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阿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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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状告同行者一案,宣判了![转贴] |
赔偿,赔偿,赔偿,法院立功了,法院立功了,不要给户外爱好者任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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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宁法院的逻辑,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也应该是伤者2.5:司机6:其他乘客1.5 | ||
轻轻探讨一下偶遇的方式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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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要那么麻烦。只要没有盈利行为就可以了,苦了领队还要自己先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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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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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连钞票味道都闻出来了,这真的是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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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影响并非是徒步登山活动而是所有户外性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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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不会因为这个停止带队滴~~这周我领队,不怕死不怕赔钱的就跟我走,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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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不过估计那些看着有可能起诉同行驴友的早就被你拒了,哈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