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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驿站剪报(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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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0:5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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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驿站剪报(43) ――

     
绿野驿站,是大家爬山归来小憩的场所,可谈天说地,可谈古论今。

华发渐生、性情日拙,再难找回激扬文字、妙笔生花的文学青春,干脆就给绿野朋友们做一份剪报吧。

保证不违法,均来自公开出版出售的信息产品;保证有出处,并非个人编造撰写;不保证正确与全面,多为一家之谈、一时之见;不保证全部具有阅读价值,仅仅是个人觉得还有点点新意、点点含义、点点预见的零碎信息。

爬山归来,执茶临风,闲话桑麻,见仁见智,一份轻松的小小剪报为大家助兴;茶未凉,兴已尽,且让它随风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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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0:56:59 | 只看该作者

世界钢铁




1、铁矿砂涨价103%,国际矿石巨头摆明了吃定中国!

在铁矿石价格已经日益高企的情况下,澳大利亚的矿业巨头还在乘机抬高价格。据澳大利亚媒体4日报道,全球矿业巨头必和必拓(BHP Billiton)公司不顾中国钢铁公司的反对,坚持2005-2006年度铁矿砂供应价格上涨103%-114%。此前,全球最大的铁矿砂生产商淡水河谷、力拓均与日钢铁商达成协议,2005-2006年度铁矿砂价格上涨71.5%,但必和必拓公司认为巴西到中国和日本的运费远高于澳大利亚。依上涨后的价格,巴西铁矿砂在日本的销售价格达每吨75美元,而力拓公司的销售价格为每吨56-57美元。为使澳、巴铁矿砂至中国、日本的到岸价处于同一水平,必和必拓公司要求在71.5%增幅的基础上,每吨单价再上涨7.50至10美元。即2005-2006年度必和必拓铁矿砂的FOB价格将从2004-2005年度的每吨23.4美元上涨至47.50-50美元,高于力拓公司承诺的40美元的FOB价格。必和必拓公司这一立场,引起中、日钢铁公司的极大不满。澳日商业合作委员会及日铁名誉主席TAKASHI IMAI称,目前铁矿砂出口商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令人担忧。他们在谈判时并不是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问题,而是采取了“接受或放弃”的强硬态度,而且愈演愈烈。中国钢铁协会已于4月1日拒绝了必和必拓公司的要价,认为,必和必拓公司的这一做法违背了国际惯例,是非常不合理的。中国钢铁公司也声明,必和必拓公司这种因为运费的差异而加价的做法,是绝不能被接受的。上述现象显示,全球原料及初级产品供应商,已经明目张胆地要“吃”定中国!这将对中国今年的经济及物价上涨,形成极大的压力。



2、铁矿石价格谈判“第二波” 必和必拓叫涨100% 中国企业联手应对
  
  “在钢铁协会组织的大会上,中国企业意见比较一致,就是联合起来,一致对外,拒绝购买必和必拓的铁矿石,但是具体方案还在商务部和钢铁协会的进一步研究中。”
  在经历了进口铁矿石价格上涨71.5%的噩梦之后,中国钢铁企业有可能再次遭到铁矿石上涨重挫。
  据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报道,全球三大矿业巨头之一的澳大利亚必和必拓(BHP Billiton)公司日前表示,不满意澳大利亚力拓(Rio Tinto)公司和巴西淡水河谷(VCRD)公司定下的今年铁矿石涨价71.5%的幅度,提出希望涨价100%以上。
  
  必和必拓为何再喊涨?
  据悉,必和必拓公司的最新要求是,在离岸价格上涨71.5%的基础上,依据该国产业信息机构同中国钢铁公司商讨的结果,每吨再加收7.5美元至10美元的到岸成本。这相当于比2003年-2004年的价格上涨103%至114%,即从目前每吨23.4美元涨至47.5-50美元,大大高于力拓公司之前提出的每吨40美元的离岸价格。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铁矿石定价规则,一年内只能在年初时由供矿方与需求方签订一次铁矿石订价协议。也就是说,对于已经确定的合同价,在一年之内不得再变更。那么必和必拓为何突然提高铁矿石的定价方案,它又有何理由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业内一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必和必拓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迫于美元贬值、澳元升值压力;其二是,必和必拓想企业趁世界铁矿石需求旺盛和目前国际上知名铁矿石不多的情况大捞一笔。
  “抬高铁矿石价格使必和必拓可能把澳元升值带来的损失转嫁出去。”这位业内人士说,“目前国际知名的铁矿石供应商还不多,只有三家,即巴西淡水河谷集团和澳大利亚力拓集团、必和必拓集团,但到明年就可能有更多的矿企来和他们抢饭碗。”
  但是另一些企业则透露,这次必和必拓公司再次提升铁矿石价格与日本公司恶意上挑价格密不可分。“如果没有日本的抬价,必和必拓绝对涨不了那么多。”莱芜钢铁集团综合处敏处长说,过去几年日本新日铁一直以亚洲钢铁老大的身份自居,控制着亚洲铁矿石谈判的话语权。从去年开始,宝钢加入了国际铁矿石谈判的行列,日本并不想将这个位置拱手让给中国。
  “这样做日本并不亏。”敏处长说,虽然上涨幅度相同,但是中日两国涨价的基数并不一样,日本基数低,而中国基数高,也就是说中国铁矿石一进口的时候就比日本价格高。所以他们受的损失绝不会比中国大;其次,现在国际上钢材上涨,新日铁是钢材销售大户,他可能通过提高钢材价格把一部分损铁找回来;再有,日本在巴西、澳大利亚有很多矿产投资,他们也可通过分红抵消部分成本压力。
  
  中国企业联合反涨
  钢铁协会一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必和必拓此举已经违反了国际惯例,他们一意孤行,根本就不顾及其他国家钢铁企业的利益,不顾及国际法的约束。
  但是贾祥荣则认为,必和必拓并没有违规。“因为根据国际上的规定,原来定的价格不能变,但是没有定的价格是可以变的。”
  比如,原来我国跟必和必拓签订的是执行71.5%涨幅的合同,而如果我们的企业要在原合同基础上再增加订购量,那么这增加的部分就可以执行新价格。贾坦言,对中国而言,这部分增量也相当大,“必和必拓此次提价将给中国钢铁业带来相当大的影响”。
  “这个事情现在已经引起了国务院、商务部的高度重视。”钢铁协会一内部人员说。
  3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搞好对钢铁工业发展的宏观调控,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措施,应对国际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
  紧接着3月31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召集宝钢、鞍钢、武钢、首钢等16家中国大钢铁企业在北京召开会议,共同讨论如何应对铁矿石价格的上涨的问题。
  会上,16家钢厂一致赞同成立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进口铁矿石工作委员会,并希望国内具备进口铁矿石资格的钢铁生产企业都加入到这一行业组织中来,并尽快召开成立大会,以进一步加强进口铁矿石的统一协调,整顿和规范铁矿石进口和国内市场秩序。
  江苏沙钢集团和湖南华菱集团都是此次参会会员之一。沙钢副董事长贾祥荣以及华菱董事长李效伟均向本报表示,在钢铁协会组织的大会上,中国企业意见比较一致,就是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同盟,一致对外,拒绝购买必和必拓的铁矿石,但是具体方案还在商务部和钢铁协会的进一步研究中。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记者向本报透露,到目前为止,必和必拓还没有制定出铁矿石上涨的具体时间表,他们正在为提价准备可论证的材料。
  另据记者了解,4月10日至12日,中国五矿集团和英国《金属导报》将在北京中国大饭店联合举办“第三届远东钢铁会议暨2005年中国铁矿石会议”。参会的代表预计将超过900人,不仅有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也有来自英、日、俄、澳等国的钢铁业原料供应商和生产企业以及投资商、贸易商、下游企业。届时,他们将对中国及国际钢铁业未来的形势及国际铁矿石的价格及需求做出探讨和分析。



3、中国钢铁业国家意识觉醒

  在国际铁矿石价格猛然高企的外部刺激下,中国钢铁业开始要求取得与中国实力相称的话语权
  
  中国钢铁业说不
  中国钢铁业开始向国际原材料供应商说不。
  3月31日,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首钢集团等16家中国最大的钢铁企业经过沟通后,拒绝了澳大利亚必和必拓铁矿公司(以下简称BHP)的加价要求。BHP是世界三大铁矿石供应商之一,它提出加价的理由是从巴西到中国和日本的运费远高于从澳大利亚出发,为了使澳大利亚、巴西铁矿石到中国、日本的到岸价处于同一水平,BHP要求在71.5%增幅的基础上,每吨单价再上涨7.5至10美元。
  促成此事的是中国钢铁协会。16家企业在钢铁协会的召集下,还决定成立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进口铁矿石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铁矿石进口。
  一个月前,包括BHP、澳大利亚Hamersley公司与巴西淡水河谷公司(CVRD)在内的、垄断国际铁矿石海运市场70%份额的三大铁矿石供应商,与日本新日本钢铁公司达成铁矿石涨价71.5%的协议。随后宝钢集团代表中国在谈判中被迫接受了这一价格。4月4日,BHP坚持2005至2006年度铁矿石供应价格应上涨103%至114%。
  大幅涨价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担心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传导到下游产品,进一步诱发已经出现苗头的通货膨胀。
  3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措施,应对国际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
  3月31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也召开了铁矿石分会工作会议,研究进口印度铁矿石的协调问题,并决定成立铁矿石印度进口协调小组。
  记者了解到,从4月6日起,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针对江苏、山东等省港口积压的铁矿石进行调研。钢铁协会表示积压在国内各港口的铁矿石多达4000万吨,其中部分属于市场资金的投机行为。
  在国际铁矿石价格猛然高企的刺激下,钢铁厂与主管部委的纷纷行动意味着中国钢铁业的国家意志开始复苏。“这是从国家的层面来考虑如何利用国际资源的问题。”中国钢铁协会市场部主任董志洪说。
  
  定价权的国际惯性
  尽管需求猛增,中国钢铁业还未获得上游议价能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目前铁矿石的国际定价惯例延续了当初日本处于世界钢铁业重心时期的做法。
  欧盟和日本分别在上世纪50年代后和80年代成为世界钢铁业重心。但是在1999年中国钢铁产量突破1亿吨之后,中国已经成为新的冠军。去年中国的铁矿石进口量,占了国际铁矿石贸易市场的1/3。由于中国经济快速成长,加上国内各省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巨大,中国在2004年消费了3亿吨钢铁,钢材的平均价格从2001年的每吨2200多元上涨到每吨3500元。
  迅速扩大的市场引起了对上游原材料的极度渴求,中国成为国际铁矿石市场的最大买主。钢铁协会统计,去年中国消费铁矿石4.7亿吨,其中进口铁矿石为2.1亿吨,比2003年1.4亿吨的进口量猛增0.7亿吨。
  历史的惯性使国际铁矿石贸易的国际定价权并没有因贸易格局的变化而转移。长期以来,日本最大的钢铁企业新日本钢铁公司都会在每年4月1日与三大铁矿石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达成的价格成为亚洲基准定价。
  中国企业的谈判权在2003年被认可,但中国企业对这个价格目前还没有更大的影响力。
  董志洪告诉记者,国内铁矿石的成本约是每吨350元至400元,国外的成本比国内还低,但调价后达到每吨900元。他说:“上游铁矿石供应商的利润已经相当高,再涨价的话我们难以接受。”
  
  用同一种声音说话
  这也许要部分归咎于中国企业的谈判能力不高,很简单,中国企业都是代表自己去谈判的,说服力不足。这恰恰正是中国钢铁企业的现状:庞大,但很分散。
  标准普尔统计,中国共有1000家钢铁生产商,其中大部分的年产能力低于50万吨。2002年中国最大的10家钢铁生产商的产量占中国原钢产量的50%,2003年下降到38%。排名第一的宝钢集团年产量也仅为2000万吨,不到新日本钢铁公司的一半。
  “谈判时,不是一对一,而是一对多。”钢铁协会市场部进出口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国内共有523家企业拥有铁矿石进口权,在面对国际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时,国内企业往往一哄而上,争着竞价,结果间接拉高了国际市场的价格。
  这次计划成立铁矿石进口委员会,说明中国的钢铁企业今后可能会用同一种声音说话。钢铁协会希望能有更多的企业加入。3月31日参加会议的16家钢铁企业占了整个中国铁矿石需求份额的55%以上,董志洪说,目标比例为85%。
  
