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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给你---纪念/这个夏天,失去

已有 72 次阅读2008-7-16 12:01 |个人分类:private

致死囚小杨老弟的一封信 小杨: 我的小弟,当我听说你这个生于改革开放新时代,向来遵纪守法,没有丁点作案前科,无比热爱生活,与含辛茹苦养育你长大成人的母亲一直相依为命的京城青年,竟然会为了去年10月5日到上海游玩时,租车误为偷车被“留置”在派出所6个小时,这一点点不足挂齿的个人尊严受损和难免的身体磕碰区区小事,而丧心病狂地持刀闯进上海闸北区政法大楼,对那些与你向无宿怨的公安民警乱捅一气,从而,在我们这个史上最和谐的社会即将迎来全民族都梦寐以求的奥运盛会时,以警察6死4伤的惊天血案,一举挑破了当代中国最令人不堪入目的脓疮。 毋庸讳言,虽然你嗜血寻仇的匹夫之勇博得了许许多多不怀好意的无知少年、有怨青年和糊涂老年等各色人等的交口称赞,乃至被人荒唐地誉为荆轲转世,武松再生,徐锡麟百年后现身和汪兆铭投胎前来盛世赶场,但是,你恐怕做梦都没有想过,那6个死于你刀下的闸北警察,其实也像你一样,都是我亲爱的同胞和兄弟! 小杨,人死不能复生,你的大罪确实已经铸成。你千不该万不该,聪明地活了28年却糊涂地混了8个月,尤其是糊涂地在7月1日上午那几分钟里,一失手而做成了千古血案。 我想,在中国杀人抵命的道理你肯定是知道的。要不然,经你请求而到犯案现场维护你权利,给你提供法律援助的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著名律师谢有明绝对不会说出这样令人惊奇的话:“对杨佳掌握法律程度感到吃惊”;在与律师“整个会面过程中,杨佳十分冷静,头脑清醒,逻辑清晰”。 由此看来,其实已经不用这个谢律师代替法院先行放风,你在随后进行的法院审判中必然会判死刑,已经像京城广场上的华表一样,不要用手去摸,只要远远地看上一眼,早晚都会成为确凿无疑的事实。我说句很幼稚的话,你日后若走上刑场领受死刑,就是一个六岁的幼童都绝对不会误判的事情。 小杨老弟,实言相告,我不仅是中国为数不多的主张废除死刑的草根百姓,一直认为死刑制度是人类进入真正文明社会之前最后的野蛮制度架构之一,而且,我还始终认为,无论是你这种丧心病狂的私刑杀人,还是借助于以人民的名义所制定的法律,假手于国家机器的杀人,其散发出的野蛮和血腥气味,并无本质的不同。虽然我一直以微弱的声音坚持呼吁,中国应该向欧盟学习,尽快朝最后废除死刑制度的方向前进:因为死刑既无助于治安状况的改善,也促使不了社会环境的日益清廉,它只会导致暴力和血腥被一而再地展示,并蚕食掉中国人心中本来就不多的那点善念。 众所周知,你这次仅仅因为警察误将你当偷车贼而“留置”6小时,仅仅因高傲的自尊心和彪悍的身体受到微弱的损害,且在事后上海警察二次赴京上门好言相慰并愿意给予四位数的金钱补偿之情形下,竟然选用令人目瞪口呆、惊出一身冷汗的大面积私刑杀戮,来疯狂报复那些并未直接加害你的闸北公安分局的警察,你的这种逾越文明人所能接受底线的过度暴力反抗,所能起到的恶劣影响,无论如何估计都不会过分。如果你的行为能被人接受,则无异于说,只要警察动了我家的奶酪,我就可以放火烧掉整座公安局大楼;或者说,只要警察伤了我一根手指,我就能砍掉警察的双手!如果谁要是说你没有发疯,那就一定是我疯了。为此,我真想正式向中国卫生部发出呼吁:如果小杨不是疯子,请立即关闭中国所有的精神病医院。 自然,如果你被世界卫生组织安排的精神病医学专家小组最终鉴定,是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健全人,我想,你为了鸡毛蒜皮的屑小羞辱和轻微人身伤害而大开杀戒,屠戮十余名警察所能起到的极为恶劣的示范效应,哪怕你就真是一个比我症状严重10000倍却无法鉴定出来的中国精神病人,你也绝对不可能得到庙堂中有条件赦免你的人大度地予以赦免。 也许,要不了多久,当法庭开庭审判你时,你得知死于你刀下的警察达6个之多,你会带着拼一个够本,杀死六个赚了五个的荒唐满足而笑着走向刑场。如果你的心态不幸而被我猜中,我会感到非常悲哀。那样的话,你就是去了阴间,“纵做鬼,不幸福”。你或许还会被阎王打入18层地狱,并判决永远不得超生。