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自助户外活动网站

标题: 关于这件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关心的人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11-4 04:49
标题: 关于这件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关心的人请进
我不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当事人mm在回京当晚就告诉了活动领队。我在知道了这件事之后,以个人身份在org和info发贴,目的是为了提醒绿野的姐妹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为了保护当事人mm不受到进一步伤害,我没有公布那个人的ID。
<br>http://www.lvye.org/bbs/showthreaded.php?Number=596247&page=1&view=expanded&sb=5&part=
<br>http://www.lvye.info/bbs/showthreaded.php?Number=401329&page=0&view=expanded&sb=5
<br>
<br>贴子发出后,很多人要求公布ID,要求网站介入管理,我出来做了解释,认为更重要的是姐妹们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我保护当事人mm和不想把话题引到其他方面的苦衷。
<br>http://www.lvye.org/bbs/showthreaded.php?Number=596447&page=1&view=expanded&sb=5
<br>http://www.lvye.org/bbs/showthreaded.php?Number=597234&page=1&view=expanded&sb=5
<br>
<br>由于天秤的贴子,让很多人开始猜疑,于是我被迫考虑请网站介入处理,我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提出了代表她出证的方法。因为活动只在info发了计划,所以我以个人身份和海光联系,请他考虑是否由网站介入处理,我可以有条件的提供证据。
<br>http://www.lvye.org/bbs/showthreaded.php?Number=599156&page=0&view=expanded&sb=5
<br>
<br>我刚才得到最终答复:“鉴于现在的事态,建议走正常的司法程序,通过司法手段解决,网站没权利做调查和判罚。”
<br>
<br>所以现在事情转了一个圈,又回到了最初状态,我仍然不会公布ID,请大家理解。我想提醒各位绿野姐妹:
<br>1、从我后来了解到情况看,这种事情不是一例两例,借用某人的话:这种事情多了,lvye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所以[blue]特别提请各位绿野姐妹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把绿野当作一片净土,绿野中也有不怀好意之人。[/blue]
<br>2、这种事件,最困难的就是取证,所以[blue]提醒姐妹们在遭到侵犯时一定要勇敢的大声呼救[/blue]。
<br>另外也请各位领队,以后在分配帐蓬时要注意这个问题,尽量不要给不怀好意者提供机会。
<br>
<br>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大家不要由此引出其他话题和争论来。
<br>
<br>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11-4 04:56
标题: 我个人建议,这个贴子的连接能放到新人指南中去

作者: 背包    时间: 2003-11-4 05:03
标题: 不仅是姐妹的事情,要提醒新人在团购组织者里,在活动组织者里,在队友里,都有坏人,有图色的,有图财的

作者: 红色高棉    时间: 2003-11-4 05:53
标题: 你这叫不负责任
你这叫不负责任
<br>
<br>你张嘴就说:听说某某被某某搔扰,活动发生在info,现在你说到此为止就为止了?
<br>
<br>我问你:
<br>
<br>是不是某女和某男同住一帐篷内,回来后,某女说被某男搔扰了,你就信其有?
<br>
<br>那
<br>
<br>某女和某女同住一帐篷内,回来后,某女说被某女搔扰了,你还信其有吗?
<br>某男和某男同住一帐篷内,回来后,某男说被某男搔扰了,你还信其有吗?
<br>某男和某女同住一帐篷内,回来后,某男说被某女搔扰了,你还信其有吗?
<br>
<br>这涉及到俩个人的名誉,你认真地想过吗?你这样做不知是在保护谁?又在伤害谁?
<br>
<br>
<br>
<br>
<br>
<br><br><br>  我的理想是什么?     俺可从来没见过!
<br>  共产就是我主义,      党是俺的领路人.
<br>
作者: 海鸥bj    时间: 2003-11-4 05:58
标题: 同意加支持!在新人来的时候就先提醒。然后我反正是真的希望此事能到此为止
<br><br>阳光灿烂的日子里
<br>傻傻的我,快乐的我
<br>我喜欢在海的上空飞翔
<br>因为那里有我曾经的爱,一生的等待
<br>
<br>
作者: 小狼    时间: 2003-11-4 06:06
标题: 我选择相信,哪是因为理念。

<br>
<br>   每 一个人不会让自己受到伤害的,这是一个基本的东西,每一个人都会犯错的时候,这也会存在。
<br>
<br>   有些事情处理的好可能就是脸红一阵子就可以解决,但处理的不好,哪就是后悔一辈子事。
<br>
<br>    希望哪个男的自己出面来解释这一切,这样不但可以最大限度保护mm,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如果他不出现,只能证明以下:
<br>
<br>   1、实有其事,希望公布他的ID,不一定是说这件事,黑名单总是可以的吧,如果有人跟帖说这个ID为什么进入黑名单哪是另外一回事了。
<br>   2、如高棉兄所述另有隐情,哪就应该由你出面让哪个人出现在这里。
<br>   3、真正的玩户外的人,至少应该是阳光的。
<br>
<br>  一句话,这个人有没胆出现在这里,这很重要。网站是一个讨论的平台,它更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筹。
<br>
<br>
<br>小狼于北京问好。
<br>
<br> 最后:让mm受到最大“伤害”是我的强项,如果是新人的话,我可以让她一次性对户外所有憧憬,全部毁灭。<br><br>有朋远方来,不亦乐呼!喜欢冒验吗?
