心
: :hammer: 8-)[/sign]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6 06:10
标题:
常识呀常识
谁没有常识呢? [modify]1259188475,不高风[/modify]
作者:
花鼎
时间:
2009-11-26 08:44
标题:
"收拾流云" ?--打群架,太明显了。
[sign]~望峰息心~[/sign]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6 09:07
标题:
绿野不提供服务
您找错地方了
作者:
HiTrekking
时间:
2009-11-26 10:29
标题:
现在是后浪不争气啊,舍本逐末,不知所为
作者:
蓝星剑客
时间:
2009-11-26 10:30
标题:
是啊,绿野管理是不服务,尽研究怎么百朵红花齐放了。呵呵
[sign]沧海在笑!苍天在笑!江山在笑!清风在笑!苍生在笑!我也在笑! :-D[/sign] [modify]1259208954,蓝星剑客[/modify]
作者:
贺兰月明
时间:
2009-11-26 11:12
标题:
我很奇怪你怎么还有脸在绿野混,呵呵
“易妻而太阳之”,呵呵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43756414
被人家说的回不了嘴只好装没看见,究竟是内心强大呢还是人至贱则无敌呢?
作者:
贺兰月明
时间:
2009-11-26 11:24
标题:
刚攻击完别人就改自己的帖子,我算是服了你了
437701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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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6 11:24 上传
旧版论坛导入
作者:
流云!!!
时间:
2009-11-26 12:03
标题:
还是请领导先按照绿野规则把申诉帖交了吧。
[sign]最烦丫动不动就封人的,一点IQ含量都没有。[/sign]
作者:
jjyfoot
时间:
2009-11-26 12:24
标题:
请看首页的“绿野公约”,绿野确实不提供服务。
[sign]OLD SOLDIERS NEVER DIE. THEY JUST FADE AWAY----DOUGLAS MacATHER
MEMORY OF KRISTIAN[/sign]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6 14:15
标题:
多看两遍吧
无效的讨论总是攻击人,有效总是讨论具体事情.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11-26 16:06
标题:
建议你想好是弹劾还是申诉
对同一件事不能处理两次。 [sign]除非安全的原因
1.不点篝火
2.不开路
3.尽量不在野外抛弃废弃物
4.不攀折植物,不捕捉或有意惊吓动物
5.尽量不留下人为的痕迹(比如刻字留名什么的)[/sign]
作者:
荞麦皮
时间:
2009-11-26 16:33
标题:
建议不版主慎删帖,又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帖子。一道道空白,看着不通、别扭的很呀
[sign]
相册搬家至:【 http://qiaomaipi.bababian.com 】
[/sign]
作者:
-丢丢
时间:
2009-11-26 17:29
标题:
我这个是私仇。哈哈。不是群架,我没群,不管qq还是msn,哈哈。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6 19:48
标题:
难道申诉之后就不能弹劾了吗?
"对同一件事不能处理两次。"
这句话没看懂,麻烦您给个解释:
1,哪条版规说了对同一件事不能处理两次?
2,如何认定已经处理过一次.版主处理的算一次吗?
3,版主和管理小组处理的同一件事算处理一次还是两次?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11-26 21:38
标题:
如果申诉和弹劾的理由相同,我认为就不用处理两次了
没有版规说对一件事不能既申诉又弹劾,因为绿野规则的制定者不是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只是一群业余的户外玩家,规则不可能定得无懈可击。对同一件事不处理两次我认为是一个常理,即使在法律上都可以说的通。
有关2和3我觉得你是没看明白帖子,我说的两次是指流云的弹劾和申诉的理由基本相同,管理小组不需要全部受理,所以我请他明确一下到底想采用哪种方式 [sign]除非安全的原因
1.不点篝火
2.不开路
3.尽量不在野外抛弃废弃物
4.不攀折植物,不捕捉或有意惊吓动物
5.尽量不留下人为的痕迹(比如刻字留名什么的)[/sign]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6 22:27
标题:
不是我删断的
断处的帖子,我没看到就没了,看贺兰的帖子似乎是发帖自己操作的,我想把断处联上没成功,还把帖子移到了中转站,赶紧再请人移回来.折腾了一下,不敢补断处了.
作者:
也曾
时间:
2009-11-26 22:34
标题:
白猫MM如晤,流云是申诉,我这贴是弹劾
先拉你这票啊.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6 22:39
标题:
弹也不和你喝
等你有痛风了再说.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6 22:43
标题:
你的意思是说申诉之后就不能再弹劾了?
既然版规没有"对同一件事不能处理两次" 的规定,那你是依据什么说这话的呢?
