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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修改《绿野广州版主工作、选举制度(草案)》(投票结束时间03-06-2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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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6-26 22:19: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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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br>2. B或A (B优先)
<br>3.4. 若当选人数达到要求最少人数,无需再投;若不足最少人数,按得票多少选出剩余名额两倍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参考管理小组的选举方法)
<br>
<br>在候选人多、投票者多的情况下,得票情况会变得离散,超过半数的机率不会很高。我觉得如果出现得票情况平均,这更是一件好事,说明候选人的能力水平平均,不再是只有少数几个人才能承担工作责任了。
<br>从降低版主进入门槛而言,要求也不必太高,倒是对版主工作的监督力度可以增强。
<br>至于具体的最低得票数1/3、1/4、1/5有什么区别,觉得现在还是无法量化的分析出来,只能凭直觉而定了。<br><br>--== [blue]阴晴圆缺在窗外,心中一片艳阳天[/blue] ==--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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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3-6-26 21:16:10 | 只看该作者

我还是坚持至少获得简单多数即1/2以上铁杆同意的观点

没有1/2以上的得票意味着多数铁杆不认可候选人可以担当版主职务,既然是选举,当然应该尊重多数人的意见。
<br>
<br>
<br>如果得票数低于规定值时,是否有必要对尚未当选的候选人进行另一轮的投票,直到确定足够的当选人?
<br>个人认为没必要定死,非得选一个或几个出来时就进行第二轮投票,可选可不选时就不必了。比如每个版块版主不应少于2人,不应多于5人,已经选出2人的情况下,对于得票不够的人就不必进行第二轮表决了,如果连2人都选不出来,则进行第二轮投票。<br><br>?????  
<br>{/-[blue]●●[/blue]-\}
<br> -( (oo) )-
<br> ? ? ?     
<br>找到路了,大家上来吧!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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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3-6-28 22:45:54 | 只看该作者

AAA

<br><br>一个人有烦恼,是因为记性太好。那年开始,我忘记了很多事情……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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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3-6-26 12:43: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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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近绿野广州版主选举过程中,最后结果的确认所遇到的问题。经征询意见,下面就《绿野广州版主工作、选举制度(草案)》的修改进行相关表决,请绿野广州铁杆积极参与。
<br>
<br>1、是否有必要就当选版主的最低得票数进行规定?
<br>   选项:A、有必要;B、没必要
<br>
<br>2、如果有必要就当选版主的最低得票数进行规定,得票数应不低于多少?
<br>   选项:A、铁杆总人数的1/3;B、铁杆总人数的1/4;C、铁杆总人数的1/2;D、1票。
<br>
<br>3、如果得票数低于规定值时,是否有必要对尚未当选的候选人进行另一轮的投票,直到确定足够的当选人?
<br>   选项:A、有必要;B、没必要
<br>
<br>4、如果不进行另一轮的投票,你认为应该用什么办法确定当选人?
<br>
<br>------------------------------
<br>今年全年不灌水,灌水就灌辣椒水< ID="edit"><FONT class="small"><EM>Edited by seaman on 2003/06/26 10:36.</EM></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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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6-27 00:48: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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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有必要
<br>2、B、铁杆总人数的1/4
<br>3、A、有必要
<br><br><br>------------------------------
<br>今年全年不灌水,灌水就灌辣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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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7 08:27: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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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br>要有人肯当才行:)
<br>现在的问题是肯当的不多
<br>
<br>如果多人肯当
<br>这样按需要定人数,从得票多少来从多到少来选择
<br>
<br>不必定个比率
<br>有人肯当都要偷笑了,还拒人<br><br>自虐从未放弃,腐败一直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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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8 08:23: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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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必要就当选版主的最低得票数进行规定?
<br>   A、有必要
<br>2、如果有必要就当选版主的最低得票数进行规定,得票数应不低于多少?
<br>   C、铁杆总人数的1/2
<br>3、如果得票数低于规定值时,是否有必要对尚未当选的候选人进行另一轮的投票,直到确定足够的当选人?
<br>   A、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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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9 09:31:36 | 只看该作者

选项

1、是否有必要就当选版主的最低得票数进行规定?
<br>选项:A、有必要
<br>
<br>2、如果有必要就当选版主的最低得票数进行规定,得票数应不低于多少?
<br>选项:D、1票。
<br>目前的状况是肯担任版主的人少,草案就按现在的情况来定。
<br>同意艳阳天“降低门槛,加大监督力度”的说法
<br>
<br>3、如果得票数低于规定值时,是否有必要对尚未当选的候选人进行另一轮的投票,直到确定足够的当选人?
<br>选项:A、有必要<br><br>心中种了菜,就不易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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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9 11:10: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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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必要就当选版主的最低得票数进行规定?
<br>选项:A、有必要
<br>
<br>2、如果有必要就当选版主的最低得票数进行规定,得票数应不低于多少?
<br>选项:A、铁杆总人数的1/3
<br>
<br>3、如果得票数低于规定值时,是否有必要对尚未当选的候选人进行另一轮的投票,直到确定足够的当选人?
<br>选项:A、有必要
<br>
<br>4、弃权<br><br>攀登的魅力取决于他对人际关系的简化,对合作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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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1 00:38:54 | 只看该作者

投票结果,各位请进

8人参加投票,一高一矮请假没有参与投票。
<br>
<br>对于第一项,选择B的其实可以等效为选择第二项中的D(一票有效)。[孔乙己,如果有异议请提出]
<br>第二项投票结果比较难处理:
<br>
<br>A、铁杆总人数的1/3;2票
<br>B、铁杆总人数的1/4;2票
<br>C、铁杆总人数的1/2;2票
<br>D、1票;2票
<br>
<br>这四个选项并不是互斥关系,而是程度高低的关系,从1/2、1/3、1/4到1票通过,是要求越来越低。现在四个选项的票数相同,说明大家对这个程度有分歧,如果采用折中的方案,应该从A/B中选择。在第二项投票中,艳阳天选择是:B或A (B优先),具体理由见http://www.lvye.org/bbs/showthreaded.php?Number=430601。按B点票出现了票数相等的情况,如果按照选A点票,则A/B/C/D票数分别为3/1/2/2,A得票最多。
<br>
<br>基于本选项并非互斥关系,为简化投票处理,我倾向于按照3/1/2/2的得票数来处理,A作为投票结果。如有任何异议请立即提出,[red]只要广州任何一名铁干提出反对,本投票结果将失效并重新组织投票[/red],若在7月2日中午前没有反对意见,将公布此结果。
<br>
<br>第三项,5人选择A(有必要),另有2人提出补充意见(有条件的有必要),投票结果为“有必要”。< ID="edit"><FONT class="small"><EM>Edited by 艳阳天 on 2003/06/30 13:00.</EM></FONT></P>
【表决】修改《绿野广州版主工作、选举制度(草案)》(投票结束时间03-06-28-24:00) seaman 2003-06-26
投票 艳阳天 2003-06-26
我还是坚持至少获得简单多数即1/2以上铁杆同意的观点 野猪 2003-06-26
AAA isis 2003-06-28
投票 seaman 2003-06-27
投票 孔乙己 2003-06-27
投票 流星雨 2003-06-28
选项 晨风一缕 2003-06-29
投票 山猪 2003-06-29
投票结果,各位请进 艳阳天 2003-07-01
现在既然有相同票数,那我就投票把 一高一矮 2003-07-02
投票结果(更正) 艳阳天 200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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