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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菊东篱下,深秋访西山.鹫峰一日休闲游.
鹫峰位于北京海淀区北安河乡,距北京城区30余公里,原名秀峰。海拔约450米,它地处太行余脉,林海松涛,峰峦翠拔。四面崖壁陡峭,如刀削斧劈一般,仰首翘望,令人头晕目眩。山巅摘星处,有古松傲然挺立,壮观优美,故有小黄山的雅称。从山下举目望去,峰顶很像一只兀立的雄鹫,故名鹫峰.这里孤峰峻岭,山势陡峭。消债寺北山壁有一座朝阳观音洞,深不可测。1917年徐容光在此修建别墅,后又扩建,取名“鹫峰精舍”。山下有明正德六年(1511年)建的秀峰寺,秀峰寺东有响塘庙,是清咸丰九年(1859年)兴建的,距此 400米,还有建于清嘉庆元年(1796年)的和尚塔。鹫峰山顶生长着数棵古老而高大的巨松,十分壮观。山南有小路垒壁砌石而上,从山下到山顶,大约要盘绕6、7里路.鹫峰素以山道著称,小径崎岖,依山就势,时而蜿蜒曲折,盘山而行,时而骤然变陡,草木横生,时隐时现,逶迤终达顶峰。小径或铺石成阶,或凿石为梯,循崖觅径,融入山中,旁视怪石嶙峋,仰则危崖峭壁,俯则林海起伏。盘绕而上,似有回龙凤舞之神韵.
鹫峰的周围景点很多,包括: 阳台山自然风景区; 妙峰古香道; 西山大觉寺; 凤凰岭自然风景区等. 鹫峰爬山路程不远,若有兴致,不如挚友搭伴,登车前往,一路闲情,自在风光, 胜似仙境。
由北京颐和园乘公文车出发抵达北安河,沿妙峰山进香古道徒步前进。古道随着山势逐渐升高,途中可浏览四周美景,还将经过西山名刹-金仙庵,庵旁有金山泉水。中午,可在草地上野餐FB也可玩玩牌,做做游戏等。如时间宽裕还可顺便去西山大觉寺体验一丝浪漫, 阳台山自然风景区享受四周美景.
阳台山自然风景区简介: 阳台山自然风景区南邻鹫峰,北依七王坟,是一处以妙峰山古香道为主线的风景区,1997年开放。阳台山为京郊名山,辽代时为西山八大水院之一. 金代章宗时期,享有盛名的“西山八大水院”中的金水院(金山寺)、香水院(法云寺)、清水院(大觉寺)都在阳台山一带。 在明清和民国时,妙峰山农历四月初一到十五开庙会,成千上万的香客,沿阳台山古香道抵达金顶妙峰山。现在保留了许多古香道和茶棚文物遗迹。“妙峰古香道”曾是旧时人们去妙峰山进香的主要道路。古香道穿越阳台山自然风景区,从海淀区的北安河村到妙峰山的娘娘庙,全程共40里。 妙峰古道原为土路,崎岖难行。清同治年间,慈禧太后要去妙峰山进香,为讨好慈禧太后,太监刘诚印以素云道人名义,于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会同安德海出资重修此道,道宽7尺,用当地天然石板砌成层蹬,动用大批工匠,遇山开路,遇水架桥,工程非常艰巨。每铺一块就得用银一两,至此“金阶”之名不胫而走.阳台山主峰妙高峰,海拔1276米,是平原地区最高峰,顶部宽广平坦受阳面积大,以在北京周围见日出最早而闻名。阳台山植被覆盖率达90%以上,山、石、水景各具特色,空气清新,风景优美。
西山大觉寺简介: 大觉寺最早是辽代契丹人所建,位于?台山区,坐西朝东,符合契丹人“朝日”的习惯。寺中有一股清泉不绝于缕,所以又名“清水院”,是金代八大水院中的一个。喜欢大觉寺,首先是因为喜欢“清水院”的名字。寺院中真的有三个大清水池,由一个石砌的引水道将这些水池连接起来,沿着水道走,就可以游遍院中的主要景观。这一条清澈的水道,回流曲转,使大觉寺与其他的寺院区别开来。寺中特别开设了明慧茶院,以泉水泡茶。泉水极有张力,可以盈杯而不溢。大觉寺的美丽,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院中的“大雄
宝殿”和“大悲坛”。这两处均是明代所建,一直没有翻修,所以现在看来,油漆斑驳,垂垂老矣。看惯了那些新漆的红墙绿柱,这种暴露出本色的大殿,反而有一种古旧与沧桑,让人触目惊心。殿中所挂的经幡,已经看不出布的原色了,宛如一片片薄而脆弱的木头,仿佛轻轻用手一触,就会化作碎片,在空中飘散而去。时间的流逝,本是看不见摸不到的,可是在这两座大殿里,却分明可以感到它的威力。时光仿佛是一条河,就在自己的身边静静流过,它不停地向前走,将古老的历史一一冲刷过,再将它们沉积到河底,以至渐渐被世人忘记。 想起泰坦尼克的沉船,就是那样静静地躺在海底,上面已经长了一层绿锈,将往日的奢华,遮掩得不留丝毫痕迹;而这大雄宝殿上的佛像,金身也已经褪去,双肩上落满灰尘,是否也是千年寂寞的沉积?走出大殿,?台山间的阳光依然暖暖地照在身上。一阵轻风吹过,隐约听见松涛的声音。
登鹫峰(七律)
古道深幽探秀峰
奇石嶙峋似峥嵘
流莺飞处松涛涌
绿树交加野果青
峻岭逶迤山入画
雄鹫振翅羽生风
七十二寨无寻处
断景残亭可练兵
活动特别说明,请务必首先阅读:
1.本次活动爬升时走小路,小路杂草丛生,碎石铺地 ,凡参与的同学希望做好充分的准备。
2.所有参加活动的队员必须事先报名。可以跟贴、私信报名,不留电话者报名无效!
