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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已有 91 次阅读2009-2-2 12:23 |个人分类:沧海一粟

继续更新。 严厉批判满清统治之必要性及民族理论问题之综合论述 作者 杜车别 第四章、论民族的本质 一、给民族下定义的困难 要给民族下一个为人所公认的定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安东尼.史密斯说“我们将如何来定义‘民族’这一概念?无疑这是本领域最成问题和争议最大的术语。有些人干脆不对它作明确的定义。查尔斯.蒂利将它描述为:‘在政治词典中最令人迷惑和最有倾向性的术语之一’” [1] 吉尔.德拉诺瓦说“民族是比国家或市场更难以把握的的实体,其难以把握尤其源于看似自然实则难解。民族的重要性虽然容易感知,但却不容易解释。也就是说,在分析和行动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感知和理解这一现象”[2] “民族是存在的,即使无法对其进行界定,我们知道它存在,但并不确切地知道它是什么……类似的情况还有时间和生命”[3] “既然,我们已经多次并从多方面看到,任何具体特征(语言、人种、领土、宗教、文化)都不足以甚至也无必要定义一个单一的民族,因为我们就无法定义民族,也因此我们就应该充分考虑民族所具有的这一缺乏实质内容的悖论”[4]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引用Walter bayehot的话说“若你不曾问起民族的意义为何,我们会以为我们早已知道答案,但是,实际上,我们很难解释清楚到底民族是什么,也很难给它一个简单的定义”[5] 南朝鲜的李克灿说“什么是民族或民族主义呢?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给他们下确定的定义是很困难的。在这个领域里被称为‘最伟大的专家’的海斯也针对其困难不无感慨地说:‘关于爱国主义、民族以及民族主义等问题的系统研究,至今在任何语言里还不存在’”[6] 如果对于国外学者来说,民族是一个令人迷惑,难以简单定义的概念,那么对于现在还完全依附从属西方学术的中国学者似乎就更是如此了。 台湾的陈煌遥说“民族一词。学者在使用上,呈现相当程度的混乱,杨逢泰先生在民族自决的理论和实际一书中提到,研究民族主义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若干名词的混淆,而发生释义的困难”[7] 《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一书中说“无论在汉语和作为西方世界主流语言的英语话语中,‘民族’都是有多种含义并存在广泛争议的术语,在中文中,在近代引进和确立‘民族’概念时就存在这一问题,并且突出地表现为‘民族’这一术语同时对应英文nation、nationality、Ethnic Group、Race”[8] 有些人或许会反问:有这么复杂么?说到民族谁不知道,不就是血缘,文化大致上相同的人群么?有必要故弄玄虚说成这么难以理解么? 但实际上,确实并非这么简单,要说血缘,确实在现实中,一般父母是什么民族,那么子女也就算什么民族,如此看来民族确实由血缘决定,但实际上呢,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血缘并不决定民族,比如中国历史上那些汉化的少数民族的情况,他们迁入中国,取汉姓,汉名,穿汉族的衣服,遵从汉族的习俗,实际这些人以及他们的后代很快就被视为汉族的成员了。如果有人说那是在古代不算数,那么看看现代的情况,中国解放后,第一次民族普查,显然,完全是根据文化习俗以及自我认同来确定,而并非是通过血缘关系的调查,基因测定来决定民族身份,民族分类。 但如果说民族就是文化共同体,那也可以寻出反例,比如有些海外华人的子女,已经不会说汉语,也不按照中国习俗生活,仍旧有把他们作为汉人的情况存在。 如果说民族是文化血缘的并集,也就只要文化和血缘中有一个符合标准,那就属于某一个民族,由此造成的问题是,一个人可以同时算两个民族的,这显然不能接受。而且实际上有许多情况,血缘相同,文化不同的人,被算做不同民族,同样,仅仅文化相同,但血缘不同的人,也有被算做相同民族的。 那么说民族是文化和血缘的交集又如何呢?也即只有文化和血缘都相同的人,就算同一民族;只要文化和血缘中有一点不同的人,那就算不同民族。这也能找出反例。比如说完全是同样的人,文化和血缘没有任何改变,却可以前后被算作不同的民族。 溥仪在《我的前半生》里记述过这样一个事实: “七叔告诉我,解放前满族人口登记是八万人,而今天是这个数目的三十倍。” “我是明白这个数目变化的意义的。我知道辛亥革命之后,在北洋政府和国民党统治下的旗人是什么处境。那时满族人如果不冒称汉族,找职业都很困难。从那时起,爱新觉罗的子孙纷纷姓了金、赵、罗,我父亲在天津的家,就姓了金。解放后,承认自己是少数民族的一年比一年多。宪法公布之后,满族全都登记了,于是才有了二百四十万这个连满族人自己也出乎意外的数目。”[9] 如果说没有解放后的政策,那么建国初期登记的所谓240万满族显然绝大部分都会完全成为汉族成员,而且不会与其他普通汉族有任何不同,并且他们的后代子孙也将被一直视为汉族。同样的血缘,同样的文化,仅仅是因为登记的不同,就可以造成完全不同的民族身份。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民族的就完全和血缘无关,也和文化无关,完全是认同,甚至是自我声明来决定。 相反,在有些情况下,则又是文化和血缘中只要有一点相同,就被算做同一民族,这前面也举过例子了。如此看来说把民族定义成文化和血缘的交集,同样不符合实际情况。 