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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民权乃公理,宪法实良图

已有 58 次阅读2009-2-26 07:40 |个人分类: 现在的北京

民权乃公理,宪法实良图―― 从康有为与章太炎的论争看零八宪章的改良主义 作者:余杰 文章来源:纵览中国 点击数:273 更新时间:2009-2-23 3:08:05 在关于零八宪章的一系列讨论当中,我个人的看法是:将零八宪章放在百年改良主义的历史框架内来思考,这是源于我个人的理念与价值的对零八宪章的理解与阐释,当然并不意味着所有零八宪章的签署者都同意我的看法。零八宪章仅仅是一个“最低共识”,即便对这个“最低共识”也应当允许有不同的理解和论述。所以,它本来就不是也不应当是“一言堂”,若以“顾全大局”之名义或缔结“统一战线”之目标,来压制不同观点之表达,则零八宪章的真谛尽失。我认为,每个思考和关心中国的前途与命运的人(无论是否签署者)都有权对零八宪章作出具有自己特色的解说。我也建议有更多的零八宪章的签署者公开撰文,在宪章已有的框架之内外,作进一步的深化及发挥。 我为什么说零八宪章是改良主义的呢?首先,零八宪章所提出的若干呼吁和建议,都是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之下的表达。尽管现行的宪法当中具有若干不如人意的地方,尽管今天的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尽管今天的中国没有任何确保宪法实施的配套的法律及机构(如宪法法院、对宪法作阐释及对违宪行为审查的委员会等),但有宪法毕竟比没有宪法好,在已有宪法基础上修正毕竟比全部推倒从来、凭空起草一部新的宪法好。其次,零八宪章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择,这种排除不仅是出于现实主义的考量――在中共对国家暴力机器牢牢掌控的现状之下,冷兵器时代的武装起义是不可能的;更是出于价值上的推衍――对人权的高度重视使得宪章的签署者对任何以牺牲若干人的生命换取民主制度的想法和做法都斥而远之。 我所说的“改良主义”并非一个定义严格的政治学术语,而是针对暴力革命而言的一种比较含糊的政治及文化取向,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体现:在清末,即为康梁所鼓吹的君主立宪;在民初,即为陈炯明等主张的联省自治;此后,从胡适的《独立评论》到储安平的《观察》一直到台湾五十年代雷震、殷海光的《自由中国》,都可以纳入其中。我在《刘晓波的道路就是胡适的道路》一文中,将康梁与孙章并列,是为了彰显戊戌之后直至辛亥之前这十多年间,立宪派与革命派的对立,双方分别以梁启超主编的《新民丛报》和章太炎主编的《民报》为阵地,就立宪与革命两条道路展开激烈辩论。章太炎对康有为的批评不无道理,康的一生确实多变,梁亦如此;所以,我那篇文章中所标举的康有为,乃是在此段时期之内,坚持立宪道路并与章太炎辩论的康有为,而非民国之后参与张勋复辟的康有为。我的文章写得很清楚,可惜的是,有些商榷者根本没有仔细阅读便展开了批评。 戊戌变法失败之后,康有为在海外游历十六年,特别是对欧美发达国家的考察,是抱着“更搜欧亚造新声”的心愿。中国之病已是病入膏肓,这是当时稍有见识和忧患之思的中国人都已经看到的事实。那么,什么样的药方才能医治中国的重病呢?康有为在《欧洲十一国游记》中写道:“天其或哀中国之病,而思有以药而寿之耶?其将令其揽万国之华实,考其性质色味,别其良苦,察其宜否,制以为方,采以为药,使中国服食之而不误于医耶?则必择一耐苦之神农,使之尝百草,而后神方大药可成,而沉疴乃可起耶?则是天纵之远游者,乃天责之任,则又既惶既恐,以忧以惧,虑其弱不胜也。”此段文字虽然有其一贯的比较自夸的一面,但此种神农尝百草的心志仍让人不禁肃然起敬。经过长期的观察、对比、甄别与提炼,康有为所找到的“神方大药”乃是:“民权乃公理,宪法实良图。此是因时药,真为救国谟。”即以英国和欧洲多数国家为师的、君主立宪、渐进民主的道路。 当时国内之士大夫虽然逐渐睁开眼睛看世界了,但大都囿于张之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观念。