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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谁该为此负责的法律分析:
一、如果没有领队
纯粹是大家自发聚集,则由本人自负其责。
不是所有的不幸都需要有人来承担责任的。
二、如果有
(一)领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此时,作为发起人和领导者的领队要承担一些责任,不会太多。
(二)领队收取了一定的费用
此时事件的性质就发生变化了,如果诉讼的话,法官可能会把这看成是一种有偿的活动,领队就不再仅仅象普通人一样,而被看作是经营者,这时他就被要求对向他付钱的人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除非领队能够证明他在出发前已经把可能发生的风险以恰当的方式提醒了参加者,并且在危险发生前采取了足够的、必要的措施。这里所说的足够措施并不是说必须要完全防止危险发生,因为很多事情是人力无法避免和阻止的,但必须要做到他所能做到的。例如,在山沟低洼处宿营是明显错误的举动,一旦遭遇山洪导致人员伤亡,那领队肯定要承担责任;反之,在一般不会发生问题的高处宿营,但山洪极大,导致人员伤亡的,领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提醒大家注意,法律很重视细节。一个细微的举动,就可能使整个法律关系发生根本性的逆转。
希望大家能够掌握远离法律责任,维护自己权益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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