仅仅涉及文化和血缘两种因素,就已经可以纠缠不清,让人莫衷一是。如果引入更多的因素,比如宗教,地域,经济、国家等等,则纠缠得可以更厉害。 在判定民族归属的过程中,我们试图寻求任何一种客观的标准,却总可以找出实际情况中相反的例子。由此看来,说民族完全是主观决定的,似乎更合适一些,但任何主观的认同,总有一定依据,民族认同的依据又是什么呢?难道真的是随心所欲么?那么为什么民族这个语词在政治中,在人们的心理中会显得如此非常突出和醒目呢?为什么吸引如此众多人,如此巨大的注意力,难道仅仅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癖好?它与其他主观认同的群体又有什么不同呢,比如兴趣爱好共同体,比如意识形态共同体,等等。 二、定义民族概念困难的四个原因 要真正把民族这个概念分析明白,首先有必要把造成民族概念理解上的混乱和难以确定的原因弄清楚!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 首先这和民族这概念本身的性质有关。我们可以把概念划分成这样两类: 一类是先定义再使用,并且只能严格的在定义基础上进行使用,也就是这类概念的内涵以及使用完全是被定义所决定,所主导的。可以将其简称为“义决概念”,这类概念一般多见于自然科学中,以及社会科学中一些用生造的名词代表的术语。 而另外一类概念,则是先使用后定义,甚至是只使用而无定义,这类概念可以简称为“用决概念”。大量日常用语,非学术使用的名词,以及社会科学中相当一部分来源于非学术用语的概念,都是这种性质的概念。 对于“义决概念”来说,只要其定义符合基本的形式逻辑规范,比如不要循环定义,不要自相矛盾,不要含糊不清,则其定义的内容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而只存在有用与否之分。被此定义所决定的相应概念,对理论推进越大,则这个概念越有意义,否则可能就意义很小,甚至根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而对于“用决概念”,一般来说人们是根据此概念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判断给这个概念下的定义合理与否,如果这个定义符合这个概念实际使用的情况,那么就认为这个定义是合理的,如果不符合实际使用的情况,就认为这个定义不合理。但一般来说,就算这种概念的定义获得了一时公认,本身还有可能随着这个概念实际使用情况的变动而产生修改。 此外还可以对概念进行这样的分类: 一类是可以给予很明确很清晰的定义,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这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完全确定的,这类概念可以简称为“固涵概念” 还有一些概念,则似乎很难给出清晰明确的定义,其内涵和外延,似乎带有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随机性,易变性。而且还不属于多义词的情况,不是说对应概念的词语在不同情况下,含义截然不同,某种语言环境下是这个含义,另一种语言背景下则换一个含义,可以明确清晰区分开来。而是在其不确定之中,似乎又有某种共同的,固定的内核,只不过难以用语言清晰的描绘出来。但当人们提到这个概念的时候,在头脑引起的兴奋区域,或者说脑电波类型,神经脉冲的特点,却是类似的,只有细节上的随机变化。当你试图用一个明确的定义去描绘这个概念,却又发现总有对这个概念的某些实际使用与这个定义不完全符合。对这样的概念,不妨简称为“变涵概念”。 定决概念,必然是“固涵概念”(除非在定义里就容许引入一些随机的,主观的,不确定因素),而“用决概念”里,有相当一部分可能是“变涵概念”。 而民族就是这样一个“用决概念”中的“变涵概念”。这是造成对其下的任何确切定义似乎总有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完全符合,从而使人迷惑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 但对民族概念理解上混乱和困难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此,对一般的“用决变涵概念”,就算不能给出十分确定的定义,但是通过大量考察其概念实际使用的情况,大致描绘出其指称的对象范围还是容易的。甚至不给任何定义任何描述也可以,只是让人们凭自己的感觉去使用就行了。而对民族这个概念来说,还有一层复杂性。也就是其不仅仅是日常对话,辩论,演讲,宣传中的常用语,而且本身也成为学术范畴内的研究对象,是一个重要术语和概念,因此对其定义或某种描述的合理性,并不能仅仅看其实际使用情况,还必须考虑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有助于澄清思维,是否有助于加深人们对事物的理解,是否能提高思维的效率,如果一味迁就实际使用的情况,结果可能是让人们思维如坠云雾,陷入矛盾,更趋混乱。这种既要顾全实际使用,又要考虑理论需要的情况,更加大了定义和描述的麻烦。 还有一层不得不提的原因就是不同语言里,民族相关概念的翻译困难。错位,混乱,难以完全对应,也使不同国家关于民族以及相关范畴的讨论研究,增加了许多隔阂与误会,错解。要说某种翻译方案完全适合吧,似乎总有太多地方,是无法对应,让人觉得不妥当,不贴切。但要说完全抛弃现有的翻译方案吧,则似乎又找不出更合理的替代方案。这种翻译上的错位也是让人窝火和抓狂的。往往出现的情况是,引用国外学者相关论述,结果你翻译成为“民族”的那个概念究竟是否能完全对应本国语言中的“民族”概念都是难以确定,让人头脑混乱,不知所从。