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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法律・领队・人性

已有 24 次阅读2008-8-26 12:02

[color=339900](最近事情比较多,忙工作忙生活忙娱乐。有几件事很想把感受写出来大家分享一下。这次用的是博客的随时修改功能,写一部分发一部分,每写完一部分就有热心的朋友加以评论,我在这里谢谢他们,希望大家都喜欢这种形式)[/color] ***********法律*********** 有时,公正公平的法律在某个角度上看,也会造成尴尬和搞笑的局面。 听某位高人讲的一个真实案例。 某渔塘,某夜,一声惊呼。渔塘主人出门查看,一男子口吐白沫躺在渔塘电网边上,送医院救治,有些许大恙但命保住了。经查,他是来偷鱼的。防贼也不能用电网啊,因为电网有社会危害性,这是共识。吐白沫男子遂起诉渔塘主。渔塘主喊冤:这是我刚接手的渔塘,电网不是我装的,我也没开电源啊!! 继续查... 电网是前任塘主装的,且转手时并未拆除,现塘主也未开启电源...难道是老天爷下雷劈贼? 继续查... 原来,是邻居家的孩子来找现塘主家的孩子玩儿,由现塘主的老婆带着他们俩在附近,然后,邻居家的孩子贪玩儿,误将渔塘电网电闸打开。 好了,事实查清了。你们猜猜法院是怎判的? :-D [color=CC00CC](感谢木兰magnolia的回复,可惜,不是这样判的) (感谢花小悠的回复,我也想起,讲这个故事的人说过出处,因为是听别人讲的,错漏之处还请指出) (感谢骏然的回复,我觉得你说的最合理,不过,我听到的不是这么判的) (感谢爱或不爱的回复,我其实有点儿怀疑结局的真实性,但我需要拿这个案例说事儿) (感谢sabrinasun的回贴,呵呵,看来,你已经知道答案了)[/color] 法院是这么判的:偷东西肯定不对,所以,口吐白沫的小偷获刑2年。拉电网也肯定不对,所以,装电网的前塘主被判负主要赔付比例。合上电闸也肯定不对,但动手的是未成年人,因此由监护人(即孩子父母)赔付。但,由于邻居的孩子是在现塘主家玩耍,事发时有大人在附近,监护权发生临时转移。所以,现塘主被判负次要赔付比例。 结局:小偷在坐牢两年后,获得收入20万元,相当于年薪十万!! ***********领队*********** 说到“灵山夏子案”,我站在同一类人的情况下是很同情“被告的身份”的,所以,我从当时的用词就一直是双关语“物伤其类”。 我猜想不出法庭会如何判决,我也知道有时候按法律会出现像南宁79案那样的尴尬和无奈的局面。我只是YY一下,如果,我说是如果,我能当一个“主宰”的话,我会将此事如下发落。 我会先认定一下原因,都有哪些重要“条件”造成了夏子的死亡。 第一个要负责的是老天爷。那天,我也在山上,当然,不是同一座山。山上的雪,像东北的雪那样深,我在北京三十多年就没有见过这样大的雪。平常,每迈一步是平出腿,可当天,必须高抬腿,然后狠狠落下,才能在雪地里艰难的前进。这样前进,会消耗掉比平常多几倍的体力。所以我说,老天爷如果不是把这种异常的情况降在人间,不会发生灵山事件的。 第二个要负责的是那家网站。还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感的问题。是可以说,“我们只是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交流者之间在网下的行为与本网站无关”。不过,很容易找一个反例证明这句话的无效。比如,因为有枪支或摇头丸的生产方和需求方,就建立一个让他们交流的“平台”?那样政府是绝对不允许的,因为那样违法。登山穿越虽然是很健康的户外运动,但也不是毫无危险性可言的,也需要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和适当控制,事故还是难免的。 第三个要负责的是领队。保证全体队员顺利地完成计划是领队必须要负的责任。全体队员快快乐乐地完成了全程是最佳效果,否则,让大家安全地回到家里是最低要求了。所以,“不死,不伤”应该是领队脑子里最重要的行事原则。 最后一个要负责的是夏子本人。我再次对那些从没有参加过户外活动,一上来就想参加难度较高活动的人说:就算有人拿着枪逼你死,你也会反抗的吧,何况,没人这么做。