3.活动中必须顾全大局,听从领队组指挥,如果中途要离队,必须和领队当面说明,并自行下撤。
4.除非发生特殊情况,领队将不负责护送中途离队的人员。请各位报名前确认自己有能力随队。
5.一但报名即视为要参加活动。有事不能参加者可以跟贴或者短信声明退出。任何不打招呼就不来的人员一律上论坛黑名单!
6.请参加活动的人员至少拥有一种有效的移动通信设备:如手机、小灵通、对讲机、手台等。否则拒绝随队。
7.拒绝未成年人参加活动。严禁穿皮鞋参加活动。
8.另外严重声明:本次活动不设收队。
9.活动手台联系频率: 437.900 MHz
第一部分 活动简介
1.活动领队: 羽飞燕 (13366271366) 莲锁 (13522913945) 三足鸦. (领队向导)
2.活动时间:2005.10.16.(星期日)
3.活动强度:绿野 0.8级 健身休闲活动.
4.活动行程:
早晨9点30分点名后从颐和园牌楼出发乘346路公文车或小公共汽车―北安河下车―向西沿小路上山---鹫峰峰顶休闲FB---山上周边景点游玩---约15:00下山乘车返回颐和园。另外声明:本次活动到点出发,不等人,请诸位同学遵守时间.
5.活动装备:
秋季保暖衣物、登山鞋或旅游鞋(穿皮鞋者拒绝随队)、帽子、登山杖,一顿午餐、必备药品
如果有急救包、照相机、摄像机者,欢迎带上
6.费用预算:0元 【往返车费请自理,约5.0元,不设CFO】
7.路线说明:鹫峰周边成熟线路.
8.本活动为休闲活动,以最慢的同学行进速度为准,请猛驴和快驴慎重报名。
第二部分 报名须知
1.队员资格:队员应为中国公民或取得在华永久居留权之外籍人员,并符合如下条件:
1)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完全理解和认同活动计划。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3)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与户外活动的疾病,具备参与本次活动的体能要求。
2.限人说明:全队限20人。根据绿野履历和报名时间限人。
3.集合地点:2005年10月16日. 第一集合地点: 早8点30分五棵松地铁口东北口上面路边.
第二集合地点: 早9点30分颐和园牌楼下集合(颐和园东门外往东约100米处)
4.天气预报:请查阅http://www.tq121.com.cn、www.cma.gov.cn、www.t7online.com或拨121。
5.活动计划的取消和变更:如遇大风雨活动自动取消。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第三部分 活动性质及职责定位
1.活动为非商业化自助AA旅游。自由结合、自愿参加、自担风险、自负责任、团结友爱、团队精神。
2.领队组职责定位
1)领队组由总领队、领队、收队组成。总领队由活动发起人担任,其余从队员中甄选。
2)总领队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决定队员名单、乃至取消、变更活动计划。
3)领队组有权组织协调活动、调用食品药品以及各种装备、处理各种紧急事态。
4)领队组有义务维持队伍整体性,有权阻无组织纪律行为以及各种危险行为。
5)领队组无权约束任何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自由权。
3.财务官职责定位
1)财务官由除总领队外的队员担任。必须经全队选举产生。
2)财务官有权组织队员探讨、质询领队组的财务方案。追缴队员拖欠的应公摊的费用。
3)财务官有义务监督相关收费机构、并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公布活动中产生的公摊费用。
4)财务官有义务承担因财务报告产生的一切财务问题并接受队员监督。
4.队员职责定位
1)队员有权参加或退出活动、有权将自身任何问题告知领队组。
2)队员有权选举财务官、要求财务官(CFO)及领队组公布和就财务问题答疑。
3)队员有义务携带活动所需装备、按照规定时间集合、服从领队各项安排。
4)队员有义务注重环保生态,请自带垃圾袋将垃圾收集好放到垃圾存放点。
5)队员有义务注意护林防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进山前请自觉销毁!
第四部分 紧急预案
1.发生紧急情况后,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领队组组织队员全队表决。事态紧急时,总领
队有权直接作出指令。
2.行进方式:体力较强者在后队,体力较弱者在中队,危险路段领队负责探路。
3.突发状况
1)体力不支:根据实际情况,领队组有权选择休息、帮助减负、护送下撤等方式。
2)急性疾病:活动暂定,组织抢救,直至患病队员病症解除或得到医务救护后继续活动。
3)人员伤亡:活动中止,组织抢救,迅速报警,女生和体力较弱者先行下撤。
4)天气突变:根据装备情况,本着最安全的方式继续或中止活动集体下撤。
5)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最安全的方式中止活动集体下撤。
6)刑事案件:所有队员进行有效救助,无效时迅速和 110、119、999联系。
4.强行离队:紧急状态下,不顾集体利益,强行离队者。列入黑名单。
第四部分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商业化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
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
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
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
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
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官。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羽飞燕于2005.10.9. 23:55:00 最终审定.
[sign]点点花溪飞燕子
茸茸绿草不怜人
春天最美疏林后
拂面春风吹散心
: :hammer: 8-)[/sig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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