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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的医改法案得罪了谁?
美国自建国起,自由主义经济一直是主流,一旦政府对自由市场进行干预,社会上必然出现天然的警惕和反感。全民医保在一定程度上是加强政府的控制力,对美国民众的价值观形成强大冲击,这正是奥巴马在医改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困难......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今年3月23日签署了《医疗保健改革法案》,具有历史性意义。新法案将于2014年开始施行,届时,从总统到贫民都将享有医疗保健计划。
遗憾的是,这项欲覆盖全民的医保法案并没有获得全民热烈的掌声。就在美国国会通过《医疗保健改革法案》的当天,2名对法案极度不满的“分子”在博客上贴文,号召有能力、有机会的人暗杀奥巴马。博文说:“暗杀!我们美国经历了林肯总统和肯尼迪总统的遇刺,如果有人朝奥巴马头上开一枪,我们照样过得去。”直到今天,针对《医疗保健改革法案》的愤怒言论与反对法案的呼声仍然此起彼伏。
奥巴马的《医疗保健改革法案》究竟得罪了谁?
---得罪的是美国的社会制度。
奥巴马的决心:
为了医改,奥巴马向全世界发出誓言:“我不是进行这项事业的第一个总统,但我决心成为最后一个。”
奥巴马从开始参加总统竞选,就对选民承诺将为实现全民医保改革而努力。当上总统一年多来,他为了自己的承诺,辛勤奔波,锲而不舍。从国会到社区,从党内到党外,并造访儿童医院、中学、大学、老人中心、医疗机构,等等,做了百余场演讲(辩论),平均每周一场。其意志之坚强,其精神之抖擞,令人感慨。
2009 年6月,美国《华盛顿邮报》说,奥巴马总统现在每天都会谈论医疗改革,强调医疗改革对美国长远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性。但《华盛顿邮报》和美国广播公司电视网联合进行的民意调查却显示,美国人对奥巴马处理医疗改革的方式表示怀疑,奥巴马的民意支持率从67%下降到49%。针对民众的怀疑,奥巴马说:“我不怕,这场改革与我本人无关,和政治无关,这是一场针对损害美国的家庭、损害美国的商业、破坏美国经济的医疗体制而进行的改革。”
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弟弟、众议员小肯尼迪去年患癌症去世了。去世前,他给奥巴马写了封信,信上说:“医疗体系不仅是政策问题,更是道德问题,关系到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和我们国家的人格。”这是支持医疗保健改革法案民主党人的代表思想。
《纽约时报》在奥巴马《医疗保健改革法案》后,发表社论称:“这是无数现有医疗体系受害者的胜利。奥巴马押上了他的总统宝座,完成了一个历史性的和谐安排”,“这一法案将给数千万美国人提供医疗保险,终止保险公司的恶行,并最终降低医疗成本”,“是道德的责任要求我们立即停止对辛勤工作美国人不负责任的忽视”。社论阐明了医疗保健改革的意义。
美国现有财富分配权遭挑战
实施新法案,将要花费1万亿美元,这就意味着美国人的财富要重新分配。
第一,年收入高于20万美元的个人或25万美元以上的夫妇,每年缴纳的联邦医疗保险税 (Medicare tax)由1.45% 增加到2.35% 。
第二,个人的股票盈利、股票利息分红等非劳力所得,每年除了并入年收入正常报税外,还要另交3.8%的新税。
第三,现有的医保制度规定,医疗开支超过个人年总收入的 7.5% 部分可以用来抵税,新法案将抵税的部分提高到超过个人年收入的10% 。
第四,辅助治疗部分将增加税收,例如,室内日光浴等增税 10% 。
第五,医院与私人医生的收入将会缩减10%~20% 。
第六,50人以上的公司(企业)福利成本将增加。新法案规定50名员工以上的公司雇主必须给员工提供医疗保险,否则面临罚款。50人以下的小公司雇员保险费可与老板拆分。 低收入者可以享受联邦政府补贴。不买保险的人要被处以罚款。
第七,医疗保险业不能拒绝中止患重病者的医疗保险,因此,其将来的收益不仅会减少,甚至可能变成负收益。
总之,新法案对保险公司、医院、医生、企业主、富人等是不利的。新法案最大的收益者是4500万没有医疗保险的国民,其中,极大部分是低收入者,政府将大把的钱贴在贫穷人身上。因此,反对新法案者称,奥巴马的《医疗保健法案》是劫富济贫,动摇了现有的社会制度的财富分配权。
奥巴马签署《医疗保健改革法案》不到24小时,美国阿拉巴马、密西根、犹他、华盛顿等12个州的共和党检察长上诉国会,以“侵犯州权”为由,要求国会二院提案废除新法。
对奥巴马来说,签署《医疗保健改革法案》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新法将从2014年开始实施,到2019年逐步完成。下届总统会不会接棒,接着披荆斩棘跑下去,还是会中途而废?
新法案不尽完美
美国的医疗改革历时数十年。杜鲁门、罗斯福在国会提出全民医保方案当即遭抵制,直到1965年,林登・约翰逊签署了《老年健保法》。《老年健保法》算是给了65岁以上的老人一个保障。前总统克林顿曾试图在《老年保健法》的基础上,重新启动全民医疗改革方案,但没有成功。
美国现行医疗体制是有很大缺陷的。目前,美国的医疗卫生总费用占其GDP的16%,每年的医疗花费接近2万亿美元。如果按现有的医疗体制继续走下去,其医疗卫生总费用将占到其GDP的30%,而且,老人的健保基金也将在二三年内枯竭。
新法案实施,政府虽然要投入资金1万亿美元,但根据国会预算局计算,新法案生效后的第一个十年内有望使美国政府预算赤字减少1380亿美元,第二个十年内减少约1.2万亿美元。在目前美国赤字只增不降的情况下, 新法案能让美国政府在二十年内减少1万多亿美元的开支,也算是个好消息。
实话说,美国新的医保方案不尽完美。
美国的医保法案属于公共选择医疗制度,是将政府的保险计划与市场上的其他私有制计划放在一起竞争。事实上,在奥巴马的医改团队里,有很多人并不认同这样的方案,但为了迈出全民医保的第一步,不得不使用这种公私兼顾的方案。
除了美国的公共选择医疗制度以外,目前在世界上比较认可的医保制度有两种,分别是政府单一保险付费制度(Single-payer System)和国有医疗机构制度(Government-Run Health Care System)。
在政府单一保险付费制度下,每一个人,不论他的收入、工作、年龄情况如何,均享有医疗福利,医院与医生可以保持私有化,但看病不需要病患自己付费。加拿大与澳大利亚等国家,包括中国台湾地区目前采用的就是这种制度。
加拿大人一直以优越的全民医保制度傲于全球。这种医保体系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上至总督、总理、省长,下至平民百姓,都凭同样的医疗卡,享受同等的公共医疗、保健服务。1962年,加拿大开始实施这项全民医疗保健制度,其创立者托米・道格拉斯被加拿大人誉为“加拿大医疗之父”。
国有医疗机构制度与单一付费制度一样,全民享有医保。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在国有医疗机构制度下,医院是政府拥有的机构,医生是政府的雇员。目前,英国与大部分欧洲国家以及古巴等采用这种医疗制度。
奥巴马值得学习的,首先是其精神
在许多国家,享受医疗服务是有等级之分的,因个人的地位、权力、贫富程度等的差异,享受不同程度的医疗服务。这是不公平的。
高昂的医疗费用是横亘在国内不少民众面前的一座大山,也是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原文转自sina/b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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