就比如我上文引用的说明“民族”定义困难的外国学者的话,其本身所说的究竟是否能对应现在汉语里民族的概念,这点就足够争论半天了。 但本质上,这种翻译上的困难与混乱,还是来源于前两个原因,也即民族这个概念自身的特点的结果。从另一角度上说,这种不同语言之间翻译的错位,混乱,难以对应,难以妥帖恰当,恰恰是民族这个概念本身特点所决定的结果,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悖论。 第四个原因是西方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以及西方中心主义在学术界泛滥的结果,把西方人对民族概念的混乱蔓延到其他地区。这点暂且不详细展开讨论。 三、决定民族归属的“心理认同”的分析 虽说造成民族概念理解上的困难混乱有上面列出的四个原因,但要解决问题,还是需要一步步进行分析。 民族作为一个“用决概念”,首先还是必须考察其实际使用的情况,这是一个讨论的基础。而在实际情况里,判定民族归属最直接的,甚至可以说唯一的因素就是心理上的认同。当一个人自己认同是某个民族,而别人也认同他是某个民族,那么他不是也是。当一个人自己不认同是某民族,而别人也不认同,那么他也就当然不是,这几乎是毫无争议的。在具体判断民族归属的事件中,心理认同就是终极的依据。 对于心理认同的作用,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在其著作中提到的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的看法颇有代表性,“他们认为‘民族性’乃是个人的特质之一,不管他们住在哪里,或与谁共居,只要他们声称自己是他们就是。这两项主观标准(集体认同与个人认同)可以跳出先验客观标准的局限,并以不同的方式将地域观念纳入民族的定义里”[10]。 心理认同完全是主观的,这也是为什么判定民族归属标准多变,似乎难以捉摸的原因。但这种主观又并非完全是天马行空,无迹可寻,必然是有一定依据,必定是客观的反映或者一定程度上的变形。那么在判定民族归属中心理认同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呢? 心理认同可以分解成两个方面,一个是自己对自己民族身份的心理认同,也即个人认同;一个是其他人组成的集体对某个体民族身份的心理认同,也就是集体认同。 从个人自己的心理认同来说,有自己兴趣喜好的因素,有利益驱使取舍的因素,有意识形态的因素(民族观),也有生长背景的因素。 以兴趣喜好来说,哪种民族的文化让你觉得更亲切,更有吸引力,你的民族认同可能就会倾向于哪边。 以利益取舍来说,如果某些民族更受优待,享受特殊的好处,或者有些民族受歧视受迫害的情况,有些人可能就会倾向于选择认同那些更受优待的民族身份,避免选择受歧视的民族身份。前面提到满族在解放前后数量的急剧变化,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利益取舍的结果。还有比如中国现行的考试升学制度有对少数民族加分的政策,这也导致一些人出于眼前利益考虑,把认同指向少数民族。 以意识形态来说,个人理解的民族观念是什么,也会影响其民族认同。比如有的人就是认为血缘是决定民族的根本所在,那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是什么民族身份,他们的心理认同也就指向什么民族。而有的人,可能认为宗教信仰是决定民族的根本所在,那么他信仰什么宗教,他的民族认同也就会指向相应的民族。还有的人,把民族观念同国家捆绑在一起,那么国家可能成为决定其民族认同的重要因素。当然,还有人,就是根据文化归属来决定自己的认同。 生长背景的因素,说的更详细一点,也就是个人生长所处的文化背景,这可以说是一个比较综合的因素。上面所说的这些兴趣喜好,利益取舍,以及意识形态,本质上都要受到文化背景的制约和影响,当然它们也都有自己的独立性,否则就不必单独列出来了。 以上说的是个人的心理认同。光自己认同是某个民族,还没有用,还必须别人也承认才行,那就要说到集体认同了。集体认同,关键是建立在关于民族的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也就是集体中比较广泛流行或者普遍接受的对民族的认识观念的基础上,比如在某个集体里,认为血缘是决定民族的关键因素,那么在这个背景下,可能就会直接根据父母的民族身份来判定认同某个人的民族归属,乃至上溯到父母的父母,一直到最早有记录的祖先。而可能在有的集体里,认为宗教是决定民族的关键因素,那么在这个背景下,可能就会根据个人的宗教信仰来判定某个人的民族归属。当然,还有就是通过文化归属来决定民族了,不过文化归属判定法比较普遍,一般其他的判定,比如血缘,宗教,等也都是配合文化归属的基础来进行。还有的集体里,所谓民族认同,根本无所谓什么血缘,文化,信仰,就是根据表格,你表格上填写什么民族,就当你是什么民族了,这也可以称之为表格认同。 在以上对个体与集体的民族认同的众多因素中,有两项是比较突出,一个是意识形态,具体在这里是对民族的观念认识,更具体点,对民族是什么,怎么样算同一个民族的认识;另一个是文化。本来文化也可以归并入意识形态之中,也即把文化作为民族特征的意识形态。但实际上,即便在没有什么明确的思想意识的情况下,甚至头脑里没有什么关于民族,关于文化的概念的情况下,文化本身也能造成心理上的认同,或排斥。比如古代底层没有什么文化的人,也未必知道什么是文化,但如果看见和自己说的语言不一样,穿戴服装不一样,生活习俗不一样的人,自然就会生出异类感,排斥感。相反,对与自己同语言,同习俗的人,则有认同感。这甚至是一种不经过大脑思索,最直观最本能的反应。可见,即便在不作为意识形态的情况下,文化本身就能促成心理上的认同或排斥,因此,应该把它作为一项独立的因素列出来。 而说到意识形态,也即,理性上对民族是什么,怎么样算同一个民族的认识,则就显示出相当的变化性了。