我之所以敢这样说,是因为,山东的王副主席已经代表“汶川鬼”告诉了我,阴间和阳间基本是一回事。 当然,我还想说,假设我讲的话也能被那些能决定你死活的人听到,我最想表达的意愿是:无论你是作为一个精神病人,还是作为一名十恶不赦的杀人罪犯,我都真心地希望你能活到寿终正寝:如果你真是个精神病人,我会建议你在经过医治痊愈后,应该回归社会为那6个死于你刀下的警察家属当门卫,确保他们不再受到任何人的伤害;若是你杀人时,真的像谢律师所言,精神正常,有所谓完全行为能力,我则想建议上海高级法院判你死缓,令你终生被囚禁在监狱里,让你在牢房中进行无边无际的日夜忏悔,每天为死于你刀下的6个警察及其亲属进行祈祷。 然而,非常遗憾地是,当我从那些主流媒体的报道中得知你丧心病狂胡乱杀人之时及被捕后,竟然是个精神健全的正常人,而且居然对法律有着深刻的理解,我就估算你来日无多了。为此,我很想通过北京的朋友转告你那位可怜的守活寡独自养育你达16年的母亲,尽快给你准备好一个骨灰盒。如果你的母亲不拒绝我的一片善意,我很愿意给你准备一个瓷器制作的骨灰盒,到时好收殓你那被化为灰烬的1.7米的躯体。因为瓷器的骨灰盒即使埋在地下一万年,也不会腐烂。我想让我的子孙后代能永远凭吊你。因为在我这个“中国病人”看来,你虽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罪犯,但却是中国人中比熊猫都稀有的品种,或许是当年“嘉定三屠”和“扬州十日”幸存者的后代,是那种人格在自卑和狂傲之间经常摇摆,为了自尊心受到损害而愿意用头颅换回尊严的极有血性的人。尽管我知道这并不值得,但你那种既自卑又狂傲的人格,确实令我这个仅剩自卑的蝇营狗苟之徒不得不肃然起敬。 小杨,说来非常惭愧。也许我这个当代中国最鄙视自己的蝇营狗苟之徒,是最没有资格给你写信的人。但是,我还是很想以卑贱的姿态,用温言细语告诉你:你有幸在中国走向社会开放的时代活到28岁(或许你还能活到29岁),这个世界原本应该是真正属于你这一代人的,可是,令人万分痛惜的是,你没有很好地珍惜这个史无前例的开放时代给予你的自由,却过度地挥霍了新时代赋予你的权利,结果,却夭折在中华民族获得真正伟大复兴的前夜。 在此,我以自己搞了18年政法工作的资深法律从业者的阅历为基础,敢非常不客气地告诉一些你永远弄不懂的道理,而让你今后坐牢或受死时能更明白一些: 去年10月5日,你骑着一辆没牌没证的自行车在上海街头像个嬉皮士一样招摇过市,沪上的警察那样温和地截住你盘查一下,你真不应该在街头耍性子达40分钟之久!这种情形,恐怕也只有在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云集的中国最文明、最高雅的大都会上海街头才能看到。以你喜欢远足的经历来参照,如果你是在天高皇帝远的穷乡僻壤和警察玩这种儿戏,你若不被打得半死,那绝对算你造化。 不知你是否晓得你的北京老乡李忠义是怎么死的?我告诉你吧,他居然是三年前的2005年5月3日,驾着北京牌照的越野车去五台山兴高采烈地和家人旅游,于回家途中路过山西太原,仅仅和一个没有穿警服的便衣公安警察在街头发生了几句口角,就被这个名叫刘利民的流氓警察纠集一帮歹徒,在9个壮汉的群殴下,被砸得脑浆迸裂,而活活被打死在太原市桃园南路2号冶金厅招待所的门洞内。当你知道李忠义可是连一颗自行车的气门芯都没偷过的北京模范公民,甚至也从来不在外地骑自行车,还是个比你靠两条腿远足的穷小子条件优越至少100倍,能经常开着越野车进行假日旅游的北京警察后,不知你会作何感想? 你听完这个故事后,还会为上海的警察“留置”你盘问6个小时而想不开吗? 你还会在上海警察千里迢迢来到你家,对你好言劝慰并愿意给予四位数的金钱补偿后,你还有什么恶气不能出呢? 别说你那裤裆里的两个蛋蛋被永久损坏是谣言,就算你的睾丸连同阳根像司马迁一样被齐刷刷地彻底切掉,你的脑袋也至少没有受到任何损伤吧? 你的四肢也没伤及一根骨头吧? 你的思维能力和行动能力也一点没有受到损害吧? 你在上海和北京比你的那位同城兄弟李忠义在山西享受到的人权至少要好5倍以上吧? 那你还有什么问题不能和中国最文明、素质最高的上海警察叔叔好好商量呢? 退一万步说,就是你的诉求万一在上海不能得到解决,非要国家公安部领导过问才能了断,你即便是在北京加入上访者组成的大军,也是具有得天独厚优越条件的人,你根本就不必像那些来自于天南地北的访民一样,挤住在京郊上访村垃圾堆边,而可以骄傲地宣称自己是一等的访民吧? 