的确,绿野规则的制定者不是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只是一群业余的户外玩家,规则不可能定得无懈可击。但是,如果不依据现有规则,那么规则就等同于虚设.如果规则有漏洞,首先要做的是积极去完善规则.
对一件事不能处理两次,那要看是怎么处理的.比如盗窃犯.判了3年有期徒刑,那就不能同一件案子再重复判3年.但是如果此人因为盗窃被单位开除处理了一次,那么法院还是可以判其3年有期徒刑的.这就是同一件事处理了两次.只是规格不一样.
现在说流云的帖子.他申诉的是版主把他黑名单的事.而他提出弹劾是认为不高风不具备做版主的基本素养.这是两个概念.黑名单是个案,只针对流云这一个ID,而弹劾版主是有关整个网站的事.管理小组需要全面评估不高风是否应该继续担任建设版主.两件不同概念的事情根本不存在重复处理的问题.你的明白?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羽飞燕
时间:
2009-11-27 00:20
标题:
哈哈哈,这个有意思。
[sign]点点花溪飞燕子
茸茸绿草不怜人
春天最美疏林后
拂面清风吹散心
: :hammer: 8-)[/sign]
作者:
羽飞燕
时间:
2009-11-27 00:23
标题:
花鼎怎么张嘴闭嘴就是“打群架”,你是不是打群架打惯了 ?
[sign]点点花溪飞燕子
茸茸绿草不怜人
春天最美疏林后
拂面清风吹散心
: :hammer: 8-)[/sign]
作者:
羽飞燕
时间:
2009-11-27 00:27
标题:
原来如此,是不是某些人发了操蛋帖,自己觉得不合适又悄悄地删了。
[sign]点点花溪飞燕子
茸茸绿草不怜人
春天最美疏林后
拂面清风吹散心
: :hammer: 8-)[/sign]
作者:
贺兰月明
时间:
2009-11-27 08:45
标题:
羽队英明,确如你所言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11-27 09:28
标题:
恩,有道理
先支持一下你说的完善规则,其实这些年来一直在做,总有新的提案出现,规则正在一点点完善,可能这个进程的速度不能尽如人意,但对一个规模变得越来越大,情况越来越多样的绿野,每一个规则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如果山友对版主即弹劾又申诉的案例越来越多的话,我想也会有相关提案出来的。但目前这个情况还是唯一的,让我们静观其变吧。
而你认为流云申诉和弹劾的目的不同,我不敢苟同,他在这个帖子中只是简单的表示联名,而并未说明理由。
联名弹劾是需要有充分的理由,规则里明确提出弹劾要给出弹劾需要给出详细的事实依据,也曾同学的帖子向来行云流水,在此贴下联名弹劾的同学们请再看看主贴内容。 [sign]除非安全的原因
1.不点篝火
2.不开路
3.尽量不在野外抛弃废弃物
4.不攀折植物,不捕捉或有意惊吓动物
5.尽量不留下人为的痕迹(比如刻字留名什么的)[/sign]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11-27 09:58
标题:
呵呵,没门儿~~
了兄这篇弹劾贴真是把俺迷惑了,小女子才疏学浅,除了发现了兄对不版早年的事为杜邦抱打不平外,楞没看出啥具体原因,真真是惭愧了。还请明示啊~
不过您提到的绿野管理者“要有谦虚的态度和对别人的尊重”,俺谨记了。至于“提供服务说”这种超级out的话俺就原物奉还了。呵呵
了兄,俺很想请您出山,来做回建设版版主,再现您的卓越的领袖气质和儒雅的大家风范,也给俺们做个榜样。真的真的,不是瞎忽悠哈。~~ [sign]除非安全的原因
1.不点篝火
2.不开路
3.尽量不在野外抛弃废弃物
4.不攀折植物,不捕捉或有意惊吓动物
5.尽量不留下人为的痕迹(比如刻字留名什么的)[/sign]
作者:
高山
时间:
2009-11-27 11:37
标题:
赞一下燕姐姐。
[sign]--我只愿沉睡梦中,不再醒来
uniment.blog.sohu.com[/sign]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7 11:44
标题:
我觉得如果是一个事件
就按比较严重结果办理,如果弹盍成功,申诉也就不必办理了,如果弹盍没成功,五人小组的决定也比二人轮值的级别高.同一事件不必办理两次.
当然,是申诉还是弹劾还是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诉那就是申诉.提出弹盍就是弹劾.