不同的历史经历,不同的思想灌输,都能造成不同的结果。于是有些情况下,血缘因素变成第一位;有些情况下,宗教因素,占上风;有些情况下又把民族概念同国家概念捆绑成一起,一个国家就是一个民族了。 民族由认同决定,而认同又受意识形态制约。正是这种意识形态的多变性,导致民族不仅是“用决概念”,而且也是“变涵概念”,其内涵似乎随意变化,而难以确定。但如果仅仅是如此,这个问题似乎也就没有办法讨论下去了,充其量也就是说,每个人愿意民族是什么,那就是什么。 但实际上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主观意识归根结底还是受客观存在制约,反应客观存在的。 人们之所以会给众多变化不定的内涵,套上同一个名词,用同一个概念,或自以为是同一的概念来表示,这里面肯定有一个内核是不变的,是共同关注,是真正被聚焦的所在。只不过从原来非语言的客观存在给大脑造成的刺激,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外部环境,不同的约束条件下,激发起了不同的涟漪,大部分人被这变化的涟漪所迷惑,而已经忘记,或者说无法分辨出,真正被聚焦的那个同一的客观存在究竟是什么,真正的核心是什么了。 由于“用决变涵概念”的特殊性,我们要抛弃传统给概念下定义的想法。这里要做的并不是给民族下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定义,使得概念所有的实际使用情况都符合于这一定义。我们所要做的只是找出民族这个概念内涵的核心因素,所谓的核心因素并非是民族概念内涵本身,而只是意味着民族的内涵是在这个核心基础上进行变幻。因为有这个核心,民族的内涵才只在一定限度内发散,而不会完全没有边际。而同时民族的内涵又必定不是这个核心本身所完全规定的,因为判定民族归属最终只能通过心理认同来实现,脱离了心理认同,所谓民族就没有意义。而心理认同虽然在一定程度是某种客观存在的反映,但又不可能是完全从属于客观存在,必然具备自己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不能化简约去的。 [1]史密斯.安东尼《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页 [2]吉尔.德拉诺瓦《民族与民族主义》,郑文彬, 洪晖译,三联书店,2005年,序言,第19页 [3] 同上,第20页 [4] 同上,正文,第21页 [5]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页 [6] 李克灿《发展中国家民族主义通论》,《民族译丛》,1988年第4期 [7] 陈煌遥著《国父民族主义的精义与当代民族问题的研究》正中书局中华民国八十一年五月,第2页 [8] 刘中民 左彩金骆素青《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10页 [9] 溥仪 《我的前半生》 第9章,第5节 [10]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页 四、从以往各种民族的定义中看民族概念有关的因素 为了找出这个真正的核心,真正被聚焦的客观存在。我们不妨把所有同民族相关,或者有牵扯的,曾经被提到过因素都列举出来,然后通过分析这些因素彼此之间的关系,彼此之间的异同,来理清裹缠在民族概念之上的一团乱麻。 当然,我自己列举因素没有说服力,还是从各种关于民族的论著中摘录出一些典型的关于民族的描述来,比较能说明问题。这里我们不再考虑,所引用的国外关于民族的论述中,翻译是否对应的问题,因为既然是被翻译成民族,那本身就说明其至少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与汉语中“民族”相关的概念,其所涉及的因素自然也是相关的因素了。 19世纪上半叶马志尼的民族主义观点“一个民族是或大或小的人类集合体,这些人被某些一致的真实特性紧密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些真实特性包括种族、外貌、历史传统、文化特点、活跃的性格倾向等”[1] 斯大林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2] 安东尼.史密斯说“对民族的定义可分为强调客观因素的,如语言、宗教和习惯,领土和制度等,以及强调纯‘主观’因素的,如行为、感受和感情等两大类。……强调主观因素的民族定义范例来自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它是一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被想象成天生拥有边界和至高无上’” [3] “戴维.米勒自己将民族或他所倾向用的词‘民族性’定义为:‘一种共同体,它(1)由共同的信仰和相互的承诺来建构,(2)在历史中延伸,(3)共同的活动,(4)与特定的疆域相联系,(5)因其特有的公共文化而与其他共同体相区别’[4] “我建议给民族概念下这样的定义:‘具有名称,占有领土的人类共同体,拥有共同的神话,共享的历史和普通的公共文化,所有成员生活在单一经济之中并且有着同样的权利和义务’”[5]  “对沃克.康诺而言,民族是‘相信他们的祖先是相连的人们的群体。它是共享这样一种信念的最大群体’,民族最终是建立在感受得到亲缘联系基础之上的;它的本质是一种在其成员潜意识信念中的心理纽带,这种心理纽带联结一个团体的人民,而又使这个团体的人民有别于其他团体的人民”[6] 埃里.凯杜里“一个民族是一群人,政府通过他们的立法机构向他们负责,任何联系在一起,并决定他们自己的政府的安排的一群人组成一个民族”[7] 厄内斯特.