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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十(完结篇)

已有 92 次阅读2009-2-6 14:33 |个人分类:沧海一粟

最后一章。 严厉批判满清统治之必要性及民族理论问题之综合论述 作者 杜车别 第七章 对民族主义的分析 一、民族存在的意义 1、对不同类型共同体的简单介绍分析 民族的存在意义,就其根本来说离不开“分”,“合”二字。倘若要把道理说透彻,不妨先从远说起。宇宙之物质,地球之生物,再到人类之社会,都离不开“分”“合”。 从组成世界最基础的物质来说,只有“分”,而无“合”,则宇宙间茫茫一片只有基本粒子海洋,甚至可能连基本粒子都不存在。而如果只有“合”,而无“分”,则整个世界的物质聚集在一起,最后只能塌缩成一个奇点。只有“分”与“合”达成某种均衡,才有世界的存在。 从生物存在与进化来说,倘若只有分,而无“合”,也即每个生命个体都是一个独立的物种,那么即便生命能够出现,也延续不了长久,更遑论进化发展至更高级的阶段。而如果只有合,而无分,则所有生命都同属一个物种,则自然选择机制无从进行,进化也无从发生,而这唯一的物种结局也只能是灭亡。 人类社会本质上也可以划分为各种不同的共同体,凡是具有某种相同特征和人群集合即可名之曰共同体,而根据赖以判定的特征之不同,即可划分出不同类型的共同体,最简单的如以下几种,地域共同体,血缘(或“血统”)共同体,肤色共同体,性别共同体,经济地位共同体(也即马克思所谓的“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或可名之曰“阶层”,或有更恰当之称呼),政治组织共同体(比如比如国家,政党,部落),兴趣共同体,体力共同体,智力共同体,意识形态共同体,……,从理论上说,可以举出无穷无尽的共同体。 人类之历史,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这形形色色的共同体,分合变迁,矛盾冲突的历史。 给共同体划分一下层次,凡是直接建立在物质基础的共同体,可称为第一层共同体,建立在此基础之上则第二层共同体,以此类推 所谓物质基础,可以是生理上的基础,也可以是所处物质环境的基础,此是最基本的,其他一切皆从此衍伸而出。 如此,第一层共同体可以包括,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家庭亲属关系,以及由此上推的同一祖先的人群),性别共同体,体力共同体,智力共同体,性格共同体,等等 第二层次的共同体建立在第一层之上,则可以包括政治组织共同体(从部落到国家,还有政党,宗教之类的组织),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阶层),兴趣爱好共同体,……,或许还可以列出一些来 第三层次的共同体也就是最高层次的共同体,有两种,一种是意识形态共同体,另一种是文化共同体 每层共同体在前几层的基础上产生,但又具备自己的独立性。底层的物质基础共同体不必多说了,对人类社会来说最关键的共同体就是第三层次的两个共同体,也即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把握这两个共同体,也即把握人类历史和文明之命脉所在。人类之根本分合,也即意识形态之分合,与文化之分合。 过去马克思曾经单独抽出一个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以此作为对人类历史发展影响最大,最为关键的共同体,此是其思维肤浅不透彻所致。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诚然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然而也仅仅是众多共同体的一种,过于夸大其作用,甚至以为其他共同体的矛盾都从属于阶级斗争,则与事实严重不符。理论上谬误,实践中也导致有害结果 即以马克思,恩格斯自己而论,并非出身工人阶级,以后列宁等人更非出身工人阶级,其自身之实践即与理论严重矛盾。在政治运动中,比起阶级共同体远为重要的是意识形态共同体,这才是关键的决定性的因素。若以阶级为枢纽,则实践必受挫跌,这也为到现在为止的共运历史所证明。此处亦不展开论述,不过略提端绪。 正因为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为人类所有种类共同体之枢纽所在,所以人类社会之分合关键根本也体现于此两共同体之分合。至于第二层之诸多共同体之分合,并非本质关键所在,所以全合不分也可,全分不合也可。若全合不分者,如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阶层),共产主义主义目标之一就让所有人经济地位相同,政治地位相同,可见全合不分在此,非但无害,反而是人类理想之境界。若全分不合也可者,比如每个人之兴趣爱好,纵然都不相同,显然也无甚妨害也。至于国家政党宗教者,共产主义之目标也是致力于其彻底消亡,当国家消亡,政党消亡,宗教消亡之时,亦可说以此类共同体划分之人类群体全分不合矣,也即一个人就是一个单独的国家,或者一个人就是一个单独宗教了。可见此种共同体全分不合,也是人类之理想目标。[1] 正因为第二层共同体非划分人类社会的枢纽本质,所以出现全合不分,与全分不合的情况都在接受范围内,甚至本身就是人类理想目标,所谓大同社会是也。但对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则不然。这两个共同体决定人类社会本质性的走向,乃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关键所在,所以无论是全分不合还是全合不分都会让人类社会停滞不前,甚至毁灭性的影响。 以意识形态而论,如果全合不分,那意味着整个人类只有一种意识形态,乃至一种观点,所有人的头脑就如同翻版复印出来的一样。而没有观点的分歧争议,则人类的思想显然无从进步,只能停留在一个层次,一个水平上,这样的社会不过是一潭死水,文明进步自然不必说了,恐怕离灭亡也不远了。 如果意识形态全分不合呢?那同样不行!那意味着任何两个人都无法在观点上达成一致,无法形成任何共识。在这种情况任何有效的实践活动都无法进行,所有人都只能成天在分歧争吵中度日,这样人类也只有灭亡一途了。 只有意识形态的“分”“合”,达到某种程度的均衡的情况,人类文明才能长远的存在发展。而这种均衡的位置越是合理,则人类社会进步越是迅速稳健。 2、对“文化”的分析与定义 意识形态共同体如此,文化共同体(也即民族的核心,民族的凝结核)又如何呢?结论是一样的,只有文化共同体的“分”“合”,达到某种理想的均衡状态,人类文明才能更健康更持久更迅速的发展,否则就可能限于停滞乃至衰亡。 但得出结论是容易的,但要把这个结论阐述分析清楚,可能要困难复杂得多。 这种困难来源于文化本身带有的特殊性,文化本身所笼罩的神秘色彩。文化对人类社会发展所起到的影响,从表面上看远没有意识形态那么鲜明和直接,但其重要性,却又是不容否认的。 要进一步论述,首先要弄明白文化究竟是什么?从最直接的角度上说语言、文字就是文化的体现,但文化又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诸如神话传说,文学创作,音乐绘画,建筑服装,等等都是文化之体现。文化是审美倾向的集合,是达到同一目的(比如交流、居住、穿着)不同可能路径的集合。文化不是思想观点本身,不是科学技术,不是信仰本身,但却是这些东西生长的土壤,也是承载这些东西的形式与外壳 在汉语中,所谓“文化”,“文”本身是一个美学的概念,从具体指事物花纹之概念起源,进而上升到指代自然界中一切具有美学特征的事物,再特指人类社会中与美有关的事物之集合。 南朝刘勰所著《文心雕龙》一书,开头一大段洋洋洒洒就是阐述“文”的概念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槁: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采,有心之器,其无文欤?” 可见,在中国古人心目中,“文”已经是被上升抽象到哲学高度的一个美学概念,日月山川、天象地形、龙凤虎豹、云霞草木、林籁泉响无不体现着“文”的存在,而并非仅仅是文字语言之“文”,这点是毫无疑问的。