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写在前面
海陀——位于延庆县张山营镇北部与河北省赤城县交界处。主峰海拔2241米,为北京市第二高峰。
盛夏已至,爬山需要有选择了,海拔低了会中暑热死,海拔太高还真上不去,为了7月的小五、9月的大五,这回我豁出去了,拉练一把,顺道避避暑。
☆☆☆☆☆ ――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 ☆☆☆☆☆
第二部分 活动摘要
1.活动定位:拉练、重装、看云海、数星星
2.发 起 人:☆往事随风☆(妖捌陆零另零伍玖玖另另)
3.活动时间:2011.06.18(星期六)8:30――2011.06.19(星期日)17:00
4.活动地点:海陀山
5.活动强度:1.5
6.出行方式:919 + 小面
7.集合时间:2011.06.18(星期六)8:30
8.集合地点:德胜门919车站
第三部分 活动简介
1.领 队 组:往事随风、梅赛德斯
2.活动性质:重装扎营两日活动。
3.活动原则:自由结合、自愿参加、自担风险、自负责任、团结友爱、团队精神。
4.费用原则:除个人开支外一切费用AA制,并纳入CFO帐务管理范畴。
6.活动人数:10人(最多12人)。领队组有选择队员的权力,并不做出任何解释。
7.报名方法:队员必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参与人员需网上跟帖,不接受代他人报名,请务必认真考虑后谨慎决定是否参与,原则上不接受小团体报名。
8.报名格式:
ID/电话/装备情况(Z帐,L炉,D对讲)/已阅读过帖子并接受全部条款,责任自负
如:往事随风/1GG/186****9900/1Z1L1D/已阅读过帖子并接受全部条款,责任自负
第四部分 活动预算
预计人均60元,多退少补。
第五部分 活动准备(户外运动存在风险,请队员认真阅读,尽量携带下列物品。)
1、扎营睡觉全套装备。(请按0度温标准备)
2、帽子、手套、冲锋衣裤,抓绒衣。
3、吃饭的家伙和做饭的家伙。
4、一早一晚正餐和两顿路粮。
5、营地无水,最低要求男5L女4L。
6、手台、头灯、手电、营地灯等。
7、创可贴、云南白药、十滴水、止痛剂、止泻药、晕车药、消炎药、感冒药、蛇药等。
8、雨具、垃圾袋、打火机、手纸、防晒霜、墨镜、防蚊液。
第六部分 日程安排
D1: 8:30 集合点名
10:30 延庆包车——西大
11:00 上山
14:00 松林营地睡午觉
17:00 轻装鞍部营地打劫
D2: ?:? 自然醒
10:00 拔营,海陀村或阎家坪下山(想虐点就啤酒溪)
第七部分 领队组的权利和义务
1.领队组由总领队、领队、收队组成。总领队由活动发起人担任,其余成员从队员中甄选。
2.总领队(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决定参与活动人员名单。
3.总领队(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取消或变更活动计划。
4.领队组有权组织协调活动、调用食品药品以及通信设备。
5.领队组有义务维持队伍的整体性,有义务劝阻无组织纪律的队员。
6.领队组有义务组织队员处理各种紧急事态,详见紧急状态。
7.领队组不对不听劝阻强行离队的队员承担任何责任,领队组不对任何人承担法律责任。
8.领队组无权约束任何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自由权。
第八部分 财务官(CFO)的权利和义务
1.无公摊费用活动财务官(CFO)由总领队指定,有公摊费用活动财务官(CFO)由全队选举。除总领队(活动发起人)不得担任财务官外,其余队员均有担任财务官的资格。
2.财务官在有公摊费用时有义务监督相关收费机构是否合理收费。
3.财务官在无公摊费用时有义务负责队内财务状况的收支情况。
4.财务官有权组织队员探讨、质询领队组提出的财务方案。
5.财务官有权向队员追缴所拖欠的应公摊的费用。
6.财务官有义务记录并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公布全程发生的费用。
7.财务官有义务承担因财务报告产生的一切财务问题并接受队员监督。
第九部分 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1.队员有权选择参加或退出本队活动。
2.队员有权将自身任何问题告知领队组。
3.队员有权选举财务官(CFO) (在有公摊费用的时候)。
4.队员有权要求财务官(CFO)及领队组公布和就财务问题答疑。
5.队员有义务按照规定时间集合,过时不候并补交车费款!
6.队员有义务服从领队安排。必须服从活动备案中关于紧急状态处理的要求。
7.队员有义务注重环保生态,护林防火等社会公德问题。
9.队员有义务遵循所到旅游地区的风俗习惯。
第十部分 紧急状态
1.遇到自然灾难,所有队员听从领队安排,领队有义务等全队安全后再行下撤。
2.遇到火灾抢劫,所有队员进行有效救助,无效时迅速和 110、119、999联系。
3.遇到急性疾病,全队活动暂定,直至患病队员病症解除或得到医务救护后。
4.遇到体力不支,根据队员情况,在确认可以安全返城时由领队组织部分下撤。
5.遇到天气突变,根据全队情况,在确认可以安全返城时由领队组织集体下撤。
第十一部分 免责声明
1.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有可能导致人身损害。参加者应根据自身的能力特点选择合适的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领队组只负责召集活动,不向队员收取任何费用。在活动中领队组和所有队员一样,本着“平等、自立、互助”的原则,共同完成活动。
2.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
3.如活动往返路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领队组不对由此事故造成驾驶员和搭乘人员人身损害以及车辆损失负有任何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官。
4.凡报名者并参与此次活动者均视同接受免责声明、视同接受计划全部条款。
第十二部分 其他未尽事宜
1.为了便于结算活动中的各项公共费用,CFO可以预收部分费用作为活动基金,活动结束后根据实际支出,多退少补。CFO应该替全体队员妥善保管好活动基金,不得遗失。活动结束后的小额余款(一般小于20元人民币)也应均分退还给所有成员。如果因为找零钱原因,在活动中不方便退还,则在自愿的原则下委托某位队员代为保管,以后在合适的时候私下结清。小额余款也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下委托某位队员以个人的名义捐给各种公益组织。
2.所有成员在活动中必须集体行动,不听劝阻或未与领队组联系擅自变更路线、进度计划者,视为主动退出本次活动。所有成员在活动中必须注意安全,不听劝阻擅自进行无保护的危险行动者,视为主动退出本次活动。主动退出活动者应在退出时与CFO结清费用,当时因为客观原因无法结清的,其款项由CFO代为保管,以后在合适的时候与CFO私下结清。
3.所有成员必须在活动前告知亲属所参加活动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以及本次活动的内容。
4.参与者明确了解户外活动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报名参与者均保证其在报名之前,已主动了解有关本次活动相关的线路、行程、气候等状况,并在自身身体情况适应情况下经慎重考虑报名。参与者同意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如出现意外情况,放弃对该风险造成的损害的赔偿权利。
5.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 ――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