盖尔纳说“当且仅当两个人共享同一种文化,而文化又意味着一种思想、符号、联系以及行为和交流方式,则他们同属于一个民族。当且只当两个人相互承认对方属于同一个民族,则他们同属一个民族。使他成为民族的,正是他们对这种伙伴关系的相互承认,而不是使这个类别的成员有别于非成员的其他共同特征”[8] 台湾的陈煌遥说“吾人大致可以认为‘民族’是一群具有共同语言、宗教风俗习惯、文化历史与共同意志的人们所组成的群体,虽然其中诸项的构成要素未必完全具有,但主观因素的隶属意识则为构成民族最重要而不可缺少的因素”[9] 台湾的李贤中“吾人可说:民族是一群居住在同一地理单位境内,有同一血统来源的人”[10] 梁启超“翻译德国政治学家布伦奇里(bluntschli)关于民族的定义‘民族者,民俗沿革所生之结果也”“民族最重要之特质有八:(一)其始也同居于一地(后此,则或同一民族分居各地),(二)其始也同一血统(久之则吸纳他族,互相同化),(三),同其肢体形状,(四)同其语言,(五)同其文字,(六)同其宗教,(七)同其风格,(八)同其生计。有此八者,则不识不知之间,自与他族日相隔阂,造成一特别之团体,固有之性质,以传诸其子孙,是之谓民族”[11] 吕思勉“1934年出版的《中国民族史》一书中说:‘民族与种族不同,种族论肤色,论骨髓,其同异一望可知。杂居稍久,虽不免混合。民族则论言文,论信仰,论风格,其同异不能别之一外观’”[12] 徐杰舜在《雪球――汉民族的人类学分析》中说“人类学家们认为:人是文化的动物。不同的族群能否凝聚成一个民族,关键在于文化的认同。”[13] 徐迅《民族主义》说“民族是这样一个共同体,民族成员有血缘和人体解剖学的关系,有共同的语言、宗教、文化传统(包括价值观念)和民俗。这是一种人类学定义。……”[14] 纵观以上所罗列的关于民族定义,虽然有许多分歧,但也有许多是共同的,除开主观的心理认同不论,其中涉及的客观或者以为是客观的,有如下几个因素,第一个是文化,第二是血统,第三是地域,第四是宗教,第五是经济,第六是国家,可能还会有其他一些因素,但提到的次数少,这里就不列了。 许多人在定义中中提到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历史、祖先信仰等等,本质上都属于文化范畴,所以不单独列举。 五、所有“民族”概念的相关因素中最核心因素是文化 为什么一个民族的定义,会牵扯出这么多的客观因素?这些客观因素中究竟哪个才是我们所关注的核心因素。还是说各种民族的定义所列举的客观因素真的是各自独立地决定民族概念的内涵,以至于非要把他们一一罗列并陈,乃至杂烩的搅拌在一起,才能描述民族的实质? 为了要把问题分析清楚,我们有必要说一下概念的本质是什么。人的思维本质上不过是大脑的生理活动,作为思维基础的概念,脱去其语词的外壳,所对应的也不过就是大脑皮层某个区域某种类型的兴奋,某种形式的神经脉冲。民族这个概念也同样如此。 狗看到食物会分泌唾液,如果每次给它食物的时候,都让它听到铃声,久而久之,狗只要听到铃声,就分泌唾液。如果让这条狗用“食物”这个概念来对应其大脑看到食物的时候产生的神经脉冲,那么让这条狗给“食物”下定义的时候,它多半也会把铃声也包括在食物的定义里面。并且这种定义,对它来说完全是真实的,是正确的。假如不同的狗,让其进食的时候,给予不同的其他刺激,比如有的是铃声,有的是琴声,有的是强光,等等,那么对这些狗来说就有了不同的对食物的定义 而在对民族这个概念进行描绘的时候,所发生的情况也类似,只不过情况更复杂一点,更高级一点。而其最关键的复杂性在于,即便原本是非必然关联的因素,甚至是想象的虚假的因素,但一旦被混入关于民族的认识之中,那么这个因素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通过“心理认同”的环节,就可以从想象的,虚假的的因素,变成了真实的因素,而不能再从民族的内涵化去。 其实我们并不难发现,对民族概念来说,在诸多列举出来的因素中,最本质最核心的因素是文化。从实际的使用情况来看,诸多不同的定义来看,它被提到的频率是最高的,它起的作用是最基础的。 其次,进一步的分析,其他所有在民族概念中涉及的相关因素,本质都不具备独立性,它们实际上都是因为指向了文化,或者某种特定情况下与文化的联系特别紧密,从而让许多人产生条件反射,进而与民族概念产生联系,混入民族概念。 这些因素给许多人的迷惑之处就在于,它们似乎确实和民族存在着密切关系,血缘相近,或地域相近,或信仰同一宗教,或生活在同一经济体,同一国家内的人,他们是同一民族的可能也就越大,而事实上许多被我们认可为民族的群体,其大部分成员也确实有血统上的或地域上,宗教上,经济上的紧密关系。 有许多人正是鉴于此,所以才在描绘民族的时候,把所有这些因素都一股脑列进去,而且还惟恐不完备,惟恐还有所遗漏。 没有洞察诸多因素和民族发生影响的内在原因,没有理清不同因素之间的层次关系,不断机械的并列各种可能相关的因素以求完备,实际上往往导致对概念的认识越来越发散。真正合理的,科学的对概念的描绘,应该是尽可能简洁的,一语中的即可。 血缘也好,地域也好,宗教也好,经济也好,国家也好,等等所有这些因素,它们对民族概念的影响实际上都不是独立的,都不是直接的,而都是通过对文化的影响,建立了与文化之间的条件反射的联系,然后再通过心理认同的影响来实现的。或者说是在一些人想象中,错觉中这些因素是直接的,而但在实质上,它们是间接的,是通过文化这个中介才发生作用。而且即便是对文化的影响,对心理认同的影响,也都不是必然的,而仅仅是增加或减少几率的或然影响。 比如血缘的影响,对大部分人大多数情况下来说,父母是什么民族的,那么自己也就相应生活在父母所属民族的文化背景,从小耳濡目染,深受影响,自然也就逐渐归属于这一文化体系。并且从心理上也认同这一民族身份。 但又因为血缘对文化的影响,对心理认同的影响不是百分之百的,不是必然的,所以其对民族的影响也就同样不是百分之百,同样不是必然的。