  被夸大的后果?
  当决策者立足于长远战略考虑时,国内钢铁业的下游企业关心的是涨价带来的短期影响。
  但记者发现,这次铁矿石涨价对下游企业的影响被夸大了。71.5%的涨幅是相对于去年长期合同的价格而非相对最近的市场价格而言。去年印度、南非等现货市场的铁矿石价格已经高于长期合同价格,国内市场的平均价格也早已达到每吨800元,远远超过了国际市场的每吨570元。经过这次上涨后,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价格基本持平,达到每吨900元。
  “其实这次调价的实际市场涨幅不到30%。”宁波建龙集团公司董事长张伟祥说。
  张伟祥说,以含铁量65%的巴西铁精粉计算,现在通过海运到厂价约为每吨100至13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每吨900至1100元,实际成本约上涨每吨200元,反映到炼钢成本上涨不超过10%。
  事实上,在第一季度,国内钢材价格上涨的平均幅度超过了10%,华南和华东地区的螺纹钢从每吨3500元上涨到了每吨3800元。也就是说,市场价格的上涨已经差不多把原材料的上涨消化掉了。
  基于这一点,上海一钢物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骆胜认为,这次国际铁矿石上涨是整个国际钢铁产业链利益调整的最后一步,产业链的价值重心上移后达到了新的均衡状态。他所在的公司是华东地区最大的钢铁贸易商。
  “钢铁企业在前两年赚了大便宜,上游原材料的涨价属于滞后性的涨价,短期看不合理,长期看是可以消化的。”骆胜说。国内的钢材价格从2001年每吨2200元涨到了3600元,其中板材更飙升到每吨5000元以上。
  不过即便如此,下游市场对高位运行的钢铁产业依然十分紧张。记者发现汽车、家电、造船等低利润制造业纷纷表示担忧。它们面临的是充分竞争的市场,提高价格的可能性不大,只能依靠微薄的利润进一步消化上涨带来的成本。
  近日市场又开始传言,印度将对出口的铁矿石课以两倍于运往本国钢铁厂的运输税,以抑制铁矿石的出口。中国的钢铁企业又要为此担心了,因为印度和南非属于国际铁矿石供应市场的第二梯队,与巴西和澳大利亚不同,这两个国家主要提供现货交易。它们的市场价格将迅速影响到中国的市场价格。
  钢铁协会统计,去年前11个月我国从印度进口铁矿石4519万吨,同比增长1683万吨,占我国进口铁矿石总量的1/5强,印度成为中国第二大铁矿石进口国。
  钢铁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积压在各港口的4000万吨铁矿石有60%来自印度。
  4月4日,董志洪说,钢铁协会“充分考虑了下游的承受能力”,钢铁企业不会大幅度调整价格。
  
  规范市场秩序
  在应对外部的资源挑战的同时,政府已经开始规范国内市场的秩序。
  4月4日,记者采访钢铁协会时,该协会正在对国内企业进行进口铁矿石的资质认证。
  董志洪说,钢铁协会最后敲定年产量在100万吨以上的钢铁企业和进口量超过30万吨的流通企业才有资格进口铁矿石。最终名单由商务部公布,目标是将现在的523家企业减少到100家。
  进口企业过多,是去年铁矿石市场投机行为猖獗的原因之一。“去年做铁矿石生意,许多是外来资金,”张伟祥说,“他们没有赚不到钱的。”其中一大市场表现就是国内的铁矿石价格远远高于国际市场价格。
  钢铁协会秘书长罗冰生也认为国内的铁矿石市场存在盲目进口的问题。盲目进口的结果是,没有一家企业因缺少铁矿石而停产,反倒有4000万吨铁矿石积压在港口。
  钢铁协会希望通过资质认定,将行业外的炒作资金挡在名单之外。不过这种做法带来的一个后果是一些小型钢铁企业也受到了影响,被迫向大型钢铁贸易企业购买,增加了成本。“国家的政策就是希望能促进行业集中。”董志洪说。
  在3月31日的16家企业联合会议上,国家还正式取消了钢坯、钢锭出口退税政策。钢铁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原有的政策存在弊端,许多从事铁矿石的中间贸易商低价进口铁矿石,然后在国内加工出口获取退税,核销后获取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减免。
  与此同时,国务院要求加强钢铁业宏观调控,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深层转变。
  骆胜说:“现在行业的整合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去年,中国的钢铁集团重组的消息不断爆出,其中包括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重组杭州钢铁集团、重庆钢铁集团和湖北鄂城钢铁集团。
  “假如这16家企业合并成6家的话,它们的联盟会更结实,”骆胜说,“这也有助于增强中国钢铁业下一步的谈判能力。”
    
  ■对策
  温家宝: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措施应对铁矿石涨价  
  3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和《关于推进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会议分析了当前钢铁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强调要进一步搞好对钢铁工业发展的宏观调控,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措施,应对国际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要严格控制钢铁产品出口,尽快落实取消对钢坯、钢锭出口退税措施;加强铁矿石进口协调和管理,整顿和规范铁矿石经营秩序;加大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力度,抑制钢铁生产能力盲目扩张。同时,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由能源、资源消耗型向节约型转变,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会议强调,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特别是控制房地产和城市建设规模,对于抑制钢铁等生产资料过旺需求,保持整个经济发展良好势头,都具有重要意义。要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



4、中国钢铁联盟出击背后隐现战略缺失  

    还没有从无奈接受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将铁矿石价格提高71.5%的涨幅中缓过神来,中国钢铁企业再一次面对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BHP?提出的涨价要求,其涨幅达110%,BHP的理由是增加海运费。
对此,中国钢铁工业协会4月1日发布公告称,国内宝钢、武钢等16大钢企经过沟通协调,发布了联合声明,拒绝BHP的提价要求,中国主要钢厂表示已做好应对最坏结果的预案。
  然而,4月6日情势突变,日本钢铁厂开始与BHP展开谈判。由于日本钢铁业在国际铁矿石提价谈判中仍处于核心地位,中国钢铁企业联盟抵抗澳大利亚铁矿石涨价的努力将变得格外艰巨。

  钢铁联盟抵制
  4月7日,据权威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国际铁矿石年度合同价格谈判目前遇到了强大阻力,虽然此前两大矿业巨头与全球主要钢厂达成71.5%的涨幅协议,已大出市场预料,但澳大利亚BHP公司要价更高,他们提出了“改变议价的原则”,以到岸价反推离岸价,也就是拉平巴西矿与澳矿之间的到岸价,在到岸价中减去运费,形成离岸价。这样每吨矿石将需要再加7.5至10美元的海运费价差。这样,实际涨幅已达110%。
  而如果每吨铁矿石价格被上调10美元,按照中国今年将进口2.5亿吨的铁矿石计算,这意味着中国钢铁制造商的成本将提高25亿美元。
  对此,宝钢、鞍钢、武钢等16大钢厂通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网站发表声明,拒绝BHP“不合理的、违背国际惯例的做法”。而日本新日铁同样表示坚决拒绝BHP的涨价要求。
  BHP没有对记者的采访要求做出回应。但该消息人士透露,BHP公司目前态度十分强硬,他们认为在国际油价上扬的情况下,增加海运费的要求十分合理,而且由于美元贬值,他们并未从110%的涨幅中获得相应的利润。
  “在这最后一关的关键谈判中,无论接受还是破裂,都会改变现有的谈判体系,因此全球钢铁业应尽一切努力,把BHP拉回到已有的框架内,否则矿业与钢铁业将两败俱伤。”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市场部的一位人士表示,“现在无法判断会出现什么结果”。
  对于目前16家钢厂联盟抵制BHP涨价要求的话题,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到一些参与联盟的大钢厂,记者得到的答复均是“目前谈判还处于僵持阶段,暂无最新消息发布”。在浙江永康的五金企业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受铁矿石价格影响,钢材的价格已经飞涨了,我们开工越多亏损就越多。” 浙江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徐绍洪告诉记者,他现在采购钢材都是提心吊胆。   

背后有第三国因素
  据了解,中国从BHP进口的铁矿石每年是2000万吨,其中宝钢500万吨。上海钢铁产业预警专家小组成员虞瑞泰对钢厂联盟表示了很高的希望。
  虞瑞泰指出,目前国内的铁矿石供应形势将会有所逆转,“2月份铁矿石的进口量已经开始回落,国内的供应量也在明显增加,现在国内规模以上企业每个月铁矿石产量已经达到2000多万吨,民营的也接近600万吨,再加上去年压港以及库存的进口铁矿石还有4000多万吨,供应上不成问题。我们的依赖度正在降低。”在他看来,拒绝涨价符合国内企业的长远利益,“如果接受运费涨价,国内钢材利润会普遍下降150~200元/吨,这样,生产高附加值板材的企业还能够承受,生产建材的企业则会亏损。”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长远来看,这种联盟机制将有助于我们这个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获得应有的谈判话语权。这次铁矿石大幅涨价,很可能挤垮一批实力不济的中小企业,由此带来市场重新洗牌。另外,目前宝钢等中国钢厂同国外的矿业公司的大部分长期合同刚刚签订,即使此次价格谈不下来,按照合同其供货应照常进行,否则“钢铁企业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专家们表示,中国16家主要钢厂应步调一致,不能被BHP“单个击破”。
  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弘模则表示,16家钢铁企业联名抵制未必有实质性作用,“钢铁价格实际上是日本企业在操纵。日本方面可能会通过抬高铁矿石的市场价格压制中国。因为日本钢铁企业的成本较低,而中国钢铁企业成本较高,难以承受这种涨幅。”而此前日本钢铁企业在率先接受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的71.5%的涨幅时,就曾被认为是它在与其他公司联手作局陷害中国。

国家战略反思
  在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华民看来,联盟虽可以增加谈判能力,但问题重重,“这些联盟的厂商在国内都是垄断的大型企业,即使在谈判中它们接受了比较高的价格,在国内它们仍然可以把这种压力转嫁到下游企业。这些都会影响到谈判的成效。”
  针对目前中国钢铁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谈判的被动局面,华民表示,中国由于原来参与国际分工程度比较低,而近年来的加工制造能力的增长过快,“我们的原材料没有准备好,而且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或参加国际上的一些联盟参与定价,或像日本那样通过‘走出去’参股国外的原材料企业。我们往往最后成为了一个‘局外国’,遭到其他国家的挤压。”
  在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杨建文看来,此次应对铁矿石涨价已经需要从战略高度来思考,“长期而言,中国如不调整经济发展模式,将来极可能陷入能源和基础原材料对外高度被动依赖的局面。一旦国际原材料价格波动上升为一种有意识的‘战略工具’,中国将在原材料和终端市场这‘一头一尾’遭受双重挤压,在国际经济分工格局中的地位就十分不利。因此,如何从根本上摆脱上游的国际依赖,变被动依赖为主动占有,应尽快成为一个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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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1:01:07 | 只看该作者

国际竞争




1、国内能源企业当心成为国际能源炒作的诱饵

据海外媒体报道,国内多家企业正在筹备投资开发俄罗斯远东地区的一处铁矿资源,这处铁矿资源位于俄罗斯的赤塔州。而且赤塔州的州长格尼阿图林已经宣布在今年5月31日将举行对这处铁矿资源进行投资开发的招标活动。为了吸引中国投资人,赤塔州州长格尼阿图林在本月初特别对走访了内蒙古自治区,目前两国地方政府正在围绕该问题进行紧张谈判。
这个铁矿石储藏地探明储量有4亿3千8百万吨,每年可提供1000万吨的铁矿石,面对中国庞大的铁矿石需求,一向精于资源运作的俄罗斯商人此时却选择偃旗息鼓,其中一定有特殊的原因。从各方反馈的信息来看,俄罗斯企业的冷漠是赤塔州地方政府想吸引中国投资者的主要原因。俄罗斯钢铁企业认为,对投资人来说,赤塔州的这处铁矿同俄罗斯的其他铁矿资源相比没有太大的吸引力,而且在开发这处铁矿同时还需要对当地基础设施进行巨额投资,因此俄罗斯钢铁企业认为这一投资项目不太合算。尽管如此,俄罗斯几家主要的钢铁集团也没有宣布说不想参加对远东这处铁矿的开发投标。仔细品味,俄方即将进行的招标与中国企业以前参加的加拿大油砂矿和俄罗斯、美国能源公司的收购很相似。表面上看俄方在积极吸引中国企业参加招标活动,但如果仔细分析的话,这次招标有可能是一次自我炒作。近几年,凡是中国企业想争夺的矿产资源,都会经历一个“默默无闻”到“大红大紫”的过程。能有这么大的变化,完全拜中国企业所赐,这次招标也同样如此。



