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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最新发布的国内外联合登山协议书

已有 115 次阅读2005-11-12 15:32 |个人分类:攀登报道

国内外联合登山协议书 随着户外、登山等极限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来西藏登山旅游的游客日益增多。由于登山活动具有很强的危险性,因此西藏登山队在2004年就初步出台了保障登山爱好者和登山队员利益的《联合登山协议书》,今年随着登山和探险活动的不断增加,西藏登山队在9月26日开始的“西藏登山大会”召开之前又出台了更加完善细致的《国内外联合登山协议书》。该协议书详细内容如下:   国内外联合登山协议书   甲方:xxxxx   乙方:西藏自治区登山队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条件及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西藏自治区对外国人来藏登山管理条例八《国内登山团队在西藏自治区区域内登山活动暂行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须知    1、登山活动属于社会团体行为,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持好社会秩序,做到文明登山。   2、登山活动是一项带有危险性的探险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参加登山活动的人员需认同这一点且完全自愿参加。   3、登山活动是一项对体能要求很高的运动,很可能因体能和天气、攀登技术等问题而达不到个人的预期目标,队员对此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4、队员需自行或委托组织者购置必备的个人用品及装备,经组织者检查认为不符合登山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因不听劝告而造成冻伤等事故或因个人装备问题造成的后果,均责任自负。   5、登山活动期间,队员须服从组织者的活动安排,几因私自行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登山活动期间,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他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7、登山活动期间,凡因自然和个人因素队员不能继续攀登、或未能登顶,组织者不承担责任。   8、登山活动期间,组织者根据当时情况有权终止团队和个人的攀登活动。组织者宣布登山活动终止后,参加人员或团体的任何行为其后果自负。   9、登山是一项团队活动,队员应团结灰爱、互相协作。凡队员个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自行解决,其后果组织者不承担责任。   10、个人物品妥善保管。   11、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向队员颁发西藏登山协会的登高或登顶证书,但不负责运动员等级的申请。   二、活动程序   1、报名参加活动成员必须为本国合法公民。   2、甲方须遵循上述《通知》、《条例》、《办法》要求所列内容,向甲方提出聘请人员(高山教练、高山向导、高山协作)及租用装备器材的意见,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统一指派教练、向导、协作人员,甲方亦可根据以往合作经验或实际需要点名要人。甲方拟定的登山计划,须经乙方研究并提出意见,再由双方磋商后制定,由乙方替甲方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并交纳环保、注册费。   3、甲乙双方成员的保险由乙方协助甲方按照现行保险赔付标准,向有关部门缴纳。   4、甲方将聘请教练、向导、协作人员以及厨师的服务费、高山补助费、装备费、登顶奖金以及伙食补贴,按照《服务价格表》一并交给乙方财务科开据的发票,并把复印件交给队领导和办公室备份。如甲方在从拉萨出发进山后的任何时间退出活动,乙方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5、以上相关手续办理之后,方可进行登山活动。   三、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乙方要尽力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使登山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在登山准备阶段,乙方办公室负责登山协议书的签订,协助甲方成员办理人身保险等各种手续。仓库保管员要对所有装备器材按新品、堪用品、报废品分类管理,根据甲方租用计划出租。按照《租用装备器材价格表》当面做好登记,收取押金或租金,交财务科开据发票。   乙方派出的教练、向导、协作人员要履行各自的职责,在登山活动期间负责登山技术及攀登路线、修路、选营地(路线、修路、营地选定经双方同意后确定)和协助甲方在当地雇佣托牛等工作。高山协作人员负责运送登山物资、建营地,帮助病号撒到安全地。   四、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成员名单和拟定的登山计划须在活动前一个月内交给乙方,以便研究后提出意见。租用装备器材时,须当场检查、测试技术装备的状态,并在《租用装备器材价格表》上签字。   甲方须无条件服从乙方在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之后制定出的人员分组、攀登线路和时间安排。   甲方应背负个人的保暖衣物、水壶、食物。   甲方要密切配合乙方的各项工作。   甲方离开营地(入厕除外),必须征得乙方向导及教练的同意。   甲方在活动中担负商业广告等任务时,在报到前须取得乙方的认可,否则乙方有权在任何阶段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因个人自备的物资、装备功能不足或失效,或因自身行为失误造成的摔伤、滑坠、跌落,以及因突发疾病等因素导致的伤残、致死,后果均自负。   甲方违反协议条款导致的意外事故,需要进行救援等行动,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除以上甲乙双方备自承捏的责任以外,如因遭遇雪崩、冰崩、岩崩(落石)、雷电、暴风雪、强紫外线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遇流行病、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双方损失,共责任备自承担。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另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附件:   1•国家体育总局《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条件及程序》   2•《西藏登山队聘用高山教练员、高山协作、高山厨师服务价格表》   八、《西藏登山队租用登山装备价格表》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电话:                     电话:0891-6382692&0891-6384589   传真:                     传真:0891-6389114   邮箱:                     邮箱:xinxunping@sina.com.cn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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