比如中国古代的一些少数民族,因为其本身文化相当落后,和汉族文化接触以后,倾慕汉文化的先进优越,就主动进行汉化,这样也就使其本身就融入汉族之中了,比如著名的北魏孝文帝,本是鲜卑族的,但他当政后,大力推行汉化政策,“禁止胡语、胡服、改鲜卑姓为汉姓”,他说“自上古以来,及诸经穷,焉有不先正名,而得行礼乎?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吾…………。如此渐习,风化可新;若仍旧俗,恐数世之后,伊洛之下,复成被发之人”。很显然,如果按照血缘决定民族的说法,是无法解释鲜卑融入汉族的事实。同样在现代,一些人移民到其他国家,他们的子女的民族身份同样可能发生改变。 再如地域的影响,也是通过对文化和心理认同的影响来实现的。一般来说,在同一个地域上能够形成相同的文化,这点是没有疑问的。这也是为什么开始的时候,一个民族的成员都是生活在同一个地区。但是地域对文化的影响,同样不是必然的。因为一旦一种成熟的文化已经形成以后,就有相当的稳定性。即使其民族成员移居,游历到其他地区,文化的关键要素可能依旧会保留下来,心理认同也不会消失,这样的话就会出现同一民族分布在世界不同地区,而同一地区可能存在几个不同的民族。 最有名的如犹太人,原先很长时间没有自己的国家,分布在世界各地,但犹太人仍旧作为一个民族存在了很长的时间。 宗教对民族的影响,同样是通过对文化和心理认同的影响来实现,而并非独立的。宗教本身应该说仅仅是信仰,是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层面上的东西。但有些宗教对文化的影响比较强势,而有些宗教比较弱势。比如有的宗教,不仅规定了信徒的饮食,穿着,作息时间,节假日,甚至连审美嗜好,使用的语言文字都受其导向,即规定某一种语言文字更神圣,更鼓励使用,这样的话,这种宗教对文化的影响就几乎是全方位的了,历史上一段时期内的基督教的三大派系天主教,东正教,新教就是如此,现在的伊斯兰教也近之。在这种类型宗教的作用下,原先是同一民族的,可能会分裂成不同的民族,而原先是不同的民族,也有可能融合成同一民族(但融合的难度比分裂的难度大)。而有些宗教,可能仅仅是让人信不信某个神,遵守不遵守某些道德戒律,对文化的实质影响并不很大,这样的情况下,其对民族归属的影响自然也就不大了,比如流传到中国后的佛教,以及中国本土的道教,以及近代以来势力被极大削弱的基督教,就是如此。 至于经济,国家政权对文化的影响也都如此,这里就不一一分析了。 文化并非是天上掉下来,而本身是从有一定血缘关系或者说共同祖先的人群,以及在一定的地域内形成,并且受到经济因素,宗教因素,国家政权因素的极大作用和制约和引导。关键的问题是,文化从这些因素上生长出来后,本身就具有自己的生命力,就具有了自己的独立性,就有了自己演变的规律,而并非完全是受这些因素决定,从属于这些因素。就如同人是猴子进化来的,但不能把因此把猴子的所有特征都当成人的特征。同样一个子女是父母生出来的,但不能因此认为子女的才能,品格,习性,爱好都仅仅是父母的翻版。 如果思维肤浅,不能洞察其中的关系,把所有的因素都连锅煮,混在一起,象开杂货铺,不管什么东西,都放在一起展览陈列,那结果就必然是思维的混乱。以前许多人(但并非是所有人)对民族的理解是犯了这样的毛病。 这里对血缘与民族之关系,还有必要多说几句。把文化列为民族内涵之核心因素,可能大部分人会同意,把其他因素看成是通过文化为中介,然后再与民族产生联系,才成为影响民族归属的心理认同因素,可能大部分人也同意。但是把血缘因素完全看成是通过对文化之影响间接与民族发生关系,可能许多人会有所质疑。毕竟对大部分人来说,当提到民族这个概念的时候,最先想到的除了语言文字习俗这些文化因素以为,另一个最直观的联想就是血缘或者说血统因素,从直觉印象来说,血统似乎确实与民族存在直接的联系,而民族文化中关于同一祖先的传说,也是加深了这种印象。 且不说这种直观印象其实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种族概念与民族概念的混淆,就算退一步说,真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血统因素同文化因素一样都是对民族概念发生直接的作用,都是直接促成民族认同的因素。那么血统因素的这种直接作用,也不是客观的,稳定,长期的,充其量只能是一种变换不定的,甚至是随机的作用,其实质上的影响依旧等同于那些通过文化为中介间接对民族认同发生作用的因素。 为什么这么说呢,血统上的依据本身又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错觉,幻觉,是靠不住的。事实上对应纯粹血缘共同体的种族概念,都甚至被认为“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它带有文学和政治的含义,无法印证生物学和人种学的观察的结果”[15] 纯粹的种族概念尚且受到如此评价,更何况混入民族概念中的所谓血统因素呢? 又如安东尼.史密斯所说“这种亲缘纽带的信念,以及共同的族群血统神话并非必然,并且通常与真正的生物学血缘和我们所知道的真实历史不相一致。但是在民族主义研究中,重要的不是实情是什么,而是感受到的实情是什么,共同祖先的信念不是建立在事实和理性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强大的和不讲理性的成员们的感情基础之上。”[16] 确实我们可以承认,这种完全建立纯粹心理上,感情基础上的血统因素的影响,但也正因为如安东尼.史密斯所说,它并不是建立在事实和理性基础之上,和真实的历史并不相一致,并不是实情的反映,所以这种影响,也就并不具有必然性,稳定性,而是相反,充满了偶然性,随机性,因为,这种“血统因素”对决定民族的所谓影响,也就只能相当于决定运动员射击成绩临场发挥的一些随机偶然因素的影响一样,尽管这种影响是真实存在的,但这种影响必然是表面的,非本质性的,非稳定性的。 而决定心理认同的文化因素,则更客观。