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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6 2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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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活动发起人(领队)须知
一、请熟读绿野公约。活动发起人(领队)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在绿野发起活动、必须充分理解AA制与自助的深刻含义、必须遵循绿野精神!
二、活动发起人(领队)在本版发起活动须符合如下条件:
◎在本站注册时间6个月(含)以上,注册后参加绿野周末户外活动版活动5次(含)以上(包括此前已经在本版带队活动15次以上者),并12个月内参加过本站活动者。
◎对于北京周边及临近省市周边地区宿营、住宿计划,还要求发起人(领队)必须具有3次(含)以上绿野同类型活动经验。
◎对于冬季北京周边及临近省市周边地区活动、郊游、野营计划,还要求发起人(领队)应该具备绿野同类型活动经验。
◎在“帐号信息”其他信息中填写姓名、联系方式、户外履历,其中户外履历中须提供在绿野所参加活动名称、时间、领队网名,本版只确认在本网站跟帖参加的相关活动为履历,其他相关户外经历只作为参考使用。对不规范履历不予确认;
◎活动发起人(领队),如果其拥有多个ID(不鼓励拥有多个ID,对多个ID领队持谨慎态度),只对发起该次活动ID进行领队资格确认,只确认该ID参与的相关绿野活动,其他本人ID相关履历不予确认。
三、凡活动中产生公共费用的必须设立财务,活动发起人(领队/领队组成员)不能兼任活动的财务,提倡推选与领队没有密切关系者负责财务工作。
四、鼓励发起人(领队)组"领队组"组织该次活动
五、对于活动中的问题,队员可以收集事实,与版版主联系或到建设版投诉。无论公开或是私下投诉,投诉队员必须使用与报名参加该次活动相一致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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