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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判决出来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一零一零    时间: 2011-4-13 11:37
标题: 判决出来了
转自,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4/13/447785.shtml
中国法院网讯   俩驴友结伴攀爬野山,途中竟遭遇男子持斧头抢劫,二人借机协力反抗,一名驴友负伤,歹徒被制服后连喊“救命”。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石万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2010年12月19日下午4点左右,36岁男子石万虎与哥哥发生争吵后,拿着家里的斧子到家附近的山上想弄点钱花。当他发现在此游玩的康某、魏某时,用斧头将康某头部打伤,然后强行劫取康某现金300元、魏某现金1200元及手机一部。

    当获知魏某相约30人一起爬山后,被告人石万虎将手机交还魏某,并要求魏某打电话叫一名女驴友上山给他“玩玩”,魏某佯装拨打电话,趁石万虎不注意,康某立即扑倒石万虎,魏某拿起一块石头进行反抗,石万虎疼的连喊救命,打斗中石万虎持劫取的现金逃离现场,并于次日被警方抓获。经鉴定,康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庭审上,被告人石万虎对他手持斧子伤人劫财,又企图劫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万虎持械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房山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石万虎犯有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石万虎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sign]一次自虐+一次腐败=一次人生[/sign]
作者: 一零一零    时间: 2011-4-13 11:48
标题: 找找茬,不敢对判决,仅仅对描述经过,不知和判决书有没有关系
1,“俩驴友结伴攀爬野山”,似乎不对
2,“歹徒被制服后连喊“救命””,似乎没有被制服呀,不是跑了么,还描述了喊“救命”,很生动,很八卦。
3, “用斧头将康某头部打伤,然后强行劫取康某现金300元、魏某现金1200元及手机一部”,先打伤人,再抢财物,应该顺序不对吧,这是群殴对少数人的剧本呀,威胁的剧本,应该是先威胁,强财,遇反抗才伤人的呀。

请问一下懂法律的,罚款,给谁呀,受害者or谁? [sign]一次自虐+一次腐败=一次人生[/sign]
作者: ☆往事随风☆    时间: 2011-4-13 12:17
标题: 详解:
判决书中有期徒刑七年是本案中犯罪人的主刑,而并处罚金是犯罪人的附加刑,罚金是要上缴国家的,如果受害人想取得赔偿,需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sign]===================
我走,我快乐! :-)  潜水不成,那就灌水! :-)  

爬山不如放羊的;负重不如打柴的;吃苦不如放马的;宿营不如上访的。
――引用自 笨鸟语录

变焦基本靠走,对焦基本...[/sign] [modify]1302668286,☆往事随风☆[/modify]
作者: 非原住烟民    时间: 2011-4-13 14:41
标题: 持械暴力抢劫并造成受害者轻微伤判7年算是取了个中间值,也就这样了

作者: 吃肉也不胖    时间: 2011-4-13 17:39
标题: 已经三进宫了,刚出来就抢劫,还认罪态度较好...
[sign]偶系个中文马甲  现在不怕大家不会读名字了

:-D[/sign]
作者: 鸽子哨    时间: 2011-4-14 10:30
标题: 这种货就应该崩了

作者: nanmu1983    时间: 2011-4-14 16:46
标题: 穷山恶水出刁民!
[sign]到户外寻找另一种生活吧! :-)[/sign]
作者: golden沐    时间: 2011-4-16 08:58
标题: 怎么不给直接崩了~~

作者: 老茧    时间: 2011-4-18 17:52
标题: 户外风险不只是山的危险,人更危险
那年那历史老师。。。
n☆往事随风☆ 写道:n判决书中有期徒刑七年是本案中犯罪人的主刑,而并处罚金是犯罪人的附加刑,罚金是要上缴国家的,如果受害人想取得赔偿,需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sign]:-D[/sign]
作者: 花鼎    时间: 2011-4-19 08:02
标题: 穷山恶水出刁民!
[sign]~望峰息心~[/sign]
作者: 大曹    时间: 2011-4-21 21:06
标题: 中午看一酒后肇事逃逸致死案,不也才3年么,无语了……
[sign]大肚能容了却人家多少事
满腔欢喜笑看天下古今愁[/sign]
作者: 幽渊    时间: 2011-4-23 01:29
标题: 有人的地方暨江湖,抢劫罪,差不多是这个量刑
[sign]―――――***―――――
幽微不明,渊默不语.....
In mountain we trust, all others we friend
敬畏山峰,自主互助[/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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