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自助户外活动网站

楼主: 阿驹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驴友状告同行者一案,宣判了![转贴]

[复制链接]

8

主题

103

帖子

103

积分

注册绿野,不忘初心。

Rank: 2

积分
103
31#
发表于 2006-11-21 16:41:15 | 只看该作者

赔偿,赔偿,赔偿,法院立功了,法院立功了,不要给户外爱好者任何的机会

赔偿,赔偿,赔偿,法院立功了,法院立功了,不要给户外爱好者任何的机会

一个绝对理论上的绝杀,绝对的死角

户外爱好者们,让他们滚蛋吧……户外爱好者也许会后悔的,他们太保守,太沉稳了,失去了自己的勇气,面对南宁法院悠久的历史和传统,没有拿出猛冲猛打的作风,终于自食其果。他们该回家了,他们不用回冰冷的河床上,他们大多数都在城市里生活,再见!

8

主题

103

帖子

103

积分

注册绿野,不忘初心。

Rank: 2

积分
103
32#
发表于 2006-11-21 16:49:28 | 只看该作者

按南宁法院的逻辑,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也应该是伤者2.5:司机6:其他乘客1.5

110

主题

2716

帖子

2745

积分

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Rank: 6Rank: 6

积分
2745
33#
发表于 2006-11-21 16:53:39 | 只看该作者

轻轻探讨一下偶遇的方式是否可行:

比如:我周末想去小五,那么我就把我的出发时间、路线公布出来(只是我自己的,别人不管)

也有此想法的,可以一起坐车去。

去了,各走各的,没有什么召集人、组织者,每个人不过是时间/路线上全部/部分重合的独行者。

山上,想跟我聊天,欢迎。不想搭理我,没关系。

我到了营地,我扎营。你想继续前行到下一个营地,请便。你想扎我旁边,随意。

不认识路的,可以尾随认路的。

没有领队,没有人发号施令,每个人为自己做决定。

跟司机师傅说好,定点定时发车/返回,车票 100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从小体弱多病,跑步即呕吐,背多了也呕吐,只能慢慢走...

110

主题

2716

帖子

2745

积分

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Rank: 6Rank: 6

积分
2745
34#
发表于 2006-11-21 16:54:12 | 只看该作者

高。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从小体弱多病,跑步即呕吐,背多了也呕吐,只能慢慢走...

125

主题

2544

帖子

2590

积分

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Rank: 6Rank: 6

积分
2590
35#
发表于 2006-11-21 17:09:28 | 只看该作者

哪里要那么麻烦。只要没有盈利行为就可以了,苦了领队还要自己先掏腰包。

[sign]我的BLOG
[img align=left]http://www.lvye.org/modules/blog/data/upload/GOGO/db8.jpg[/img][/sign]

157

主题

1767

帖子

1790

积分

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Rank: 6Rank: 6

积分
1790
36#
发表于 2006-11-21 17:13:0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上诉!

所有进行群体户外活动的人都应该支持上诉,推翻不合理判决条款。

125

主题

2544

帖子

2590

积分

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Rank: 6Rank: 6

积分
2590
37#
发表于 2006-11-21 17:27:50 | 只看该作者

这条连钞票味道都闻出来了,这真的是法律吗?

[sign]我的BLOG
[img align=left]http://www.lvye.org/modules/blog/data/upload/GOGO/db8.jpg[/img][/sign]

144

主题

1646

帖子

1676

积分

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Rank: 6Rank: 6

积分
1676
38#
发表于 2006-11-21 17:29: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影响并非是徒步登山活动而是所有户外性质的活动

攀岩活动虽然不发计划,但是一般都是几个人一起行动,极少人自己free solo .比如我们几个人一起去攀岩,也许有新人,由于种种原因,甚至是不可抗力(比如落石,甚至是点被掰下),导致了某人人身伤害,那做保护的,或者带他去的人,或者所有在场人员,岂不是要负很大的责任。以前也见过一些例子,比如先锋的时候没有戴头盔(有些人就是有这样的习惯,就是不爱戴,而不是忘记),冲坠冲到脑袋了,那是不是做保护的人,和观看的人都没有尽到提醒义务,要负几成责任呢?

