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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单开一贴:什么人可以在绿野org领队! [打印本页]

作者: sk210714    时间: 2007-2-25 11:46
标题: 单开一贴:什么人可以在绿野org领队!
1.符合org领队资历的各项规定.

2.符合org的发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人不是计划版黑名单.

4.只要他在org发的计划是AA制活动,不是商业活动!

我这么认为,对不对啊?  各位大虾?

[sign]在info叫shy-pig,大家习惯叫我晒P或晒PP,呵呵[/sign]
作者: 小撮    时间: 2007-2-25 12:10
标题: 没人剥夺你在ORG的领队权吧
前提是要遵守ORG的有关规则。
1、计划要发在正确的版块。强度不够的计划不要发在户外版。
2、在户外版发计划还要有领队自述,这个你没有吧。
3、在休闲版发计划,要保证不是一稿多投。

对不符合规定的计划,版主有权处理,或锁或删,都不为过。
只要他是按照规则来执法,就无懈可击。

版主个人对你的看法是另一回事。何况他只是通过私信表达这种看法,并没有以版主身份公开宣扬。

单方面把私下的说法公开宣扬,才客观上造成了对你名誉的损害。所以,你弄错了要求道歉的对象。  [modify]1172376751,小撮[/modify]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7-2-25 12:11
标题: 可以这么说


但领队能力如何,是否AA制活动、不是商业活动

既要看计划帖子如何写的,更要看实际上是如何做的


[sign]第一驴志――我心无疆界,余生自有涯http://www.lvye.org/WUJIANGJIE/

第二驴志――绿野仙踪.一种轨迹http://www.lvye.org/GUIJI/[/sign]
作者: 蟑蟑    时间: 2007-2-25 12:21
标题: 小搓说的有道理,另一位说的太好了,真的说的真好
  [modify]1172377471,蟑蟑[/modify]
作者: sk210714    时间: 2007-2-25 12:25
标题: 呵呵
1.不是我公开的!

2.既然已经公开了,事实已经造成,他就要赔礼道歉,而且无疆界是公开表态支持的.
在司法上,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录音取证是无效的,但是只要在法庭上出示了,也会对法官的判断有影响.

3.个人认为,作为斑竹,还是铁杆,不论公开还是私下,都不能这样.[

[sign]在info叫shy-pig,大家习惯叫我晒P或晒PP,呵呵[/sign]
作者: 阿森    时间: 2007-2-25 12:31
标题: 赞!说的有道理!
无疆界也罢,高山也罢.废话太多,说一大堆不如小撮这几句.
[sign][blue]Put your trust in God; but be sure to keep your powder dry
上帝会保佑我们,但不要忘记,火药必须保持干燥!
[/blue] :[/sign]
作者: lanlan1608    时间: 2007-2-25 12:36
标题: 历害! 比无疆界上了一个层次

作者: sk210714    时间: 2007-2-25 12:44
标题: 按小撮的道理:
背后毁谤人,让当事人知道了,也不能让对方道歉? [sign]在info叫shy-pig,大家习惯叫我晒P或晒PP,呵呵[/sign]
作者: sk210714    时间: 2007-2-25 13:13
标题: 另外:辛儿发私信给斑竹高山,问为什么删,高山是以斑竹的身份回答的.
身为斑竹就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私下说和公开说没区别

除非我不知道.
作者: 达文西    时间: 2007-2-25 14:46
标题: 欢迎回来啊
一年期满了吗? 我觉得都有两年了:)

