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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9 16: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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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悟空JJ的一封信
看到你发的贴子了,觉得有必要沟通一下。请先消消火。
你跟假行僧比较熟吧。我不认识他,只是看他在坛子里的表现,觉得他激动得有点莫名其妙。再加上这几天一直被人反复纠缠,心里有点烦,所以说话可能比较带情绪。昨晚有一位老驴也说了我一顿,向我担保假行僧的人品绝对没问题,不会参与偷看私信这样的丑事。我早上已经写信与他沟通,他好象正在气头上,回信还是很不客气。算了,由他去吧。日久见人心,如果他是明白人,有什么疙瘩,迟早会解开的。
至于说我拿情报做生意,呵呵,你不会吧,那明明是玩笑话,谁都不会当真的。
其实,我觉得我现在的处境,跟当初的MUD确实很象。我说“你们这么激MUD”,也不是特指假行僧,而是泛指这些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
我觉得,追问的人,有些真是出于义愤,要揭露罪行,有些是出于好奇心或偷窥欲,有些是想把事情弄大唯恐天下不乱,有些是做贼心虚、贼喊捉贼。有时,说真的,我也搞不清谁是什么情况,可能会有主观臆断的情况,伤害了好人,那样的话,我道歉。
说到我前几天的声明,我想,作为受害者,发现自己的人权被侵害,发表一下公开声明,表明立场和态度。对加害者进行谴责和警告,这好象也没有什么错吧?
至于说“某些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样的措辞,也无可厚非吧,MUD的告别演说一出,丑闻已经暴光,这些人:侵入网友信箱,并对多人私信进行对照分析,得出耸人听闻的结论,还去向有关人员进行“查证”,这种KGB一样的行径,不是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是有组织的行为,难道会是一个普通网友所为吗?
作为清白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他们的义愤,应该是对这些人的可耻行径,而不是对着把昭然若揭的事实说出来的受害者。
至于说到我掌握的证据。我认为,我没有义务公开披露我掌握的所有情报,既没有法律义务,也没有道德义务。这是作为受害者的正当而又正常的权利。如果我认为合适,我会用适当的方式披露,但用强迫的方式让我说出来,我坚决反对。我已经受了害,还要受到无休止地骚扰和纠缠,公正何在?
好了,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接不接受,由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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