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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霸道的哦
所谓遛狗区不过是“能遛狗”的地方,是相对其他不能遛狗的地方(例如电梯之类)
按照楼上的说法,现在反到成了不适合人去的地方了――够霸道的
特别是现在的商品小区,每一平方米都是所有业主花了大价钱买来的,或者属于私人财产、或者属于公摊,到底哪些是属于“专门的遛狗区”而其他不养宠物的业主应该避让?
以中国大城市目前的人口密度,是否应该有“专门的遛狗区”?
楼上的TX以对宠物的爱心著称,希望更好地学学有关的法规,到底在什么区域能够撒开?
同时希望思考一下宠物与人的关系,不要由于主人的不检点不讲究,而让无辜的宠物们“变得”越来越讨厌,不要在这个拥挤的城市让养宠物这种本来的雅好变成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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