在他们眼中,西方基本上还是铁板一块,是船坚炮利,是洋火洋教。很少有人知道西方诸国之间其实大不相同,不同的西学与西政之间亦有南辕北辙之分歧。康有为在海外游历多年,敏锐地发现了英法道路之差异。可以说,康有为是较早地对英法差异作出深入比较和价值判断的近代思想家之一。他并认定中国只可学英国,不可学法国。英国的君主立宪道路是最适合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一条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成功的道路;而法国的激进革命道路,则危险重重,如魔鬼出魔瓶,一发而不可收拾,此种思潮若进一步激发出中国儒家思想中固有之“汤武革命”的思想,则可能导致比法国大革命更加可怕的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悲剧。 康有为在《答南北美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中详细论述了他对法国大革命的认识。直到今天,在中国大陆的历史课本上,法国大革命仍然被当作一场彻底的革命而大加歌颂,法国大革命中的血雨腥风也被美化了,包括断头台也被赋予革命的诗意。因为中共自身之历史合法性,便是建立在“法国大革命――巴黎公社――俄国十月革命――欧洲及第三世界社会主义革命”这一链条之上的。朱学勤以《革命理想国的覆灭》一书破除此迷信,终究难以与整个官方庞大的教育宣传体系抗衡。所以,康有为所揭示的法国大革命的真相,百年之后对今日中国青少年而言,仍然具有鲜活的启蒙意义,甚至某些老牌民运人士也不妨读一读,这不知是康有为的骄傲,还是康有为的悲哀――“法之初革命也,废尊号,更新历,起遵从道理之教,举旧政旧俗,扫弃而尽改之,举国若狂,言愈发而愈激,愈激而愈偏。限行政之权,至于事不能举,行空想之论,使人皆无产,献工金之半于政府,既无名份以统一之,于是诸党争权而相杀,各省称兵而反斗,其革命裁判所,自王后以下,乃至杀戮名士贵爵数千人。遍派侦探,疑似辄杀,人人疑惧,此则秦始之坑儒、桓灵之钩党、魏忠贤之诛东林,凡帝国专制之酷政,无此惨矣。已而异党复起,展转相攻,党魁数百,皆被诛戮,凡各党之争,甚类晋八王故事,死者百廿二十万人。名为公议,而其专制莫过于无道之帝政,欲求治安,而其毒乱过于列国之互攻。”康有为指出,法国大革命不仅没有给法国民众带来民主和自由,反倒让他们陷入到更大的专制魔障之中。在近代中国的思想家中,康有为第一个发现,在欧洲国家中,法国与俄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尽管前者名为共和国,后者施行君主专制。康有为说:“统计欧洲十六国,除法国一国为革命,实与俄国之一国为专制者同。”很不幸的是,二十世纪中国历史的进程,恰恰是学习法、俄这两个最不该学的国家,在每个转折关头,均选择了那种最坏的选择,最后导致中国专制独裁之祸蔓延至今,且融法、俄之毒素,遂毒冠世界。 康有为将披上了近代化的面纱、以种族、阶级等意识形态包裹的“革命”,归入中国以暴易暴的农民起义的历史大循环之中。农民起义,先是为了活命,出于本能,可悲可悯;而一旦做大,即转化为夺权,奴隶摇身一变而为奴隶主,且比原来的奴隶主更残暴。暴君走马灯式地换来换去,在制度上却毫无任何进步可言。康有为指出:“法倡革命,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而所言革命民权之人,旋即借以自为君主而行其压制。”换言之,革命可以轻易推翻一个皇帝,却催生千百个充满当皇帝的野心的人。以中国的历史而论,“革命非一国之吉祥事也,就使革命而获成矣,为李自成之如燕京矣,为黄巢之破长安矣,且为刘、项之入关中矣。”所以,如果人心没有变化,如果奴隶没有争取成为公民的主体意识,那么革命的机关一旦启动,奴隶便被席卷进革命大潮,而只能转化为暴民;暴民则成为少数野心家黄袍加身的牺牲品。康有为看到了人心的重要性,他深知在中国这个注重权谋术和厚黑学的国度里,在这个民众的启蒙读物是《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国度里,是不可能突然之间从天上降下一个华盛顿来的。