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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进。
因为不认识你,所以没有你的电话,不能直接电话你了解情况。没有想到你也在这里注册了,刚刚才注意到。当然,即使有你的电话,但在没有你的同意下,直接打电话给你提那段伤心的经历我觉得也是很不礼貌的。
准确的说,我只是关心这两个事件(另一个是二蛋公社队)的判罚结果以及对今后户外活动的影响。并非对你个人有何看法或特殊的关心。
我不认识更没见过你,咱们两个只是户外驴友中两个普通的、平行的人。所以对我来说当事人是张三李四没有区别(别误会,没有冒犯的意思,只是真的无所谓)。
你说“在多处看到。。。。”?应该不会。
我之前只是在绿野info的风版问过进展结果。org户外安全版是最近也是第二个我发帖询问的地方。我看到有人提起夏特的判罚,心想这可能是关注户外法律事件的消息灵通人士,正好问问看。因为我觉得会很有借鉴意义。
我在时尚版块也时常利用在北京休息的时间组织结伴自助游活动,而且基本是是很高风险的骑马运动(随时随刻有可能有人坠马受伤甚至。。。)。有时还约上朋友自驾车上千公里出去玩。因此我格外关注安全问题和万一出了事情后的法律赔偿问题。
说实话,我是因为胆子小怕出事,当然主要也是万一出了事赔不起(北京户口的一条命好几十万,我可拿不出。。。除非去卖还没还完贷款的房子),但是我还是喜欢和朋友约伴一起游玩的那份热闹和开心。因此内心十分纠结和忐忑。
如果之前(好几起了)和今后的所有法院判罚都是领队(或发起人)无责,那我不就可以放心了。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就会藉此忽视风险和漠视参与者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相反,我会更加努力地确保这一点,哪怕只是义务的。但是在心理上和法律责任上,我的负担明显是会减轻的。谁不想轻轻松松、开开心心地去户外玩儿呢?而之前我每一次上路都会背负上巨大的心理负担,生怕这儿那儿出事。。。相信你能理解。
最后,对你们出的事情,我深表遗憾和痛心。祝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也祝你一切顺利。(我认识几个律师职业的朋友,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介绍给你们认识,看看能不能有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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