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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道义与责任???从79南宁事件看开去(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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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的革命者,中间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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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01: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种不同理念的分歧,借地发挥一下

看到这个发言, 我理解了很多驴友对于“连坐”的愤怒,源自于对“自助”精神的不同理解。

自助精神=自立、互助、勇担责任,同时尽可能少地购买商业服务并共摊成本。

户外活动是有风险的,很多血淋淋的事实一再惊醒这种危险的存在。大家结伴出行的初衷就是为了互相帮助,才能延伸个人的活动范围,在这种活动中要求“责任自负,风险自担”显然是不利于活动开展的――深山老林里出了事至少能指望个同伴去求援吧,这不仅涉及道德也应是种责任,万一Y挺的跑了难道我只剩下哭的权利了么?

也许应该设置两种活动制度:
1、自助制:责任共担,费用均摊;
2、A A 制:责任自担,费用均摊。

推荐户外探险类的活动采用自助制;休闲观景类采用AA制,事先声明清楚两者不得混淆。

从代表绿野先进活动力的老驴铁杆资源拥有者说话一贯大声者的声情并茂的吹捧及自我吹捧的文字(也可以加上我的文字)中可以查实,绿野是推崇我所谓的自助制的,在牌坊林立的大好形势下出了什么事都永远找不到人来认账的话是不对的。

另外这次判决凸现的另一个问题是:
即使在AA制非盈利的活动中,自愿承担组织工作(比如要求队员服“指挥”,包括营地路线的选择等等)的领队,由于其决策失误(不包括意外)造成的损失,恐怕是负有责任的――这跟我要求帮你拿着相机却失手摔坏了应当负赔偿责任一个道理,不信的人就摔1个试试

警醒那些保姆式的领队,把活动的决策权主动还给队员们(或受队员委托进行决策且队员愿意对后果共担责任),这不仅是规避法律风险的需要,也符合结伴出行本来要达到的效果――你来这里组队总不是为了满足什么当官虚荣心吧,要满足的话就把责任一起兜上!

建议网站修改活动条款:发起人、组织者的职责仅限于利用互联网等对活动进行前期组织直至活动正式开展为止,包括制定计划选择队员检查装备预收款项等等。活动正式开展后由全体队员共同对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负责,可推选并委托数人承担活动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并共担责任。
说白了就是集合后不仅要推选1名CFO,同时一块把领队收队等再推选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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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的痛苦成为透明的痛苦
让我们的欢乐成为透明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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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道义与责任???从79南宁事件看开去(节选) 长弓挽月 2006-11-28
我们该拿AA怎么办 长弓挽月 2006-11-28
你的观点实在太可笑了,只说一点吧 Hunter 2006-11-28
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大马路上散步,这个问题最简单,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其潜在的危险? 我是乐游 2006-11-28
选择了AA制就是选择了“责任自负,风险自担” 花散竹 2006-11-28
两种不同理念的分歧,借地发挥一下 北黑 2006-11-29
很简单的例子,偶邀约某人,还有某人一起逛街, 某人不幸被撞身亡,我是不是要赔偿啊?? 迷茫中 私奔 20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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