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选择死亡
已有 33 次阅读2004-5-24 20:03
|个人分类:心痕-所感所思
新浪的一则报道:印度5名同胞姐妹同一天毫无征兆在家自缢身亡。
原因?这是大多数人看过消息后的本能反应。然而答案或许让不少人不解:她们在遗书中说:“不需要任何人对我们的死负责,我们自愿选择死亡,不要怪罪任何人。”
不可以吗?我很容易理解。想死,一如想吃饭,想睡觉,想升迁,想逃避……难道不是很正常?
想不通的人,大概是根深蒂固地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凭什么?死者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想?选择死亡只不过是一种逃避,如同很多出家人士。出家人走无牵挂,在家人却难了缘。
不解之人,谁能回答,人为什么要活?每个人的出生,都不是自己的选择,甚至不是父母的选择。生是何其无奈?好在,按照对等关系,我们可以拥死的权利。否则,这个世界就失去了平衡和对等。
当然,没有那么多的人选择死亡,以至于日久生疏,有人使用这项权利时,竟满是不解的眼光。安乐死,成为东西方世界共同敏感的话题。
问我为何不选择?问我为何他们要选择?或许,用经济学的方法和人性特点的解释能够得到答案。
经济学讲究风险-收益的匹配;人性论有趋利避害和两害相权取其轻之说。
以此嵌套:世间牵拌千千万,父母兄弟,夫妻子女,朋友敌人,上级下属,多数人身肩各色角色,承担多种责任。有爱,有责任,间或有些快乐,或许是不少人延喘的最大理由。世上绝大部分人如此。此为所得。
然而,世间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所得之外尽为所失。压力束缚,不满愤懑,都属此类。
人的本能趋利避害。如果所得能够弥补所失,自然达成稳定平衡,延续现状。但如果得失失调,比如痛别亲人、永失所爱、知音不在,天平就要倾向另外一边。
简单的倾向并不能让人直接选择死亡,因为这毕竟不合常理。然而人的另一个本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生的艰辛困境超越了死亡的恐惧和痛苦,几乎意味着选择死亡成为必然。
选择死亡的那些姐妹,大约是无意了人生的诱惑,看穿了红尘的痛苦。而我在这里羁绊迷惘,也就没有她们的那份勇气与胆识了。
生死本一家。如果我能在死亡面前还这样想,此生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