某种程度上它和中国古代把物质的客观存在抽象为“气”的概念,把事物对立矛盾抽象为“阴阳”的概念一样,是哲学上的高度抽象。 “文”在自然界的体现是日月叠璧、山川焕绮、龙凤藻绘、虎豹炳蔚、云霞雕色、草木贲华、林籁结响、泉石激韵,在人类社会中的体现是什么呢?首先是语言文字,人类之语言文字本就带有强烈的美学色彩:语言发于胸臆,出于自然,乃庄子所谓之天籁,金声玉振,可与林籁结响、泉石激韵媲悦;文字源于图画,炳于灵明,为人类英魄之外化,雕镂刻写,可与龙凤藻绘、虎豹斑纹争美。 然而人类社会中的“文”又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而是推广蔓延至一切可带有强烈美学色彩的现象事物之上,也即被我们统称为“文化”或“人文”的现象事物之上。诸如神话传说,艺术创作(文学、音乐、绘画、雕塑、舞蹈……)、建筑服装、礼仪规范、习俗风尚、生活方式、……等等一切可带有美学色彩的事物现象都在其范围之内。 就如中国古代对“民族”概念的认识远比同期的西方乃至近现代西方的主流“民族”概念要深刻透彻的多,同样,中国对“文化”概念的认识,也远比西方对应概念要深刻的多。“文化”概念的核心是人类社会中美学现象的集合,而中国的“文化”一词,其核心的“文”本身即是一个高度抽象的美学概念,反观西方,其用来表示“文化”的一词是culture,其本义是农业上的栽培耕种,是个农业词汇,其粗鄙可见一斑(即此一点也可见传统所谓中国是农业民族说法的错误,其实西方人小农心理根深蒂固之程度远超于中国)。 以上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理解“文化”这一概念,还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对这一概念做理解。 文化也可以说成是人类社会中一定数量的人群为实现某一目的可供采取的手段多样性之现象的集合,倘若为达到功利性的目的,只有唯一的手段,或者虽然有多种手段,但这诸多手段之间可以根据其实现目的之效率而明确排出优劣顺序,那么这就和文化无关了。或者用数学的语言来说,凡是用来达到某个目的所采用的手段组成的集合,按照实现目的之效率大小是一个全序集,则此类手段行为之集合即与文化无关。也即凡是与文化有关之现象,其达成目的之手段组成的集合,对于实现目的之有效程度而言,只能是半序集,而不能是全序集[2]。这个判断包含了两层意思,首先它是一个半序集,也即按照实现目的之效率,确实能在这个集合的一部分元素之间排列出先后顺序;其次它不是全序集,也即在这个集合的某些元素之间,不存在顺序关系。 当然,为了理论上的需要,光这么简单还是不行的,还必须有更细致的定义。把所有为达到某个目的而可能采用的手段组成一个集合X,设这个集合中的每个元素可以分解为两个分量,前一个分量与实现目的之效率大小无关(或者说关系难以确定),后一个分量与实现目的之效率大小有关。假设x∈X,令函数q(x)代表x的前一个分量,令函数h(x)代表x的后一个分量实现目的效率的大小程度。在这个集合上定义一个序“∠”,如果X的两个元素x、y之间存在这样的关系,q(x)=q(y),并且h(x)≤h(y),则称x∠y的关系成立,显然在在集合X上,关系∠满足自反性,相等性,传递性三个条件,所以关系∠是集合X的一个顺序。 当X按照顺序∠是一个全序集的时候,则称X与文化无关;当X按照顺序∠是一个半序集并且不是全序集的时候,则称X属于文化范畴。 当然以上的论述,过于抽象。举几个具体的例子来来说明,比如语言文字,其存在目的是为了人与人之间交流信息,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都能够实现这一目的,而且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其对于交流信息的效率高低,并不能很明确的,无可争辩的排出一个优劣顺序来。也即对语言文字来说,存在着一个分量,当这个分量上有差别的时候,即便其他分量完全相同,也无法清楚判别这不同的语言文字对实现交流信息效率高低的程度究竟如何。 也即所有种类所有时代的语言文字组成的集合,其按照序∠,并不是全序集。 但这个集合是否为半序集呢?回答是肯定的。这主要的是见于同一种类的语言文字在不同时代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情况下的比较。比如刚刚草创萌芽阶段的语言文字,与经过长时间发展之后,词汇与用法极大丰富的同一种语言文字的比较,显然后者优于前者。所有语言文字(包括同类语言文字之不同发展阶段)组成的集合按照序∠,是半序集而非全序集,因此其属于文化范畴[3]。 (以下为了简便不再强调序∠,但这里说的顺序其实都是序∠,而并非单纯按照实现目的之效率的顺序)再比如不同风格的建筑,建筑的目的是为了给人提供坚固舒适的住所,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外观的建筑,都能实现这一目的。所有种类外观的建筑组成的集合对于给人提供坚固舒适住所的目的而言,同样是半序集,而非全序集,因此不同风格的建筑也属于文化范畴 再比如不同样式的衣服,衣服的目的是为了遮羞或保暖,不同样式的衣服都能实现这个目的,按照实现遮羞保暖之效率而言,并不能在所有样式的衣服中排出一个明确优劣顺序来,因此不同样式的衣服同样属于文化范畴。 类似的,艺术创作,礼仪规范,风俗节日,某些生活方式等等,都可以根据同样的理由被列入文化范畴。 那么哲学思想,政治理论,道德伦理,宗教迷信这些是否属于文化范畴呢?应该这么回答,这些东西所包含的具体观点本身,并不是文化!比如说世界本原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政治应该如现在英美这些资本极权国家那样实行寡头专制,还是应该实行社会主义,实现真正的民主?人应该自私自利还是尽量帮助别人?应该信仰某个神,而是应该坚持无神论?这些所有问题的不同回答,在任何文化中都存在,而且存在鲜明的对错是非的属性,所以并不是文化。但是表达论证这些观点概念体系的不同,思维路径的不同,话语方式的不同却构成了文化。这就如同衣服所实现的保暖遮羞的功能本身不是文化,建筑所实行的坚固住所的功能不是文化,但是不同形式的衣服,不同形式的建筑却构成了文化。 正因为此,所以尽管唯物主义,西方有,中国也有,唯心主义西方有,中国也有。辨证法,西方有,中国也有。但西方承载这些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具体理论形式构成了西方的文化一个重要部分,而中国的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具体的形式载体也构成了中国文化的重要部分。 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具体表达的观点本身,其实在西方不同历史时期也都可以找到对应的相同观点,但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还是中国的文化的表现。同理,以后的程朱理学,陆王心学也是属于中国文化的表现。 也即观点本身有对错是非之辩,但表达这些观点的思维路径,多样形式却不能排出一个优劣顺序来,所以涉及这些意识形态的表达形式,也是半序集,而非全序集。因此也属于文化范畴。 通过上面论述,我们可以有进一步的定义,把所有类似语言文字、艺术创作,衣服样式,建筑形式,以及意识形态承载形式等等的半序集组成的集合,称为文化母集。更确切一点说,把所有按照顺序∠,是半序集并且非全序集的集合,组成的集合W定义为文化母集。 在文化母集的基础上,我们定义一个文化为从文化母集中的每一半序集(这个半序集本身即为文化母集的元素)中选择出来一个元素所构成的一个集合。根据策梅罗(Zermelo)选择公理,这样的选择集肯定是存在 我们也可以说一个文化就是文化母集一个选择集。这里所谓的选择集如果说得具体点,就比如文字语言有许多种,从这许多种文字语言里选择一种,然后作为选择集的一个元素;然后风俗节日也有许多种,选择一种作为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依次进行,所有元素都是按照这种方式来获取,最后形成的这个集合就将其称为一个文化。 