2、美国“封杀”外国公司参与中国资源勘探

近日,一家澳大利亚采矿公司因在中国使用一种美国生产的地质勘探和测绘系统,而遭到五角大楼的封杀。据称,美国国防部已决定不准这家比利顿(BHP Billiton)公司,使用美国的“敏感技术”在中国进行勘探矿山储藏地。据了解,比利顿公司早已获得授权可使用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所生产的“猎鹰系统”(Falcon system)。这套系统也叫“航空重力梯度仪”(airborne gravity gradiometer),重达1000磅,可安装在轻型飞机上,然后在预期的勘探地区上空飞行,就可能绘出能让地质专家发现矿山储藏地的彩色地图。据五角大楼发言人日前表示,“猎鹰系统”已列入没有总统批准便不能向中国出口的“敏感技术和设备”名单,此项禁令自1989年之后便一直执行着。实际上,美国的封杀可能还不限于“军事敏感”原因,这与中国目前的资源需求同样有关。《纽约时报》评价,不管“猎鹰系统”是否可能会被北京用于军事目的,其潜在的商业用途还是一目了然的。因为中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期间,急需获得诸如铜、铁矿石乃至石油等各种原材料,并因此正与日本等邻国就海域等发生争执。中国对原材料的需求,也使澳大利亚的比利顿公司变得越来越重要,比利顿公司全年的10%的收入来自中国。美国的封杀,实际上是变相阻碍了中国保证资源安全的努力。



3、要中国付出代价加入G7基本上没有可能

对于中国加入G7这个话题,斯坦福大学教授麦金农日前表示:“如果中国需要以人民币的升值作为代价加入G7,那么我的建议就是不要加入。”分析人士判断,中国目前有诸多理由,暂时不会加入G7。第一,从俄罗斯加入G7的政治话题讨论,但却在经济话题讨论时被排斥在外的情况看,中国并不希望成为不享受完全资格的G7成员。第二,目前的G7格局能不能维持下去都相当不确定,目前不少声音呼吁G7应该改革,尤其是欧洲的成员应该合并,最终有可能形成美国、欧盟、中国和日本这样G4的格局,在局势未明朗之前,中国恐怕未必有多大的兴趣来参与到G7中作为其中一员。第三,尽管“发展中国家”或“第三世界”这个概念,迄今仅仅停留在概念上,作为一个利益相关的整体已基本消失,但中国多年来的思维惯性,还是使得它在相当多的国际话题上,愿意充当第三世界领头羊的角色,除非加入到G7的好处明显超过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代言人的声望,否则中国仍会扮演其传统角色,尽管这个传统角色已经相当陈旧。基于这样的背景,要指望中国付出代价加入G7,基本毫无可能,倒是G7会更为频繁地向中国抛出橄榄枝。



4、中国有望领衔亚洲货币基金(AMF)

来自中、日、韩及东盟各成员国的数十名政府决策智囊日前在上海“东亚思想库金融合作会议”上表示,应当将东亚货币合作近期的实质性工作向前推动,其中包括成立亚洲货币基金(AMF),成立亚洲范围内的债券担保和评级等辅助机构,设置常规研究机构。据了解,此次会议主要是为之后举行的首届东亚首脑峰会作一个铺垫,目前会议报告正在整理中,之后将递交外交部审核,并将提交到“东亚峰会”。2005年底,东亚国家将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首届“东亚峰会”,该会议是由此前“东盟10+3”会议机制转型,澳大利亚、新西兰也可能参与其中,而此前还会对《清迈协议》作相关修订,本次东亚研究人士的聚会旨在为之提供政策性参考。在此次会议上,日本代表重申了成立亚洲货币基金的重要性。认为各国和地区可以从丰富的外汇储备中拨款,而组成的亚洲货币基金可以有效狙击短期投机性行为,并负责监控亚洲地区的金融形势,促进货币运行机制变革,保持亚洲货币稳定有序流动。中方代表、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表示,亚洲区域内的汇率稳定事关重大,目前各国制度的不协调导致各国央行在采取行动时左右为难,必须谋求“东盟10+3”各国内部的汇率稳定。各方代表也同意,应当积极推动汇率合作,增强政策协调性,共同应对目前美元走软和油价走高的不利形势。与此同时专家认为,2004年东亚地区本币债券市场发展相当强劲,这种势头应该继续保持,而且亚洲巨额的外汇储备应当在亚洲债券市场有更多作为。



5、美国正密切关注中国在拉美的一举一动

中国军事力量不断增强、中国的金融和贸易政策、以及很多人认为中国试图在西半球地区扩大战略影响力等问题,都是美国国会的热门话题。近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两个委员会再次分别讨论了这些问题。其中,国务院助理国务卿罗杰・诺列加说,中国是世界上第6大经济体,因此中国试图扩大跟西半球国家的经济跟贸易关系是自然的。美国正在继续观察中国与拉丁美洲地区的联系,尤其是军队之间的联系,以保障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利益、以及当地的民主制度不受到损害。但是他说,现在看来,在中美、南美以及加勒比海地区,中国不大可能取代美国有历史渊源的在这一地区国家最主要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伙伴的作用。一些国会议员对此表示同意。但是另外一些议员则认为,美国对情况发展缺乏参与。比如民主党众议员威廉・德拉亨特就认为,美国在拉丁美洲有丧失经济影响力的危险,而同时,民主价值观已经受到严重打击。他说:“我们说的就是这一点。假如美国不采取措施,我们就会看到在整个拉丁美洲地区,人们对美国的态度会继续受到影响。”另外,美国国会众议院西半球事务委员会主席、共和党众议员伯顿说,现在国会应当更多地注意中国在拉丁美洲咄咄逼人的势态。他说:“尤其是在过去几年里,共产党中国大举进入拉丁美洲,在那里投资上百亿美元,跟那里的国家签署一系列贸易协议,从事大规模基础设施开发项目。”伯顿众议员据此,中国正在利用贫困、贩毒、低等的劳工标准、以及不成熟的人权法规所造成的机会乘虚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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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1:02:30 | 只看该作者

地方建设




1、首钢搬迁与河北地方的合作出现“裂隙”

首钢搬迁到河北曹妃甸的项目,对于北京与河北来说都是件不小的事,河北将曹妃甸项目排为全省的“一号工程”。不过,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这一合作近期出现了“裂隙”。据调查,问题出在首钢与唐钢合作,共同投资曹妃甸千万吨基地项目上。据了解,最初,唐钢是主动提出与首钢合并,想取得更多发展与扩张的机会。但当时首钢正为搬迁举棋不定,后来唐钢借“合并”之名迅速壮大。几年后,首钢再想重新并购唐钢已经不太可能了。据称,“现在首钢是很想和唐钢合并,但阻力主要在唐钢。目前,首钢在河北及河北周边地区整合产业链;唐钢也开始整合周边资源了。现在首钢和唐钢在曹妃甸项目上象征性的合作,只能算是对多年推动合并的河北省的一个交待吧。”值得注意的是河北方面的态度。有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会长身份的邯钢集团董事长刘如军日前向媒体表示,对首钢搬迁要“防止过分炒作”,“现在大家都在说首钢搬迁会把整个河北钢铁工业整合起来,会对河北钢铁业的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其实这些说法都有些片面。首钢的曹妃甸项目到2008年不过800万吨,去年河北省的总产量是5000万吨,今年能达到6000万吨。”他的意思很明显,一个800万吨的首钢怎么能够肩负起整合中国钢铁工业第一大省的重任呢?更何况,首钢同时还扛着河北省“一号工程”和为奥运搬迁两面大旗而来。刘如军说,“一个企业的影响力要靠自身特色,而不能仅仅看规模”。在首钢这边,据了解,首钢可能引入外资钢铁巨头做战略投资者,来共同开发曹妃甸项目。



2、首钢搬迁“吃定”北京市政府了

近日除了房价这个经久不衰的议题之外,首钢搬迁也成为北京甚至是全国关注的焦点。首钢董事长朱继民向外界透露了首钢搬迁的几个现实困难。首先是费用问题。预计首钢搬迁的整体费用约需500亿元人民币,首钢计划自己投资50%左右,其余的部分就只能靠国家政策支持和战略投资者的投资。朱继民同时表示,未来的新首钢一年的社会贡献额可能超过200亿元,所以“这个投资是非常值得的”。其次是职工就业。首钢在北京地区的8.4万名在职职工,搬迁后将富余6万多人,对于这部分职工的安置问题,首钢采取的策略是:岁数大的员工可以采取离岗休息、退养的办法安置;还有一部分人,可能要通过加大各种技术性的培训,然后输送到北京产业需要的地方。从中不难看出,尽管首钢搬迁对于整个北京的环境治理来说是一个喜讯,但是从企业发展和运营环节来看,首钢的此次搬迁将面临多重考验,其中更有6万人安置的棘手难题,光靠首钢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政府在其中不得不承担起“出钱出力”的角色,一方面要帮助首钢筹集搬迁资金,到头来也有可能由国家买单;另一方面,为了不使6万人就业大军立刻涌向社会,给社会造成困难,政府还要想办法,这种压力可想而知。



3、深圳地铁建设已完全采用“香港模式”

日前,深圳市政府透露,已经批准将南头车辆段30余万平方米土地交给负责营运深圳地铁1号线的深圳地铁公司作综合开发。该30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一个包括地铁、商业、房地产的综合建筑体。去年1月15日,香港地铁公司和深圳方面签署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投资建设运营原则性协议,约定深圳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由香港地铁投资建设,香港地铁有限公司将获得4号线沿线土地与轨道用于综合物业发展,拥有约29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开发权。至此,深圳地铁线1号和4号线的地铁物业发展模式初具轮廓,而这正是借鉴香港地铁运作的成功经验。至于4号线所处的深圳北部龙华,虽然至今仍是个卫星城,但在深圳的规划中,北部龙华新市镇虽在关外,但将有福田区未来最大的住宅群,居住人口超过80万人。根据地产交易商的资料计算,目前龙华镇地区的新住宅单位售价已经超过每平方米4000元,最近两年的房价涨幅超过30%,是深圳北部投资地产最有增值机会的地段,未来还有1000元以上价格升幅空间。仅仅以此计算,香港地铁公司在上盖物业方面的投资收益将超过20亿元,7年开发期计算,每年带来3亿~4亿元现金收入。这对投资商来说是“保险绳”。



4、专家批评航线已成为地方政绩标志

随着1997年新郑机场“开张”,洛阳机场就由红火变为勉强维持状态。因此,洛阳市开始采取政府补贴形式培育自己的航空市场。今年3月21日,洛阳市政府出台《关于繁荣洛阳旅游航线市场的意见》,对组织来洛的旅游包机的旅行社奖励1万元。而在2月18日,洛阳市政府还下发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行不论职务、级别,提倡乘坐洛阳机场航班,机票全额报销,并为来洛阳的航班开出每小时3.9万元的补贴价格,此项费用全年近2.5亿元。洛阳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官员表示,目前洛阳机场还处在市场培育阶段,有一定的风险,因此,要给予他们一定的补贴。这是“用政府行为把路铺开”。而航空运输业是衡量一个城市开放程度、城市品位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所以,洛阳不能没有飞机。对此,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胡书东教授表示,目前我国民航机场已经实现属地化管理,地方政府的一些举措也是为了保住本地区的航班运营。但现在,航班、航线已成为当地经济繁荣程度和政府政绩的一个标志。有些地方政府的政绩意识太强,总想在自己任内将本该是需要许多年、需要几任政府才能做到的事情提前动手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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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1:04:23 | 只看该作者

行业发展




 1、国内电信业重组新方案,网通品牌可能消失

时常会披露一些“内幕”消息的官方《中国日报》英文网站,今天(6日)引述业内人士的消息称,中国政府正在考虑采纳一个新的电信改组方案,整合国内的四大电信运营商。据称,这一方案与此前披露的中国电信产业重组计划有所不同。按照新方案,中国电信将购买中国联通的CDMA网络,而中国网通将购买中国联通的GSM网络。而且,中国联通运营的固话网络也将按照地域一分为二,中国电信将获得联通位于北方的固网,而网通获得南方固网,此举将帮助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建成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固话网络。消息人士还透露,重组之后中国联通的品牌将继续保留,而中国网通的名称则会消失。不过,中国政府部门还没有最终确定电信产业重组方案,上述方案可能还需要一些小幅度的调整,不过它在众多重组方案中脱颖而出的可能性很大。消息人士还透露,如果新方案最终被采纳,联通董事长常小兵有望成为新联通的掌门人;而网通总经理张春江可能会离开电信产业,成为某省市的领导人;网通总裁田溯宁今后将主管网通同电讯盈科成立的合资公司。如果按这种方案,不是中国联通被拆,反而是以中国联通的一块业务并购了中国网通。消息人士称,联通是中国电信产业打破垄断的标志,这也正是该公司品牌将被保留的最主要原因。