请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如果不,大自然会让你付出代价,你的亲人、同队的人、同网站的人甚至同领域的人也会付出代价。 OK,责任搞清,上面所说的每个条件如果不成立,都不会发生“灵山事件”。所以,我认为,每个“条件”的责任相同。好啦,如果按原告要求判赔40万的话,每个“条件”分摊四分之一。 老天爷是指望不上的。夏子已经用自己年轻的生命赔付了她那份。网站10万,领队10万。判决结束。 [color=CC00CC](再次感谢骏队的回复:不过,骏队,我的文章没有写完,但我希望你看完后面的部分,明白我并不是真的想评论311事件,希望你真的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希望你也许会改变你的想法。所以,至少我个人认为:你现在这个的结论实在是不够透彻)[/color] ***********人性*********** 让一个有钱的公司出十万块钱并不是什么大事,相反,他们很乐意看到10万块产生的广告效应比投入1000万广告费还值。人是个有意思的矛盾体,咱们绿野现在有位著名新人领队,就是看到夏子事件的报道才加入到户外圈子的...言归正传。让一个普通人拿10万块钱这就有些多了,而且,保证全体队员顺利地完成计划就只是领队一个人的责任?领队貌似靠他自己也做不到吧。 在很多时候,领队只是普通人一个,他在面临绝境之时也很可能束手无策。我就经历过这样的故事... 一个微寒的初冬傍晚,我决定按原定计划前进,当时,已经走了一天的队员们有三分之一下撤了,剩下的人开了简短的会议,所有人都表示愿意和领队走到底,我也觉察出有人有跟票的意思,我想,这就是对领队的盲目信任造成的吧。 一个小时以后,在爬过此行的最高坡后不久,天色全黑了。又走了两个小时夜路,并且已经快要下山时,情况出现了,我们的面前出现了一堵未预料到的墙。墙高约3米,上面还有1米多高的铁丝网。为了找到绕过它的路,我们在陌生的山坡上摸爬滚打了约一个小时,一直沿墙往山下走的我们终于到达了山边,居民楼的灯光已经近在眼前,想着提前下撤队友们在餐厅给我们要好的饭菜,心里真是痒痒啊。当大家欢天喜地的到达楼附近时才发现,我们彻底进入了一个死胡同,左边是一直挡我们路的高墙,前面的路被三米多高的另一段墙截断,上面有着同样的铁丝网,右边是连续不断的山坡在黑暗中不知道通向哪里... 我们在附近仔细地找了找,都没有发现其它路的痕迹,我也沿着墙往回爬了一百多米,也没有发现任何出口。这时,在一段墙边,发现有一段铁丝是开着的,貌似可以从这里跳下去。可底下黑漆漆一片情况未知,一不留神轻则扭脚,重则断腿。我是领队,应该我去做这件事,而且只有我这个队里个头最高块头最大的人先下去才有意义。可是,爬墙跳墙是我最不擅长的,还要先巧妙地钻过铁丝网,保持住身体的平衡,才能取得最佳位置跳下去而不受伤。我当时虽然没表现出来,实际上心里是很犹豫很害怕的。我理智地想到,貌似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再走4个小时夜路返回到我们认识的地方下撤才是最安全的办法。可是,对于连续走了一天的队员们,要求他们再爬回去是会心理崩溃的。我当时真是如坐针毡、束手无策啊。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o [color=CC00CC](感谢冰岛鱼的回复,呵呵,终于等到有人回复了。否则说到“列位看官意下如何”,没人应场该真的很尴尬了。不过,可惜,也是领队身份的你没有告诉我你会怎么做,不够意思不够意思...) (再次感谢shevchenko的回复,人性真的是很难掌握啊) (再次感谢木兰magnolia的回复,虽然你的ID不是那个意思,但确实赋予你那种光辉。永远感激你、新手来了、山外有山、小博士、天涯飞南。另,排名不分先后...呵呵)[/color] 队里有一位曾经踏平“万狗山庄”的mm摩拳擦掌已经准备下去了,刚才我着急的时候说了一些泄气的话,她还在安慰我呢,现在又要替我冲在前头了,我是真的非常感激她。不过,我还是没有同意她下去。因为,除了我之外,队里其他一些人看上去也比较担心这种下法。在我愁得就快自杀的时候,队里另外一个新人mm自告奋勇要从两堵墙之间的一个交汇处穿到墙那头的院子里找寻别的线路,看着她矫健地穿过铁丝网,我真是又羡慕又惭愧。 