没想到绿野规则会细化到这种程度,自己认为真是没有必要,不过挺有趣. [modify]1259293711,不高风[/modify]
作者:
高山
时间:
2009-11-27 11:47
标题:
我觉得还是请收队等人费点心血先把绿野法典建立和完善一下
[sign]--我只愿沉睡梦中,不再醒来
uniment.blog.sohu.com[/sign] [modify]1259294184,高山[/modify]
作者:
高山
时间:
2009-11-27 11:57
标题:
是啊
虽然版规没有"对同一件事不能处理两次" 的规定,但是版规也没有说 :"对同一件事能处理两次" 的规定。您说我是按您说的办还是按自己认可的办呢?
您不是叫嚣着要规则么?
所以,话是您老嘴里说出来的,朝南朝北好像都是要按照您的意思办吗?
既然您有能力,有兴趣,还是先请您等费点心血,否则就不要这么矫情了。
还有,弹劾的规则在那里,你还是先细细阅读吧。就现在流云与了此残生的帖子好像都不符合要求吧。要标准的话可以看看这个: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43754703
还有,管理小组成员认可弹劾才会发起表决。如果5位成员没有认可弹劾的,是可以不发表表决的。规则里有“网站管理小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诉。” [sign]--我只愿沉睡梦中,不再醒来
uniment.blog.sohu.com[/sign] [modify]1259295138,高山[/modify]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7 12:34
标题:
回白猫
申诉和弹劾根本就不一是回事,我想你应该具体基本的分辩能力.
申诉不高风滥用职权将人黑名单的行为,他的目的是请管理小组审查不高风的这一行为是否公正合理.如果黑名单一年有失公正,则应该及时纠正.这只是流云在主张其个人权力.
而提出弹劾,是鉴于不高风担任版主的表现太差劲,网友有权力提出弹劾,而管理小组也应该认真评估不高风是否应该继续担任版主.这是网友在行使网站赋予的公共权力.他的目的是让不称职的版主让位.是为了还建设版一个公正的建设环境.
这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当然目的不同,但是如果你一定认为是一样的.那我就无话可说了,你是管理小组成员,当然是你说了算.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也曾
时间:
2009-11-27 12:55
标题:
概念不能混淆
绿野不提供服务,指的绿野活动不是旅行社,是自助AA的活动;
而绿野ORG的网站,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各版主和后来的各类管理人员,就应是来义务为网友服务的.难道是来给大家装那个的吗?
楞没看出啥具体原因?我对你很失望,呵呵.
有些同学,比如JJYFOOT常年把"我不同意但我坚决"之类的话挂在嘴上,仅仅在嘴上,我也对这个人很失望,从现在起,我坚决不和这类人喝酒了!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7 13:00
标题:
回不高风
我发这个帖子时你躲哪去了?你怎么不敢明确回答呢?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43440157
你先说清楚你为什么删除跟帖,你说建设版锁帖的依据一是要看大家是否感性趣(性字是你的原话),二是要看回帖是否精彩.我质疑你的做法.你就恼羞成怒把我黑名单一年.然后自知理亏偷偷把跟帖删除了.看来删帖篡改是你一惯的作风.
看看你锁我帖子的理由是多么的可笑荒唐.你把我黑名单一年也没有任何理由.你也真好意思跟我的帖子接话.我回你的帖子完全是出于怜悯.你这样的水准还能担任建设版主,这也是绿野的一大奇观了.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11-27 13:56
标题:
起因相同,手段不同
弹劾要高于申诉,但有重复的。如果还不能理解,我也无话可说了。 [sign]除非安全的原因
1.不点篝火
2.不开路
3.尽量不在野外抛弃废弃物
4.不攀折植物,不捕捉或有意惊吓动物
5.尽量不留下人为的痕迹(比如刻字留名什么的)[/sign]
作者:
流云!!!
时间:
2009-11-27 13:59
标题:
在没弹劾之前只有申诉,那申诉应该高于一切啊。高于一切的都没办,谈啥高于其他的?
唉,我看都要无话可说了。
无话可说的同学们可以选择不说哈。 [sign]最烦丫动不动就封人的,一点IQ含量都没有。[/sign]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7 14:13
标题:
申诉在前,弹劾在后,这是正常的程序.都是同样重要的,没有高低之分.
不知道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看来和你探讨问题不是个明智的选择.就此打住.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HiTrekking
时间:
2009-11-27 15:23
标题:
莫激动莫激动,难说话也莫激动,该说的接着说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7 15:32
标题:
那就接着说几句.
不高风说:"如果弹盍成功,申诉也就不必办理了,"
如果弹劾成功.只是把不高风的版主拿下.并没有解决把流云黑名单一年的事情.怎么能说申述就不必办理了呢?
