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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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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1: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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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04/13/447785.shtml
中国法院网讯   俩驴友结伴攀爬野山,途中竟遭遇男子持斧头抢劫,二人借机协力反抗,一名驴友负伤,歹徒被制服后连喊“救命”。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石万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2010年12月19日下午4点左右,36岁男子石万虎与哥哥发生争吵后,拿着家里的斧子到家附近的山上想弄点钱花。当他发现在此游玩的康某、魏某时,用斧头将康某头部打伤,然后强行劫取康某现金300元、魏某现金1200元及手机一部。

    当获知魏某相约30人一起爬山后,被告人石万虎将手机交还魏某,并要求魏某打电话叫一名女驴友上山给他“玩玩”,魏某佯装拨打电话,趁石万虎不注意,康某立即扑倒石万虎,魏某拿起一块石头进行反抗,石万虎疼的连喊救命,打斗中石万虎持劫取的现金逃离现场,并于次日被警方抓获。经鉴定,康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庭审上,被告人石万虎对他手持斧子伤人劫财,又企图劫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万虎持械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房山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石万虎犯有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石万虎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一次自虐+一次腐败=一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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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11: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找茬,不敢对判决,仅仅对描述经过,不知和判决书有没有关系

1,“俩驴友结伴攀爬野山”,似乎不对
2,“歹徒被制服后连喊“救命””,似乎没有被制服呀,不是跑了么,还描述了喊“救命”,很生动,很八卦。
3, “用斧头将康某头部打伤,然后强行劫取康某现金300元、魏某现金1200元及手机一部”,先打伤人,再抢财物,应该顺序不对吧,这是群殴对少数人的剧本呀,威胁的剧本,应该是先威胁,强财,遇反抗才伤人的呀。

请问一下懂法律的,罚款,给谁呀,受害者or谁?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一次自虐+一次腐败=一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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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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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详解:

判决书中有期徒刑七年是本案中犯罪人的主刑,而并处罚金是犯罪人的附加刑,罚金是要上缴国家的,如果受害人想取得赔偿,需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
我走,我快乐! :-)  潜水不成,那就灌水! :-)  

爬山不如放羊的;负重不如打柴的;吃苦不如放马的;宿营不如上访的。
――引用自 笨鸟语录

变焦基本靠走,对焦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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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4: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持械暴力抢劫并造成受害者轻微伤判7年算是取了个中间值,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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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的革命者,中间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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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7: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三进宫了,刚出来就抢劫,还认罪态度较好...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偶系个中文马甲  现在不怕大家不会读名字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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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新人,渴望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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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0: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货就应该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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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6: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穷山恶水出刁民!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到户外寻找另一种生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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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新人,渴望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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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6 08: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不给直接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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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7: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外风险不只是山的危险,人更危险

那年那历史老师。。。
n☆往事随风☆ 写道:n判决书中有期徒刑七年是本案中犯罪人的主刑,而并处罚金是犯罪人的附加刑,罚金是要上缴国家的,如果受害人想取得赔偿,需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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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元老,传、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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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08: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穷山恶水出刁民!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望峰息心~
判决出来了 一零一零 2011-04-13
找找茬,不敢对判决,仅仅对描述经过,不知和判决书有没有关系 一零一零 2011-04-13
详解: ☆往事随风☆ 2011-04-13
户外风险不只是山的危险,人更危险 老茧 2011-04-18
持械暴力抢劫并造成受害者轻微伤判7年算是取了个中间值,也就这样了 非原住烟民 2011-04-13
中午看一酒后肇事逃逸致死案,不也才3年么,无语了…… 大曹 2011-04-21
已经三进宫了,刚出来就抢劫,还认罪态度较好... 吃肉也不胖 2011-04-13
这种货就应该崩了 鸽子哨 2011-04-14
穷山恶水出刁民! nanmu1983 2011-04-14
穷山恶水出刁民! 花鼎 2011-04-19
怎么不给直接崩了~~ golden沐 2011-04-16
有人的地方暨江湖,抢劫罪,差不多是这个量刑 幽渊 201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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