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自助户外活动网站

标题: 假如你的亲人你的女儿死了---只能这么跟绿野弱智交流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杜帮    时间: 2006-11-23 21:45
标题: 假如你的亲人你的女儿死了---只能这么跟绿野弱智交流了:(
你们还会在这里这样说话吗?

如果是由于一个愚蠢的领队安排扎营在河床上造成你的亲人你的女儿死亡还口出不逊, 你会怎么做?

我会告,起码要告得那个唧唧歪歪的领队倾家荡产,如果我是一个没有牵挂有勇气的人,如果这家伙还无内疚之意,不跪着给我道歉, 我宰了这小子的心都有!

法院认定这家伙承担部分责任是没错的, 难道他没错吗?

没错吗?

没错吗???

有错的话,让他付出金钱天经地义!!!

是哪些弱智面对一条消失的生命为了十六万人民币在这里义愤填膺?

大家都觉得领队不是有意的, 如果领队是有意的, 那除了金钱的赔偿, 他还要面对刑事责任!

这么说吧, 路上有人非要搭我的顺风车, 出了车祸他死了,就算我不是操作失误,疲劳驾驶, 我都要赔偿, 只是有多少的区别。。。

生命====十六万, 你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不知道这几年不必是不是没喝星吧客,没进电影院,省下来钱给三哥的家人寄去? [sign]对不起, 我是侦探:)[/sign]
作者: 杜帮    时间: 2006-11-23 22:00
标题: 本不想多说,但看到这里有人为了维护伟大的户外活动要为一个不知内疚的人捐款,实在忍不住了
一个人死了,总要有人负责,要么是他自己,要么是别人,或者两者都有,只是三七开还是二八开的问题。

领队安排错误的扎营地点绝对是造成悲剧的原因之一, 凭什么不要负责?

伟大的户外, 有人在活动中死了, 伟大的户外, 有人在活动中找到了老婆---上帝才是真伟大! 比户外伟大!    [sign]对不起, 我是侦探:)[/sign] [modify]1164292289,杜帮[/modify]
作者: 弥漫    时间: 2006-11-23 22:08
标题: 相对有钱=践踏法律=道德罪犯理所应当毫无悔过,是这帮人的逻辑!!!
还在公开声援如此下作的不知羞耻的“领队”,LVYE啊,你要变成什么?!一帮思维下作之人!!!

虽然我同意户外活动最靠谱的是自己对自己负责,但我仍然对因为某些SB而导致的悲剧,替逝去的生命不值,替那些大言不惭的“组织者”而羞愧!!

更对某些自以为是的“正义者”而冷汗淋漓!!!下一个将要逝去的生命,我希望将不会从你们领队的队伍当中产生!!!


[modify]1164291419,弥漫[/modify]
作者: 杜帮    时间: 2006-11-23 22:15
标题: 想到那领队的ID我就烦
我没细读当时的相关帖子, 我不知道事故发生后, 这领队是否有主动帮助家属善后, 主动拿出金钱处理安葬事务?

这家伙不选那地方扎营人可能就不会死, 这跟沙漠事件是有完全不同的区别的!!!!!领队的错误责任是明显无疑的。。

原谅绿野这帮弱智吧,弱者愤青永远是大多数。 [sign]对不起, 我是侦探:)[/sign]
作者: 弥漫    时间: 2006-11-23 22:24
标题: 你什么都好
就是说话的方式太自由体了,

就是说到最后还非得找补上一句,

不夹带点什么出来你就不舒服,

你以为是个人他的智商就和你一样高?

你的猛药让多少人消化不良上吐下泻的,

就是药再好它也治不了病啊!


对不起 ,偶的智商不底于你哈。。。。



作者: 杜帮    时间: 2006-11-23 22:29
标题: 相对认同我的想法的人智商都不低
这么说还是有把握的, 呵呵

我哪有什么猛药啊, 也没听说有药能提高智商:) [sign]对不起, 我是侦探:)[/sign]
作者: 箫剑    时间: 2006-11-23 22:34
标题: 我想大家是对事不对人吧
没有人钻到那个领队的心里去窥探,很难说他就不存在愧疚,而且也很难不愧疚,相反摆出一副强硬态度是人的一种应激自我保护机制,是正常的心理现象。
负多大责任,在于对领队职能的判定,职能越高责任越大。
上帝是否公平那取决于上帝,我们无法指责。 [sign]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sign]
作者: 杜帮    时间: 2006-11-23 22:43
标题: 很简单,对事不对人的说法就是--
--领队错误选择扎营地点是造成死亡的原因之一, 所以领队该赔--

但这里有几个说领队该赔的?

在他没有倾家荡产之前, 在他没有跪着请求家属原谅之前, 只有傻子愤青才会为他捐款。  [sign]对不起, 我是侦探:)[/sign] [modify]1164293060,杜帮[/modify]
作者: 箫剑    时间: 2006-11-23 22:55
标题: 不要太激愤吧
不过到目前我也没搞清楚这种活动,领队除了带路外,有没有负责分配帐篷,指定宿营地,哪几个人共用一个炉头之类的合作细节的权利或义务。
我每次出去跟队就是跟着走路,同行的人有时会讨论这个领队是否值得信任,在我看来我并不在乎,我有遇到危险即使领队挂了,我也可以自保的把握,但不知其他人对领队的角色是个什么期待。一直困扰着我。 [sign]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sign]
作者: 成尔    时间: 2006-11-23 23:13
标题: 为了彰显偶地智商,殷勤的跟一贴.
哪个领队确实是弱智, 扎营也不看个地方.

出了事,乖乖的,赔礼道歉做一个人该做的事情,别整天牛比烘烘的觉得当个领队就怎么样是的.