但为了和现实中的文化能更好的对应,可以定义得更严格一些,如果一个集合是文化母集的一个选择集,并且这个选择集中的大部分元素x,其函数值q(x)都相同,则称其为一个文化 那么以上所说的理解“文化”概念的两个角度,彼此之间有什么联系呢?这联系就是多样性。 后一个角度的理解,是直接建立在没有明确优劣之分的多样性(半序集)的基础之上,是直接阐述出来,而且分析的更细致一些,没有什么疑问。那前一个角度,是怎么和多样性联系起来的呢?前一个角度的理解,其核心是“美”,而凡是被我们称为美的事物,其似乎与多样性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美的艺术作品总是不会只有一种,美的景色,也不可能只有一类,美女的面貌也不会只有固定的一样,所谓环肥燕瘦,各擅胜场;春兰秋菊,各有其秀,就是对“美”的这种特性的反映。也即往往只有在那些比较宽松,存在多种选择余地,理智功利性的思考无法明确判断优劣,或者说即便能够判断,这种判断也充满争议的领域内,美的特性才会表现的最为典型突出。 从这个意义上,以上对“文化”理解的两个不同角度,本质上是内在统一的。 理解了文化的概念,再来理解文化共同体。我们可以认为所谓文化共同体就是对于文化范畴内的事物具有大致相同的审美偏好或心理习惯的人群集合,也即偏好或习惯指向某个文化的人群共同体。 大致了解了文化与文化共同体的概念,下面来阐述文化的发展,文化的融合与文化的同化等概念。 我们先在“一个文化”的概念的基础上定义“一种文化”。为了给出这个定义,我们先来做一些理论上的准备。 前面说过,文化母集中的每一个元素就是一个半序集,现在我们不妨规定,凡是属于文化母集中的半序集,都含有至少两个以上,至多可列个极大全序子集。根据集合论中的定理,每个半序集都含有极大全序子集[4]是肯定的,至于这里让每个半序集都至少含有两个以上的极大全序子集,则是根据前面对文化概念的描述而给出的规定。根据定义,同属一个半序集的两个极大全序子集之间必然是互不相交的,并且两者的元素之间必然不存在顺序关系∠的。 当然这里的描述还过于抽象,可能不便于理解。如果举个具体的例子的话,比如文字是文化母集中的一个半序集,同一种语言文字在所有时代,其所有发展阶段所处的状态组成的集合,就是这个半序集中的一个极大全序子集。比如说汉字,经历了甲骨文、篆书、隶书、正楷等阶段,未来可能还会发展出新的形态,所有这些汉字阶段构成的集合就是一个极大全序子集。类似的其他文字,比如英文,其所有发展阶段组成的集合,也是是一个极大全序子集。汉字和英文这两个文字半序集内的极大全序子集是互不相交,其元素之间也是不能比较顺序优劣的。 现在有两个文化,假如说两个文化内的所有元素,都属于文化母集中对应半序集内的同一个全序子集(也即q(x)值都相同),那就称这两个文化属于同一种文化。如果放宽定义的话,也可以说只要大部分元素属于同一个全序子集就是同一种文化,或者把某种元素列为决定性元素,只要这个决定性元素属于同一个全序子集,就可视为同一种文化,这视理论需要而定。一般来看,后面两种放宽的定义,可能更切合实际一些。但后面为叙述简单起见还是采用第一个严格的定义。 当然,这里其实已经有循环定义的嫌疑了,根据前面的分析q(x)的值实际上和民族归属是对应的,这无异于说用民族归属来决定q(x),再由q(x)来决定是否为同一种文化,再由是否同一种文化来决定是否同属一个民族。但其实这个循环定义的陷阱是可以消解,我们不必认为q(x)的值是由民族归属规定,恰恰相反可以为q(x)是在千百年演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直观感觉,由这种感觉出发才在不同的人组成的群体中发展出同一种文化,并进而将群体捏合成为一个民族。 有了同一种文化的概念,我们就可以定义“文化的发展”了。 如果两个文化属于同一种文化,并且后一个文化中的所有元素,在全序子集中的顺序后于前一个文化中相应元素在全序子集中的位置,那么我们就称后一个文化是前一个文化的发展。更确切点可以这么表达: 假如现在有两个文化,一个是文化A,另一个是文化B,并且这两个文化是同一种文化,也即对大部分a∈A,b∈B而言,q(a)=q(b),如果在此基础上成立h(a)<h(b),则称文化B是文化A的发展 同样根据一个文化序列中相应元素从一个全序子集变换到另一个全序子集的情况,也可以定义文化的同化或者文化的融合等等,这里就不多说了。 当两个文化不属于同一种文化的时候,我们可以定义这两个文化之间的先进与落后的关系。假如现在有两个文化,一个是文化A,另一个是文化B,并且这两个文化不是同一种文化,也即对大部分a∈A,b∈B而言,q(a)≠q(b),如果在此基础上成立h(a)<h(b),则称文化B比文化A先进。 3、民族存在的必要性正在于文化多样性对人类发展的重大意义 有了文化的发展概念,再来看影响文化发展的因素。或许可以断言,影响文化发展的主要有如下这两个因素,一个是隶属于某文化共同体的人员数量,另一个则是与其他种类文化的接触与交流。一般来说,一个文化共同体成员的数量越多,则对该种文化的发展就越是有利,同样与其他种类文化接触交流越多,对促进本种文化自身发展也越有利。 这两个影响文化发展的因素某种程度上是对立的,或者说是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的。当过度强调扩大某文化共同成员的数量的时候,往往是通过吸收同化其他文化共同体为途径来实现,这必然造成从整体上减少文化种类的多样性,从而从根本上削弱了与其他文化接触与交流的强度,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反过来使该种文化自身发展缺乏足够的活力,甚至陷入停滞不前的处境。 而某些情况下,当过度强调保留其他类文化的多样性存在,甚至为了避免某相对强势的文化共同体对其他文化共同体的同化吸收,人为分化瓦解该文化共同体,或者刻意限制某文化共同体成员数量增多的时候,则也有可能导致该文化共同体难以更进一步发展。 这里牵涉的关键也是“分”与“合”的度如何掌握,如何才能找到一个最佳的均衡点,才能是文化的发展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了解了以上内容以后,我们应该论述一下文化以及文化的发展,多种类型文化的并存对人类文明来说究竟有着什么重要作用,为什么要把文化共同体列到和意识形态共同体同样重要的位置上。 文化意味着实现同一目标所采取的不同路径,意味着不同的尝试,不同的可能,不同的出路,意味着多路并进,意味着并行处理,意味着应对文明进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潜在的选择,意味着文明进步的效率。意味着不同的直觉,不同的洞察,意味着互补合作。 同许多人想象的不同,人类到目前位为止所实现的一切进步,都并非是单一的某种文化自身演变的结果,而是整个人类历史上各种不同类型的文化共同合作互补的结果。甚至,这当中只要缺了某一环,就不会有现在的人类文明所取得的成就。 文明发展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非短期的理性所能预料和把握的问题,当这种类型的问题出现的时候,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对一种文化类型来说轻而易举解决的,对另一种文化类型来说可能是难以克服的难关,反之亦然;对一种文化来说难以应付的困局,对另一种文化来说可能早已提供了现成的解决方案。一种看似领先的文化里进步所遇到的瓶颈,可能在另一种看似落后的文化里早就产生了突破的钥匙。一种高度进步的文化因为遇到某个关卡可能突然灭亡,可是它留下的遗产也许在日后却成了某个野蛮落后的文化突飞猛进的利器。人类历史上此类现象比比皆是。 对于人类文明的进步本质是多种类型文化共同作用这一点,列维-斯特劳斯有一段话可以看一下“文艺复兴初期的欧洲是最多种多样影响的融合与交汇之地:希腊、罗马传统,日耳曼和盎格鲁――撒克逊的传统,阿拉伯和中国的影响”。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明朝的中国同样,世界上各种文化融合与交汇之地,但明朝旁边有一个野蛮的满清,这是区别所在,否则明朝的进步其实已经走在西方的前面。 