例如一个贪官被罢了官,他贪污的公款就不必追回了?他做出的错误决定就不必纠正了?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11-27 15:52
标题:
如果版主因为错误处理而被弹劾,这个处理也会被解除的
我们讨论的是规则,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呢?讨论的目的是最终能用最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新问题,产生新隔阂。
绿野管理者不是全职的,是用业余时间,是志愿者。除了规则规定的时间限制以外,没有理由要别人对需求迅速回应。我刚好疯忙半个多月刚解放出来,只能就我看到的情况来处理。而且我的专业和法规程序毫不沾边,只能尽力做出我认为正确且符合常理的处理。你有不同意见可以探讨。
无论多么完美的事情都能听到反对的声音,何况我们并不完美。
[sign]除非安全的原因
1.不点篝火
2.不开路
3.尽量不在野外抛弃废弃物
4.不攀折植物,不捕捉或有意惊吓动物
5.尽量不留下人为的痕迹(比如刻字留名什么的)[/sign]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7 16:00
标题:
你看看你跟的主帖内容
这样的帖不是水帖是什么?
不该锁嘛?
不断的纠缠,本来很简单是事情,是封你的原因.
你要是讲理的人,希望你多想想.封你真是没理由吗?你要只是觉得只有你有理,那算我这个帖白回.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7 16:09
标题:
你看看你锁帖的理由
我质疑的是你锁帖的理由.你怎么不敢正面回答?
我正当的建设怎么是纠缠?我当然是讲理的人.你敢跟我讲理咱们就单开一帖.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7 16:17
标题:
可以呀,你单开吧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7 16:22
标题:
如果版主没有被弹劾,这个错误处理会解除吗?
我没有要求业余的事情当作专业来做.但是既然坐到了这个位置,那就把自己的位置摆正.不要总是找借口.如果认为自己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那就不要勉强.我没看到你积极的去解决问题,却总是看到你给自己找借口.世上没有完美的事情,不能做到完美,但要追求完美.不能因为做不到完美而放弃追求完美.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11-27 16:24
标题:
如果把这些称作服务的话,绿野的很多规则都要改了。
所以您赶紧站出来,给俺们做个榜样吧~~ 呵呵。 [sign]除非安全的原因
1.不点篝火
2.不开路
3.尽量不在野外抛弃废弃物
4.不攀折植物,不捕捉或有意惊吓动物
5.尽量不留下人为的痕迹(比如刻字留名什么的)[/sign]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11-27 16:31
标题:
当然会的
如果你认为这是借口的话,那你真的把绿野当旅行社了。
我想说的都说了,对你我已经尽力了。
[sign]除非安全的原因
1.不点篝火
2.不开路
3.尽量不在野外抛弃废弃物
4.不攀折植物,不捕捉或有意惊吓动物
5.尽量不留下人为的痕迹(比如刻字留名什么的)[/sign]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7 16:35
标题:
可从来也没想过服务谁
可能也曾老大爷是这么想的吧,我不会认为他是装,他就是糊涂罢了.
绿野是绿野自己人的地方,自己的地方需要打扫,为之而已.这么想是装吗?也曾老大爷可能觉得是吧,人的想法就是不一样.没办法.....
作者:
流云!!!
时间:
2009-11-27 18:02
标题:
我看你是被领到沟里去了――不,领到粥锅里去了,哈哈!哥哥们,咱们能不能一件事、、、、一件事、、、、地说???
[sign]最烦丫动不动就封人的,一点IQ含量都没有。[/sign]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7 19:33
标题:
我说你找借口,你就说我把绿野当旅行社.这都哪跟哪呀.那还是别说了.
如果我说前门楼子呢?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收队
时间:
2009-11-28 12:28
标题:
明明是你跟的主帖,我只是针对你的回帖提出了质疑.
你自知理亏偷偷删了你自己的跟帖,你是忘了还是不敢承认呢? [sign]o?$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ㄔ→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ign]
作者:
不高风
时间:
2009-11-28 20:54
标题:
一年了忘了
我跟帖了吗?我跟的什么帖?
不是推违,是实在想不起来了.对于这个主帖,我是这么看的,标题党,水帖,没有任何内容,骗点击.这样的帖子如果放任,论坛的水就越来越大.锁而不删,是因为骗的奇巧,逗大家一笑.但大家都这么干,我整天删帖就删不完了.所以要适可而止.至于你说的我的跟帖,我是想不起了,跟还是没跟,这个帖子你要不帖我也想不起来.
我对于这个主帖的判断,你是否认可,因为这是这个事情的起因.我们的争论和后一步的发展都是基于这个主帖的.
如果想知道我当时跟帖是怎么判断的,请你把记忆中的事情跟描述一下,我回忆一下.谢谢!我跟帖跟的是你的帖子还是这个主帖?后边怎么发展的...... [modify]1259413965,不高风[/mod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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