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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11年9月23日晚20:00 -25日
☆路 线:中南沟-中台-中西沟
☆领队组:凝凝、花弄影、竹篱
☆强度: 1.8
领队组:凝凝、花弄影、竹篱
集合时间&地点:9月23日(周五)晚20:00马甸双秀公园门口,请勿迟到,过时不候!!!
人数:14-15人,领队有权挑选队员。最晚周四中午前出名单,出名单后,退出者请自觉A包车费
强度:绿野1.8
联系方式:请私信
报名格式:猪兰兰/1GG/13922222222/有手台/确认参加
费用:包车费用+可能的住宿费+进山费,请自备零钱。
请报名者自备:两早、两午、一晚饭,饮用水酌情携带,建议男5L女4L
装备要求:帽子,手套,帐篷,-10到零度左右的睡袋,防潮垫,羽绒服,保暖防风衣物,护膝,登山杖,炉头气罐锅,打火机
手台频率:438100
报名条件:近期有2.0级履历或1.5级重装履历,熟人优先,认路优先。领队有权选择队员并不做任何解释。
禁止项:不接受占坑,不接受代报(熟人不限),一ID只能报一人(熟人不限)
特别注意事项:防蛇带雪套,身份证
任何户外活动都有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报名请慎重!!!!
请仔细阅读帖子内容的每一个字,对于帖子已说明的问题不再答复。
大致行程安排:
23日
19:30双秀
23:30下辉川护林站
24日
0:00营地
0:30睡觉
8:00起床
8:30出发去中南沟
14:00百花鞍扎营
25日
6:00起床
7:00出发去中西沟
14:00下辉川护林站
18:00北京
本活动为拼车约伴,非营利非商业,发起人不是领队,自己对自己负责吧,风险AA,所有费用AA。
【活动备注】
发贴人的权利和义务
1.领队组由总领队、领队、收队组成。总领队由活动发起人担任,其余成员从队员中甄选。
2.总领队(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决定参与活动人员名单。
3.总领队(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取消或变更活动计划。
4.领队组有权组织协调活动、调用食品药品以及通信设备。
5.领队组有义务维持队伍的整体性,有义务劝阻无组织纪律的队员。
6.领队组有义务组织队员处理各种紧急事态,详见紧急状态。
7.领队组不对不听劝阻强行离队的队员承担任何责任。领队组不对任何人承担法律责任。
8.领队组无权约束任何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自由权。
财务官(CFO)的权利和义务
1.无公摊费用活动财务官(CFO)由总领队指定,有公摊费用活动财务官(CFO)由全队选举。
除总领队(活动发起人)不得担任财务官外,其余队员均有担任财务官的资格。
2.财务官在有公摊费用时有义务监督相关收费机构是否合理收费。
3.财务官在无公摊费用时有义务负责队内财务状况的收支情况。
4.财务官有权组织队员探讨、质询领队组提出的财务方案。
5.财务官有权向队员追缴所拖欠的应公摊的费用。
6.财务官有义务记录并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公布全程发生的费用,。
7.财务官有义务承担因财务报告产生的一切财务问题并接受队员监督。
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
1.队员有权选择参加或退出本队活动。
2.队员有权将自身任何问题告知领队组。
3.队员有权选举财务官(CFO) (在有公摊费用的时候)。
4.队员有权要求财务官(CFO)及领队组公布和就财务问题答疑。
5.队员有义务按照规定时间集合,过时不候!
6.队员有义务服从领队安排。必须服从活动备案中关于紧急状态处理的要求。
7.队员有义务注重环保生态,护林防火等社会公德问题。
9.队员有义务遵循所到旅游地区的风俗习惯。
其他未尽事宜
1.免责声明: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
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
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财务官。
2.危险声明: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责。
领队组和财务官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
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3.紧急状态:遇到自然灾难,所有队员听从领队安排,领队有义务等全队安全后再行下撤。
遇到火灾抢劫,所有队员进行有效救助,无效时迅速和 110、119、999联系。
遇到急性疾病,全队活动暂定,直至患病队员病症解除或得到医务救护后。
遇到体力不支,根据队员情况,在确认可以安全返城时由领队组织部分下撤。
遇到天气突变,根据全队情况,在确认可以安全返城时由领队组织集体下撤。
4.凡报名者并参与此次活动者均视同接受免责声明、视同接受计划全部条款。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sign]----------------
我喜欢丰盛而浓烈的活,即使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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