再次欢迎归来, 建设版过去一年的生态相信不用我给你介绍了吧, 呵呵 [sign]请叫我达文西 :-D[/sign]
作者: 游・侠    时间: 2007-2-25 17:33
标题: tnnd。。。。。
阿森长大了。。。。 [sign]――――――――――――――――――
不让古人是谓有志,不让今人是谓无量。[/sign]
作者: 米粒儿mm    时间: 2007-2-25 17:43
标题: 辛儿公开私信,难道不是为了斑竹好?
私信公开原因:版主对封杀帖子的解释
如果辛儿没有贴上私信,而是在版上要求解释,你猜版主要如何说?
如果不以私信内容说,便有表里不一,当人一面背人一面之嫌,高山不是这样的人吧
如果以私信内容说,那是否算是以版主身份对某人“造成名誉损害”呢

身为版主,在论坛的一言一行,在外人看来,都是有身份的。就像你可以写信骂某个小日本,但是胡锦涛不可以。身为版主,在论坛上理应力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推测和喜好,但版主也是人,对某个人有自己的评价也是正常,谁向谁道歉也没什么必要,各说各话,各走各路,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本不在一条道上,又争什么呢?

如果我是高山,继续尽版主之职,日后之事也需收敛谨慎
如果我是晒P,有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吃吃喝喝已足矣,再争他人之心又有何用?  [sign]

ㄘ☆ǒ ──────────ㄛ

│ 我一整天都美美的*^_^*

ㄞ────────────☆ǒ[/sign] [modify]1172396742,米粒儿mm[/modify]
作者: 摩西    时间: 2007-2-25 22:49
标题: 忍不住也说一句,谁让我看到了
你嘛,目前是这里的黑五类人员,无论你做什么,都会有黑五类的嫌疑,所以干脆别再这里领队了,不领队也不会缺什么,并且还省心,谁叫你跟着走就是了,何乐而不为?想练练嘴皮子就来侃一侃,像各位棍棍学习,不求带队,只求埃拍,乃建设办最高境界。 [sign]爱好摄影,摄像,导演,剧本,编辑,医疗的同道中人邀请加入绿野摄制组群,绿野摄制组QQ群2174604[/sign]
作者: 游・侠    时间: 2007-2-25 23:07
标题: 呵呵,这里的棍棍不一定比你的户外经验少!!!!
就算是领队经历也不一定比你少。。。。。

嘿嘿。。。

不好好领导info新潮流,怎么跑这里建设来了??? [sign]――――――――――――――――――
不让古人是谓有志,不让今人是谓无量。[/sign]
作者: 摩西    时间: 2007-2-25 23:16
标题: 我说的是求,不是经历
什么新潮流,我咋不知道?
我可任何时候都不是领导,只是莫名其妙的人认为罢了,我就是我,呵呵,您老也别给我扣帽子呀。
另外,我从不跟任何人比,否则把我当新人算了。 [sign]爱好摄影,摄像,导演,剧本,编辑,医疗的同道中人邀请加入绿野摄制组群,绿野摄制组QQ群2174604[/sign] [modify]1172416835,摩西[/modify]
作者: 游・侠    时间: 2007-2-25 23:24
标题: 嘿嘿。。。是不是说建设版的棍棍犯贱!不挨拍痒痒。。。。。
[sign]――――――――――――――――――
不让古人是谓有志,不让今人是谓无量。[/sign]
作者: 摩西    时间: 2007-2-25 23:29
标题: 我一说话就较真了,呵呵
练武之人有从来不挨打的?这叫锤炼。
同样建设版的棍棍们也一样,只有在这种锤炼中磨练自己,才能练成功夫。 [sign]爱好摄影,摄像,导演,剧本,编辑,医疗的同道中人邀请加入绿野摄制组群,绿野摄制组QQ群2174604[/sign]
作者: 游・侠    时间: 2007-2-25 23:37
标题: 哈哈哈哈哈。。。。。
[sign]――――――――――――――――――
不让古人是谓有志,不让今人是谓无量。[/sign]
作者: 浪翻云    时间: 2007-2-26 09:32
标题: 我晕倒,笑倒,兰兰早上说的话,现在就应验了吧,还是兰兰有先见之明啊
    [sign][/sign] [modify]1172453875,浪翻云[/mod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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