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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额问题,
<br> 按《公告:绿野网站的所有权、管理方式及实名网友认证-最终版本》,北京铁杆和广州铁杆的比例是3:1,而且广州铁杆独立处理绿野广州的事务。那么在管理委员会中,北京和广州是不是应该也是3:1或者4;1(好计算)的关系?
<br> 假设是4;1的关系,广州这1个名额是必须有呢还是可以没有?
<br> 如果广州必须有且只有1个名额,那么这个委员的选举是不是也要独立?就是说广州的铁杆独立选出广州那个委员,北京铁杆选出另外4个委员。还是北京和广州的铁杆一起选举出五位委员来,只是在选举时注意必须有且只有一个广州铁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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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2。资格问题,
<br> (1)委员从铁杆中产生,但是否需要加上铁杆本人自愿担当委员的条件?因为有些铁杆并不想担当委员,还是强行规定:当了铁杆就有义务继续当委员,如果被选上了话。
<br> (2)连续当了两届委员的不能连续第三次当委员,还是连续当了两届委员后就不能再担当委员?
<br> (3)论坛管理员不能担当委员,这是我的一个想法,就是把决定权和执行权分开来,属于管理体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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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3。有效选举问题
<br> 现在铁杆数量不多,就不再推选候选人了,满足当选资格的铁杆都是候选人。这样带来的问题就是大家投完票后可能会票数分散,这时候是按照票数从上往下找5个呢还是规定得票要满足半数(或者三分之一)的才能当选?
<br>如果规定了得票数,碰到得票数不够的,就得在票数占多的人中进行第二次投票,如果还不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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