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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家对南宁案例的讨论中,关于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个误解 [打印本页]

作者: 木吉他    时间: 2006-11-24 08:38
标题: 大家对南宁案例的讨论中,关于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个误解
看到大家的讨论中多次有人提到要通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来规避类似的损害赔偿问题,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解,澄清一下。
意外伤害保险是基于投保人自愿购买的,为被保险人提供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和残疾的损失赔偿的保险,理论上讲,这种保险完全不能起到免除责任人赔偿责任的作用。比如队员事先购买了保额100万元的保险,出事了,保险公司赔了死者家属100万,这时家属照样可以通过诉讼向领队和其他队员提出赔偿要求,而且已经赔偿的保险金不会对本案最后的责任认定起到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直接影响责任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那不是意外伤害保险,而是责任保险,比如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就是典型的例子。而适合户外活动的责任保险,目前来讲――没有。

PS:大多数意外伤害保险中,对“探险”这种活动都是列为除外责任的,而户外活动是否算作“探险”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了。所以即使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不赔还不一定呢。
作者: mh    时间: 2006-11-26 21:09
标题: 意外伤害险是有比没有强
很多诉讼是因为事故对原告方的经济来源造成实际影响。如果意外伤害险能把这部分包括,我估计大部分诉讼能避免,不能避免的诉讼即使发生了,对活动组织者的影响也小得多。

国内现在就有包括户外意外伤害的险。这和交通事故或其他险没有本质不同。问题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国家保护主义的遮阳伞下不求上劲,没有动力开发户外活动险种,要是真的作了功课,他们会发现参加绿野活动N年的人群比中国驾龄N年的人群安全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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