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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大家读读高山斑竹的相关帖子: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1631739
我认为对比熊的处理是高山斑竹周详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做出的一个非常果断明白的决定。他的决定更多的是出自对绿野的深切责任,而不仅仅是为了处罚比熊。
2,作为投诉者之一,我也在反思。我们的目的是要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并不是要打倒某一个人。虽然比熊确实有他的问题,但我们在争论的过程中有些语言可能还是过激了,而这很可能会造成我们初衷以外的不必要的伤害。这一点,我做得也有欠缺。其实,任何一方把具体问题跟道德品质完全等同起来,都是需要慎重的。绿野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且任何人都有一个成长过程。遇到问题,除了就事论事以外,我想更多的还是考虑解决问题的办法比较好。
3,好的制度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下是事件后关于绿野模式的几点想法:
A,关于绿野非营利免责免税模式的几点建议:
既然关于非营利免责免税自助活动发起人(领队)有很多关于财务问题(黑钱)的讨论,解决处理起来也很麻烦棘手,那么能否从制度模式上探讨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从而避免矛盾和问题于发生之前?
受到海怪帖子的启发,我觉得如果在信息公开透明方面做一些工作,或许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下面是几点建议:
一,在非营利免责免税活动召集贴中明确注明:“为防止出现财务问题,同一个活动地点,禁止同一个人重复做领队”,并且将该领队召集的所有活动自动链接在活动贴明显位置----斑竹、队员依此都很容易做出判断:该领队是否有资格召集这次活动。
二,在活动召集贴中自动链接:该领队每一次活动后队员的投诉建议评价等等----声誉不佳的领队自然报名者少,符合优胜劣汰原则;同时这样也便于活动参加者了解领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在活动前就避免了很多风险和矛盾的产生;另外这也会减轻网站及斑竹管理领队的难度和工作量。
以上内容参见海怪的帖子: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1631662
B,关于绿野增加营利非免责免税模式(旅游版)的建议:
绿野的潜在资源是相当丰富的,虽然这很大程度上来自于非营利免责免税模式的吸引,但完全杜绝营利模式,我觉得第一不可能,第二没必要,第三是浪费。目前发生的很多问题就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能够把非营利免责免税模式做为绿野的主体,同时给予营利非免责免税模式以合理合法的空间,明确区分各自责任义务,共同享有绿野的丰富资源,我觉得其实更有利于维护绿野非营利主体的纯洁,同时也拓展了绿野的发展空间,更有利于绿野的健康长久发展。
增加营利非免责免税模式(旅游版),就是把目前合情、但不合理不合法的转成合情合理合法的,把目前地下的、存在的问题转成公开的、发展的空间。增加营利非免责免税模式,更有利于做到制度透明,运作透明,利润透明,更有利于做到责任和义务明确,就更有利于保障领队和队员双方利益,从而避免更多类似事件的发生。
只有顺应时代发展,勇于调整自己,更新自己,完善自己,始终遵循合情合理合法的方针,绿野才能走的安全,走的长远。
因此,建议绿野开设营利非免责免税的旅游版,作为非营利免责免税模式主体的补充。当然,具体操作还需要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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