小杨,最后我想告诉你的是,你虽然杀死了6个警察,但你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那6个警察的工作是绝对不会空闲一天的,立马就会有6个更有战斗力的警察走上这6个人留下的工作岗位。你袭警大获成功,除了证明你是个冷血杀手,其血腥残暴堪比史上任何一个冷血刺客,和证明那些被你杀死杀伤的警察没有什么战斗力之外,丝毫动摇不了上海乃至全国的警方建设和谐社会的努力!与此同时,你也只会导致那些想步你后尘的王佳、李佳、赵佳们刀未出手,就肝脑涂地。 祝 你日后在监狱中或踏上刑场时心里明白! 你的异姓大哥 亦忱 于2008-7-11 【附1】闸北袭警刺客出现在视频中 1,http://www.youtube.com/watch?v=sb24TqT-x7M 2,http://www.youtube.com/watch?v=6NhZe9SEiK4 【附2】袭警青年杨佳的人生轨迹 文章提交者:秋水长天一色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回复 爱或不爱 2008-7-16 19:50
感慨良多 我们每个人在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的时候,又都会有怎样的反映呢? 对于个体, 也许80后,这一带人都有着心理承受能力偏弱的特点. 应该更加重视心理疏导.
回复 爱或不爱 2008-7-16 19:52
对于他的母亲 我感受到了母亲的心痛和他内心里因社会的愧疚和对孩子的爱的纠结 但毕竟路是自己的,只希望她老人家能够想开些吧
回复 拉杆箱 2008-7-16 23:53
杨佳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回复 legend-rolls 2008-7-17 01:29
这是谁写的?真无聊呀。 我也没啥社会责任感,更没有保护这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就像这社会从未保护国我一样。 我也不会同情啥杨佳,不认识他。 不过我鄙视那帮警察,每个机关办公室,都有好几个人。而被刺杀的人,是跑得满了点。据““谣言””,当一个办公室遇袭时,几个反应快的,就先跑掉,然后,不顾里面的同志无助的呼喊,反关房门。趁杨加仆仆的挥刀时,借机逃跑。杨佳只有1。7米,很瘦弱。他能刺杀那么多人。就是因为,那些人,谁也不肯往前冲。更不可能团结起来夺刀。我们都是街头斗殴专家。要是有两个卖西瓜的团结兄弟拼死抵抗夺刀,。像杨佳那样的傻小子根本没戏。最多杀一个人。可视为和溃不成军呢?因为他们太有钱了。有钱人都怕死。都没有兄弟。 小偷,为了救自己被保安抓走的兄弟,拼死奋战。3个人用两根棒球棒,打跑了20个保安。一地的大檐帽。 绿野的兄弟,在玩最危险的户外时,对队友,也有义气, 可就这帮孙子,也太烂了。 如果所有的警察都是这样。 其实,大部分警察就这样。
回复 legend-rolls 2008-7-17 01:41
杨佳的蛋蛋坏了,就坏了,不赔就算了,没责任,为啥要赔呢?有责任,赔的话,4位数是不对的,一个村长,一顿小餐,还5位数呢?4位数,只能买一碗鱼翅,而一个整的鱼翅,要6位数,6位数,是4位数,得一百倍。一个人的蛋蛋,还没有鲨鱼的蛋蛋贵,还要活下半生。那也太不讲理了。 杨佳现在比向他好言相劝更好十倍的态度,向法院笑脸说,是否可以就算了。 泱泱天朝。不缺这几个废物。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当个屁放了算了。
回复 日行80 2008-7-17 11:54
5/17我也在狼巴拉的路上。可能擦肩而过。用驴友的方式纪念这位驴友吧。 7/13日未能成行。择日在走吧。
回复 21C2007 2008-11-11 11:09
