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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7.9事件中原告代理人:充分表现了一个中国有钱人对中国法律的肆意践踏(本帖有政治倾向,请版主决定去留)
这种事情,在户外圈之外的地方时时刻刻在发生着,但是,这个事情发生在了户外圈,所以才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可大家更多的注意是自己以后的出行是否受到影响,而没有注意它背后隐藏的司法黑暗,当然,或许大家对中国的不平等现象都已然习以为常了,认为那是不必讨论的事实,但是,这次荒谬的宣判结果,不正是由于这背后的因素才得以发生吗?
这是被告代理人在胜诉后的一个跟贴:
我来说:请问各位――
你们是冲着判决书哪条来的?是判他们有责任呢?还是判他们钱大?
如果是冲钱来的,那么,我宣布原告立场:只要12个人诚认错误,那么,我帮色狼赔!〈这个钱我决不同意免,因为阿姨的晚年何去何从,阿姨以后如何生活,不知各位在座的热血清年有何想法?谁来考虑替手手赡养父母?难道是老人家命贱该惨度晚年吗?〉
但――至与其他的连带责任,我恕不奉陪!――因为有极地和吗啡废在,所以
――我宣布:
免色狼的赔偿,希望他以后从新做人,回心转义!其他11个人的连带责任,我原告方将向法院执行庭提议:由覃敏权同志和陈培培小姐全全承担执行!
宣布完毕!
如果被告不接受我的意见,那么,我将收回我的决定和宣布!同意自己赔钱也罢,上诉也罢,原告奉陪到底!
声明:次宣布和决议在24小时内有效!如现在起,24小时内被告未与我表态的话,一切从严!
原帖位置:
http://bbs2.nnsky.com/dispbbs.asp?boardid=19&star=9&replyid=3195182&id=3195182&skin=0&page=1
虽然我对原告代理人见义勇为的行动表示敬意,但是她那种审判者的姿态,分明在说:“我有得是钱,我说谁有罪谁就有罪!”这,是绝对不能令我容忍的!我只希望,中国的法庭,不要全部沦落为有钱人游戏的地方,毕竟在大多数人心中,那里代表了公平与正义,请给中国的平民阶层一点点希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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