当时若干革命党人都以华盛顿自诩,或者将华盛顿的美誉投射到某一革命领袖身上,对此康有为嗤之以鼻,他说:“盖以人心未化之国,非极枭雄术略之人,肆其杀戮专制之权,必不能定之也。故今日中国,必无骤出华盛顿之理,不必为此妄想也。”袁世凯如是,孙文如是,后来康有为本人依附的张勋亦如是。再后来更大的枭雄蒋介石、毛泽东均是如此。康有为指出“言革命者,必谓非经大杀戮,不能得大安乐,故杀人数万万,乃其本怀,原不足动其心,然使杀人而必能救中国犹可也,然自相屠杀,剪其种族数万万,而必至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也。”康有为的预测并非杞人忧天:辛亥革命之后的军阀混战及国共内战,导致国家元气大伤,方有日本深入腹地,中国险些亡国。 与康有为对欧美国家民主化道路的总结、对当时国际国内形势以及中国自身政治、文化传统的梳理相比较,章太炎之《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则基本上是非理性的、情绪化的文学抒情和人身攻击。在中国大陆的中学历史课本上,并没有列出两篇文章的原文,却先入为主地给出了否定前者、肯定后者的结论:保皇的康有为已经被历史抛弃,革命的章太炎才是时代的弄潮儿。此种撰写历史课本的方式,可谓遗害无穷。此种“狼奶”造成的后遗症也许终身相伴。只有少数喜欢独立思考的青年人,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经过了独立之思考,方能“刮骨疗伤”;而大部分没有独立思考习惯的青年人,这些错误的观念逐渐在其脑海中凝固和定格,遂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公理。 章太炎对康有为的反驳,基本上是不讲道理的独断,比如他说:“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泻兼备之良药矣!”你康有为不是提出中国不能革命的诸多因素吗,我不跟你讨论这些因素是否真的表明中国不宜革命,我只需要大声宣布说:只要革命了,这些问题统统都可以在朝夕之间解决。至于如何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又该怎么办,他根本不予理会、不予解答。这简直就像此后文革中的毛语录的句式那样,翻来覆去地唱“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虽然大家都不知道好在哪里,但这样斩钉截铁地宣布之后,再也没有人敢于说“不好”了。此种文学抒情式的写作和思维,从章太炎、邹容到五四时期的陈独秀、李大钊、郭沫若,再到毛泽东集其大成,当代汉语遂全然败坏矣。一个作家如此写作,祸害毕竟有限;而毛作为最高领导人,以此治国,国焉得不败! 章太炎的文章和思维方式之恶劣,还在于用道德来压人。我是无私心地革命,你是有私心地改良,我当然比你伟光正了!章太炎一开篇便贬低康有为的道德与人品,等于是说告知天下:这个人的人品不好,这个人有私心杂念,所以他的观点是错误的。康有为在人品上确实有所欠缺,对此当然可以另外行文批评之,但现在大家是在讨论中国未来之走向,何必扯人品,何必分析动机?章太炎首先占据“正人君子”的道德制高点,而将康有为归入“小人”的行列,文字自然张牙舞爪起来:“(康)热中于复辟以后之赐环,而先为是龃龉不了之语,以耸东胡群兽之听,冀万一可以解免。非致书商人,致书于满人也!夫以一时之富贵,冒万亿不韪而不辞,舞词弄札,眩惑天下,使贱儒元恶为之则已矣;尊称圣人,自谓教主,而犹为是妄言,在己则脂韦突梯以佞满人已耳,而天下之受其蛊惑者,乃较诸出于贱儒元恶之口为尤 甚!”这样的攻击,在中国的道德至上的文化环境下相当有效。普通读者一般不会如此思考:即便是一名人品上有亏欠的人,对国家发展的路径亦可能提出正确之选择;相反,即便是一个道德完美的人,对国家发展的路径上亦可能提出错误之选择。 另一方面,章太炎刚刚攻击了康有为看重功名利禄,转瞬之间又拿出功名利禄来诱惑之。他在勾画了革命的远大前景之后,在未来革命成功之后的黄金世界里,也为康有为留出了一个显赫的位置――当然,你要从现在开始便臣服于革命,这个位置便是你的了:“若长素能跃然祗悔,奋厉朝气,内量资望,外审时势,以长素魁垒耆硕之誉闻于禹域,而弟子亦多言革命者,少一转移,不失为素王玄圣。”由此可见,章太炎所倡导的道德是如何的虚晃与游移,你跟着我走,便有革命果实可分,你的不道德也就自然而然地转变为道德了;如果你不跟我走,下场便可想而知。