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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月21日(周六)十三陵一带溜达
活动发起:悠远
活动时间:2007.7.21
活动地点:十三陵妃子陵区-德胜口-昭陵-定陵
活动强度:绿野0.4
集合时间:2007.7.21,8:30
集合地点:德胜门345快上车站
活动缘起:
十三陵怀古・过万娘坟村
汉宫娥眉最得意,
赵家飞燕第一人。
曾令六宫无颜色,
亦将利喙啄皇孙。
恩怨难随埋骨去,
荣华早伴云烟飞。
天子痴情陵冢处,
尽入农家笑青山。
1998年的5月1日,我一个人去了十三陵,特意上了妃子陵区,之后转到德胜口,再昭陵、定陵,最后到达了长陵的公交车站,当时314路只经过定陵道口,并不走定陵的。本来那天出来的就晚了点,314几乎是坐的末班车回到的昌平,再到昌平上345快,天就已经黑了,在我的印象里那天月色似乎很亮。我一路走,一路被一种情绪鼓惑着、怂恿着,最终在心头写下了上面的诗句。
这里面的前四句,是用汉代赵飞燕赵合德姐妹的典故,来指代明宪宗万贵妃的情况。
东汉时期,赵飞燕赵合德独占汉成帝的宠幸,她们因为自己没有子嗣,就迫害为成帝生子的嫔妃,甚至在成帝的纵容和协助下,害死刚出生的皇子。当时有“燕飞来,啄皇孙”这样的歌谣,就是影射这种情况的。
而明宪宗的万贵妃也是独占后宫之宠,甚至宪宗的第一个皇后在行使了皇后相应的权柄制裁万氏后,却被宪宗给废掉,。万贵妃本来为宪宗育有一子,但很快知夭折了。之后,她千方百计控制后宫,所作所为就像汉代的赵氏姐妹一样。
所以我写了前面的四句,其中第三句是由《长恨歌》“六宫粉黛无颜色”演义而来。
“恩怨难随埋骨去,荣华早伴云烟飞。”这两句包含了两层意思。当年万氏死后,宪宗也紧接着去世了。新继位的孝宗,其生母是被万氏害死的,在他小时候、甚至出生前后也受到了迫害。于是朝中有人提出来,要追究万氏的罪责。这里就感叹,万氏生前造下的罪孽和恩怨,在其死后也难以消逝,但她曾享受过的也似乎被时人所艳羡的荣华富贵却消逝了。这是第一层意思。而事过境迁多少年,到了现在,这些恩怨是非并没有被历史淹没,至少还在被我辈评说指点,但当年万氏的所谓荣华富贵更是烟消云散了。
“天子痴情陵冢处,尽入农家笑青山。”当年宪宗为万贵妃破了妃子不入十三陵的例(除了殉葬的以外),万氏是第一个进入十三陵陵区的妃子。可经过多年的战乱等变动,特别是曾经发生过的盗墓,现在她的陵园已成为了一个村落。只有陵墓背后的青山(山那边就是虎峪一带)还依旧屹立在那里,仿佛一直在笑看人间的百态。
其实十三陵一带一直是我非常喜欢的京郊出行的地方,以前曾多次前往,但已经好久没去了,又动了去那里一游的想法,正好有个MM上周建议我去组队那里摄影。于是就发了这个帖子。
活动费用:公交车费若干,自付。自带午饭一顿。注意,不进到卖票的陵里面。
活动人数:15人,事先做功课者优先。有腐败器具者优先,请在报名时注明。
报名方式:跟贴报名,格式:ID/性别/手机号码/确认/认可活动声明
例:悠远/JJ/135/确认/已阅读并接受此计划中所有条款
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休闲腐败级别。事先做点功课。带上相机。
免责声明:
1.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有可能导致人身损害。参加者应根据自身的能力特点选择合适的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领队组只负责召集活动,不向队员收取任何费用。在活动中领队组和所有队员一样,本着“平等、自立、互助”的原则,共同完成活动。
2.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官。
3. 活动中所花费的路费、食宿费、景区门票费等公共费用,遵循“AA制”的原则,由包括领队组在内的所有成员平均支付。
4. 活动中可以推选财务官(以下简称CFO)来集中支付各项公共费用,CFO在队员中民主推选,自愿担当。如果无人愿意担当CFO的工作或费用简单没必要集中支付的情况下,则不设立CFO,各项费用在发生的时候均摊结清。领队组不能兼任CFO的职务。
5. 为了便于结算活动中的各项公共费用,CFO可以预收部分费用作为活动基金,活动结束后根据实际支出,多退少补。CFO应该替全体队员妥善保管好活动基金,不得遗失。活动结束后的小额余款(一般小于20元人民币)也应均分退还给所有成员。如果因为找零钱原因,在活动中不方便退还,则在自愿的原则下委托某位队员代为保管,以后在合适的时候私下结清。小额余款也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下委托某位队员以个人的名义捐给各种公益组织。
6. 所有成员在活动中必须集体行动,不听劝阻或未与领队组联系擅自变更路线、进度计划者,视为主动退出本次活动。所有成员在活动中必须注意安全,不听劝阻擅自进行无保护的危险行动者,视为主动退出本次活动。主动退出活动者应在退出时与CFO结清费用,当时因为客观原因无法结清的,其款项由CFO代为保管,以后在合适的时候与CFO私下结清。
7. 所有成员必须在活动前告知亲属所参加活动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以及本次活动的内容。
8. 参与者明确了解户外活动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报名参与者均保证其在报名之前,已主动了解有关本次活动相关的线路、行程、气候等状况,并在自身身体情况适应情况下经慎重考虑报名。参与者同意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如出现意外情况,放弃对该风险造成的损害的赔偿权利。
9.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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