这种人确实该给个教训. [sign]欢迎光临个人摄影选集
http://photo.163.com/openalbum.php?username=yewang_1977                                                     。[/sign]
作者: vican    时间: 2006-11-24 09:53
标题: 也跟一句,认为法官收黑钱的人也很弱的说
这事毕竟央视也报道了,看起来原告代理也就准备了20w,善后养老留10w,剩下10w分给法官和律师。5w就让这个法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作为一个有正常智商的人,你会受贿?10w?还是20w全给你你就敢顶风作案? [sign]死生契阔,与泠成说。执泠之手,与泠偕老。[/sign]
作者: 红色高棉    时间: 2006-11-24 09:55
标题: 俺是杀无赦.

作者: 随意    时间: 2006-11-24 10:12
标题: 请注意用语,对事不要对人
不想因为你的口无遮拦而封了你发言的权力,警告一次
作者: artec    时间: 2006-11-24 11:21
标题: 没有人认为死者家属起诉领队是错误的!
驴子们的看法是认为法官的判决有很多问题!难道你认为其它11个驴子连坐也是合理的吗?如果你是死者家属我可以理解,但是换位思考的前提是:换位思考不能代替本位思考!

我们可以从死者家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但是不能因为这样我们就可以认为法官的判决就是对的!这个案件的判决肯定是有问题的,而且对于户外运动肯定会有影响的,这才是驴子们争论的焦点

我没有看到那个驴子说领队是没有责任的!也没有驴子对死者还有家属出言不逊吧!

作为普通的驴子,站在驴子的角度去评判这个判决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呢?

按照你的逻辑是否人死了,别人就不能对他进行评价怀疑了呢!好像判决书里法官也是认为死者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吧!
作者: haohaoganhuo    时间: 2006-11-24 11:59
标题: 如果你的亲人你的女儿死了,凶手还很嚣张,你把凶手宰了
我会伸大拇指称赞:是条汉子!

但是如果法律不判你,我一样会骂,这什么世道!  [modify]1164340918,haohaoganhuo[/modify]
作者: 原上草    时间: 2006-11-24 15:48
标题: 没有理由要求杜帮花时间把南宁事件和为此展开的讨论帖一一看完
在讨论中,大多数山友没有否认领队在这此事件中的责任。更多的是争论判罚的公平与否,以及思考户外活动中的多重矛盾。

带情绪的话谁都会说,虽然你的帖子一般来说我都比较喜欢读,跟你喝酒聊天也还不错,不过要是骂街骂山友,感觉自我高人一等,那就没意思了
[sign]生活是这样的美丽,快乐走过![/sign]
作者: 行者12345    时间: 2006-11-24 16:22
标题: 不要眼光太狭隘了
我们从中应该看到我们的许多不足,增加户外安全意识和提高保障水平,而不是单从利益角度去维护哪一方。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面孔,站在很多层面,有着不同的利益和角度,但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虔诚地去尊重生命吧,这样才是尊重我们自己。

作者: 原上草    时间: 2006-11-24 17:39
标题: 正因为这个案件将会影响整个自助游的发展,所以更需要公平的裁决
难道追求公平就是不尊重死者,不尊重生命,就是我们没有同情心。

作者: 行者12345    时间: 2006-11-24 18:12
标题: 悠悠万事,生命为大
追求所谓的公平,无外就是在多一点少一点之间找感觉。如果法律不判,才是对户外运动最大的不幸(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以后人人都不认真考虑安全因素,随意组织活动,这样的户外有发展前途吗?!  [modify]1164363786,行者12345[/modify]
作者: 原上草    时间: 2006-11-24 19:23
标题: 如果你认为多判一点就能煞住户外潜在的危险(人为疏忽或自然灾害)引起户外界的警示,未免也想得太简单了
从周一参与这次事件的网上讨论,我的观点一直是认为一审判决不公平,原告可以维权,被告面对不公正的判罚同样可以维权,到目前,这个户外伤害事件更多的成为一个法制事件了,公平的裁决才能引导行业良性的发展,才能告慰死者,警示世人。

你可以查看我对此事件的发言,并没有不尊重原告,不尊重生命,我同样对目前的户外运动及其户外环境感到忧心忡忡。 [sign]生活是这样的美丽,快乐走过![/sign]
作者: 兰花疏影    时间: 2006-11-26 09:17
标题: 跟她同帐篷的小陈何辜啊?为什么要连坐?

作者: 手套    时间: 2006-11-28 15:01
标题: 支持正义的杜帮!
该负责的就应该负责。
作者: 私奔    时间: 2006-12-18 23:49
标题: 杜帮兄一定也认为其他驴友连带赔偿正确了?
谁要那SB领队犯错呢?? 他们都该什么?? 谁要他们不纠正呢??

Exp:
   某日,我邀某人及某人及某某人逛街,某人由于自己走在马路中走,被撞葛屁了,要我赔偿,还是某人自己负较大责任呢?某人及某某人呢?
   哦,对对对,被撞葛屁了还有司机赔呢
   要是我邀约的情况下,雷雨天,我躲树下了,某人也躲树下了,某人不幸被劈? 我也有责任么? 雷雨天树下容易被劈是仅仅作为邀约人应该具备的常识么?

   不在河滩扎营是领队应该具备的常识,还是每个参与者具备的常识。 领队是保姆么? 领队是收益者么?
   同理,逛街时不要走马路中间是不是大家都需要注意的、需要掌握的常识呢??
   领队做安全的评估是必要的,但从法律责任上来说,领队该为此负责么?? 领队是该负道德上的责任还是法律上的责任呢??
   别动口就SB ,SB了,教坏了小孩,小心被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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