然而,康有为不会在这恫吓与诱惑之下、为了博取名声与权力而改变自己的观点,也不会为了追随流俗而成为“大众的帮忙与帮闲”。康有为也许早已料到大众会跟着章太炎走,而追随自己的人会愈来愈少,但他仍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康有为深知意识形态之可怕,一个知识分子一旦不负责任地鼓吹一种错误的意识形态,便是视千千万万同胞的生命为儿戏。他严厉地批评那些自以为掌握了真理却不顾民众死活的愚妄文人说:“一二文章好异求速之人,日读欧美之书,而不审中国之势,妄为此说,以此四万万人之人命为戏场也。”章太炎正是其中之一。也正是出于此种考量,康有为生前将《大同书》秘不示人,以免革命狂潮席卷中土。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不点火,自有人从法国和俄国这两个他最厌恶的国家盗来火种,马列主义之祸害,比其他的《大同书》来,不知要厉害千百倍!而共产世界里那些最残暴最阴险的领导人,许多都有过在法国留学和生活的经历,如托洛茨基、周恩来、邓小平、胡志明、波尔布特、霍查……这张名单还可以开得很长很长。 革命确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若干偶然的原因,使得革命成为二十世纪中国历史的必然轨迹。在立宪与革命之争上,似乎康有为是失败者、章太炎是胜利者。然而,章太炎作为“中华民国”这个国名的创始人,在中华民国却活得并不如意,袁世凯囚禁了他,军阀们疏远了他,一九二七年北伐军北上,党军居然抄了这名资格比他们的总理孙文还要老的革命元老的家,国民党上海党部甚至发出了对他的通缉令,使得这位革命元老不得不自嘲为“中华民国遗民”。康有为固然因为参与张勋复辟,落得个千夫所指的下场,但章太炎的处境又能比他好多少呢?他们幸而都不长寿,没有看到最彻底的革命――共产主义革命的粉墨登场。 当年,康有为强调民权与宪法的平衡,因为没有宪法制约的民权,十有八九会坠入民粹主义和极权主义的深渊;而没有民权为基础的宪法,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在共产主义革命之后,中国既无真正的民权――人民民主专政其实就是共产党专政;亦无真正的宪法――在枪杆子和政治局面前,宪法不过是一个花瓶而已。康有为虽然没有亲眼见之,但对此种革命之祸早已洞若观火,正如吾友徐晋如所说:“今天重读康有为的文章,对照二十世纪中国所发生的一切,不能不惊叹于他对历史的深刻洞见。辛亥革命以后的历史,在一切细节上都没有逸出康有为的预测。康有为未必知道经典自由主义的一个有名的观念:”通过暴力建立起来的政权必然要继之以暴力的统治。‘但他却完全依靠经验推论出这一点。“ 在此意义上,我将从戊戌到辛亥之间的康有为看作是中国的柏克。康有为在那段历史时期的思想,理应被重新发掘并激活。保守主义、改良主义并不是贬义的概念,当零八宪章被扣上类似的帽子的时候,我们要引以为自豪。学者刘军宁如此评述柏克及其推崇的保守主义的价值:“柏克所推崇的保守主义反对法国大革命,这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柏克及保守主义维护旧制度。其实,柏克所代表的英国的代议政体不知比大革命中建立起来的恐怖政权先进、文明多少倍!而法国通向英国式的代议政体的道路一直坎坷不平,数百年的反反复复,历四代共和与帝制的嬗递才于一九五八年走上了正轨。所以,大革命并不先进,柏克所维护的制度并不落后。保守主义者也自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反动’、‘悲观’,但并不以此为耻。”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认为零八宪章的思想脉络,与当年康有为所倡导的“民权乃公理,宪法实良图”不谋而合,与从康有为到胡适再到刘晓波的“反革命”的主张不谋而合。今天的中国不需要一场革命,却迫切地需要用改良主义的方式修宪和行宪。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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