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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全体头驴表决:《头驴提案表决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21 23:22
标题: 请全体头驴表决:《头驴提案表决程序》
头驴提案表决程序
<br>
<br>一.提案的产生和结束:
<br>(一)任何一个头驴均有权提出提案供表决(需写明表决字样),提案内可以包括备选项。
<br>
<br>(二)一个提案提出之日起,其后三日内得不到三人(包括提议案头驴本人)的跟随投票(包括同意、反对、弃权、选择),则此提案为无意义提案,提案结束且其后一个月内该提案人不能再提出类似提案。
<br>
<br>(三)一个提案提出之日起,其后三日内得到三人(包括提议案头驴本人)的跟随投票(包括同意、反对、弃权、选择),则此提案即进入正式表决程序,所有的头驴均有义务参加投票表决。从提案提出之日起,其后第七日24:00停止投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br>
<br>(四)当提案在第七日前得到有效结果,则公告结果,但投票继续。
<br>
<br>二.提案的表决方法:
<br>(一)针对提案,头驴可以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有备选项的提案,可以投票选择,但只能选一项或者不选。头驴一旦参加投票,此票即为有效投票。
<br>
<br>(二)投票结果采用简单多数的统计方法。当同意票多于或者等于反对票时,提案通过。对有备选项的提案,当某两备选项得票相同时,则原提案者支持的备选项获得通过。
<br>
<br>(三)当有效投票数小于应投票数的一半时,表决结果无效。原提案者可以考虑再次提出提案。
<br>1.应投票数等于头驴总人数减去暂时放弃投票数
<br>2.如果某头驴因出差等原因事先声明不能参加投票,则算暂时放弃投票。
<br>3.如果某头驴没有参加投票,则在下次表决投票时该头驴自动变为暂时放弃投票。
<br>4.对于暂时放弃投票的头驴,可以随时参加投票,只要其参加投票,则不按暂时放弃投票计算。
<br>
<br>三.一些解释
<br>(一)此表决程序不适用于选举头驴和五人管理小组的情况,选举头驴和五人管理小组按专门的规则进行。
<br>
<br>(二)时间的计算,比如提案在5月1日提出,则需要在5月4日24:00前得到三人的投票,在5月8日24:00投票停止。
<br>
<br>(三)对“对有备选项的提案,当某两备选项得票相同时,则原提案者支持的备选项获得通过”,如果原提案者也没有选这两项之一,则此时原提案者需在这两项中选择一项通过。
<br>
<br>(四)投票结果的统计和宣布,由论坛管理员或者五人管理小组之一进行,其余头驴监督。
<br>
<br>
<br>
<br>
<br>
<br>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21 23:25
标题: 说明:本提案的表决采用《公告:绿野网站的所有权、管理方式及实名网友认证-最终版本》所规定的表决方式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21 23:25
标题: 同意

作者: 爱斯基摩人    时间: 2003-4-22 00:09
标题: 同意。
<br><br>不觉三山五岳绝美,常叹雪域冰川雄浑!
作者: 艳阳天    时间: 2003-4-22 00:50
标题: 同意
<br><br>--== [blue]阴晴圆缺在窗外,心中一片艳阳天[/blue] ==--
<br>
作者: 一高一矮    时间: 2003-4-22 01:02
标题: 同意