她的头灯光线在那面的山坡上时隐时现,攀爬、树枝折断声音也时不时地传来,一个新人mm独自一人在漆黑的山坡探路的危险性可想而知,大家都有些担心。这时,另一位个头比我还高的GG也自告奋勇过去帮他,因为,那个妹妹已经走了很远并且没带手台!这位GG比较年长,体力也很好,但他不会使用手台。简单的技术培训结束后,他拿着手台也很快过去了,大家看着他们慢慢艰难地接近,又有无数在树丛里挣扎的声音传过来,可是他在通讯中还是出了问题,信号断断续续。我心里真的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下去,整个队伍里最熟悉这片山地的是我,最擅于夜间找路的也是我,最熟悉手台使用的还是我,可我只会在这边干着急,我算什么领队呢...我真的很没用啊...... 这时,上天终于松开了惩罚我傍晚“轻率决定”的那只手。他们俩终于在一个小坡上汇合,新人mm拿到了手台,通话质量亲切而明亮,高个头GG迅速发挥他体力好有经验的优势,很快就找到了一条通往公路的小路。全队恢复了高昂的情绪,纷纷轻灵地穿了铁丝网,嘻嘻哈哈地互相帮助传递背包和撑开铁丝网。我,是最后一个通过的,是最笨最慢的一个,铁丝网还是钩住了我的抓绒衣,我一使劲,破了一个小洞。回到家以后,我才发现,原来在使劲的一刹那我还划坏了我的穿锋裤。呵呵,谢谢老天爷,你的警告我已收到,感谢他老人家没有让惩罚降临到队员身上..... 好啦,我关于“情・理・法”的故事写完了,里面有渲染的成份但绝对都是真实的。我写这些除了感叹一下最近发生的事情,同时也想告诉大家,领队很多时候只是一个人,一个很弱的人,一个容易犯错误的人。在整个队伍最困难的时候,每个人所做出的努力都会让我们离成功更近。因此,我感激你们每一个人。 ***********附录*********** 如果我说的还不够深刻,前辈无疆界这篇《“领队”无责任,海应该赔偿》的文章比我总结得要好很多。 在真正AA自助的活动中,所谓“领队”,仅仅是结伴出行中的天然分工,并无法律意义上的必然责任 个人认为海应该赔偿,因为他在更改线路、午后坚持前行等环节犯了明显的失误,与死亡(冻死)直接相关 ――不论海是否有“领队”这个称呼,法律的惩罚针对的将是他的行为,而非称呼 如果最终没有判赔,那是法院认为他的失误行为还不够明显不够大; 如果最终判赔了,也决不仅仅因为他被称做“领队”,也不会抹杀其他同行者的“责任” 同样,绿野ORG的“领队”与任何结伴出行的发起人一样,并没有必然的责任 有能力、负责任的人,挂什么名字也无所谓;没能力、不负责的人,任何免责的企图都是徒劳,所谓“约伴”更瞎掰 绿野论坛是玩家自律的地方,对于领队的管理与约束,大多是前人的经验总结,只会帮助领队们规避风险、让活动更加靠谱 ――这样的案例应该让聪明人更加理解绿野自律传统的可贵! 而结伴出行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什么可以阻止,那些耍小聪明借机唱衰绿野自助模式的人,只配躲在被窝里意淫 户外每年才死几个?在整个社会上爬山算P大的事?一个案子怎么判都无所谓,而下一个案子,依然要看你的具体行为、而不是什么“领队”的称呼 总之,不必作茧自缚、因噎废食,该怎么玩还怎么玩,习惯叫啥还叫啥,认真做人认真做事认真地玩实在还不行就认倒霉象个汉子,怎么判也不过如此、怎么判也不会天塌下来! [color=CC00CC](感谢momocui的回复,谢谢你的过誉。我以前在杂志上发表过文章,相比而言,我认为在绿野写东西更难一些吧) (再次感谢冰岛鱼的回复。因为你的回复我终于可以写出这篇文章的真正用意了:这次活动让我有了一种顿悟,我不再反对保姆式领队了。我们为什么要“户外”,就是因为这里大家是真心地互相付出,无论是法律的尴尬搞笑还是事故的残酷无情都不会改变这种精神的存在。我以后需要做的就是把这种精神理念传递给尽量多的人,尽量让悲剧少发生或不再发生!!)[/color] 过客留言 木兰magnolia - 2007-12-10 14:29:27 跟梅队过于有缘分了,我都不好意思了。 法院,是判鱼塘主赔40%? 因为他没有尽到自己财产的管理义务? 然后小偷自己有重大过错,承担60%? 俺猜的啊 花小悠 - 2007-12-10 15:10:41 哈哈,央视-12的《法律讲堂》俺最喜欢看了,很少有遗漏! 梅队,这次俺就睁只眼闭只眼啦,装哑巴啦! 骏然 - 2007-12-10 16:03:23 邻居家的孩子未满14岁,免于刑事责任追究,但是其监护人要对原告进行相应民事赔偿。 