作为反证的是,在文化类型缺乏多样性的地方,其文明的发展就显得缓慢停滞,美洲大陆就是一个例子“……美洲的诸文化还没有时间来分岔,移民人口的增加只是发生在最近,它们提供了一副相对同质的图景,……美洲的文化联盟是在彼此区别不大的伙伴之间建立起来的,而在旧大陆,联盟的伙伴之间区别较大”[5] 文化是我们生长的土壤,是呼吸的空气,是我们之所以为我们的本质所在,是人群的个性,没有个性区别的个人组成的社会是没有活力的社会,死水一潭的社会,停滞灭亡的社会;同样没有文化分岔,没有文化多样性的整个人类,也是没有活力和没有前途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文化共同体如此重要,甚至必须将其同意识形态共同体相提并论。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为什么需要民族的存在,民族存在的根本意义所在。 西方的一些思想家比如赫尔德、伯林还有其他一些人也有认识到文化多样性之重要意义者,这里不妨引用一些相关介绍 “世界是由各个独立的特殊的民族构成的,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内在的特质和精神,每个民族都沿着自己的轨迹前进。世界就象一个盛开万紫千红的花朵的大花园,其中每一朵花不仅有它独特的芬香,而且所有花朵都和谐的绽放”[6] “伯林更重视的是文化方式的繁荣和多样性,也许伯林认为这本身就构成某种目的。……我们可以在民族群体身上看到该民族的烹饪方法、独特的建筑风格、一种共同的语言、独特的文化艺术传统、民族音乐、风俗、服饰、仪式和节日等等。这种文化传统形成了人们的自我。伯林指出,正是这些多样性的特殊的人类特征――每一种特征都是独特的、不能相互归约的――构成我们人类确定特点。伯林认为,人类通过选择活动进行自我创造能力是人类的最为重要的本质特征”[7] “伯林认为……促成人类繁荣的大多数极为关键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政治参与,而是人们在共同文化传统中的成员地位。伯林的理由非常简单: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有在他们所熟悉的风俗习惯为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所延伸和强化的情况下,才会感到幸福。”[8] “使人性得以充分实现的基本人类单元不是个体,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地解散、改变或背弃的志愿团体,而是民族。”[9] “多样性是生命与创造的标志,是诺亚奉上帝之命从洪水中保存下来的东西,最危害的莫过于唯一的文化占据并征服整个世界”[10] 如果要更生动地说明文化多样性对人类进步之重要意义,或许还是应该拿生物现象来作类比。从最直观的感觉来说,百花齐放,万紫千红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愉悦。而从理性的分析来说,生物的多样性,也是生物得以进化必不可缺少的条件,假若只有单一类型的基因,单一特征的生物,那么环境任何轻微变化都会导致所有生物都无法适应而彻底灭绝,所谓的自然选择就更无从谈起。此外不同类型生物的同时并存,也起了互补互利的作用,为彼此更好的生存提供了可能,如果动物没有植物的存在,那显然动物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动物的存在,而植物的存在也失去了更高的意义,只能是僵死的生命。同样动物和植物内部也必须有不同类型的分化,才能使整个生命体系稳定的存在,如果多样性受到破坏,则整个生态系统也维持不了太长的时间,结果还是灭亡。 生物是如此,人类的文化也同样是如此,只有丰富多样的文化同时存在,互相交流互相作用,才能更有效地推进人类的进步,文明才能更均衡更健康更有活力的向前发展,而不致陷入畸形发展或者停滞倒退的命运中。只有多种文化的并存,才能避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至于因为某种变动导致单一的文化体系无法应对,结果整个人类都限于困境。 站在整个人类利益的角度考虑,应该尽量促成文化多样性在最基本的水平线以上。而保障文化多样性的关键就在于“民族”! 前面说过民族的核心就是文化共同体,只有保证每个民族不受外来暴力的侵略压迫,不受到歧视迫害的情况,其核心的文化才能茁壮成长,健康发展,为世界文化之多样性作出贡献。这也是为什么一个民族反抗侵略,反抗压迫,不仅仅对这个民族自己有意义,对整个人类的进步也同样有意义。 同理,每个民族的成员应该热爱与宏扬本民族文化,因为这是从小就耳濡目染,熏陶浸润的,保护和发展的效率最高,这是任何其他民族所无法替代的。 正因为如此,由于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需要,民族存在的意义是不容抹杀的,民族是是无法替代的。过去共产主义的观点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应该消亡,民族也会消亡,但现在看来,这种观点还是值得商榷的,是没有把文化多样性发展对人类存在发展的重大意义考虑在内。更合理的观点应该是,国家或许会消亡,但核心是文化共同体的民族,不必消亡也不应该消亡。 4、对文化原罪论的驳斥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充分明白文化多样性的必要和民族存在的意义。                       接下来应该针对一些流传广泛,影响深远的谬论作一针对性的驳斥。这些谬论中最主要的一个所谓的文化原罪论。 什么是文化原罪论呢?简单点说,就是一些人把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在近现代的落后归咎于文化本身,认为这个民族的文化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其在近现代的落后,想要摆脱落后的命运就必须改变其文化,全盘接受西方的文化。 这种论调在中国应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甚至现在都是相当流行,有着很大市场的。在这种论调的支配,许多人不断对中国文化进行批判,乃至不断揭发寻找中国文化的罪行和落后之处,扣上一顶又一顶吓人的帽子。 似乎中国文化就是落后保守的代名词,维护中国文化就是复古守旧,只有同化于西方文化才是革新进步,甚至在一些时期,连汉字都成了阻碍进步的罪恶,都应该废除而改用西方拉丁字母。不仅文化本身受到批判,在中国文化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哲学思想,教育理论,人生格言也都被全盘打倒,尤其是所谓孔孟之道、程朱理学更被咒骂得体无完肤,批判成了筛子,而导致中国落后真正的罪魁祸首,满清的滔天罪行,反而被轻轻放过。 中国的古代历史被粗暴简化成了皇权专制,中国古人的道德伦理被草率歪曲成了奴才愚忠,中国历史除了吃人与被吃之外,其他什么都看不到。中国被异族侵略奴役不但无害,反而有益,中国自己的文化除了衰朽腐烂还是衰朽腐烂,是野蛮人的暴力征服与疯狂奴役,才是输血,才让中国苟延残喘。这类荒谬无耻的奴才论调,在很大一部分人心目中已经成了圣经一样被膜拜的信条。 这种病态自虐与自卑的观点背后,实际上反映的是一种极端狭隘封闭专制愚昧的思维方式,极端自卑疯狂崇外的心态与盲目排外颟顸自大的心态看似相反,实则如出一辙。其背后都是文化一元论的专制心理的表现。 这种人由于心灵的狭隘愚昧,深信这个世界上只应该有一种文化是最先进的,最合理的,是注定领先的,而其他文化只有被消灭,被同化的资格,充其量只能充当陪衬。也即在这些人看来,只有一种文化才是天命所授,是上帝的选择,其他文化则都是下贱低人一等的产物。当这些人看到西方处于领先地位的时候,他们心目中的这种唯一的文化自然就是西方文化,于是中国文化就成了罪恶深渊,落后祸根,必须全盘扫荡,才能让他们乘心如意。而当他们觉得这种唯一的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时候,于是又表现出极端自大,疯狂排外的倾向。这看似矛盾,实则必然!正如卑躬屈膝的奴才和残暴凶虐的主子原本就是二位一体,越是谄谀媚态十足的奴才,当起主子来也越暴戾恣睢,因为在这样的东西看来,奴才的谄媚既然是天经地义,那主子的残暴自然更是理所应当。 那些深信文化原罪论的人,其骨子里的心态,和上面所说这种奴才本质是一样的,他们和排外自大的人是同一批人放在不同的位置而已。 