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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活动财务管理基本建议(06年10月25日表决通过)
起草人:无疆界
本建议适用于在www.lvye.org网站正式发布的所有自助旅行与户外活动计划,有关细则见相关版面以及管理小组的规定。
一、计划预算
1、正式发布计划,必须公布预算,并按大项分别列示;从商家获得的补贴奖励等必须公布处理方式。
2、出发前的重大变更必须公布,允许退出;中途变化应征求队员意见,计划外消费不得强制参加。
3、不鼓励活动开始前提前收取钱款;确属必要必须在计划帖子下公示。
4、提前采购应在计划中明示,建议队员参与采购,建议保留凭证、公开清点;提前预约或租赁,建议公开商家信息。
二、过程管理
1、领队应避免直接经手现金,采购侃价等建议队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接受队员监督,活动结束前必须公布最终帐目。
2、需向队员收取钱款的活动,必须设立“财务官”;分队分设,多设不限;领队不得提前指定“财务官”。
3、收取钱款,鼓励“少补”不鼓励“多退”;长线活动,建议分段结算、分段收费。
4、AA制只分摊可量化确认的公共支出,人数不同的消费大项应分别AA。
三、余款处理
1、余款处理必须向全体队员公开,反对任何强制捐款,不支持“少数服从多数”。
2、不支持大额余款(参见管理小组有关细则),建议尽量退款或集体消费。
3、禁止领队收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贴与服务小费,通信费等难以量化确认的支出不得公摊。
4、当次余款必须当次结算处理,禁止领队保存余款“留做下次”或作为小团体基金。
四、财务报告
1、领队是财务管理的最终责任人,有义务指导“财务官”、并对财务报告负责。
2、凡在www.lvye.org网站正式召集的活动,必须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在帐目公开版发贴公布财务报告,发在其他网站无效。
3、财务报告应至少包括:活动时间、线路、领队ID、“财务官”ID,各项支出(提前采购者建议提供明细,若与预算差距较大应说明),各人消费(如项目不同应分别说明),活动余款(收支总数、余款数量,处理方案)。
4、部分消费简单的活动可不发布财务报告(详见有关版面细则)。
五、财务监督与纠纷处理
1、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计划与财务报告,有关斑竹有权进行干预与处理。
2、鼓励队员参与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欢迎有关的质疑与投诉,说明情况、提供依据(反对没有事实依据的人身攻击)。
3、对于财务问题的正式投诉,领队有义务解答并公布有关资料,有关斑竹有义务调查与处理,管理小组有义务协调有关问题。
4、鼓励信息公开、追求合理消费,不鼓励一味追求“最低价格”而降低活动质量、影响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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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提案及表决情况: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165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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