2、业内认为手机即将成为最重要广告媒体

奥姆尼康(Omnicom)旗下BBDO广告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安德鲁・罗伯逊(Andrew Robertson)日前称,不久以后广告客户将把移动电话和其它无线通信设备作为最重要媒体,向消费者投放广告。这一预测突出表明,随着发达市场的广告客户从对电视的传统依赖转向其它媒体,广告商们将面临调整。BBDO广告公司是世界第三大广告公司。罗伯逊表示,他相信今后广告客户的方向将是利用无线设备,如手机、笔记本电脑,以及经常旅行的企业经理青睐的黑莓(BlackBerry)电子邮件设备等,把广告传递到消费者那里。“我们正快速接近这一时刻,那就是最重要的媒体平台将是人们的无线设备,这些设备每时每刻都在他们身边。这才是所有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讨论的、集各种功能于一身的盒子。”罗伯逊承认在强调通过无线设备向消费者传递信息将给广告公司造成一些困难。与消费者被动接受电视广告不同的是,为了向他们投放广告,广告公司必须开发非常有吸引力的内容,以吸引移动电话用户。有风险也必有机会,罗伯逊说,“机会在于,如果你能创造出一些他们感兴趣的东西,他们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收看广告。”



3、雅芳获准试点直销可能引发不公平质疑

全球化妆品巨头雅芳(Avon)上周五(8日)称,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已正式批准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天津和广东省进行全国首家直销试点。雅芳的CEO钟彬娴称,“尝试的目的是帮助政府找到一个合适的直销模式,能够符合中国消费者需要、促进社会安定,并且有助于防止消费者利益受到不法侵害。”雅芳企业事务部副总裁孙长青则表示:“雅芳目前正在做准备工作,约20天后将会把大家关心的符合政府要求的运作模式向外公开,具体形式将在征询商务部意见后确定。”中国1998年开始禁止直销活动,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日用品巨头只能通过零售渠道销售产品。这一限制主要是针对国内的金字塔式销售模式,这一模式引起的骚乱和欺诈行为至今在国内仍然存在。对雅芳试点直销,许多急盼直销法出台的内资企业也纷纷表达看法。大连某企业董事长认为,雅芳的“单层次直销”模式不能完全代表直销的形态。而且,按照国内从试点到推广的政策出台模式,拿到试点资格的国际日用品巨头将抢占市场先机,并对市场后进入者形成进入障碍,是一种不公平待遇。从这个角度看,雅芳帮助中国政府找到合适的直销模式的说法就有问题。如果要获得有关于直销的管理知识,与其让雅芳试点,还不如直接看看美国人的立法。



4、安利的妥协与观望
  
  在一系列公关宣告失败之后,安利总裁在中国高调亮相,此时其抛出的开店计划究竟是为适应直销立法而做出的妥协,抑或仅仅只是一种观望?    
  “开设店铺是一个很好的实践,我们会继续发扬这种模式。”3月31日,美国安利公司总裁德・狄维士对记者如是说。彼时,狄维士正携其家人参加在广州举行的安利(中国)十周年庆典仪式。
  在庆典仪式上,德・狄维士表示,在中国做广告、开店铺的经营模式对于安利来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变革,但是取得了很理想的效果,“在中国会加速发展”。
  而对于目前备受关注的直销立法,德・狄维士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希望中国的直销法是一部清晰的法律,明确区分直销与非法传销,并且能够接近国际市场标准。”
  由于是在《直销法》即将出台的前夜,德・狄维士此番言论显得颇有些意味深长。此前,市场上一直有直销立法将对安利不利的传闻,而在此,直销模式的坚定倡导者德・狄维士一方面表示,将加大店铺经营的力度,一方面则呼吁“中国直销立法应与国际接轨”。
  
  加速开店计划
  据了解,在1998年打击非法传销的风暴中,国家有关部门对直销企业的经营也作出了相应规范,受此影响,1998年4月以后一直到1999年初,安利(中国)大幅度裁员,有的部门甚至达到了50%的幅度。此后,安利(中国)不得不采取“妥协”措施―――在中国以“店铺销售加推销员”的方式进行经营。
  但是,让安利意外的是,在中国,安利店铺的销售收入远远大于推销员的销售业绩。有几个数字可以说明这一点:2004年安利(中国)170亿元的销售额中,95%来自店铺销售;而在上一个财政年度,该公司的新增店铺数超过了50家。
  在31日的庆典上,狄维士表示,接下来的几年,安利会将更多的产品引入中国;同时,根据安利(中国)的业务发展需要,他会考虑是否到中国再投资建厂,包括建立新的研发中心。目前,安利在中国的总投资额已达到2.2亿美元,2004年安利(中国)销售额达到170亿人民币,中国已成为安利全球最大的单一市场。
  但是,这一市场目前正面临着来自其他竞争对手日趋严峻的挑战。如新集团大中华区总裁林克礼就曾公开表示:“直销法出台后,一旦获得直销资格,如新将马上在国内招纳直销商及2万-3万名直销人员,从上海、广州、江苏开始,再延伸到全国。”
  与此同时,宝洁、联合利华等日化企业也纷纷表示,要将部分产品转向直销途径。
  因此,虽然安利高层一再高姿态表示,欢迎更多的企业参与竞争,但是迫于各大对手的压力,安利显然无法稳坐泰山。
  4月1日,记者从安利(中国)一高层处获悉,“安利的店铺在以每周都增加的速度增长。”据这位高层透露,目前安利在中国内地拥有153家店铺,到本财年结束,安利(中国)的店铺将达到200家。
  为了适应这一扩展计划,安利(中国)除了在广州设有中国区总部外,还将在北京、上海单独设立地区性办公室,并在沈阳、成都、武汉等众多二线城市建立区域性储运仓库。
  
  再次做出妥协?
  “现在‘店铺加营业代表’的模式,已经是向单层次靠拢了,我们营业代表的业绩考核,也主要是看他的销售状况,因此,我们有信心适应中国直销立法的规定。”狄维士如是说。
  但他同时也表示,“我希望中国的直销法是一部清晰的法律,明确区分直销与非法传销,并且能够接近国际市场标准。”
  狄维士认为,在国际上,直销法有三个基本特点,首先是不会对企业的发展及企业本身的运行有所限制;其次是不会对企业所卖的产品数量和种类做出限制;另外也不会对企业的报酬管理制度有所限制。
  然而,在厦门会议后披露的中国《直销法(草案)》中,规定的佣金拨出比例限定在25%的范围内,并且最终允许的模式是单层次直销。这显然与安利一直倡导的多层次计酬直销模式有较大出入,远非安利所期望。
  一直以来,安利都在以一种公开积极的姿态参与中国《直销法》的建设过程。安利(中国)总裁黄德荫也向记者证实,在过去的一两年时间里,公司不断与中国政府各部门就直销立法方面的想法进行沟通,希望政府能采纳其建议―――多层次计酬方式是世界直销行业主流方式,并一再表达“希望中国直销立法能够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呼声。但现在看来,这些努力似乎并未奏效。
  就在3月初,发生了在安利工作近10年的安利大中华区对外事务首席代表兼总监何凯立突然离职的事情,令外界关于直销立法对安利不利的传闻再度升温。
  日前,业内有消息称,中国的《直销法》内容已基本敲定,只待最后审核。在此背景下,安利方面高调宣扬其开店计划,同时,德・狄维士反复强调安利正在向单层次计酬方式转型,不免让人猜测其中的公关意味;而这也似乎暗示着,安利期盼的直销立法似乎并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不得不再次做出妥协。



5、香港律师公会:在公益和行业的两端
    
  日前,清华大学法学院与香港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司法和法律职业道德国际学术研讨会”间,香港律师公会副主席罗志力和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任主席陈景生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香港律师公会1907年注册成为“保证有限公司”,而大律师公会则是于1949年根据社团条例注册成立。这两个公会同为纯民间性质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在对香港律师的职业道德管理和利益维护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罗志力和陈景生告诉记者,香港律师公会兼具双重角色,当有人投诉律师时,律师公会要为投诉方“说话”,而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的维护也有赖于律师公会。管理执业大律师的职业操守,与维护大律师的合法利益,同样是大律师公会创立的初衷和一直遵循的准则。
  《21世纪》:香港分大律师公会和律师公会,这样的划分有必要么?
  陈景生:香港律师制度渊源于英国律师制度,因此律师界存在着大律师与事务律师两个分支。在业务范围方面,事务律师只被允许承办地方法院及以下法院管辖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事务。大律师则出庭担任辩护人。
  事务律师申请大律师资格的,至少应在申请时的三年前已在香港获得事务律师资格。所以,由于律师种类不同,职责的差异很大,成立不同的专业组织更为合理。
  律师资格要经过律师公会考核批准,大律师的资格也是由大律师公会自己授予具备资格的人。不过不管要成为律师还是大律师,之后要向香港最高法院申请,由该法院法官承认申请人为律师或大律师,律师公会或者大律师公会才最后发执业证书。
  《21世纪》:对于律师资格的审查,似乎都主要在专业方面。那么律师的职业道德操守如何考察呢?
  陈景生:事前的考察是不容易做到的,所以通常只能依赖成为律师以后的监督。香港大律师公会对律师的监督是由一个独立的纪律审查处进行的,这个审查处主要对客户投诉进行审查。
  我们对大律师的管理在形式上没有那么严格,纪律审查处也很少主动对律师进行调查,一般情况下,都是因为客户有投诉大律师收费等执业过程中的其他道德问题时,纪律审查处才开始调查。不过调查结束,一旦发现确有其事,对于大律师的惩戒也是不犹豫的。
  根据不同的违规程度,对大律师由轻到重进行罚款、停业、取消律师资格的处罚,当然,如果严重到触犯法律,则依照法律进行处罚。
  罗志力:对律师的监督机构,在律师公会的称作监察会。监察会承担的责任是同样的,对于律师的惩戒标准也相仿。不过,由于律师与大律师的职责和工作不同,所以违规的标准也不同。但是,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都是会受到专业协会先期的审查和处罚的。
  《21世纪》:那么公会平时的事务是怎样进行?这个机构是如何产生的?
  陈景生:大律师公会有一个执委会,来对日常事务进行处理。执委会是大律师公会内部选举产生,每年都更换其中的一半,所以相当于每两年更换一批执委会成员。
  罗志力:律师公会下面分工很细。按照所从事方向的不同,分为几十个不同的机构,而平时的日常事务,通常都是由这些机构自己按照自身特点进行安排。律师公会本身对于律师的一些非执业行为,比如研究调查之类的工作是不进行干预的。
  《21世纪》:律师是司法环节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大律师公会和律师公会是否与律政司会经常有交流,比如律政司会在某些方面指导两个律师公会?
  陈景生:香港专业人士不附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大律师公会也一样是独立的专业协会,完全不从属于任何政府机构。如果说有交流,那么这种交流仅限于律政司在需要大律师公会提供意见时,会向大律师公会征询。而大律师公会很少有主动与律政司沟通,除非律政司做出的一些决定会影响到大律师的利益。
  《21世纪》:没有这样一个政府部门的协调,在律师行业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或者说矛盾时,怎样协调和解决?
罗志力:这完全需要律师公会自己去解决了。律师公会即使因此承担骂名也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公共利益为先。其实在短期是对律师不利,但是从长远看来,律师的社会声望可能会因此更高,那么对律师其实是件好事。而且,公共利益的平衡对于社会稳定有好处,法律在这种稳定中才能更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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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1:05:25 | 只看该作者

市场投资




1、温商投资新疆石油业热利弊分析

近日,在新疆石油界又流传一个消息:温州商人在克拉玛依市神秘买进15口油井。据悉,“投资小、收益高、见效快”是温商用实践传递出的新疆“油富”信号,也是吸引他们“裙带”资本迅速集聚的根本所在: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温州人在新疆已控制约120口油井,投资总额在18亿元以上,如加上后续加工的炼油设备等投资,温商在新疆石油领域的投资额将超过50亿元。