前任塘主没有责任。 现任塘主,对电网监管不利,对原告被电负有责任,应对原告进行相应民事赔偿。 原告行为不检点,造成被电,也负有一定责任。 最后判处,邻居家的孩子的监护人和现任塘主各自赔偿原告医疗费的50%。 原告的提出的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 由于原告盗窃未遂(中止),免于追究盗窃责任。 爱或不爱 - 2007-12-10 16:03:39 中国没有民法典, 顶多有几个原则 不当得利.....一系列的民事法律原则.而对与一些细小的事情.没有更加细的法条. 这种事情中,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会比较大. 你这个案子还不错,没出人命 以前律考曾经拿这个出过题, 考的是刑事问题. sabrinasun - 2007-12-10 16:24:58 得往法律无情这方面想. sabrinasun - 2007-12-10 16:27:09 啊,这样呀,感叹,能有这种命的小偷好幸福. 骏然 - 2007-12-10 17:23:00 有别于梅队的结论, 绿野视界公司,提供网络平台给户外爱好者进行交流,公司与户外活动发起人(领队)之间,没有明显的利益关系,免于承担责任。 领队原路线计划6.5个小时下山,领队改变路线,将路线长度和高度都降低后,却超出原计划时间,13小时后还没有下山,已经超出原计划时间的一倍,造成夏子MM因长时间在低温中,海和玛瑞娅,作为活动的发起人,在实际活动中对于活动的行程把握失去控制,才造成了山难的发生,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冰岛鱼 - 2007-12-11 09:26:51 值得深思!!!!!! 不同的角度思考的问题是不同的! 最后一个“人性”用这么个真实的例子来表现,很好。 小猜一下,那个时候估计你们没有再走4小时返回吧?铁丝网开着证明肯定有人这么走过,所以那个时候你不爬上去也会有人要求爬上去看看是否能跳墙走;寻求外援问路,,,? 对这个事件地点比较感兴趣,貌似是香巴拉周边,嘿嘿,不是八大处附近吧?? shevchenko - 2007-12-11 10:52:43 人性 很难决定! 木兰magnolia - 2007-12-11 10:57:41 梅队,体型就是你的短板,跟你的智慧、判断能力无关。 后来我反思过,当时领队不管是过墙还是下跳还是回撤,应该尽快做决断。 你为什么没法当机立断呢?因为你本身体型造成了对过墙、下跳的恐惧,而当时明摆着,叫大家回撤(貌似最安全,可是飞南很可能p在路上,我们,包括你自己在内也都很累了)几乎是不可能的。就连我本人都很难听从而不跳下去。 反之其他队员反而无知无畏也好,身材轻盈也好,顾虑并不那么严重。 领队不可能是万能的,你要是往万能了要求自己不现实,更犯不上自寻烦恼。我事后觉得,当时最优的办法可能是当场开一个小会,你放下领队的面子说出自己的顾虑,让大家都说出自己的情况。每个人自身条件不同,做出的选择也不同,想得更周全。这样集体的智慧可以更大的避免领队由于自身条件造成的局限,避免弱环队员盲目服从掩盖问题,也降低了行动的风险和对领队责任的无限要求。 你不用懊悔自己怎么没身先士卒跳下去,而是应该反思你面对自身局限(各种各样,以后别的局限可能也会出现)的时候,应该怎样做来降低风险,使决策意见充分客观地表达全队意愿。 一句话,领队,不必自始至终、任何情况下都“领”。 一家之言,欢迎讨论指正。 momocui - 2007-12-11 18:31:20 单独对于梅队叙述事件的能力表示钦佩啊,引人入胜,丝丝入扣,我看啊看,就一直想看下去。 可以去发表啦。偶以为。 冰岛鱼 - 2007-12-11 23:22:38 最后的结局中,你的一些话,让我看的有丝感动,,,还有你也不比自责了,你领队的很好这是实话哈。赞同你那句领队也是一个平凡的人,,, 下面链接中的内容不知道你看过没: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43150612 如果大家都这样要求自己这样的自助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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