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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3 13: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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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管理
1、省管企业也开始“被迫”做大做强
继国资委一再强调要把央企做大做强,对于不能做大做强的要予以驱逐之后,地方国资委也开始跟进。今后5年内,山东省将培育15户收入过百亿、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山东省国资委主任曾昭起说:“省管企业如果不能做大做强,将被重组或改制退出。”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从今年起的5年内,山东省属国企要围绕钢铁、煤炭、交通、工程机械、金融投资、房地产七大领域,培育15户左右主业突出、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中超过500亿元的达到5户以上。为了更进一步集约化配置资源,山东省国资委主任曾昭起说:“目前摆在现有44户省管企业面前有三条路:发展成为大企业集团;被重组到大企业集团;不能做大做强、又不想被重组的,必须改制退出。”从中央到地方国资委似乎都已认定了做大做强是国有企业的唯一正确出路,未来势必将引发省属企业之间的大规模并购重组,影响将十分巨大。
2、扶持龙头产业的思路不能套用在现代服务业上
目前,国内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典型做法是效仿制造业的做法,引进和推动某一行业,把某一行业树立为支柱产业。但香港贸发局总裁林天福认为,这种观念,或者思路需要加以改变。他认为,要发展制造业,可以建一个工业园,引进一些企业在里面进行相对封闭的生产。这在经济上很开放,但在文化上却并不开放。因为一双鞋制造出来,并不能使生产者和使用者之间有任何交流。内地的相关部门,可能已经习惯了这样一种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模式,但问题是,服务业的发展所要求的环境是不同的,服务业是一个频繁和外部发生关系的行业,它对外部环境的变化非常敏感,服务业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流和不同文化的汇流之上的。外部环境的开放或封闭、人际沟通和顺畅或阻滞,法律体系的完备或废驰,才是对服务业生死攸关的大事。国内管理层应把握行业发展的特点,不要陷入经验主义怪圈。
3、“关起门来交代问题”无法有效遏制国有资产流失
北京国企在最近的清理核资中发现大量资产损失。7日,北京市国资委在其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其监管的国企在2月底前提交详细的资产损失分析报告,把企业资产损失程度和原因予以逐条说明。这是去年底北京国企清产核资后的又一大动作。通知说,只有认真分析损失产生的原因,才能如实客观地认定损失责任,从而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出了问题就要调查原因,这是个好现象,毕竟实行问责制,秋后算帐总比不问不闻好,同时我们再次看到了国资委采用的方法仍然是“出问题前自律――出了问题自查――发现问题自纠”这一仿佛永远不能“与时俱进”的调查程序。但是可惜的是,如今这种“关起门来交代问题”的方法已经不能应付现有形势下的国有资产流失局面了,更显示出北京国资委没有足够的“底气”把问题暴露在外界监督之下。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对由于决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损失,要具体分为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两个层面。对于集体决策应当重点分析是否决策程序不科学以及决策科学但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市场信息没有及时把握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对于个人决策产生的失误应分析是否建立了内部决策控制制度、建立的内部决策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个人决策行为是否对损失负有决策责任等。”以上这一段是这个通知的要害,它看上去是那么的“科学、合理”,但要把这些不同种类的问题准确地区分出来,是不容易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对于相关人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上的责任界定标准还处于相对模糊阶段;犯罪分子完全可以用“集体决策失误或决策科学但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市场信息没有及时把握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来掩盖其犯罪行为。我们甚至可以说,国有资产的损失,是腐败分子在经济领域犯罪的集中和艺术地体现!从这个角度看,北京国资委的这纸通知就给人一种“更多是担忧”的印象了!
4、北京国企资产流失最后很可能不了了之
官方新华网日前披露,北京市国企在最近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中清理出了大量资产损失。据了解,北京市国资委发布通知,要求相关国企对资产损失原因进行分析。不过北京市国资委拒绝透露这些资产损失的相关细节。北京市国资委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国企集团总公司应实事求是分析损失原因,是由于决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损失,或者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损失,或者是由于控制体系不健全造成的损失。对于由于决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损失,要具体分为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两个层面。对于集体决策应当重点分析是否决策程序不科学以及决策科学但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市场信息没有及时把握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对于个人决策产生的失误应分析是否建立了内部决策控制制度、建立的内部决策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个人决策行为是否对损失负有决策责任等。从通知提示的资产流失原因分析来看,很难查出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估计除了证据确凿的个人直接侵吞国资的犯罪外,其他导致国资流失的原因,最后很可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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