尤其是文化中的语言文字,在客观性,真实性,更显得真实突出。如霍布斯鲍姆所说“在圣彼得堡举行的统计学大会,更明白宣称,语言是所有决定民族归属的条件当中,唯一可以客观计量和表格化的指标”[17]。因此文化因素对心理认同的影响,具有内在性,本质性,长期性,稳定性” 事实上一些国外学者如安东尼.史密斯给出的民族认同的定义,也正是以文化作为核心因素,“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一词既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心理想,也是一个分析性概念。……现在我想对‘民族认同’概念提出一个已被广泛运用的工作定义,即:‘对构成民族与众不同遗产的价值观、象征物、记忆、神话和传统模式持续复制和重新解释,以及对带着那种模式和遗产及其文化成分的个人身份的持续复制和重新解释’[18]  六、在决定民族的过程中,心理认同与文化归属之间的关系 从以上所说,民族内涵的核心因素是文化,也可以说民族的本质是文化共同体,但并不等于民族的定义就是文化共同体。实际上民族是由文化和心理认同两点共同来决定,心理认同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决定了民族概念的实际使用,民族归属的实际判别,结果不会总是与“文化共同体”完全重合。 那么文化和心理认同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它们在决定民族的重要性,或者说主次关系又如何,还是说完全并列的? 文化是客观的,有语言,文字,习俗,艺术,历史,神话传说,这些可以通过物质载体,具体行为模式,来外在呈现,从而可以被观察被记录。 而心理认同,则完全是主观的,你可以认为自己是什么就是什么,认为别人是什么就是什么。就如上面引用的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 ‘民族性’乃是个人的特质之一,不管他们住在哪里,或与谁共居,只要他们声称自己是他们就是。”[19] 心理认同与文化在鉴别决定民族的过程中,相互之间的关系,或许可以这么来说明,文化是一个中轴,而心理认同则围绕着这个中轴左右浮动,上下变化,但无论怎么变化,怎么浮动,其围绕着文化这个中轴左右这点却是不变。这并不是说心理认同完全受文化左右,由文化决定,不受任何其他因素影响,缺乏自己的独立性!恰恰相反,心理认同确实受到除了文化以外,相当多其他因素的影响,确实具有自己的独立性,也正因为如此,它才会产生种种浮动变化,但是所有影响因素中,文化是最根本的因素,或者说引力最大的因素。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一个射击运动员,他每次射击的成绩不可能完全一样,相反受到许多因素的左右,比如场地条件,当天的身体状况,心理状况,气候因素,器械因素,观众的干扰情况,以及其他种种可能的因素都会影响他当天的发挥情况,但是无论有多少因素的影响,他的射击成绩长期来看,是围绕着他自身的射击水平能力上下浮动的。 那么在我们现在分析的情况中,民族就相当于射击成绩,文化共同体就相当于水平能力,心理认同就相当于每次临场的发挥。可能在不同的情况下,决定民族的心理认同都有所区别,就如涉及运动员的每次临场发挥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一样,心理认同也常常受其他非文化因素的影响,有时候似乎倾向于血缘,有时候似乎又倾向于宗教,以至最后决定的民族,往往似乎没有严格一致的标准,以至让人迷惑不解,但从长期来看,心理认同确定标准仍旧是在文化确定的标准左右浮动。 再打个比方,比如马克思的价值规律是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制造这个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商品的价格则是围绕着价值上下浮动,供不应求的时候,价格要高,供过于求的时候,价格要低。但无论怎么变化,价格围绕价值为轴心浮动是不变。那么,在民族问题中,民族就相当于价格,而心理认同相当于供求关系,而文化共同体就相当于价值,由心理认同决定的民族,虽然从短期表面来看,不会与文化共同体完全符合,会产生偏移,有时候更倾向于血缘,有时候更倾向于宗教,或者倾向于国家政权,甚至有时候似乎和文化无关,但从历史长期来看,始终是围绕着文化共同体这个核心来变幻。 还可以打个比方,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都是通过主观感觉来获得,不同人对事物的认识不会完全一样,同样受到许多因素的支配,具体的生理条件,具体的听力状况,视力状况,大脑状况,等等。但无论对客观存在的认识怎么因人而异,怎么千差万别,但这种认识总是围绕着客观事物的真实状况而进行的。 类似,民族就相当于人的认识,心理认同就相当于主观感觉,文化共同体就相当于客观存在。具体对应也类似以上两个比方。 如果用数学里的概念做类比,也可以这么说,文化共同体相当于一个吸引子,心理认同所反映的民族内涵在时间中的变动形成一条条轨线,这些轨线尽管变动,但总体的趋势还是不断接近于文化共同体这个吸引子。 上面这些比方,只是方便大家理解文化与心理认同这两个因素在决定民族归属的时候相互之间的关系。但任何类比都有缺陷,不可能是完全对应的,所以只要通过这些类比明白大概的意思就行了。 明白了在民族概念中,文化共同体与心理认同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再回过来看看现实中,那些民族的划分严重背离文化共同体的情况。比如开头所举溥仪回忆录中的例子。同样的一些人,当然是文化相同,血缘相同,为什么在一个环境下,已经是被算作汉族了,而到了另一个环境下,却又突然变成满族了?