要驳斥文化原罪论的观点,无须钻入琐碎细节之考证,因为这已经是根本哲学立场的不同。我们的立场是只有不同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发展,才能真正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不同民族的文化,不能进行简单的优劣比较,更没有高下贵贱之分。能毫无争议的进行优劣比较的东西,根本就不在文化范畴之内。不能以暂时的经济与科技上的消长变化来断言某个民族的文化就有多优越,其他民族的文化有多低劣,这种思维方式根本是错误的。而对那些深信文化原罪论的人来说,他们就是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文化才是合理的,先进的。这种观点的对立来自于立足的思维平台不同,并非单纯说道理就能够改变的。 当然这并不说就真的不能驳斥,其实要驳斥是很容易的。比如说倘若民族一时的经济科技上的先进落后,能说明某种文化的优越与否,那么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可以截取无数个断片,根据对这些断片的考察完全可以获得相反的结论。比如有些现在大谈西方文化如何优越,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这种优越性就表现的如何充分,所以才有西方现在的领先。那就可以反问一句,按照这种观点,在中世纪的时候,中国的唐宋明,无论经济还是科技都领先于西方,那么又是否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是中国文化比西方文化优越呢?而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在蛮族入侵后,已经濒临毁灭,若以此来看,按照某些人批评明朝的逻辑,那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不但毫无优越可言,反而是陈朽腐烂的文化,毫无可取,那为什么西方文艺复兴时期要重拾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光辉呢? 可见在基本的逻辑上,所谓文化原罪论就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但问题是即便在逻辑上把某些人驳斥的体无完肤,这些人是否会真的就放弃他们的观点也大可怀疑。或者说即便这些人笼统的能够承认错误,但一到具体分析问题的时候恐怕依旧难免故病重犯。最典型的如分析中国近代落后的原因,有些人就说嘴巴上抽象笼统的否认自己是文化原罪论的观点,但一到分析这个具体问题,恐怕仍旧会把矛头对准中国文化自身,说是中国文化自己导致落后啊,和满清的侵略与黑暗统治无关啊,等等! [1] 第一层次的共同体,是物质基础,其分合乃是自然决定,所以不必讨论了 [2] 半序集和全序集的严格数学定义可看集合论或实变函数教科书中的相关定义,此处不赘 [3]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说法在严谨的角度上说,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因为如果要较真,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也是可以比较优劣,但人类社会目前直觉的倾向是这种比较纵然可以实际操作,也并无意义,甚至反而有害,而且即便真的做出了比较的结果,也必然充满争议,很难取得一致共识,所以不妨把这里的这种说法视为一种人为的规定和限制。不但文字语言如此,文中说举的其他类似例子许多情况也是如此。 [4] 该定理可在一些常见的实变函数教材的集合论部分以及集合论教材中找到 [5][法]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 著《种族与历史种族与文化》于秀英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年1月第一版,第54页 [6]钱雪梅《文化民族主义的理论基础――赫尔德的文化民族主义》《世界民族》2001年第2期 [7]徐迅《民族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27页 [8] 同上,第126页 [9] 伯林《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冯克利译译林出版社 刘东主编  2002年10月第一版,第407页 [10] 吉尔.德拉诺瓦《民族与民族主义》,郑文彬, 洪晖 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32页 二、民族主义的定义及分类 关于民族主义,在前面论述民族概念的时候,已经约略提到了。并且在分析民族起源的问题的时候也已经说到民族主义的起源。但真要具体来论述民族主义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所谓“民族主义”的概念仍旧是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这个概念充其量告诉我们的是关于“民族”的主义,至于是关于民族的什么主义,则就不得而知了。 关于民族的不同主张,甚至完全对立的倾向,许多情况下,似乎都不分青红皂白的被扣在了“民族主义”这顶帽子下面。比如主张侵略扩张,甚至屠杀压迫其他民族的主张,会被称为“民族主义”;相反,反对侵略压迫,捍卫民族独立的主张,也会被称为“民族主义”。主张严格民族界限,甚至用血统或者政治边界来确定民族归属,以达到所谓“纯化”民族的目的会被称为民族主义;而主张宏扬文化,同化吸收其他民族,扩大民族成员的数量也会被称为民族主义。 从这样的情况来看,“民族主义”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概念,如果做个类比的话,就如同创造出“政治主义”这样的概念,政治主义自然是关于政治的主义,但究竟是什么样的政治主张就不管了,于是不管共产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能算作“政治主义”,但这样的概念,意义不大,因为它什么明确的信息都没有提供。 但既然“民族主义”含义很不明确,那它又是如何被广泛使用的呢?在实际使用中,大部分情况下,是什么意思呢?推本究源,“民族主义”这个词语被广泛使用,正是起因于西方对民族模糊混乱的认识,正因为其认识混乱糊涂,所以此类概念才有市场。 但鉴于“民族主义”这类语词标签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成为习惯了,再强行扭转,也无必要。那么还是尽量通过分析澄清,设法赋予其更为明确清晰的含义来得合理一些。 从“民族主义”在西方最初使用的情况来看,应该更多的是指一些民族要求独立建国,反抗侵略和压迫的主张和运动。不过从后来的发展来看,渐渐衍变成了凡是在一定情况下把民族问题置于焦点,置于相当重要的地位上进行考虑的主张,不管其主张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都有可能被称为民族主义。当然如果要把外延缩小一点,则可能大部分情况下说到的所谓民族主义是指“民族利己主义”,或者说“本民族中心主义”。也即考虑问题的时候,最高出发点就是站在本民族立场,以本民族利益为指归,为判断是非之根本依据。但即便加了如此的修饰,民族主义的确切含义仍旧是不清楚的,因为光是在对什么是本民族的利益这一点的解释上就可以有无穷多的分歧。有些人把侵略扩张,把本民族对其他民族的压迫残害当成是民族利益所在;而还有一些人,可能把本民族同其他民族和平友好相处,当成民族利益所在,反对的仅仅是其他民族对本民族的侵略迫害。显然即便经过这样的解释,民族主义仍旧可能包括完全相反的主张。 实际的情况往往是,不给民族主义加上种种修饰语,根本就无法用这个词语表达什么确切的意思。我们常见所谓“狭隘民族主义”的说法,也即用狭隘来修饰民族主义,以确定其贬义内涵。但实际上,即便加了修饰语,意义仍旧有可能含混不清。比如究竟什么才算是狭隘,什么是不狭隘,还是不很明确,在解释上往往随心所欲,视说话者的意愿而定。