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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并不代表就“免税”。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申报缴税;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申报缴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手表、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居民旅客携带上述不予免税的物品入境时,需按规定缴税。
谁叫你买的是ipad?必须缴税1000!
http://news.sohu.com/s2010/dianji545/
部分常见物品纳税额
手机:150元/台 手提电脑:1000元/台(海关将iPad归为电脑,虽然不够5000元,但也要按5000的标准征税)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数码相机: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20元/kg
MP3: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20元/个 高档手表:海关估价×30%
2010年9月1日起,海关总署调整了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政策(链接),关税免征额度一下猛降到50元。而此前,我国海关对海外邮寄物品征税的起点最高为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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