Copy from info 关注这事的朋友,推荐大家几篇文章 前一贴 后一贴 发布人:朝阳老猫 发布时间:今天 10:08:59 回复 | 引用 | 私信 | 馈赠积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kdx.html 08.11.10 杨+案水落石出 (2008-11-10 13:10:55) 标签:法律 北京公安局 司法程序 杨+ 上海 分类:杂谈 再大的水也有落下去的时候,石头显落出来,真是海枯石烂。 杨+的母亲王静梅有消息了,今天知道的是,王静梅没有走失,没有自己隐藏起来,她的消失是被中国的公安系统绑架,被国家秘密拘禁。2008年7月2日深夜,王静梅被大屯派出所的警察强行关进了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的安康医院。 你任意改变事实真相,让所有的媒体封口,你使整个政党昧着良心,你让全部的公检法不说真话,你收买所有的律师法官,可是你仍然无法消除那些最基本的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杨+有一个母亲,她被“失踪”了。 王静梅是怎么样失踪的,2007年10月1日,杨+母亲接到杨+从上海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作为第一证人知晓杨+被警察殴打,知道后来杨+上访与警方交涉的整个经过,王静梅是杨+案起因的唯一的知情人。 2008年7月1日杨+案发生后,王静梅被带去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做笔录,自此以后王静梅人间蒸发。 之后的一百三十二天中,上海公检法对杨+案件实施了违法的侦讯,一审二审,并做出死刑判决。在经历“有史以来最成功最辉煌”的奥运会的光荣历史时刻,杨+的母亲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在杨+被非法审判的整个过程中,上海司法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杨+母亲的代理杨+案的“委托书”,正是此委托书成为拒绝北京熊烈锁律师代理杨+辩护的全部理由。在举国公民关注司法程序正义,大声疾呼寻找杨+母亲的一百三十二天里,无论是上海公检法还是北京公安都不置可否,拒绝回答。北京公安大屯派出所于七月十七日,装模作样的接受杨+姨妈的人口丢失立案。由于王静梅被绑架拘禁,致使杨+案自始至终没有可能获得最基础的信息和公正。 王静梅的出现,至少证实了广大的公民对杨+案的关注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司法机关和公安可以秘密的将重要证人关进医院,可以拒绝回答公众媒体询问,在不通知亲属的情况下对人进行“精神病治疗”,这种事情只听说发生在前苏联。如果王静梅作为病人在精神病院,那么谢有明律师怎么能接受一个“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委托?关于杨+案已经说得太多了,还要说的会更多。是杨+“有病”杨家的母亲“有病”还是这个国家的体制有病呢?。 对杨+及其母亲的残害,对事实真相的掩盖,对司法程序公正的扭曲,是对中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的伤害。这无疑是2008年中国发生的所有事件中最大的一件事,远远大于那个傻逼奥运会,因为它确实和我们每一个人有关。 让我们继续关注中国司法的违法进程,关注一个体制是如何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杨+案不仅仅是牵扯到北京上海公检法和公安的迂腐,更是涉及到公民政治司法程序社会公正等诸多问题。 现在我要说的也是,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你们看着办吧”。你们没有想到的是,曾经冤杀无数易如反掌的罪恶权力,今天要杀一个疯子傻子,居然会变得这样的艰难。 见过下流的没有见过如此下流的。几十年来百姓都沉住气了,你们还沉的住气吗? 附: 杨+母亲王静梅在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2008-11-10 11:08:17) 上午十时三十三分,王静荣打来电话,说王静梅有消息了。 王静荣告诉我,11月8日星期六,居委会领导找到她,上边让通知说,王静梅在北京公安机关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治疗。 接到通知后,王静荣在11月9日去见了王静梅。