于是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怪现象,那些站在人类普遍的道德规范上严厉谴责历史上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暴行,会被说成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那些为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刽子手歌功颂德的言论则反而成了不狭隘了。这就是由于概念混乱模糊而给了一些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可乘之机。 稍微清晰的划分如西方思想家伯林“区分了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和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在思想上表现为种族主义,大国或大民族沙文主义,极端民族主义。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就是赫尔德的文化民族主义,赫尔德提出了归属和民族精神的概念,……依照伯林的解释,赫尔德有关民族的观念,不具有进攻性,赫尔德所想要的,无非是文化的自决,赫尔德否认有哪个民族对其他民族有优越性”[1] 所谓进攻性的民族主义与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其含义确实清晰了许多,但这种清晰似乎也仅仅限于理论上,在实际使用中,很少有人采用这么烦琐的说法,一般还是民族主义的混说一气。而且这种区分也完全是停留在表面现象区别的层次上,并没有把其本质内涵上的差别反映出来。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分法,如“依照历史顺序,十八世纪以后,有1、人道民族主义2、雅格宾民族主义3、传统的民族主义4、自由的民族主义5、整合的民族主义6、经济的民族主义”[2]。这样的划分在理论上含义依旧未必明确,在实际使用则更显烦琐。 相对而言,建立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之上对民族主义的划分似乎更有实际意义一些,比如国家民族主义与族群民族主义(或少数民族主义);或者公民民族主义与族群民族主义;再或者政治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 这三对虽然名词不同,但意思大致相同。如果更具体的说,国家民族主义、公民民族主义、政治民族主义其重心都是在国家这个政治单位之上,不妨视为等价。而族群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之间关系比较玄妙一些,如果这个所谓族群的民族主义是争取建立国家,那么其主义的实质和所谓国家民族主义等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所处的位置不同而已;而如果这所谓族群的民族主义其重心是在文化上,那就和文化民族主义靠拢了。 当然由于西方人国家与民族关系辨析不清楚,因此这类概念本身就有许多不伦不类矛盾混杂的地方。即如这里所谓的“族群民族主义”本就是一个很可笑的累赘概念,如果更确切翻译成中文,其实翻译成“民族民族主义”倒是能更真切的反映出此种概念的荒谬性,此处不详细展开了。 为了避免自说自话之嫌,还是引用一些关于此种分类的阐述吧。 《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一书中说“从民族与国家结合的关系对民族主义进行分类,国家民族主义(nationalism of state)和族群民族主义(nationalism of ethnic group)”[3] 加拿大的威尔.金里卡说“民族主义运动使民族和国家所做的一致努力采取了两种很不同而且相互抵触的方式。一方面,国家已采取各种各样的民族国家构建政策,旨在使公民具有共同的民族语言,共同的民族认同和共同的民族文化;另一方面,包括在国家内的族裔文化少数群体已采取行动来谋求建立一个他们自己的国家。我们可把前者称作国家民族主义(state nationalism),把后者称作少数群体民族主义(minority nationalism)”[4]  “……公民民族主义没有给予少数民族群体以权利可能符合自由的个人主义以及个人的人权,但是却实用主义地不计较给予多数(主导)民族以群体权利。这些给予主导民族的群体权力或义务包括公民运用占普通地位的(法兰西)语言进行学习和处理时务,学习和背诵多数民族(法兰西)的历史和文学,奉行法兰西的习俗,承认法兰西的政治象征和制度等等。对犹太人而言,这意味着将他们一元的自我-观念和族群-宗教群体分裂为二元的宗教教派和族群关系,并且剥去后者而将他们吸入主体民族――这是直到今天在许多民族国家中自由的公民民族主义对少数民族所采用的普遍方式”[5] 以类似的思路,还可以对民族主义进行更细致的划分。上面的划分是基于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那么如果考虑民族与更原始一些的政治军事组织的关系,考虑民族与血统的关系,民族与宗教的关系呢? 所以也就有如下的分法“王逸舟在《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中将民族主义划分为四种类型,a、部族民族主义,b 种族民族主义,c 宗教民族主义 ,d 文化民族主义”[6]  这种分法比起单纯考虑民族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分法,确实要全面多了,但也还是有一些问题。首先还是主次不分,在第一部分讨论民族本质的时候,就说过许多关于民族的定义都是把所有和民族似乎有关的因素都排列出来,形成了一锅煮的杂烩,结果是把表面联系当成了本质联系。而上面这个对民族主义的划分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似乎就是把与民族有关的因素拿一个出来来修饰民族主义,不仅不简洁明了,而且也无助于对问题实质的把握。另一个问题是这种划分与伯林的“进攻性的民族主义”与“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有什么关系?是每一种可以再分为“进攻性”与“非进攻性”呢?还是说其中的一些就直接对应进攻性民族主义,另一些则对应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如何既做到简洁明了,同时也与民族概念的本质所配合,还能把不同的分法统一起来? 我们在前面曾经阐述过民族可以分成两个演化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部族,第二阶段是文族,很容易想到,民族演化的两个阶段其实已经提供了一种简明的对民族主义的分类法,也即把民族主义分成“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两类。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前面对民族的两个阶段“部族”与“文族”给出的描绘。 部族是“心理上根据主观认为的血缘(尽管实际上血缘如何并不起关键作用)或参与政治组织或信仰宗教或地域是什么来决定认同归属的民族”。文族是“直接根据文化的差异来决定认同与否的民族群体。” 部族是处于幼稚不成熟阶段的民族,是还没有充分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而文族则是已经发育成熟的民族,是充分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 根据以上描绘,很容易看出来,“部族主义”囊括包含了上面提到过的“部族民族主义”,“种族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公民民族主义”“政治民族主义”;而“文族主义”则直接对应于“文化民族主义”。 