从整体看,石油开采无疑是高投资的行业,一个油田开采动辄投资数亿元乃至上百亿元,但目前温商大都是数百万元左右的散户投资,超过上千万元的投资者寥寥无几,面对投资石油的庞大资金需求,我们注意到,温商投资新疆石油业形成目前规模的法宝是“联营开发”――温商一般挂靠当地石油公司或勘探公司,而对方往往愿意把一些小产量油井的投资权转让,并要求他们上交一定的计划油量,或缴纳双方约定的投资额,这就形成了名义开采权掌握在当地石油公司,而实际上则由温商操作的“联营开发”。分析认为,温商投资新疆石油需要从两面看:一方面,尽管相对整个新疆石油产业而言,目前温商的石油投资所占比例还很小,但是在石油基本处于国家垄断经营的背景下,温商能在“夹缝中”捞得一瓢羹,无疑显示了民资的“破壁”能量。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另一方面,正如我们以前所分析的,毕竟石油是稀缺性战略能源,其开放应有战略统筹性。尽管联营开发为民资进入石油产业提供了空间,但是小规模投资石油业的民资具有很强的急功近利性:比如温商在上交“计划内”原油(或成品油)后,将手中所剩余的部分“计划外”原油直接出售或加工出售的行为――先把油加工成不具备销售条件的“低标油”,再利用关系从石油公司进“超标油”,把两种油“掺标”,然后高价卖给东部地区来的倒卖石油的油商,从而产生丰厚利润。同时民资缺乏整体、长远规划的特点,极可能出现的掠夺式开采将破坏油层结构,使原油含水量增大、油井寿命缩短,造成石油资源的严重浪费、环境的严重污染等等。总之,民资进入石油上游领域虽是大势所趋,但还需要非常谨慎的对待,这从发改委取消4月2日石油市场体系改革专家座谈会一事中更可看出门道。



2、民营资本要小心进入国内机场领域

国家民航总局机场司司长张光辉日前表示,内地目前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已不能适应航空运输快速发展的需要,在2005年之前将有18个机场容量饱和,预计2010年前将另有29个机场达到饱和。根据民航总局的机场建设规划,未来将把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和广州白云机场建设成为国际国内重要的航空枢纽及客货集散中心,而成都、昆明、西安和武汉等地的机场将成为内地区域性航空枢纽,并将进一步完善干线机场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保障和服务功能。同时,他预计,按照年均新增3个机场计算,到2010年中国的民用运输机场数量将达155个左右,而随着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深入,民营资本将成为机场建设融资的新渠道。此前,机场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国内外银行贷款或外商投资。尽管今年1月15日起,投资组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民营资本与国有投资者享受相同待遇,然而,对于投资机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以及具体可入股比例,一直没有相关政策支持。据了解,民航总局正在制订相关政策,不久,民营资本将有权购买和经营机场。但需要指出的是,民营资本进入机场领域应该谨慎行事,因为,目前全国70%的机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中小机场经营都不理想,国内除了枢纽机场和一些旅游城市的机场,很多都是亏损的,而要想进入盈利较好的大机场,动辄就要几十亿元,其收回成本还需1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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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1:07:18 | 只看该作者

社会民生




1、国内消费价格指数构成到底如何?

关于CPI的构成及其合理性,近来一直为理论和实践界所关注。由于我国在公布CPI时,各种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在统计篮子中所占的权重并未公开,因此,只能根据主要商品大类的价格变化情况从数据上来反推权重。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曾估计当前CPI中各大类价格指数的权重分别为:食品34%、烟酒及用品5%、衣着9%、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4%、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11%、交通和通信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5%、居住14%。根据近日发改委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包含以下八个大类: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与通讯、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教育、文化娱乐、居住(房租、煤气、电、水)、医疗。其中食品占34%的权重,居住占23%的权重,两者加在一起超过50%以上,而其他几项的权重则没有说明。但不管其权重如何,由于CPI没有包含住房等价格上涨较大的消费品,而价格相对稳定的食品等所占比重过大,因此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消费价格水平。



2、保留黄金周制度是因为“一美遮百丑”

“黄金周”应否改革的议论终于有了答案。国家主管部门近日在回复政协委员相关建议时表示,将继续坚持“黄金周”长假制度。国家旅游局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继续坚持黄金周长假制度利大于弊。”黄金周休假制度是在国务院确定的公众法定假期基础上,与临近的双休日“搭桥”形成的。这一长假制度的实施,使公民休息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和有效运用,也符合社会管理的客观规律。黄金周协调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黄金周旅游秩序日趋好转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随着黄金周组织协调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的情况越来越好,黄金周长假制度实行初期出现的交通拥堵、景区秩序混乱等方面的问题趋于缓解,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也一年比一年好。” 而且“人满为患”也并不是黄金周的特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黄金周”长假制度出现的种种问题,只有靠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和交通运输业,全面增加有效供给来解决。我们注意到,从去年以来,要求改革黄金周假日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年初,北京市政协委员李晓松提交了“关于考虑解决‘黄金周’带来一系列问题的建议”。建议指出,连续多年的“黄金周”在带来经济成效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相当大的“幸福苦恼”:景区景点承受着人流的强大冲击,交通行业不仅承担着人流,还背负着物流的巨大压力;人口大流动使所有服务资源处于过度使用的状态,同时它所蕴含的安全问题也使人深感忧虑。“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要对此进行研究。对于正在发展的中国来说,要让休假成为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生活的‘非常时刻’,要考虑解决问题的长远之计。”



3、国际化趋势中的高教公平问题

  2004年英国学界和舆论界举国进行了一场空前的大辩论:从2006年开始,所有大学将取消国家统一学费收费标准,彻底改革贷款制度等,从而在根本上撼动战后英国福利制度的最后一个支柱,为此,赞成派和反对派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在美国,州立大学的改革也是风起云涌,纷纷要求摆脱公立的地位,要求授予“企业地位”和自由收费的权利。英美大学改革的目的从根本上讲,一是为了在激烈的国际高等教育竞争环境下提高本国的竞争力,二是为了摆脱财政窘境以弥补大学经费的不足,三是为了更大范围地实现高等教育的社会公平性。
  我国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高等教育的改革,事实上走上了一条产业化的不归路,不管主观上承认与否,其积极效果是提高了效率,即在人均GDP刚刚跨入1000美元时就实现了19%的毛入学率,其消极效果是导致了社会不公或称“高教不公”,直接影响了社会和谐。
  2004年11月我到英国做了一个月的访问学者,详细考察其高教改革过程,访问了深深卷入大辩论的重要公共经济学家。结合自己的研究和观察,笔者以为,从正在进行的英美大学收费改革之中,我们恰恰可以获得解决目前国内“高教不公”的新思路。
    
  析英美高教收费改革
  
  英国改革
  自战后英国宣布建立福利国家以来,高等教育作为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学费标准定价始终没有放权,即使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对许多福利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也始终没有触动高等教育体制。
  最近的一次改革在1998年,但学费定价和招生名额等还是由中央政府决定。之所以2004年的改革被认为是一次彻底的改革,是因为它最终下放了这两个权力,旨在彻底解决大学的财务窘境和资金来源问题。
  英国大学几乎都是公立大学,其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政府拨贷款,二是学费收入,三是外部资源。所谓外部资源包括海外学生学费、项目咨询收入、社会培训与短期课程、社会筹资、校友捐款和校园零售收入等六项。战后初期,政府拨款是大学预算的主要来源,构成了其大部分比例。但是,随着大学支出的不断扩大,这个比例逐渐“颠倒”过来:国家财政投入占其比例越来越小,“外部资源”份额越来越大,尤其是近20多年来,虽然政府对高校投入的绝对数在不断扩大,但高校的预算却与日俱增,来自政府的经费杯水车薪。以Warwick大学为例:1979~1980年度预算是2000万英镑,2000~2001年度预算为1.745亿英镑,增加了七八倍,但政府拨款在预算比例中却从60%下降到了27%,本国学生学费收入比例从20%下降到8%,海外学生学费比例从2%上升到7%,研究咨询收入占15%,“其他收入”从3%激增至43%。“其他收入”显然意味着从社会筹资。
  英国公立大学主要依靠社会筹资和化缘,否则就难以为继下去,这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是一个既成事实,是一个政府无力阻拦的大趋势。
  在这个事实与趋势面前,英国政府所给予的,只能是放松管制,下放权力,别无它途。其实,沉重的经济负担早已迫使许多高校学费定价在某些领域大门洞开,例如半职读书的学生、研究生和海外学生的学费等。
  英国2004教育改革除了扩大高校资金来源渠道、提高在全球的高教竞争力之外,还立足于解决社会公正问题。穷人和富人的消费能力是不一样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实行差别费率可以更好的适应不同群体和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能适应不同消费能力的社会各个阶层,这才是真正的社会公平,而不是相反;并且,只有这样,对国家、对校方、对学生本人、对学生家庭、对纳税人几方面都是有利的。给穷人以选择的权利,这是体现公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形式,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因为这样可以促进高等教育参与率。高等教育的融资问题是个悖论:财政转移将会导致一种约束,有潜力的学生没有选择学校的权利。公共财政教育经费越少(如美国),外部供给方的约束就越少。  
  英国高教改革撼动了福利国家的最后一个支柱,触动了福利制度的核心,引起了社会舆论轩然大波,社会各阶层纷纷加入讨论,各种观点充斥媒体。
  在2004年这场社会大讨论中,改革派的观点显然占了上风,系统论述和赞成改革的文章铺天盖地,远远多于反对派的言论,后者势单力薄,几乎没有大块的理论文章,媒体声音比较弱。
  
  美国改革
  在英伦三岛全国上下激烈讨论的时候,大西洋彼岸美国的改革正如火如荼,风起云涌。
  众所周知,美国私立大学比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发达,其中好多在世界排名中都名列前茅。但是,在这些世界最优秀的一流大学中也有一些公立大学,并且,公立大学在美国社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高等教育中承担不可替代的主力军作用和重要的社会责任。全美在校大学生共计1800万人,其中公立大学学生占80%。有许多公立大学被誉为是美国高等教育皇冠上的明珠,被看作是美国的旗舰大学,如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科罗拉多大学等。
  许多公立旗舰大学的资金来源中,州政府的财政拨款比例已经变得越来越小,社会筹资比例越来越大,大约占其一半以上。例如,迈阿密大学预算中州财政资金仅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15%,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仅占12%,科罗拉多大学更少,只有9%。再例如,弗吉尼亚大学自1825年托马斯・杰弗逊创立以来一直是美国公立大学的一面旗帜,但最近几年来,州财政拨款比例一直在萎缩,2004年度在其17亿美元的预算中只提供8%,而20年之前这个数字是28%。于是,对于许多旗舰公立大学来说,在名义上他们还是公立的,但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大学越来越依赖于学费收入和社会上的各种资助,在财政上越来越“私有”了。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校长格拉汉・斯帕尼感叹道:“我们越来越像私立大学了。”
  一般来说,公立大学的学费成本比私立大学低得多,例如2004年为5132美元,而私立大学则高达20082美元。但即使这样,州财政已经感到力不从心。对公立大学来说,所谓“社会筹资”意味着提高学费,他们没有别的更好办法,只能把眼睛盯在了学生身上。据统计,2003年私立大学学费提高了6%,公立大学提高了10.5%,2004年公立大学学费提高了11%,美国教育学会(ACE)说,2003和2004年公立大学学费成本提高了13%以上。几年来,大学学费的上涨速度一直高于通货膨胀,几乎是通胀率的三倍。2004年总统大选中克里就曾指责布什说,在布什任内4年里,大学学费平均提高了35%,平均上涨了1207美元。而在过去的十几年里,美国高校学费提高了90%,大约翻了一番。
  大部分州立法对公立大学提高学费的上限标准是控制的,公立大学要提高学费标准必须要先获得州政府的批准,否则就不得随意提高学费标准。于是,越来越多的大学要求给予自由。
  各公立大学希望“松绑”获得“企业地位”,其目的在于自由定价和提高学费,以满足经费之不足。所谓“企业地位”,其政策含义是,州政府对其管辖的公立大学完全脱离州立机构的管理模式,从州政府的管理名单中分离出来。在整个2004年,美国公立大学获得“企业地位”的私有化浪潮一浪高过一浪:
  2004年6月,科罗拉多大学校长伊丽莎白・霍夫曼宣布,经过多年的游说,他们终于赢得了“企业地位”,校方在提高学费和管理方面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2004年7月,北达科他州给予了其11所州立大学更多的灵活性,允许其在学费标准和日常管理更大的自主权,在其他方面校方也可以自主决定和设立目标;2004年10月,俄亥俄州的迈阿密大学被批准成为该州第一个可以提高收费的旗舰公立大学,其具体含义是,俄亥俄州的学生可以得到至少10000美元的奖学金,而对所有的外州学生的学费提高到19642美元。2004年提出要求获得“企业地位”的大学还有弗吉尼亚的三所旗舰公立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威廉&玛丽学院、弗吉尼亚理工学院),他们联合向州议会申请“特许权”,要求自定学费,自我经营,声称应该得到像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其他私立大学那样“自由空间”,成为“特许大学”,要求将之从州立法中解放出来。
  美国大学改革引起的争论远没有英国尖锐和激烈,总的来看,赞成改革的声音远高于反对的声音,一些早在前几年就已获得“企业地位”的公立大学现身说法,在舆论上获得了比较广泛的支持。
  
