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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5日绿野铁杆表决通过《绿野活动财务管理基本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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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12-12 22:1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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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 ... amp;post_id=1675268

具体文本: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 ... amp;post_id=1659104

―绿野活动财务管理基本建议(草案3.0版)―

本建议适用于在 www.lvye.org 网站正式发布的所有自助旅行与户外活动计划,有关细则见相关版面以及管理小组的规定。

一、计划预算
1、正式发布计划,必须公布预算,并按大项分别列示;从商家获得的补贴奖励等必须公布处理方式。
2、出发前的重大变更必须公布,允许退出;中途变化应征求队员意见,计划外消费不得强制参加。
3、不鼓励活动开始前提前收取钱款;确属必要必须在计划帖子下公示。
4、提前采购应在计划中明示,建议队员参与采购,建议保留凭证、公开清点;提前预约或租赁,建议公开商家信息。

二、过程管理
1、领队应避免直接经手现金,采购侃价等建议队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接受队员监督,活动结束前必须公布最终帐目。
2、需向队员收取钱款的活动,必须设立“财务官”;分队分设,多设不限;领队不得提前指定“财务官”。
3、收取钱款,鼓励“少补”不鼓励“多退”;长线活动,建议分段结算、分段收费。
4、AA制只分摊可量化确认的公共支出,人数不同的消费大项应分别AA。

三、余款处理
1、余款处理必须向全体队员公开,反对任何强制捐款,不支持“少数服从多数”。
2、不支持大额余款(参见管理小组有关细则),建议尽量退款或集体消费。
3、禁止领队收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贴与服务小费,通信费等难以量化确认的支出不得公摊。
4、当次余款必须当次结算处理,禁止领队保存余款“留做下次”或作为小团体基金。

四、财务报告
1、领队是财务管理的最终责任人,有义务指导“财务官”、并对财务报告负责。
2、凡在 www.lvye.org 网站正式召集的活动,必须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在帐目公开版发贴公布财务报告,发在其他网站无效。
3、财务报告应至少包括:活动时间、线路、领队ID、“财务官”ID,各项支出(提前采购者建议提供明细,若与预算差距较大应说明),各人消费(如项目不同应分别说明),活动余款(收支总数、余款数量,处理方案)。
4、部分消费简单的活动可不发布财务报告(详见有关版面细则)。

五、财务监督与纠纷处理
1、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计划与财务报告,有关斑竹有权进行干预与处理。
2、鼓励队员参与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欢迎有关的质疑与投诉,说明情况、提供依据(反对没有事实依据的人身攻击)。
3、对于财务问题的正式投诉,领队有义务解答并公布有关资料,有关斑竹有义务调查与处理,管理小组有义务协调有关问题。
4、鼓励信息公开、追求合理消费,不鼓励一味追求“最低价格”而降低活动质量、影响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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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12-14 12:33:08 | 只看该作者

一点建议

现在提不知合适不?
1,能否加上一条:领队不得兼做财务。觉得这点明确规定比较好。
2.不支持大额余款,多少算大额?加上“人均余款5元以上必需退”。如何??
请各领导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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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6 14:20:3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财务建议》是以北京方面为主编写的

绿野北京活动多,成员也多,相应的也有一些争执。
这个《建议》是以北京方面为主编写的,制度条款也是侧向于北京方面的经常发生的一些问题。
广州方面也是以这个《建议》为基本准则,再视自己的实际活动做灵活处理。

《建议》编写者是北京铁杆无疆界,他当时也发贴征询大家意见:
他这样解释: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 ... amp;post_id=1647404
主题 我设想的这个东西的定位,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6-09-26 08:36:45

属于专业基本法(由全体铁杆投票),在绿野四项基本原则以下(AA制的具体化),在各个版面细则乃至管理小组具体规定以上(横向综合),这样形成一个有软有硬有变有不变的体系

因此侧重在2个方面:
一是基础性原则――给各个不同版面以及管理小组留出很大结合实际的操作空间,对于领队、CFO实际过程乃至事后的争议纠纷也只有一定导向
二是硬约束边界――能明确的就明确、值得硬性规定的就不留活口,也算是引导,帮助大家总结经验、规避风险,而且毕竟制订一次规则不容易

・而最终写在一起,是按照活动的自然流程(计划、过程管理、余款、报告、投诉争议),也许更加有利于大家阅读记忆
曾经尝试把基础性原则与硬约束边界分别罗列了一下,感觉比较乱,确实不如按照活动流程好

具体说
例如“大额余款”的具体数量其实当届管理小组的权限――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474741 ,03年觉得10元/元可也,06年也许觉得5元/人更佳,尽改无妨、但肯定不值得全体铁杆投票了
例如分项预算,休闲版与远期版要求的粗细程度必然不同
例如不必发布财务报告的活动类型,属于财务版可以决定的、目前已经有初步东西――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1475764
等等等等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 ... amp;post_id=1656309
主题 多谢讨论: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6-10-08 13:46:00

1.尽量在活动中结清余款.对于结不清的余款,建议对余款额度做硬性规定:人均不超过1元(或0.5元)且余款总额不得超过20元(或10元).
――目前绿野有一个03年管理小组通过的规定:“人均10元以下、总费用10%以下”――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474741   
如果希望调整额度,还是建议管理小组出规定较好;而本次起草的《财务建议》属于全体铁杆投票的专业基本法,尽量不涉及这些具体数量规定为好(否则容易引起分歧,而且以后难以灵活修订)

2006年10月25日绿野铁杆表决通过《绿野活动财务管理基本建议》 ading 2006-12-12
一点建议 大洪 2006-12-14
这个《财务建议》是以北京方面为主编写的 ading 200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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