这种短时间内的急剧变化,本身其实就说明了这种背离文化共同体核心因素的民族划分,是非常不稳定的,民族成员会出现忽而变多,忽而变少,甚至忽而存在,忽而消失的情况。而只有那些真正建立在文化共同体基础上划分的民族才能保持长期的稳定 分析到这里,总结以上内容,民族由文化和心理认同两点来决定,而心理认同虽然具备一定独立性,但仍旧受到文化本质性的支配。由此我们可以断言说,民族的本质就是文化共同体,或者说凡是以文化共同体形式呈现的民族才能稳定长期的存在,而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民族,很容易瓦解消散,或融合于其他民族中。 实际上把民族本质说成是文化共同体,其合理性不仅可以从以上详细的分析中得到论证,也符合现在一般的认识倾向,如秦晖说“为避免学理上的纠缠,我们可以很经验的认为,当前人们倾向于以民族定义文化,以文化定义民族,文化是民族的特征,民族是文化的载体。在这样的语境中,‘文化’实际上是民族性的代称”[20] 还应该强调一下,这里说的是民族的本质是文化共同体,而非民族的定义是文化共同体。那么什么时候民族的定义和其本质重合呢?答案很简单,如果对大部分人来说,其主观心理认同上已经明确把民族理解成文化共同体,以文化的归属来决定民族的归属,那么这个时候定义就和本质重合了,这个时候就可以直接说民族的定义就是文化共同体。 最后还应该说一下人种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如果按照外表明显的特征,也即肤色,发色和发型来划分的话,通常划出4种人种,也即黄种人(蒙古人种),白种人(高加索人种),黑种人(尼格罗人种),棕种人(澳大利亚人种)。 显而易见,在现实世界的民族判定里,一般不同人种的,就是不同民族的,但是同一人种的,也有可能是不同民族的。 实际上人种不同,相应的文化共同体也不同,所以这不影响我们前面所说的,民族本质是文化共同体的结论。 [1] 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张明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01页 [2] 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见《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 [3] 史密斯.安东尼《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12页 [4] 同上,第13页 [5] 同上,第14页 [6] 同上,第70 [7]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张明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6-7页 [8] 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9页 [9] 陈煌遥著《国父民族主义的精义与当代民族问题的研究》正中书局中华民国八十一年五月,第5-6页 [10] 李贤中《民族主义与文化认同》,见中华民国民族主义学会杨逢泰等编著《民族主义论文集》黎民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国82年9月,第191页 [11] 王东平《中华文明起源和民族问题的论辩》,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134页 [12] 同上 [13] 徐杰舜《雪球――汉民族的人类学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页 [14] 徐迅《民族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8页 [15] 吉尔.德拉诺瓦《民族与民族主义》,郑文彬, 洪晖 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206页 [16] 史密斯.安东尼《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0 [17]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14页 [18] 史密斯.安东尼《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8页 [19]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页 [20] 秦晖《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契合点在哪里?》,见《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与反思》,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12页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阿兹喵 2009-2-2 13:01
:lol: 8-) 文化人都要疯咯~~ 坏笑!
回复 hemm 2009-2-2 13:03
太长了!看不完
回复 伯格坎普 2009-2-3 17:04
缺一个引文。吾国吾民 多好的素材阿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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