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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入主要用于支付车费和住宿费。除郭亮景区外,其余景点门票均为个人自行购买,游览途中的餐饮费用也多为自行支付。回程的时候,因为车票紧张无法同行,分成了三组人,所涉的车费也由个人自行负责,当场结清。
公共收支详情如下∶
收入明细∶
全队共12人,每人预收200元,合计2400元;
10月1日,每人增收100元,计1200元;
10月4日,每人增收100元,计1200元;
三项合计,总收入4800元。
支出明细∶
9月27日支出
购买北京西-新乡火车票,上、中、下铺票价分别为86元、89元、93元,每张票加手续费30元,合计为(86+89+93)×4+30×12=1432(元)
10月1日支出
购买新乡-辉县公共汽车票,单价4元,合计为4×12=48(元)
购买辉县-郭亮公共汽车票,单价10元,合计为10×12=120(元)
购买郭亮景区门票,折价后,合计为470元
中饭(郭亮村旭日阁),每人5元,合计为5×12=60(元)
晚饭(南坪村石家旅馆),折价后,合计为86元
住宿(南坪村石家旅馆),每人10元,合计为10×12=120(元)
10月2日支出
早饭(外带),共4元;
南坪-郭亮包车往返,每车60元,两车合计为60×2=120(元)
郭亮-辉县公共汽车票,单价10元,合计为10×12=120(元)
辉县-焦作公共汽车票,单价9.5元,合计为9.5×12=114(元)
晚饭(云台山五家台永祥旅馆),每人10元,合计为10×12=120(元)
住宿(云台山五家台永祥旅馆),每人20元,合计为20×12=240(元)
10月3日支出
早饭(云台山五家台永祥旅馆),每人5元,合计为5×12=60(元)
住宿(云台山岸上村随缘旅馆),每人20元,合计为20×12=240(元)
10月4日支出
早饭(云台山岸上村随缘旅馆),每人5元,合计为5×12=60(元)
云台山万善寺购买铁柿子,共15元
云台山-焦作打车,每车40元,三车合计为40×3=120(元)
焦作-巩义公共汽车票,单价20元,合计为20×12=240(元)
巩义-登封公共汽车票,单价9.5元,合计为9.5×12=114(元)
晚饭(某川菜馆)折价后,合计为190元
住宿(登封市德康旅馆),每人20元,合计为20×12=240(元)
10月5日支出
1路公共汽车,每人1元,合计为1×12=12(元)
8路公共汽车(少林寺专线),每人2元,合计为2×12=24(元)
住宿(登封市德康旅馆),每人20元,合计为20×12=240(元)
10月6日支出
坐蹦蹦车到嵩阳书院,每车10元,两车合计为2×10=20(元)
各项支出累计,总支出4629元。
活动余额∶
总收入-总支出=4800-4629=171(元)
10月12日支出
看片会聚餐及自购酒水,支付其中的71元
最终余额∶171-71=100(元)
最终余额100元,由出纳8836暂时保管。
BTW∶报告发得太晚了,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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