作者: 门神    时间: 2003-4-22 01:34
标题: 同意
<br><br>门神在此!妖魔鬼怪休想进来!!!
作者: 山猪    时间: 2003-4-22 01:41
标题: 同意
<br><br>登高望远,仅此而已!!
作者: 老赵    时间: 2003-4-22 04:49
标题: 同意!
<br><br>更高,更远,更多,更快!
作者: 野猪    时间: 2003-4-22 07:29
标题: 同意。有修改意见
7天表决期的计算最好剔除公共假期,如果“提案在5月1日提出,则需要在5月4日24:00前得到三人的投票,在5月8日24:00投票停止。”的话,很多头驴可能会无法参与投票。
<br>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22 09:11
标题: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考虑的
如果考虑公共假期,有几个问题:
<br>1。周末算不算
<br>2。五一、十一、元旦、春节都算?
<br>3。算多少天?
<br>
<br>这样一来,还不如由提提案的人自己注意避开节假日方便呢。因为我们的提案一般不会是紧急事件,真要是紧急事件,就该由五人管理小组和论坛管理员做应急处理了。
作者: 黄金狮子    时间: 2003-4-22 09:33
标题: 有些地方不明白
"(三)当有效投票数小于应投票数的一半时,表决结果无效。原提案者可以考虑再次提出提案。
<br>3.如果某头驴没有参加投票,则在下次表决投票时该头驴自动变为暂时放弃投票。
<br>4.对于暂时放弃投票的头驴,可以随时参加投票,只要其参加投票,则不按暂时放弃投票计算。 "
<br>
<br>这两条好像有些矛盾,是不是加上一条,"4的规则不适合3的情况"?
<br>
<br><br><br>古人有云:“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22 10:00
标题: 呵呵,现在才问晚了吧
其实这是我最得意的地方,看了阿森和seaman的贴子后想出的解决没人来投票的办法。
<br>
<br>有些头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参加投票,一两个没关系,如果有一半以上的都不来投票怎么办,那会造成任何一个投票都无法通过的。所以阿森他们在公告最终版本中提出,不来投票的,算赞成票,目的是提高通过率(比如我这个提案就一定会获得通过),但问题就是太武断。我现在的办法,如果有一半以上的人不来投票,那这次投票结果无效,没关系,再投一次,根据3,上次没投票的,这次还不投票的话,他就不能算应投票数,这样提案就不会因为投票太少而通不过。但我们更要保护头驴的投票权,如果他上次是因为临时有事没时间来投呢,或者他上次不想投而这次想要投了呢,那他可以直接参加这次投票,应投票数做相应的变化就是了。
<br>
<br>相应的,我想在以后的头驴产生方法讨论中建议,如果一个头驴在没有事先声明的情况下,连续暂时放弃投票一定次数后,将自动被取消头驴资格。
作者: 野猪    时间: 2003-4-22 10:05
标题: 我的回答
1。周末算不算?
<br>算两天
<br>
<br>2。五一、十一、元旦、春节都算?
<br>都算
<br>
<br>3。算多少天?
<br>按国务院公布的放假时间算。
<br>
<br>其实只要将7天,改为7个工作日即可。
<br>
<br>
<br>如果由提案人自己控制的话,有人刻意如此安排来通过一些提议呢?
<br>
<br>
<br>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22 10:12
标题: 那只会造成通不过
大家都不在,那将会得不到三人附议或者得不到一半的投票数,就得再投。
<br>等再投时,大家都回来了。
<br>所以要想让自己的提案获得通过,一是要避开节假日,二是要先拿出来充分讨论。比如我这个提案就该多讨论几天,让你和黄金狮子有机会参加讨论的,但大家都着急,我就先提交表决了。
作者: 黄金狮子    时间: 2003-4-22 10:30
标题: 原来如此,不过
那样岂不是要等一个月才能再来投票?!不能连续发起投票啊!!一个月内可能还会有别的投票,那上次不投票的人这次还是可以不投票的<br><br>古人有云:“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22 10:36
标题: 不用等一个月,7日投票结束后即可马上再提出来
3日内没得到3人跟随投票的才要被惩罚性的等一个月。
<br>这种有效票不足应投票数一半的只是投票结果无效,没有惩罚。
<br>
<br>不过我想到一个新问题,如果是表决没有通过的,原提案者还能不能再提出来要求表决?
作者: 野猪    时间: 2003-4-23 00:39
标题: ok!

作者: 豆苗    时间: 2003-4-23 05:01
标题: 同意

作者: 缪斯    时间: 2003-4-23 06:03
标题: 同意。
<br><br>无论白天黑夜,与我有关的一切都必将欣欣向荣![image]http://7799.avhot.com/nk/anim077.gif[/image]
作者: seaman    时间: 2003-4-23 06:51
标题: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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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今年全年不灌水,灌水就灌辣椒水
作者: 阿森    时间: 2003-4-23 11:53
标题: 同意,但有保留
特别是7天的时间限制方面。
<br>不过,先通过一个方案总是好的。再一点点修改吧。<br><br>来如流水兮逝如风,不知何处来兮何所终
作者: 孔乙己    时间: 2003-4-23 14:12
标题: 同意!
<br><br>自虐从未放弃,腐败一直争取 !
作者: 黄金狮子    时间: 2003-4-23 14:59
标题: 至少时间上要有限制
<br><br>古人有云:“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作者: 假行僧    时间: 2003-4-23 23:13
标题: 同意。

作者: 晨风一缕    时间: 2003-4-23 23:55
标题: 同意
<br><br>心中种了菜,就不易长草
作者: 大头蚊蚊    时间: 2003-4-27 05:35
标题: 同意!
<br><br>曾经沧海难为水!
作者: isis    时间: 2003-4-29 00:10
标题: 同意!
才回来<br><br>往事依稀  人常在……
<br>
<br>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29 00:29
标题: 有17人投票同意,表决获得通过且表决结果有效,继续投票至今晚24:00
目前还没有投票表示意见(包括同意、不同意、弃权)的有:
<br>晨峰
<br>向北
<br>向山
<br>金丝猴
<br>狮子王
<br>黄金狮子
<br>流星雨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30 01:52
标题: 投票结束
共18人参加投票,均表示同意。以下6位铁杆没有参加投票表示意见,将在下次投票中自动变为暂时放弃投票权:
<br>晨峰
<br>向山
<br>金丝猴
<br>狮子王
<br>黄金狮子
<br>流星雨
<br>
作者: 狮子王    时间: 2003-4-30 02:17
标题: 同意

作者: 金丝猴    时间: 2003-4-30 23:40
标题: 表示同意!
但不知系统有何问题,跟贴时老说此贴子已发送,但就是看不出来。一来二往,就搁下了,抱歉!<br><br>[blue]----登高使人心旷,临流使人意远;读书于雨雪之夜,使人神清;舒啸于丘阜之巅,使人兴迈----[/blue]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4-30 23:57
标题: 你说这种情况我碰到过
如果你只发一个标题,而这标题以前发过,就会告诉你已发送过类似贴子了。
<br>
<br>这个设置的目的应该是防止有人恶意灌水,比如那个叶子情人连发50个贴,每个贴子内容还得略有不同。你只要稍微改动标题或者在内容里加句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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