还有抱石活动,难道说指一条线让人爬,那个人掉下来发生危险了,也要指线的人负责任不成,那以后训练,连指线都不要了,谁爱怎么爬就怎么爬。

这个案子后,新人更没法参加活动了,老人也人人自危。

80

主题

963

帖子

963

积分

绿野高级黑

Rank: 4

积分
963
39#
发表于 2006-11-21 17:29:13 | 只看该作者

反正我不会因为这个停止带队滴~~这周我领队,不怕死不怕赔钱的就跟我走,吼吼!

偶们就是处在法律边缘的群体,对于一个文明的,法制的、规规矩矩的社会,我们多少是不安定的因素。就好像民工处处被歧视一样,肯定是要被那些拿着执照可以草菅人命的旅行社、商业队所打压、摒弃的,但凡出了点事,肯定会被满世界传颂的。
我不怕,怕就洗洗手回家带孩子去了。 [sign]我蛊惑・我存在
[img align=left]http://www.lvye.org/modules/blog/data/upload/GOGO/HI.jpg[/img][/sign]

110

主题

2716

帖子

2745

积分

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Rank: 6Rank: 6

积分
2745
40#
发表于 2006-11-21 17:47:21 | 只看该作者

强!不过估计那些看着有可能起诉同行驴友的早就被你拒了,哈哈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从小体弱多病,跑步即呕吐,背多了也呕吐,只能慢慢走...
驴友状告同行者一案,宣判了![转贴] 阿驹 2006-11-21
1 阿驹 2006-11-21
有钱人就是好阿~ 天地人杰 2006-11-21
2 阿驹 2006-11-21
3 阿驹 2006-11-21
这条太损了。连参加活动的人都要连坐! mh 2006-11-21
确实没人性 赵本山 2006-11-21
这条连钞票味道都闻出来了,这真的是法律吗? 狗狗! 2006-11-21
什么逻辑啊! 卓然1981 2006-11-21
4 阿驹 2006-11-21
5 阿驹 2006-11-21
6 阿驹 2006-11-21
7 阿驹 2006-11-21
8 阿驹 2006-11-21
法院的判决将对未来的户外活动产生很大的影响。 阿驹 2006-11-21
旺季马上要来了,咋说是淡季呢? 狗狗! 2006-11-21
冬季大家活动减少了,当然是淡季了。旺季应该是春夏秋。 阿驹 2006-11-21
冬季的室外活动才危险呢,万万不可结伴啊! 花散竹 2006-11-21
家里二氧化碳超量被憋到 thornbird_00 2006-11-21
吃多了被撑到也不好啊! 会飞的熊 2006-11-21
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啊! 花散竹 2006-11-21
全天候出行的叫驴子,您说的那是游客。 狗狗! 2006-11-21
靠就一个字,另外鄙视下那个什么自以为有几个子就能颠倒黑白的 赵本山 2006-11-21
自助游和跟团出游是有区别的,法规不落实早晚还要出现这样的事情! 头皮谢 2006-11-21
俺把原来的召集贴贴出,并发表点意见[2k] 俺是豆腐渣 2006-11-21
支持你一下,怎么现在才露面呀? 狗狗! 2006-11-21
俺对判决的重新理解:基本与AA制无关 俺是豆腐渣 2006-11-21
看来俺是认错人了,分析的不错,但是希望再指明一点。 狗狗! 2006-11-21
说不通吧 mh 2006-11-21
谢谢阿驹的信息快速反馈! 西府海棠 2006-11-21
关键是这件事对未来的自助户外活动会有很大的影响。 阿驹 2006-11-21
教训呀 威猛仙圣 2006-11-21
赔偿,赔偿,赔偿,法院立功了,法院立功了,不要给户外爱好者任何的机会 用户 2006-11-21
哈哈,看你们以后谁还敢当领队? 队员谁还敢参加自助游,都找旅行社去吧,那边有现成的格式条款 李太白 2006-11-21
老子有钱,谁敢起诉我,咱也砸二十万去打官司好了。 赵本山 2006-11-21
按南宁法院的逻辑,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也应该是伤者2.5:司机6:其他乘客1.5 用户 2006-11-21
高。 赵本山 2006-11-21
轻轻探讨一下偶遇的方式是否可行: 赵本山 2006-11-21
哪里要那么麻烦。只要没有盈利行为就可以了,苦了领队还要自己先掏腰包。 狗狗! 2006-11-21