  国际化改变对大学教育属性的看法
  在理论界,对初等教育的看法和争议不大,学界几乎都认为它是一种公共物品。但对高等教育的看法却一直存在争议,有人将之看作是公共物品,认为应由国家免费提供,也有人认为是准公共物品,认为国家的任务是提供条件,收益人应当付费购买。在这场长达几十年的争论中,1970-1980年代以来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浪潮导致事实上的高等教育越来越被当作商品来对待,可以说,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趋势是促使学界和各国政府对高等教育性质的看法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
  战后的一段时期内,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留学生免收学费。但1970年代后期以来,他们开始要求外国留学生交纳学费,日益将留学生教育看成是一种“产业”。英国1988年公布《教育改革法》时采取了多项改革措施,例如下放权力,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试图理顺政府与高校的行政关系,划清彼此间的职责,对留学生开始收费。澳大利亚1979年开始规定留学生须缴纳培养成本的三分之一,1998年通过的《高等教育经费法》从立法上规定缴纳全额培养成本,1996年澳政府的教育创汇收入达30亿澳元。而美国早就把留学生教育当作国际贸易来看待,有资料说早在1994年,仅留学生一项对美国的经济贡献就超过100亿美元(含生活消费)。
  现在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认为,高等教育是一种产业,是可以“出口”的一个商品,以实现其弥补经费不足和达到宣扬其文化价值观的双重目的;换言之,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将高等教育变成为一种可以全球范围流动的特殊消费商品。巴尔在与笔者聊天时便经常将之作为一个主要事实。就是这位经济学家,早在几年前,他在这个方面还是欧洲经济学界的一个坚强的左派。在许多公共经济学的教科书中,在谈到教育时,一个引人关注的趋势是,最近几年出版的书越来越倾向于将初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分离开来讨论。一个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巴尔教授的《福利国家经济学》,在其1987年、1993年和1998年版中,它们始终是合而为一在第13章里,但在2004年第四版时已将之拆分为第13和14章。
  
  
  高教公平新思维
  
  我国高教改革历程的本质:产业化
  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中“商业化”因素的多寡有很多指标,但有两组数据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在社会总投入中各级财政的投入比例。统计显示,2002年我国教育总投入达548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数达3114亿元,即占总投入的57%。另一个组数据是家庭教育支出的占家庭收入的高低,改革前的1988年为2.42%,改革的第一年1989年为2.74%,而到2000年则高达4200元,即占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5854元的72%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2210元的190%。
  上述数据显示,不管我们口头上如何否认我国高等教育的产业化政策,理论上如何论证产业化的诸多弊端,但事实上十几年来我们就是沿着产业化的路径走过来的。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这是一个勿庸置疑的事实;我们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我们为什么会走上这样一条事实上已经“产业化”的道路?可能有种种原因,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一个基本原因,那就是社会需求。这是一个根本原因。
  这个规律就如同初等教育的“择校费”一样,在巨大的市场面前行政手段显得苍白无力,防不胜防。这个规律就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就是说,高等教育作为一种服务消费品,是有市场的,价值规律是发挥调节作用的,经济杠杆是起作用的;高等教育具有相当的产业属性,而不仅仅是单纯的福利型消费品,不是纯粹的公共物品,而是可以进行交换的商品,是一种人力资源投入的资本品。一旦政策稍微有所松动,这种交换就势必发生,一发不可收拾。这就是踏上产业化道路的最根本原因。当然也有其他原因,如财政投入不足等。但所有这些都占次要的地位,发挥次要的作用。
  
  当前教育产业化的正负效应
  就正面效应来说,教育产业化的一个最大成就是扩大了毛入学率。2000年以来,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以每年平均两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从2000年的11%增至2004年的19%;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共录取新生420万人,比上年增加近40万;全国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超过2000万,总规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国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短短6年内翻了两番。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的成就,是我国高教史上前所未有的。
  19%毛入学率之所以是一个伟大的成就,这是因为,15%被普遍认为是个门槛,它标志着我国跨入了“大众化”教育的行列。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都已进入大众化教育的门槛。与他们相比,19%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们要知道,在OECD国家中,超过50%毛入学率的国家,有8个国家,他们的人均GDP是都是几万美元;超过35%毛入学率的国家人均GDP也都在1.7万美元以上;换言之,所有跨入“大众化”门槛的国家人均GDP都在10445美元以上,是我国的10倍。即使毛入学率低于15%的国家,平均GDP也都是1389美元;而我国才刚刚登上1000美元这个台阶。
  毛入学率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公平性的一个重要指标,虽然不是惟一的指标。19%这个数据告诉人们,在人均1000美元这个台阶上我国就实现了“大众化”,这是需要付出多么巨大的努力和巨大的代价啊。
  所谓巨大的努力是指我国连年增加投入,幅度很大。不可否认,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增加投入是我国高教取得如此成就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十年来,几乎与所有其他行业相比,我国教育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教师职工的待遇有了极大的提高,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大学教师已经成为一个好职业,几乎成为毕业生求之不得的好职业。
  所谓巨大的代价是指,在5400亿的投入中,几乎将近一半来自于家庭的贡献,他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国从1989年高等教育改革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当年每学年学费是190元,是当时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收入1376元的14%;1994年实行并轨试点工作,1995年大学收费出现“井喷”,到目前为止,大学学费一般在5000元到1万多元之间不等,比起1989年,增加了25-50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只增长了4倍,实际增长仅为2.3倍(价格因素),大学学费的涨幅几乎10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长。这几乎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数据。据测算,加上生活费和其他学杂费开支,供养一个大学生的费用占居民年收入的50%左右。据广州这个富庶城市的一次民调显示,仅有7.5%的人可以接受每年5000元以上的大学收费标准,71.6%的人认为大学收费太高。
  随着分配不公的日益突出,“高等教育不公”已经成为最为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穷人读不起大学的各种消息充斥报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潜在危机。
  
  什么是“高教不公”?
  “高教不公”,具体来说就是指贫困子弟交不起学费。
  我国的基尼系数2003年已高达到0.461。这个数据说明社会两极分化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高校收费增长过快已成为生活困难家庭的沉重负担。新华社2001年1月发布的对北京14所高校的调查显示,贫困生占25%。“贫困”的概念主要来自于社会两极分化;而“贫困”的事实是相对的,主要表现在:
  首先是城乡差距:据推算,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应该是8000元左右,而农村仅不到3000元,相差几乎是两倍。其次是行业差距:个别行业的收入是全国人均收入的几百倍。再其次是城市之间的差距:2004年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6万元,而沈阳是8100元,他们几乎相差一倍。
  面对这样一种收入差距和贫困状况,假定高校(仅以北京中等水平的高校为例)的“第二本科”的收费在5000元以上,“第三本科”1万元以上,那么,再加上生活费等支出,即使收费最低的高校,对于贫困阶层来说也意味着每年支出在万元以上,这个数据已经大大超过了我国人均收入水平。最近有新闻说,以前有因病致贫的现象,而现在出现了因上大学致贫的说法。
  重要的是,家庭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成正相关:北京最近的一个调查结果表明,2004年北京收入最低的为未上过学的群体,他们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50元。收入最高的为研究生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568元;并且,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正在拉大,由2003年的2.1∶1上升到2004年的2.6∶1。这项调查告诉人们,许多贫困家庭由于没有受到高等教育的家庭背景原因而交不起学费;而由于上不起大学又反过来决定了他这个未来“户主”的家庭背景;从而形成了“锁定”循环。
  这就是“高教不公”。
  
  英美大学收费改革的启示
  对于造成目前这种“高教不公”的原因,社会上颇有非议,见仁见智:有人说,这种“卖考分”的行为是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惩治手段软弱造成的,从而导致“钱学交易”;有的说由于没有建立起规范的收费政策和“三管齐下”的预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从而产生“钱权交易”;还有的认为,是教育部门和高校行为扭曲,从而导致恶行竞争,大学生成为牺牲品;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大学“培养成本”一直是一笔糊涂账,说也说不清,至今也没有一个权威的算法,这是导致收费混乱的重要原因,等等。
  总之,舆论界的主流观点认为乱收费的根子在于行政管理不力,于是就有电视台对违规收费的高校予以曝光;于是行政管理部门就不得不加强干预,屡屡颁发文件,层层堵漏把关。
  但是,行政手段还是堵不住的,这是世人皆知的公开秘密。只能形成一轮又一轮的博弈。
  英美大学收费改革的趋势给人们以改革思路的新启发:我们能否对这个传统思维定势进行改革?就是说,大胆引入市场手段,以代替行政管理的办法。
  我们认为,导致当前“高教不公”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行政管理手段软弱,恰恰相反,而是行政干预过多了。具体说来,高校之间的收费没有拉开距离,导致名牌高校收费不高,一般高校收费不低,相对于贫困子弟来说,无论是名牌高校还是一般高校,都交不起钱,经济负担都很沉重。这是公共教育资源误置与社会教育资源误置的结果。
  所谓公共资源误置是指,国家财政对名牌大学网开一面,加大投入力度,其负面效应,即对那些交不起学费的家庭来说是不公平的;所谓社会资源误置是指,名牌大学与一般大学的收费差距拉不开,等于是浪费,等于是由于行政手段的原因而导致市场上名牌产品与普通产品的价格没有拉开,不利于优胜劣汰。
  改革的总体思路似乎有两条:第一,国家财政对所有大学的财政转移水平基本一致,保一个“底”,或应该对一般大学稍有倾斜;第二,所有大学的收费标准基本全部放开,国家只规定一个指导上限,采取备案制,收费定价几乎完全由市场决定,不同知名度的高校和不同专业的“价格”由“市场供需”来调节决定。这样的改革思路将带来两个重要变化:
  第一,可以进一步扩大毛入学率,促进“高教公平”。这是因为,几个放开以后市场规律必将导致一般大学的收费标准直线下降,下降到该大学的教学质量与其知名度相对应的某个供需均衡点上;于是,不同知名度、教育不同质量的大学必然会产生不同的收费标准。这样,对于那些地方“差”的大学,其定价标准就大致应该是略高于财政拨款以上的某个点,而著名大学就会远远高于那个点。于是,大学之间的收费标准和幅度就会拉开,像频谱仪那样,形成一个梯次,有很多档次。任何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几乎都能找到与其交费能力相对应的大学,只要考分上线,不同收入水平的贫困学生就都有能力交得起学费,上得起大学。
  但是,这很可能受到传统公平概念的质疑:成绩好但家庭贫困的学生有被拒之名牌大学门外之嫌,是一种不公平。但换个思路来看,从总体上看毛入学率却必将得以扩大,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得到解决,他们至少不会因为上学而致贫,这就是真正的公平;这不是高教歧视,而是事实上的公平。其实,名牌大学何尝不想要好学生,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准和社会美誉度,好学生但交不起学费怎么办,学校自己就会想办法设立奖学金招揽,这是顺水推舟的事情。
  第二,现在财政资助的结果在每个大学之间几乎都差不多:一半靠财政,一半靠“预算外收入”,不管是名牌大学还是一般大学,表面上采取了重点扶持,但事实上等于是“撒胡椒盐”的办法。但是,放开收费以后,名牌大学的收费水平必将大幅度提高,其大部分资金来源主要靠市场,比如60%-90%的来源靠收费;而一般大学可能正好相反,60%-90%的来源靠财政。这样不仅没有增加国家各级财政的负担(比如,在总体财政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对名牌大学和一般大学都采取按人头拨款的“公平”办法),而且,一般大学等于是变相得到了公共财政的倾斜,而名牌大学也等于变相受到了社会资源的倾斜,物有所值和趋之若鹜的名牌大学将会得到足够的学费收入,从而社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从而促进教育资源的最优配置。
  总之,国家设定收费上限,大学收费自由定价,名牌大学主要靠收费,一般大学主要靠财政和少部分的收费;这样,就会完全解决当前所谓“乱收费”、“卖考分”等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弊端,实现真正的高等教育公平性。当前所谓乱收费问题光靠行政命令是根本无法根除的;解决“高教不公”只能靠引入市场价格机制的办法。
  大学收费改革在全世界各国正处于尝试阶段,这是一个难题。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应积极跟踪其改革动向,探索高教收费的改革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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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1:08:46 | 只看该作者

