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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计划23人(不包括司机师傅),实际到21人,一人未到同意A车费,另一人不明。
车费:22人,每人收取31元,共计22*31=682元。
“仅次于狼”同意A车费后,车费有领队“全唐诗”代付;请“仅次于狼”把车费转交给“全唐诗”。
活动信息及人员联系名单: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43216115
所有车费车费682元,全交给“30度”付车费。
余额:0元
照片请看活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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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返城后腐败活动:
人数:8人, “八风不动”推荐的万寿路一家涮羊肉馆(老板服务不错,可能是大家比较饿了肉有点少,最后是吃好了)
消费251元,后来与老板商量优惠3元,每人收取31元。
所有收取餐费248元,交给老板结帐。
余额0元。
照片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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