同样,还可以认为部族主义对应于进攻性的民族主义,而文族主义对应于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 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的区别。 部族主义本质上是把民族看成一个扩大化的黑社会团体(尽管民族实际上并不是),在部族主义看来,民族就象一个规模扩大的黑社会团体一样,依靠一种组织的暴力约束(一些原始的军事政治组织,典型的如后金的八旗,也可以是国家机器本身);也可能依靠一些私人关系上的纽带,比如血缘(黑社会是通过结拜兄弟的方式代替直接的血缘),还有依靠一些宗教信条的规范(黑社会是一些帮规之类的东西,也有的是直接和宗教挂钩),等等结合凝聚成的人群共同体。 既然是扩大的黑社会团体,那么对部族主义来说,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如黑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一样,充满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斗争,充满你死我活,互不相让的冲突,抢势力,夺地盘,胜利者可以高人一等,失败者则沦为为卑贱。为了压倒战胜别的团体,不惜大规模的杀戮,所以部族主义也可以称为黑帮民族主义。 而文族主义则是还原民族之为文化共同体的本质,以文化上自觉自愿的认同来直接判断民族的归属。文族主义反对外来的暴力侵略,征服压迫,即使这种侵略一时获胜,也绝不承认其合法性。同时文族主义也坚决反对本民族用暴力手段去侵略征服同化其他民族,而是深信如果本民族的文化有足够魅力,无须暴力自然就有一些其他民族被吸引同化到本民族中来,而那些坚持独立,不被同化的民族,则其文化也自有不可缺少,无可替代的价值,足以与本民族的文化相映成辉,互补互益。 因为文族主义的落脚点在文化之上,因此建立文族主义基础之上的民族关系不是互相征服或压倒,不是建立在物质经济利益的一时得失斤斤计较之上,而是相当程度上能够互相欣赏互相宽容,是能够互相从对方文化中获取营养,互相促进发展。正如红花绿叶相互衬托一样,又如万紫千红一样能令人赏心悦目。 三、民族主义的起源 关于“民族主义”起源问题的时候,其实在前面讨论民族起源的时候已经顺带说到了。总之意思是中国在古代很早的时候,民族主义就已经发育得相当成熟和完备,远比西方同期甚至西方近代时期的所谓民族主义要充分得多,成熟得多。 这里可以结合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的分类,对这个问题更全面的展开论述一下。 首先,应该承认确实有许多人至今仍旧是以西方“民族主义”一词的形成为基点来作为“民族主义”本身的起源(最多稍微向前稍微上溯个几百年),并且以西方“民族主义”一词传入中国的时间来断言中国的民族主义也是西方传来的。 比如《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一书中说“民族主义萌芽于14世纪的西欧,产生于15、16世纪的思想启蒙运动,并于17世纪初到1871年在理论上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处于萌芽状态的民族主义通过王权对教权的否定,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孕育,催生了英、法等最初的一批民族国家”[7] 安东尼.史密斯说“在民族主义研究方面如果有大家都同意的观点,那就是民族主义是很现代的术语。记录显示,最早使用该词是在18世纪末期,当时德国哲学家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德(Johann Gottfried Herdr)和法国反对革命的神父奥古斯丁.德.巴鲁尔使用该词并使之具有可辩识的社会和政治的含义。……1836年,英语中首先使用‘民族主义’,它当时是以神学用语出现的,指某些民族成为上帝选民的教条。此后,该词逐渐倾向等同于民族自大和自我为中心”[8] 刘军宁说“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思想体系是近代西方的产物,是自由主义和其他普世主义激进意识形态的副产品,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对它们的反动”[9]。 以上列举的这些人的说法之所以深入人心,关键还是混淆了代表某概念的词语与概念指向的对象本身。这就如同一个人考证“地球”的名词是什么时候产生,然后据此认为地球本身就是这个时间产生或者再稍微往前推一段时间产生的,荒谬性不言而喻。 那么是否可以这么说,西方产生民族主义这个词语至少可以说明西方对民族主义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比较高级的阶段,从而民族主义在西方也进入一个比较高级,与以前的民族主义或者其他地区的民族主义截然不同的阶段呢? 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未见得正确。事实上,我们现在是因为接受并且习惯使用了西方的这套关于民族的标签体系,所以才会觉得西方“民族主义”一词产生并广泛使用会具有如何巨大的,非同寻常的意义。甚至一些人会认为西方的这套标签体系传入中国才意味着中国有了民族主义,如罗厚立说“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端,固来源于传统的族类思想,但其成为‘主义’却是吸收了日本和西方的学理之后”[10]。 但客观的说西方这套标签体系,本身就内涵不清,意义混乱模糊,充满了自相矛盾。甚至到现在还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清晰的阐释,如罗厚立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的那样“西人关于民族主义的界定,也在不断转换,从无公认的严格准确的定义”。[11] 近代中国接受了西方的这套关于民族的话语,与其说是什么“主义化”,“理论化”,不如说是“标签化”更恰当。 某种标签体系的采用本身就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西方当初有所谓“政治主义”的说法标签,那么现在大概就会讨论政治主义何时产生的,专制政治主义,民主政治主义之类的说法也会漫天飞舞。我们现在采用了西方的标签体系,不过是对习惯的妥协,并不意味着这种标签体系就一定是最合理的。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近代满清统治下中国的极端落后,对西方一时先进的艳羡,导致对西方观点学说,乃至标签体系的全盘照搬模仿的结果,而并非出于什么真正合理性的考虑。 实际的真相是,西方在近代产生民族主义一词并不具备什么特殊意义,他们试图用民族主义一词指向的那些对象,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在古代很早的时期就有了。而且近代西方所风行的主流民族主义本质上还是政治发展畸形落后的产物,其实质仍旧是部族主义,只不过是偏重点在国家,试图把民族与国家捆绑在一起的部族主义而已,并不比那种把宗教或者部落军事制度与民族捆绑在一起的民族主义高明多少。正如前面所说的,这种部族主义也可以说成是黑帮民族主义,所以西方这种黑帮民族主义盛行的结果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疯狂杀戮以及产生了德国纳粹国家主义,种族主义的怪胎。 总之,西方的血统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以及从古代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并盛极一时的国家民族主义,本质上都是部族主义。就是南斯拉夫解体以后各民族之间的仇杀也是西方英美德法等国煽动起来的黑帮民族主义的表现。 至于中国历史上,更远的古代不可知,但从春秋以后,汉族所奉行的华夷之辩实际上已经是文族主义,而非部族主义了。