政策动向




1、专家建议大幅削减人大代表中各级官员的比例

据官方统计,在目前的人大代表中,有70%为各级政府官员兼任。以至有人说,此种人大只能代表政府,不能代表人民。其实即使领导干部不是人大代表,但在事实上也大多是人代会的列席对象,列席人员甚至多于人大代表在很多地方已很普遍,加上人大代表中的政府官员,使得其它人大代表已成为事实上的“少数派”,他们的一些正确呼声就难免会得不到及时的反映和处理。另外,人大、政协是参政、议政机构,其组成人员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和素养。但现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却成为一种荣誉称号和一种奖励。而目前的情况是,有相当数量的歌星、舞星、影星、运动员、劳动模范等都是人大达标。相比之下,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三农问题更是中国当前面临的最严重问题,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能够代表农民利益说话的代表却太少,农民代表与其人口比例极不相称。因此有专家建议应该大幅度增加能替农民说话的代表。除此,也应多增加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代表,经济学家、金融家代表和能替工人、企业职工说话的代表。专家更倡议,除那些确因工作需要担任人大代表的领导干部,其它领导干部应该逐步淡出人大代表行列。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连选连任,但一般不应超过两届。每届须改选50%,以不断补充新生力量。政协组成人员也应恢复成立时确定的“三三制”,即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占1/3。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所占比例也不应超过50%。



2、从官方研究机构市场化看国内策略研究的“生态”

到目前为止,国内的决策咨询研究机构仍然以官方机构为主体,来自民间的独立研究机构仍然很少,能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就更加凤毛麟角了。在中国的体制之下,一般而言,如果由财政拿钱来“养”着,向政府提供决策研究与咨询,就应该是这些官方研究机构的主要职责。不过,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之下,这些机构正在迅速的市场化。据了解,在向政府提供研究咨询的同时,一些官方机构的研究领域正在向市场感兴趣的行业研究转移,他们也开始接受来自市场的研究订单。据称,北京一些“国”字头和“中”字头的机构,这种变化是十分明显的。在现实情况下,对这种做法暂时还难以进行对与错的简单评判,既然有市场需求,就会有服务供给出现。用一位圈内人士的话说,“他们也希望活得更好一些”。但问题是,在国内决策咨询市场还未完全成熟的情况下,这些官方机构的“不务正业”,使得国内市场上充斥着为数甚多的决策研究服务,整个社会并未得到专业的公共政策研究,或者决策咨询服务。而且,由于官方研究机构的主导作用,国内很难建立起真正的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的规范,也很难产生真正高水平的、独立的思想库公司。相比于美国良好的战略研究“生态”环境,国内需要在市场准入上有极大的调整,鼓励民间独立研究机构的发展,同时要砍掉大量似是而非的官方研究机构。



3、深圳又在为国资监管体制改革铺路

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关头。就在社会各界仍在争论主管部门国资委是不是要重新定位之时,深圳又不声不响地走在了前头。日前,深圳市国资委出台了包括国有企业投资、产权代表、领导选拔任用、财务总监等11项具体措施,为体制调整后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提供了有效保障。分析员认为,作为探索一系列改革的排头兵,深圳这一步应是在为整个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体制改革铺路。其实,相关部门对这一领域的改革早就推进已久了,但时至今日除了方向性的举措外并没有任何实质进展。其中,固然有涉列范围太广、太复杂的现实情况,但更当务之急的是相关措施难以落到实处的现时问题。显然,深圳市国资委已经意识到了这一块,此次出台的11项制度可谓详之又详。看来,国资尽管体制改革总算是迈出了较有力量的一步。但这仍只是一个开端,要想把后面的戏唱好唱精彩还需要更多更细的配套措施。如不然,所谓的体制改革就仍只是红头文件一份。



4、国企改制权威报告:民企入主绩效高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各种类型中,民营企业入主后绩效提高最显著,管理层收购次之,职工持股再次之,而改制后仍然为国有控股则绩效改善最不显著。”
  这是由世界银行资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以下简称:“企业所”)执行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调查研究报告》中所透露出来的消息。同时,它也将中国国企改革的纵深面直接呈现到公众面前:包括改制时的补偿方式、债务削减、改制的定价以及相差程序;改制后的再投资率、创新能力股权结构和绩效变化等。
  
  国资委认为研究报告的政策价值大
  4月3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企业所主办的“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调研成果发布与政策研讨会”上指出,本次调查资料非常翔实、细致,调查结果将有可能为国家制定国有企业发展战略、改革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这也许可以解释,4月3日在北京召开的“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调研成果发布暨政策研讨会”上,省一级的国资委系统有大量的要员亲自与会的原因之一吧。
  2003年底,企业所与世界银行开始该项目的筹划工作,2004年11月,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并开始数据分析工作。样本采集了除金融、电力、石油开采部门等几大特殊垄断行业以外的所有行业,范围涉及北京、黑龙江、山东、江苏等16个省市,涉及企业超过6600家。最终收回问卷的企业数量也达到5103家。
  这份调查表明,我国的国企改制高峰发生在2000至2003年期间,它占到了样本总量的75.65%以上(而在1997年以前的改制只有1.14%)。这4年,大量国企集中进入改制阶段,使得社会与公众也突然间感受了某种集中的压力―――改制中被裁减的职工比例为7.79%。
  这份仍然处在修改中的报告,所透露出来的许多结果都具有重要的政策价值。
  报告显示,改制面临的最大困难在于改制成本的筹集。
  据邵宁介绍,国有企业在改制中最大的难点之一,就是职工身份置换成本的问题。现在国有企业的职工还有4000万,如果都进行身份置换的话,至少需要8000亿元到1万亿元―――所以,改制谈判时的系列承诺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受让方要承诺职工的就业保障。
  调研结果表明,约有45%的中央企业和60%的地方企业需要有这个承诺。而且在保留职工的比例数和保留期限都有详细的规定:81%的央企和89.7%的地方企业要求保留职工比例超过50%以上,90.3%的央企和79%的地方企业要求在不能在三年内解雇职工。
  而在这次调查的数据表明,约有一半左右的企业的改制安置费,已经在转让价中扣除。
  
  改制后由民营企业控股的绩效提高最显著
  报告还显示,在所调查的中央企业中,没进行改制企业的比例高达74.1%。而在已改制的企业中,真正是由本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推动的改制为5.06%和9.51%,而由政府、资产管理公司和母公司推动的比例高达68.9%。
  企业研究所所长陈小洪对此坦承,“让我感触最深的有两点,一是中国国企改革还需要加快步伐,且任务相当艰巨;二是政府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
  报告称,在全部完成改制企业中,改制前后的各项经济指标都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其中一个意外是,改制所带来的效率的提升似乎并不具有可持续性。
  在项目组对改制企业前后一年的绩效变化进行比较和分析时,报告发现改制的确推动了效益的提高。但在改制后的第三年开始,企业盈利能力就缺少一种持续递增的驱动力了。
  具体到某一类型的改制中,改制后仍然为国有控股、政府部门控股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类型的改制企业,其改制效果不太好,主要表现在总资产利润率指标提高的显著性检验效果上并不明显。但改制后为民营企业控股的企业,绩效提高最明显,其次是管理层收购的企业,再次是职工持股的企业。
  报告还揭示了另一个重要关系:在非国有控股的改制企业中,效益与就业存在某种相互替代的关系。尤其是在由民营控股和经营者控股的企业中,这种现象更为明显。
  
  国企改制不是“私有化”
  在这份报告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目前的国企改革不能简单地概括为“私有化”。
  因为在这次调查所涉及到的改制企业中,只有不到30%的企业通过改制把企业的控股属性从国有改为非国有。尤其是央企,93%的改制企业仍保持国有控股。在地方企业中,也只有36%的改制企业让国有产权退出了企业的控股地位。改制对企业主要的产权属性的改变并不太大。
  “这种改革结构是渐进式的民营化,而不是私有化。”报告非常直截了当地指出了这一点。
  与由外资控股的改制企业中,持股没有经营者的身影、职工持股会的比例也只陪末座的情景相比。由内资主导的民营化改制中,更多的是依赖企业自发力的“内生性”。
  报告称,在已改制的企业中,由经营者和职工持股会控股的企业,在各种非国有控股中已经占到了一半甚至更多的比重。同时,它作为第二或者第三大股东的角色,也越来越多出现在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中:
  在国有资本控股中,由政府部门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改制企业,由经营者和职工持股会作为第二、第三大股东的比例分别达到28.3%和19.8%;由资产管理公司等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改制企业里,由经营者和职工持股会做为第二、第三大股东的比例则高达53.2%和20.6%;而由母公司控股的改制中,经营者和职工持股会做第二、第三股东的比例则达到了72.4%和20%。
  “这是一种转轨时的过渡产物,是各方利益相关者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而不断博弈的产物。实际上它也是一定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所能够承受的产物。”英国布鲁诺大学教授刘芍佳认为。
  而且这种“内生性”也体现在了改制企业的再次投资率上。
  从改制后企业的投资率来看,由民营企业主导的企业只有3%-12%、自然人控股企业为9%-13%,但职工持股会的再投资率却达到了25%-39%,甚至超过了国有集团控股的26.3%的投资力度。
  虽然经营层的再投资率只有3%-7%,但报告认为,其投资率的低下是因为经营者刚收购企业后,资金不足所导致的。
  不过,民营控股企业的投资这么少,却使人感到较为意外。
  “一般来说,所有者的投资行为是与其预期密切相关的。如果预期企业有发展潜力,通常所有者会增加投资,反之,所有者则不再投资,甚至缩小规模。但民营企业收购了国有企业以后,为什么会出现目前这种情况?原因之一是如果其很快大量进行投资,那么,在某种不利的社会环境下,是否会让别人产生误解,以为企业的大量增值来源于原国有资产价值的低估。所以,即使它们已经收购了国企,但是在某种不利的社会环境下,也不敢很快把这个企业真正当作是自己的企业。这也是民营企业为了理清产权关系,而采取的某种不得已的方式吧。”参与调研和报告起草的一位研究人士说。
  与此相反的是,职工持股企业的再投资率的比例比较高。
  “对于职工持股企业来说,在中国现今环境下,他们往往具有某种特殊地位,他们比单纯的经营者可能更具有社会支持的力量,至少在政府来说,这种改制企业具有较少风险;而对于职工来说,具有共同利益的一致性。这类企业往往改制前效益就不错,改制后获得的产权激励使其更对未来发展有着良好预期。同时,他们可能也较少某些不必要的担心,较少某些不利的预期。”报告这样认为。
  
  交易还需进一步透明化
  调查显示,在过去几年里,样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式中有90%的企业采取了协议转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这与国务院国资委颁发的“96号文”和“3号令”于2004年初才开始生效有关,因为样本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大部分是发生在2004年之前。
  报告分析道:“2004年之前的国企改革,由于缺少全国统一的、足够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一半是由于需要摸索,需要博弈,需要各方利益相关者的谈判,因而需要因地制宜,很难一刀切;另一半是政府的操作更偏好于根据经验判断,来选择合适的企业家。当这种经验是基于企业的市场业绩来判断时,那么也能够大体合理,但问题就在于,其间存在很大的弹性和可操作空间,存在寻租的很大余地,但又无法通过必要的程序和监督来约束这种寻租,因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许多弊端。这是中国改制的一个特点,也是一个难点。”所以,“为了避免改制中腐败寻租,建立必要的和合理的程序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单一的个体是不够,应该在形成整体的全国性网络建设上下大功夫,争取通过这种网络达到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透明化。为产权交易实现更大程度的透明化打下基础。”刘东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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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1:10:23 | 只看该作者

直辖市




中国再增加直辖市应该是一批而非一个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50年,中国先后设立了四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每一次直辖市的设立都是与整个国家的发展和命运紧密联系的,尤其是在最近的十年。西部开发催生了重庆直辖,接下来又有东北振兴、泛珠“9+2”、中部崛起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于是近一年以来诞生了众多关于第五个直辖市的版本,而且讨论的十分火热。不过这些民意究竟会多大程度上影响中央决策?未来的直辖市应该放在哪里?……

