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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忙得跟冰箱似的,这两天有点时间把绿野里近两个月的日志都补看了,发现大哥大姐们用不少篇章在讨论情感的话题啊。我分别回复的话是肯定晚了,就整到这里了:
(一)通往奴役之路
忘了哪个学家说,婚姻这东西本身就不是男女之间最靠谱的组成方式,只是现在找不到更不容易出事的方式。从古到今也有无数哲人,诗人,各种人批评婚姻这个事物,并且提出其他可能性的方案。比如,庄子就曰过,“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法国某大哲也意淫地说过,男人的生活应该是取个妻子再弄个情人过一辈子。上世纪60年代更有不少人直接就主张人类应该逮谁是谁,跟逛超市一样。
很多欧洲国家从十几年前就在法律上把同居视为和结婚具有同等效力的社会构成方式,可以把它看作是给人类的结合方式多提供了一种可能,一种方案。
现在网上流行的所谓“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有人说是来自莎士比亚作品,有人说是出自《毛主席语录》,貌似其实根本查不到出处)”这句话本身就是在耍流氓。没有人能知道下一秒将发生什么,也没有人能在约几次会,吃几顿饭以后就把后半生定了,您也更没有权利因为别人跟您谈个恋爱就绑架别人的想法和人生路线。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事实上是一种功利心极强与目的极为不纯的恋爱。设若此语来自莎翁,那这话放在几百年前“腐朽没落”的英国社会可能还算勉强说的过去,可在21世纪都过去了十几年的今天还有人把它从利奇菲尔德郊外的古墓孤坟里刨出来大张旗鼓吆喝,就有点儿要把年轻人们往半封建半奴隶制社会上引了。对,用我们新闻的话语来说,就是有点儿不负责任和别有用心了。
我小时候看到报纸中缝儿上那些征婚广告以后就对某些人眼中的婚姻持很怀疑的态度。很多男女都是列出自己的条件,然后向对方开出相应的价码。很多人就在征婚广告里写道,我要求配偶月薪多少多少,自行车什么标准,住房什么标准,什么工作什么职位……当时年幼觉悟不高的我就问我妈,说这报纸上的这些所谓的征婚其实质不就是长期卖淫吗?也就是从那时起,我觉得俗语中的鸡鸭比这帮登广告的人实在。
从小到大,国内国外,我目睹了无数婚姻产生的问题与悲剧。很多国家近十几年的离婚率达到了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它们的背后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一大堆麻烦的事物与受到不可复原式伤害的下一代们。好多人的婚姻更像是流程与形式,正如好多人的一生也就是走一个荒谬的荒诞的荒唐的流程与形式(不过话说回来,您不走这些三荒的流程与形式,其实也得走另外的流程与形式,正如您如果什么都不信,其实也是一种信仰——信那些您什么都不信的理由)。有个朋友的爸妈催促她找对象,结婚,要孩子。朋友说,那我直接生个孩子行不?反正你们最后不就是想要孩子吗,我能把前面的流程都省了吗?她爸妈想想说,不行,这个流程还是必须走的……
当代老中轻各路豪杰是否应该对婚姻这个事情或是诸如同居之类的其他人类组合方式有更严谨,理性与靠谱儿的思考?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是否除了黑的,就必须是白的?思考这些貌似会比说一些轻浮的言论更能让更多的人活得“从容而有尊严”……
(二) 吵闹是受虐者乱颤般舞动的狂欢