王静梅告诉她,自己是7月2日被带到这里治疗的,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委托书。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既感到十分惊讶,以前的猜测终于得到了验证,王静梅不是自己失踪,而是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了。 谢有明、谢晋律师到安康医院找王静梅签订委托书时,王静梅正患着精神病,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找一个精神病人给自己授权,这也太离奇了吧?从法律上看,这个授权显然是无效的。 由于授权没有法律效力,谢有明、谢晋律师接受委托,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因此,杨+案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单就这一点案件就应当发回重审。 王静梅患精神病了,这也证明母子俩可能存在精神病遗传基因。再结合王静梅叔叔患过精神病,杨+患过心理疾病,大脑又受过伤等情况来分析,杨+很可能患有精神病。 由于公安机关委托的精神病鉴定,不仅司法鉴定主体资格有问题,而且也没有采集相关病史,鉴定程序极为草率和不负责任。故应当为杨+重做精神病鉴定,以确认杨+是否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还有其它相关文章 http://www.bullog.cn/ http://www.bullog.cn/blogs/alading512/archives/206792.aspx http://www.bullog.cn/blogs/lianyue/archives/206625.aspx http://www.bullog.cn/blogs/wangxiaoshan/archives/206514.aspx
回复 21C2007 2008-12-7 14:24
日子过得真快,快到我们不停地KILLTIME 用酒精,用欢笑,用聚集... COPY FROM HONGSEGAOMIANAN 前一贴 后一贴 发布人:9# 发布时间:11/26 14:02:40 回复 | 编辑 | 删除 | 引用 | 私信 | 馈赠积分   夫壮士者,耿介凛冽,轨於正义;言信行果,不爱其躯;报仇雪恨,藉藉有声;轰动四方,力折公卿;唐雎五步,秦王色挠;相如玉碎,赵璧归还.抗暴申义,威信天下,古之壮士也如此。 杨嘉者,今之壮士也,燕人,少有令名,好读书,尤慕古今义杰记传,重廉耻,急公义,沛然有浩气。元和中,天下行铁血警政,颇无是非,四方积怨。某日,嘉作春申游,租骑札北,行于市,为札北皂衣隶所疑,以盗骑者诬,捕收。嘉稍争。皂衣隶素骄,以嘉为逆忤,大怒,直刑之,殴仆于地,大辱嘉,且重伤。次日,贼事白,嘉实冤者。有司虽释嘉,然逡巡无慰悔。嘉衔怨归大都,问伤于医。医者诊而惊,曰:“伤恶甚,至于腐身矣。”嘉知不幸,忿恚大炽,乃再下札北,于札北皂衣局请以三万赔,用伸其冤。有司疑之,以为诈,唯诺万五之金。嘉不堪,面折者数。经年,有司不怿,斥辱之,欲坐嘉为滋扰,以法禁胁。嘉怒已盛,遂不作言,黯然退。 先,嘉求兵诸网,未果,乃购火油若干,觅酒瓶数枚,灌火油入酒瓶,以火棉塞之,作燃烧器。复置刃一,锤一。公元七月初一日,嘉携一刃、一锤,数燃烧器,近札北皂衣局,引火燃棉塞油瓶四掷以为疑,局口民卫因乱,嘉乃径入。民卫欲阻之,应刃而颓。嘉遂策目提刃,纵横局内,次第登楼,于一、九、二一诸层,觅皂衣隶男之资深者,屠之,手刃其九,毙其六,伤其三。少顷力竭。局中余隶围捕嘉,嘉眦裂发指,昂然不改正色,众隶为之夺魄。时嘉在局中,锋芒所向,唯资深皂衣隶男是问,无害妇孺、布衣等,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增气于世,舆论大颂其仁,称嘉为布衣英雄,以义士目之。 越日,雷震东南,天大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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