体察民意:网络版第五个直辖市入选城市TOP10
1. 广东深圳:研究者认为,无论从国家统一的角度,还是经济发展的标准,深圳都是第5个直辖市的有力竞争者。深圳进出口贸易总额连续10年在大中城市中排名第一,工业总产值仅次于上海,GDP在大中城市排第四。
2. 湖北武汉:目前我国已有珠江三角经济区,长江三角经济区,以及环渤海经济区三个经济快速发展重点区域,在西部大开发的形势下,有必要推进华中地区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而武汉无疑处于最有利的地理位置。
3. 辽宁沈阳:沈阳在中国东北大城市中,其重工业基础最雄厚,最有可能成为中国重工业装备的基地,而且国有企业比较集中。在振兴东北战略的背景下,如果将沈阳定位为直辖市,最大优势之一是可以借助相对的独立性,形成一套新的市场化游戏规则。
4. 广东广州:作为珠江三角经济区的核心地带,广州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广州是中国综合实力排名第三的城市,紧次于上海和北京。同时,人均GDP也居于全国前列,在大城市中仅次于深圳。第五个人口超千万的大城市。
5. 辽宁大连:大连成为直辖市应该说是很有机会的。目前举国都在讨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需要一个领跑者。大连目前在整个东北无论就经济发展还是就城市治理能力来看都是最好的,具备最好的基础条件。
6. 山东青岛:是胶东半岛城市群的首位城市,是著名港口城市。历史上数度为中央直辖市,现有人口250万。国内生产总值、工业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和城市人口等主要指标均超过省会济南,居山东之首。
7. 江苏南京:一些研究者认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江苏的行政区划格局都不尽合理――南京是江苏西南、安徽东南过渡地带的省际中心城市,宜直辖而不适合作省会,“南京都市圈”便是一个直辖的最佳模本。
8. 河南洛阳:网络地域之争吵得沸沸扬扬,“直辖”因此被提出,如果河南境内要产生一个直辖市的话,必然是洛阳,因为如果郑州成为直辖市的话,河南将会缺乏一个统领全军的城市,且就综合实力而言,洛阳亦是当之无愧。
9. 江苏苏州:苏州目前经济实力有目共睹,已产生了以苏州为中心的产业辐射地带,大量的外资进入苏州,同时受惠的不仅仅是苏州,还包括了它的周边城市。
10. 湖南长沙:事实上,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就已经有将长沙株洲湘潭合而为一建立超级城市“大毛泽东市”的规划理论出现,而目前长株潭地区紧锣密鼓相互接近的举动,令人们再次产生直辖的希望。

直辖市的设置实际上是与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紧密联系着的
直辖市,是指由中央政府直接领导的省级政区,法律和行政地位相当于省、自治区。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直辖市制度,如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德国汉堡、日本东京、美国哥伦比亚特区等。其他城市化水平高的国家,如韩国、巴西等也有直辖市制度。距离我们最近的韩国一级政区共有15个,其中有汉城、仁川等6个直辖市。
目前中国所设立的4个直辖市,除了天津外,无一不在区域经济发展和地区整体改革和进步当中担当着核心的作用。这其中又以上海的表现最为明显,北京由于同时担当共和国首都的功能,因此更多的是对全国的辐射。而重庆虽然是目前最年轻的直辖市,但是已经在西部地区发挥着非常重要的辐射和领导作用。
目前学术界和政府相关部门比较一致的认为,要想成为直辖市必须具备至少三方面的条件:
一是区域布局要合理,新直辖市应该是大的区域内的首位中心城市,有足够发展空间。应与原有直辖市有一定距离,否则浪费资源、增加内耗,抵消和减弱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这一点考虑是基于北京和天津的现状)。
二是人口不宜少于200万人,否则难以形成区域政治中心的地位,这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
三是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经济总量应高于全国大城市平均值,财政至少能够自给自足,这也是保障中央财政调控能力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这三个条件全部具备才能设立直辖市。此外,如因政治、经济或军事的某种特殊需要,具备其中一项条件的城市也有可能升为直辖市。
从前面所列的十个城市的表述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城市“入选”的条件是建立在经济发展规模上的。不过我们应该看到,对于直辖市的选择我们可以套用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经济规模肯定是选择直辖市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充其量只占30%-40%的权重,并不能绝对主导是否会成为直辖市,这也是许多城市经济发展迅速,但是至今仍是省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而非直辖市的原因。
中央政府对于城市的设立和撤并也是经历了长期的认识过程,方向在逐渐明确。而现在主导直辖市或者是中国城市布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目前正在进行当中的中国现行行政区划改革和完善。分析员了解到,我国现行行政区划改革和完善的方向是调整幅度、减少层次、增强活力。而增设直辖市无疑是划小省份、减少层次的最佳模式。据有关统计,从总体上看直辖市的发展速度不仅快于省辖市,而且也大大快于省。如直辖市的GDP是省的平均数的3倍以上。然而,中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面积第三的大国,一级政区的数量与其他国家相比明显偏少。如果中国一级政区目标定位在50个左右,那么在现有基础上就可再设16个省级政区。即使从区域经济中心布局考虑,最少的方案也要增加4个直辖市,即在东北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和西北地区各设一个直辖市。

不排除一次设立一批直辖市的可能
基于以上的分析,如果通盘考虑中央的行政区划改革目标和目前中国经济全面发展的进度,我们认为对于直辖市的设立的推断可以更加激进一些,即跳过从前一个时期设立一个城市的作法,直接等待条件成熟时设立一批直辖市要配合发展的需要。
西部开发、振兴东北、泛珠合作、中部崛起等这些发展战略都是近些年相继提出来的。从前的作法是,突出一个,树立一个,发展一个,这样利于单个点地设立区域中心城市来促进发展。不过目前的情况是先后几个区域发展重点都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所以目前已经看不出来哪个是绝对的重点,这样也不好再单个确立什么地区的发展中心城市。而中国的发展也进入了全面、均衡发展的一个战略阶段,这个的背景之下,已经可以形成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发展局面。因此,分析员更倾向于中央在通盘考虑后采取同时设立几个直辖市的作法来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和行政区划改革的进行。当然,这样的计划推进过程当中需要考虑过行政实施成本和防止浪费等因素,不过这些已经是技术操作层面上考虑的事情,并不应该影响整个战略推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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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3 11:12:02 | 只看该作者

圆明园




  “圆明园环保事件”中的法律沉默  环保公益诉讼困境待解
    
    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水污染防治法有望获得突破,首度引入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赋予直接受害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起诉权。
    
  “圆明园的做法,是要把世界文化遗产,变成一个巨大的脸盆。”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别涛毫不掩饰他对圆明园防渗漏工程的愤懑。
  别涛还说,即使他想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当被告也当不上。“国家环保总局现在已经出面关注此事(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3月31日表示,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工程至今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该立即停止建设,充分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但谁能就圆明园事件提起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状告环保或其他主管部门行政不作为呢?诉讼法是有限制的。”
  虽然无数人在关心此事,圆明园作为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共同的文化遗产,它受损害,也许可以说所有人都是受害者,但却没有一个人可以诉诸法律,因为没有人符合原告的条件―――直接受害人,没有人可以提起环保公益诉讼。
  
  法律的沉默
  让我们先回放一下圆明园事件。
  3月22日,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专家张正春在圆明园游玩时,发现湖底正在铺设塑料膜,凭借职业敏感,他立刻意识到这是一次彻底的、毁灭性的生态灾难和文物破坏,决定阻止这一恶劣行为。
  3月28日,人民日报五版发表文章披露此事。此后,许多媒体纷纷跟进报道,事情逐渐升级为“圆明园环保事件”。
  3月29日,国家文物局表态,防渗漏工程没有合法性。3月31日,北京市环保局表示,防渗漏工程未通过环保审批。4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下达停工令,防渗漏工程正式被叫停。
  其间,清华大学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家吴良镛院士,自然之友会长、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先生,中国生态学会理事长王如松先生等均表态,认为工程是一大灾难,应该被叫停。
  但是,通过回放我们不无遗憾地发现,在整个事件至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似乎被排除在外,没有人提出要告工程实施者破坏世界文化遗产,也没有人提出要告环保局或者其他主管部门监督不力。
  其实,“非不愿也,是不能也。”圆明园事件所折射出的,正是我国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缺位所带来的无奈。
  4月2日,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德国艾伯特基金会联合举办“中德法制国家对话-中德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研讨会上,多位学者、律师和政府官员就此问题发表看法,认为我国应尽快确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只要有兴趣不一定要有利益”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直接受到权益损害的受害人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环境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样。
  别涛说:“文化遗产是国家的,甚至是世界的,影响到所有人的利益,范围应远大于直接受害人,所以这就涉及环境公共利益的问题,应该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范围,允许更多的人表达自己的意见,对不当行政决定形成监督。应形成环境决策的科学化,使其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他认为,凡是受到不利影响的人都应该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要求,应扩大原告主体的范围,“至少应扩大到利害关系人,甚至应该扩大到,凡是有兴趣的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曾代理过多起公益诉讼,甚至直接上阵做过原告的吴鹏彬律师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解释直接受害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兴趣的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圆明园湖里有鱼,铺了防渗漏膜后,湖水无法循环自净,变脏变臭,鱼儿可能遭受生存危机。如果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我要替鱼说话,他就是有兴趣的人。但这种诉讼目前在我国没有。”
  “如果一个人每天都到湖里钓鱼维持全家人的生活,他发现鱼越来越少,钓鱼越来越困难,终于有一天钓到的鱼不够全家人吃,他到法院提起诉讼,他是利害关系人。”
  “如果有一个人承包了圆明园中的某一块水面,放养1000尾鱼,结果因为铺防渗透膜,水质变化,鱼儿都死了,血本无归,他到法院提起诉讼,就是直接受害人。”
  而圆明园事件的现状是,尽管全人类的利益都受到了影响,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符合原告的条件。
  在研讨中,与会人士认为有三类主体可拥有原告资格,一是有兴趣的公民个人,二是相应的国家机关,三是民间组织NGO。
  这三类人中间,有兴趣的公民个人被现有法律排除在原告范围之外,而国家机关作为原告,在我国个别地方已经有所尝试。2003年四川乐陵市人民检察院以公诉人的名义,起诉当地一非法炼油厂,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后被获得胜诉。
  但这种模式推广有难度。斯伟江律师认为,首先检察院担任环境公诉人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个别地方试点还可以,全面铺开的话,大部分检察院不愿意冲破法律的界限。
  最被大家寄予厚望的还是民间组织NGO。别涛说:“公民个人有兴趣有愿望,但是没有能力,检察院有能力但是没有兴趣,又有兴趣又有能力的,还是民间组织,环境公益诉讼需要民间组织的参与。”
  
  “中华环境联合会”将生
  尽管被寄予厚望,但是现状却是NGO组织在环保公益诉讼中难以有所作为,这显然不是他们的本意。
  尽管有这些难处,绿色和平组织已经算得上是民间环保组织中的“贵族”了。与会律师提出,现在大量的民间环保组织面临的问题是设立和登记异常困难。我们国家规定,每个民间组织都必须有一个主管部门,而在机构精简的情况下,部门越来越少,要求每个环保组织都找一个“娘家”,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据绿色和平组织中国项目总监卢思骋的估计,全国的环保NGO数量在千个以上,这其中包括注册过的正式NGO,也包括没有注册的NGO,还包括一些以公司的名义注册,以NGO的方式运作的组织。“按照通例,NGO只要在民政部门注册,然后通过年检就可以开展活动了。过多的要求不利于政府对NGO管理,也不利于NGO在环保方面发挥作用。”
  当然也有迂回解决之道,别涛处长介绍,现在,国家环保总局正在为大家找一个“大娘家”。今年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成立一个可能叫做“中华环境联合会”的组织机构(据悉,该组织将可能在四月份正式宣布成立),其中特别设有一个维权部。别涛说:“维权部主要维护两种人的利益,第一是在环境污染中受损害的人,第二是保护那些在保护环境的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人。”
  
  环保公益诉讼的法治期待
  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我国寸步难行,原因远不止原告范围狭窄这么简单。与会律师提出,行政机关的支持对环保公益诉讼很重要,因为污染源多是大企业大公司,在调查取证、法律援助等方面,如果没有行政机关的支持,公民哪怕是环保组织,都很难和大企业抗衡。
  让人欣喜的是,现在环保法有了一些让人鼓舞的新动向。2004年12月通过的《固体污染物防治法》规定,对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国家鼓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相应的援助,如果有人向环保检测部门提出检测请求,环保部门又有检测设备,就必须接受这种请求。
  同济大学高旭军博士认为,这对受害人是很好的支持,否则单凭受害人的力量,难以完成诉讼要求的证明责任。
  2004年国务院还发布了一个关于淮河水污染防治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为淮河水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别涛也承认,这些仅仅是在环保单行法中引入非常有限的尝试,直接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目前还没有。但他同时透露,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水污染防治法有望获得突破,首度引入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赋予直接受害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起诉权。
  最根本的出路当然还是在修改诉讼法。别涛说:“对原告的起诉条件,起诉资格的限制已经过时了。”
  修改法律还涉及到模式选择的问题。斯伟江律师介绍,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公益诉讼有两种模式。属于英美法系模式的美国的规定是,任何人均可代表美利坚合众国对有损于美国公众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在获胜以后,可以在诉讼收益中获得一个相应的比例作为奖赏。
  另一种模式是大陆法系模式,代表是法国和德国。规定检察院作为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代表,对特定的涉及公益的案件,有权以主当事人的身份提起诉讼,也可以作为从当事人参与诉讼,并可以上诉。
斯伟江说:“对于我们国家而言,不管采用哪种模式,向前走一步总归是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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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驿站剪报(43) ―― 无疆界 200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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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竞争 无疆界 200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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