中美两国的青年男女和欧洲的青年男女在搞对象方面有个很大的不同点,就是中美两国的娃需要经过“表白”这一项目而确立所谓的情侣关系;而一般来讲,欧洲这边确定情侣关系却是一个三步走的过程,这三步依次是:牵手,亲嘴儿,牵手亲嘴儿之后。除非订婚,您断然看不到欧洲青年男女会搞什么盛大的,煽情的,巧妙的,泪奔的“表白”仪式。
如果把中国式的“表白”跟外国妹子们讲述,她们通常会觉得那是高傲的,美好的,贵族的,装逼的小说,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情节,跟普通老百姓过平常日子扯不上什么关系。如果哪个中国男生在交往一段时间或是认识还没几天就向外国妹子“表白”,那基本会被当作是在开奇怪的玩笑……朋友说他们大学里有个中国男生就向一个洋妹子“表白”了,结果除了当场被女方当成开愚人节玩笑之外,此男生还不幸成为了整个大学的笑料……
高晓松好像说过,电影与小说里从来都只给你看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结婚了,却从不给你说婚后的茜茜公主被四处招花惹草的丈夫染上了梅毒,长期身心痛苦。所以吧,我特主张在搞对象,谈恋爱时不整那些“表白”之类的仪式,形式,而是多弄一些平平淡淡的务实。
日志里说网上有些人认为经常吵架是情侣感情的保障,这观点简直就不知道让人说什么好了,除了受虐狂以外谁能会赞同这个?我寻思着,受虐狂大概就是,一个人对受虐特有瘾,得经常被虐,虐完以后还特回味,感觉特爽,要不然浑身不自在。如果您是此类傲视人类社会的狂人中的一员,我特支持您有事没事儿被吵几顿,真的,强身健心——跟吸毒一个效果。
说到两口子或男女朋友吵架,这类事我从小就特反感。小时候每次我看我爸妈吵架我都感到特别恐惧,以至于当我成年以后看到大男大女吵架还是从骨子里觉得害怕和恐慌。有人说夫妻之间如果感情太好,从来不吵架就容易折寿,这观点个人感觉这实在是有点儿扯。这就好像有人说“这人活80多年了如果什么病也没生过,没去过医院就容易早亡”一样。当然了,即便对吵架这件事感到害怕与恐慌,我貌似也还吵过些许。我的经验就是,当你回忆若干年前的某次大吵大闹时,你从来都记不得因为什么而吵闹(尽管当时双方都觉得所吵之事是极大极重要的话题),留在你记忆里的只有跟谁吵以及吵闹这件事本身。在若干岁月之前我仍是情窦八开的时候,交往过一款英格兰女娃(本来我想在这儿写“交往过一款前凸后翘丰满性感成熟彪悍热情奔放美丽大方活泼开朗多愁善感的英格兰女娃”,后来一想算了,有必要吗),一块儿呆的时间没多久,我除了偶尔被找把乐儿之外,从没吵过架,大声说话都没有。如果我们一直呆下去,估计也不会吵架,并且,这不是一个伪命题。我觉得吧,甭管是亲朋,好友,伴侣或队友,人和人一起玩本来就应该不吵架啊。
(三)这个字里得有心
绿野日志里的各位最亲的亲爱的人们又都讨论了“爱(简化字最最失败与造成恶劣影响的就是把愛字中间那个心去掉了——一切都以简单方便快为原则,没心算个啥?)”。这几篇读得我——下巴都红了——都是遮着脸偷偷儿读的……啥是愛?在我看来,愛就是付出。对,就是付出,最好还是带着中间儿那心而出,无他。如果您抱着需要回报,回应或者所谓“有结果”的想法去爱,抱着以婚姻为目的的想法去恋爱,那这个爱就不是真正的愛,至少也是打了折扣的愛。这种爱归根结底不是爱对方,而是爱您自己或是一些您不愿意承认的利益的东西。正如如果您抱着需要被感谢,被记住,被回报或者被记在日记里的想法而去做一件好事,那这个好事就不再是真正的好事,至少是打了折扣的好事。虽然它看起来比不做好事要强。又好像一个人抱着引导舆论,为国争光或是拿诺贝尔文学奖的目的而从事写作,那这个人就不是在进行真正的写作。
综上,我估摸着,真正的愛其实可能大概兴许没准儿必然是歌德的那句“我爱你,这事儿跟你有啥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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