但是汉族周边的那些游牧狩猎民族所奉行的基本上也是部族主义即黑帮民族主义,尤其是蒙古和满清制造的疯狂侵略凶残屠杀,更是把部族主义的丑恶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正如前面部分所提到过的那样,可笑的是现在一些人却按照西方落后的民族主义形态,也即部族主义的标准来衡量中国民族主义的情况,得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结论。在他们看来,因为古代的中国在民族问题上更注重的是文化,而非其他血统等因素,因此就不是合格的民族主义,而只有到近代,也象西方那样把血统因素,国家因素放在重要位置,甚至完全抛弃文化因素,才算是合格的民族主义或者是所谓的现代民族主义。 如李慎之有一段话“美国汉学家,列文森认为中国人的‘天下主义就是文化主义,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并不重视异民族的肤色容貌,而只重视它的政教礼乐,所谓进于夷狄则夷狄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中国的民族主义是19世纪末的列强欺压下产生的” 更典型的是台湾人写的这一段话“现在中国知识分子的困境是,他们发现要使国家富强,最根本需要改变的不是别的,正是中国文化本身。在五四的主流知识分子心中,这种困境不再存在,他们决定扬弃中国(特别是儒家)文化,一心一意一为西方文化来救中国,改造中国,这是现代民族主义压倒了传统的文化主义是重国家轻文化的强烈显示”[12] 且不说以反抗侵略反抗压迫为形式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中国自古有之,在明末反抗满清时候表现的更为炽烈,单说他们所谓文化主义不是民族主义的论断,本身就是不理解民族和民族主义本质所导致的结果,可以说是把民族主义的落后形态部族主义当成民族主义的唯一形态所导致的错误。 这种认识上的错误混乱在实践中也必然导致有害的结果,现在中国的部族主义越来越抬头,而本身固有的文族主义传统反而日趋黯淡湮没,不能不说和这种对民族和民族主义的错误认识有密切关系,当然现在中国所采用民族登记制度,以及民族区别待遇的政策,把民族政治化,物质利益化,使得民族越来越部族化的趋向对此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顾昕《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思想》,见《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与反思》,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29页 [2]中华民国民族主义学会杨逢泰等编著《民族主义论文集》黎民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国82年9月,第469页 [3] 刘中民 左彩金骆素青《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70页 [4] 威尔.金里卡著《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 邓红风译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2005年5月第一版,第240页 [5] 同上,第42页 [6] 刘中民 左彩金骆素青《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57页 [7]刘中民 左彩金骆素青《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121页 [8]史密斯.安东尼《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页 [9]刘军宁《民族主义四面观》,见《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与反思》,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67页 [10]罗厚立《从思想史视角看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见《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与反思》,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85页 [11] 同上,第288页 [12]中华民国民族主义学会杨逢泰等《民族主义论文集》黎民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国82年9月,第77页 四、应该提倡什么样的民族主义?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面的论述中其实已经不言而喻了,也即我们应该提倡的民族主义是文族主义而非部族主义。 但还是有必要进一步论述一下,究竟怎么样才算提倡的文族主义,文族主义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文族所站的立场不仅仅局限于本民族一隅,而是视野拓宽到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这其实也和中国传统固有的“天下”观念相一致 如何站在本民族的角度为最有效实现世界文化发展的多样性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这是文族主义根本的宗旨。 文族主义应该包括这样的几个方面, 首先反对一切性质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屠杀,无论这些歧视、压迫、屠杀是打着什么样的借口和理由进行的;同时也反对一切建立在暴力强迫基础上的民族同化。因为上述所说的这些歧视、压迫、屠杀以及暴力同化本身足以恶化民族之间的关系,毒化民族气氛,从根本上破坏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基础。 其次从如何更有效率实现世界文化发展多样性的角度来说,应该遵循如下两个个原则。 第一、对于差别悬殊,对立鲜明,且已经具备悠久历史,发展很成熟的不同类型文化,应该确保其独立性,防止轻易同化,这是保证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最基本的支柱。 第二、在此基础上,应该适当鼓励不同民族以国家为单位,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在和平与自愿的基础上融合与同化。 第一点,很容易理解,至于第二点,可能会让人觉得有些矛盾和疑惑,但实际上这两点本身是相辅相成的。 所谓文化的多样性发展,不仅仅是在形式上各种不同类型不名称文化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这不同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回复 红心之王 2009-2-6 14:51
沙发 庆祝完结 :-D
回复 伯格坎普 2009-2-6 15:32
真的结束了? 绿野第一长篇。
回复 贺兰月明 2009-2-6 15:43
回红心:你这孽畜! 回博格:转别人的,跟绿野扯不上。
回复 伯格坎普 2009-2-6 23:04
起码是我在绿野看到的第一长篇了。 应该说在绿野发布的第一长篇 :-D
回复 伯格坎普 2009-2-6 23:06
不管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 这文章是值得认真看看的 起码作者引用的素材值得浏览。 算是俺对完结篇的最后留言吧 :-D
回复 21C2007 2009-2-8 19:21
先坑,然后慢慢看 老楼长有年月没登山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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