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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4日小怪踩苗事件总结
1, 周六上午开始一共有三拨共约12人在小怪攀岩,其间有人踩坏了几棵<10棵玉米苗(此时的玉米苗约半米高,不能移栽);
2, 下午,地主人任某某出现,要求赔偿,数额太高,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发生争吵;
3, 中间中断争执约一小时;
4, 任妻出现,继续争执,并提出高额赔偿要求,攀岩者不予理睬;
5, 任某在其妻指示下抢夺攀岩绳子,被攀岩者阻止,并发生激烈争吵;
6, 经过老四的极力劝说,任某放弃抢夺绳子,任某要求的赔偿金额从500到200最后停在100;
7, 这时一外国朋友做鬼脸,拍照的行为激怒任某,任某高喊耍流氓,矛盾进一步升级;
8, 对于高额的赔偿金额攀岩者未接受,此时约6点,任某提出要找大队书记,要报警;
9, 部分攀岩者返回北京,任某报110,这时下起了大雨;
10, 警察赶来,与我和阿甘在一个房间里面谈,警察说任某报警时说踩坏了50棵苗,还带着手电准备去数,可下雨不行,警察说赔几十元了事就行,没什么耍流氓一事,我们表示可以;
11, 后来警察,我们,任某、妻、子一起谈,对方还是执意要赔100,我们表示按照实际损失的两倍赔偿,对方包括警察完全没有进入我们的思路,任某一家完全不考虑按实际损失赔偿,就是要求100元;
12, 警察表态说赔偿70元,但此时并未征求我们的意见, 反而去劝说任某,说70就得了,任某表示看在他的面子上,同意;
13, 我们也就很难与警察的意见争执,同意了;
14, 任某一家和警察都表示攀岩者别去攀岩了。
事后总结
失误:第一次与警察谈时,没有把我们的赔偿原则和赔偿底线说明;在一起面谈时,没有及时表明我们的赔偿底线;整个事件中表现得没有底气,没有经验;
1, 不要踩坏人家庄稼,整个事件中他们都底气十足,就是因为他们占理,破坏了就得赔偿;如果没有踩苗的事情,对方再不讲理也不能无中生有,他们并没有想就攀岩提出收费;
2, 如果不小心确实踩坏了,不要与其争吵,以及挑衅、激怒对方,并且表明我们的态度,以及赔偿底线(2元/棵?),并且掏钱给对方,不与他们纠缠,对方不接受报警就让警察处理;
3, 警察来了,首先表明赔偿底线,并且要很坚决,不接受超过我们赔偿底线的调解;
4, 不能就赔偿达成调解,那么就去备案登记,最后不行就让他们诉诸法律,让法院裁决。
任某的心态揣测:他们就想向这些有钱人讹些钱,而踩坏了的庄稼,正好可以借题发挥、有机可乘;乘着占理提出高额赔偿要求,并且纠缠不放,甚至希望把事情搞大,正是有理打遍天下也不怕;
补充:当我们25日路过小怪,看到三个人攀岩,他们告知:任某来过了,一来就说不让他们攀岩,他们解释说他们人少,也会注意不踩到他的庄稼,任某也就没说什么让他们继续攀,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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