作者: 榴莲儿    时间: 2003-11-4 07:02
标题: 看到了。“走正常的司法程序”,让我想到《女人不再沉默》 我的一点建议是……
可惜我只看了那个剧前面的部分,不知道后面打官司的情况。但我倒相信前面的部分更接近真实生活,后面则是“剧”。
<br>这件事情对于网站管理者来说,同样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对此表示理解。同时,头一次如此深刻感觉到了绿野是两个绿野,一个叫org,一个info。
<br>
<br>建议:
<br>至于是否把这个事情纳入新人指南,对此暂时持保留意见。因为绿野里面不愉快的事件有很多,财务问题、组织问题、道德问题甚至法律问题,或大或小都有,作为提示信息是否可以有一个通盘考虑?譬如出现问题到何种级别(违背惯例、不合情理、触犯法律法规……),出现频度达到多少(月月都有、几年一次、偶然事件……),影响范围有多大,等等,有一个相对成熟一点的考虑,再作为网站建设的一项决定?
<br>不过,我想暂时可以放一些提示性但比较概括模糊的文字,譬如:虽然我们不断前行追求那天边的净土,但城市的喧嚣不免污浊纯洁的自然,即使僧尼也无法全然抗拒尘世的欲望。所以新人们,请不要奢望这里是无污染的真空,适当的自我保护将帮助你们在这里度过更愉快的时光。< ID="edit"><FONT class="small"><EM>Edited by 榴莲儿 on 2003/11/03 18:08.</EM></FONT></P>
作者: 阿卡    时间: 2003-11-4 08:11
标题: 哈哈,我的话语又成为“名言”了,呵呵
其实我认识的mm我经常会提醒她们,今天的绿野已经不是昨天的绿野了
<br>如今这个事情闹出来了,又有人发布帖子说,很好。以后大家都会更加清晰一点,全地球,都是有需要我们自己保护自己的
<br>
<br>
<br>^^<br><br>[blue]――――――――――――――――
<br>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blue]
作者: 黄金狮子    时间: 2003-11-4 08:23
标题: 而我会继续提醒MM小心色狼
像那些在网上公开了同意模特不公开的泳装照的人<br><br>http://www.ibmnb.com/forum/attachments/month_0310/SCRv_l.gif
<br>古人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作者: 阿卡    时间: 2003-11-4 09:09
标题: 哦,你还是牛啊
爬山也被人抬下来,小心高原反映
<br>
<br>模特不让公开照片,你说你的人体呢?上次伤害人家小姑娘的感情我还没找你呢,又来这里放屁
<br>
<br>小心啊,会出事的<br><br>[blue]――――――――――――――――
<br>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blue]
作者: 24    时间: 2003-11-4 09:17
标题: 绿野早不是以前的绿野了
就你们还如此直啄,看了半天帖子,还什么新驴老驴,这么玩下去还有什么意思<br><br>---------------
<br>天道酬勤
作者: 黄金狮子    时间: 2003-11-4 09:23
标题: 会出什么事?请你说明白
我高原反映有什么奇怪的,难道高原发应也是你攻击我的理由?至少我参加的都是ZN活动,比你整天拿个SONY的数码相机搞人像摄影强的多。
<br>
<br>现在说得是色狼,别扯开话题<br><br>http://www.ibmnb.com/forum/attachments/month_0310/SCRv_l.gif
<br>古人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作者: 麻灵儿    时间: 2003-11-4 09:26
标题: 费解啊费解
“像那些在网上公开了同意模特不公开的泳装照的人”???