不知道 mh 2006-11-21
假如出了事,大家都抱头鼠窜,我垫的钱都没处要,咋就成了“系统收钱”了呢?但无责任赔偿是跑不了的,坚决反对! 狗狗! 2006-11-22
大概只能等下次有人出来诉讼再看了 mh 2006-11-22
现在这个案子纯粹就是混蛋逻辑,什么临时团体#・%¥#同行的人就都有义务。。。 赵本山 2006-11-22
吼吼,如果有人参照你的计划出事故了呢? 花散竹 2006-11-21
那是我自己的计划,与别人何干?我又没请他。不过按照南宁法院的逻辑,写“99种自杀方法”的人,早就该毙了吧。 赵本山 2006-11-21
怎么没干系? 花散竹 2006-11-21
我觉得可以~~ 找打的说! 清风轻影 2006-11-21
支持上诉! mh 2006-11-21
支持,影响并非是徒步登山活动而是所有户外性质的活动 慕澜 2006-11-21
对判决的改正建议 mh 2006-11-21
支持上诉, 932004 2006-11-21
上诉翻案机会不大 狗狗! 2006-11-22
支持,应该上诉的. sallylove 2006-11-22
反正我不会因为这个停止带队滴~~这周我领队,不怕死不怕赔钱的就跟我走,吼吼! 兔兔 2006-11-21
强!不过估计那些看着有可能起诉同行驴友的早就被你拒了,哈哈 赵本山 2006-11-21
这你们就太嫩了 mh 2006-11-21
照此逻辑,库布其小倩的家人和IBM可以起诉啊,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可是20年呀,怕 李太白 2006-11-21
我们在护林防火期间进山是违法,租用黑车是违法,今天早上骑车闯红灯也是违法。 狗狗! 2006-11-22
你以为人家家人愿意告你呀!!首先出事后就要做好家属工作,必要的捐款,必要的体贴关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兔兔 2006-11-22
有了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判决,以后就不只是家属要告你了 mh 2006-11-22
老兄,反思、积极奔走去翻案是应该的,怕这怕那是被害妄想症 兔兔 2006-11-22
这里是讨论的地方。 mh 2006-11-22
佩服! haohaoganhuo 2006-11-22
是否可以反诉原告 笑溪 2006-11-21
原理可行,但至少是下策 mh 2006-11-21
狗屁法律!混账法官 独行叟 2006-11-21
哎呀,其实归根结底,应该是父母没有尽到管教的义务,怎么就让孩子去参加了这么“危险”的活动呢,完全没有看出父母有制止行为啊 青莲 2006-11-22
(转贴)关于南宁7.9户外事件判决书的意见和思考 慕澜 2006-11-22
copy 并转各站了 赵本山 2006-11-22
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吧。看看最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阿驹 2006-11-22
到目前为止,这个转贴是我读到最最牛逼的了,比一审判决还牛! 原上草 2006-11-22
有水平!法制就是这么完善、建设起来的。大家添砖吧 0919草帽 2006-11-22
原告代理人砸钱下去只要领队认错,输赢包赔,基于很大的经济压力,很可能会让被告领队放弃上诉。 慕澜 2006-11-22
领队可能迫于经济压力放弃上诉,不过那些莫名其妙被连坐的队员仍可上诉,反正他们金额不大。 赵本山 2006-11-22
被告应该找一些专业的法律界人士咨询,如果说原告在维权中胜诉,假设是不公的判决,被告同样可以通过上诉来维权 原上草 2006-11-22
如果一个月就挣1K多点,17万和希望不大的上诉,要他如何真心选择,权利伸张照样受制于金钱。 慕澜 2006-11-22
听听法院的人怎么说吧 会飞的熊 2006-11-22
领队的确犯有过失,否则 花散竹 2006-11-22
如果有人募捐上诉费的话我会捐的 mh 2006-11-22
要有募捐的话我也会捐,支持被告上诉。 花散竹 2006-11-22
如果原告不上诉,司法机关就该为难了 0919草帽 2006-11-22
不要再提“必须服从领队”了,俺的计划中加如下一句 笑溪 2006-11-22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