<br>
<br>[blue]
<br>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
<br>定语就在主宾前,谓前状语谓后补
<br>[/blue]
<br>
<br>特意翻出初中语文课堂笔记,对照了半天,还是没懂――
<br>
<br>压根儿就是一病句啊!<br><br>[green]你如同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green]
作者: 阿卡    时间: 2003-11-4 09:38
标题: 哦,色狼啊,色狼,色狼来了,我就跑
要不直接打丫
<br>
<br>sony相机,过时了吧。色狼都拿cn相机,呵呵
<br>
<br>一会让杜帮和你小子继续玩,哈哈,流氓都是一家人。到底谁是流氓谁是色狼,到底谁有良心,地球人都知道
<br>
<br>究竟是谁,让姑娘伤心啊,太可怜咯~~~~,hoho
<br>
<br>爬山就比拍照强?爬山得高原反映,小心身体,我是为你好啊,至少我不得这毛病,你看是你强?强得多?
<br>
<br><br><br>[blue]――――――――――――――――
<br>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blue]
作者: 黄金狮子    时间: 2003-11-4 09:42
标题: 呃.....
我要好好回去学语文了:(
<br>
<br><br><br>http://www.ibmnb.com/forum/attachments/month_0310/SCRv_l.gif
<br>古人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作者: 红色高棉    时间: 2003-11-4 09:49
标题: 刚刚和mud通话,好道理,认人为亲;
刚刚和mud通话,他的道理是:我信的过的人说的话就信其有,我信不过的人说的话我就可以信起无.
<br>
<br>好道理,认人为亲;
<br>
<br>别忘了: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的是证据,你mud还做这种没有证据的事?<br><br>  我的理想是什么?     俺可从来没见过!
<br>  共产就是我主义,      党是俺的领路人.
<br>
作者: 砾岩    时间: 2003-11-4 10:03
标题: 好了好了,菜鸟请二位别在这节骨眼上节外生枝了,多谢啦
<br><br>抓快挂踩hanger坚持顶绳路线不动摇
<br>哎哟,谁砸的砖!!!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11-4 10:07
标题: 你的道理就是
这件事拿到法庭上去女孩无法胜诉,因为没有第三人证明。
<br>
<br>这一点我同意你的说法。
<br>
<br>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3-11-4 10:19
标题: 经过红色高棉的耐心教导,我认识到我的一个错误,特道歉并更正
红色高棉告诉我,因为没有第三人证明,即使女孩站出来,在法庭上女孩也无法胜诉,所以我不能单凭她的话做出对info有伤害的事。
<br>
<br>我在《感谢大家,绿野毕竟正气还在,几点说明》这个贴子里提到了“二来那次活动只在info没在org发计划,严格讲org的管理小组管不了”。红色高棉认为我在没有亲眼看到事情过程的情况下,说这句话对info造成了伤害,是不负责任的。
<br>
<br>仔细思考后,我承认红色高棉说的有道理,我在此特地向info道歉,并更正我的说话为:
<br>[blue]二来那次活动没在绿野org发计划,严格讲org的管理小组管不了[/blue]
<br>
<br>
<br>
<br>
作者: 黄金狮子    时间: 2003-11-4 10:33
标题: 为什么会对info有伤害?!!
这个领队难道没有在绿野活动过?难道不会对绿野造成影响么?
<br>
<br>我们针对的不是此次活动,而是这个人,既然他两边都有过活动,那当然两边都应该提出来<br><br>http://www.ibmnb.com/forum/attachments/month_0310/SCRv_l.gif
<br>古人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作者: 杜帮    时间: 2003-11-4 10:52
标题: 让我带黄金狮子玩?---你这不是侮辱老杜帮吗?呵呵
<br><br>我是侦探杜帮
作者: 黄金狮子    时间: 2003-11-4 10:57
标题: 没错!
<br><br>http://www.ibmnb.com/forum/attachments/month_0310/SCRv_l.gif
<br>古人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作者: 杜帮    时间: 2003-11-4 11:05
标题: 别生气地用感叹号了:) 好吧,杜帮以后不轻视你啦~~
算我同情你总行吧,以后一年带你出去玩一次
<br>
<br>
<br>这下小狮子该破涕为笑了吧?
<br>
<br>
<br>来,给爷乐呵一个
<br>
<br>
<br>我是侦探杜帮
作者: 紫瞳    时间: 2003-11-4 11:11
标题: 跑题了各位,版主把这段删了吧
<br><br>[purple]冰菏初谢涵香冷,空留晓梦伴霜华[/purple]
作者: 黄金狮子    时间: 2003-11-4 11:27
标题:
<br><br>http://www.ibmnb.com/forum/attachments/month_0310/SCRv_l.gif
<br>古人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欢迎光临 绿野自助户外活动网站 (https://www.lvye.org/)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