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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当年曾是小清新

已有 34 次阅读2011-4-20 23:13

周末下午去百佳购物,两个小时后出来,原来还是晴空万里,突然就变成了风雨交加。自己没带伞又打不到车,于是索性冒雨步行回家去。回到家洗好澡跟某猪闲聊起来,某猪竟然像我爹一样批评我:等雨停都这么没有耐心?!弄成感冒了又得病好几天了!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我一边问某猪:在你那不长不短几十年的人生旅途中,你有没有试过特别恣意妄为的时候?有没有因恣行无忌而特别快乐的片段? 你问我么?我当然有。 二十岁之前俺是小清新。 据说如今小清新的典型特征是:听陈绮贞听莉莉周,穿棉布裙穿帆布鞋,把旅个游说成是去流浪,柔软在丽江阳朔西藏,自云素颜安静乖僻,爱叨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执着文学电影绘画摄影。 虽然俺十七岁时小清新这货还没流行,但是穿白棉布裙耳边塞听筒,在金灿灿的油菜花地一杵,双眼一闭脑袋一仰嘴巴一抿,仰望华丽丽的45度天空,露出凸显棱角的45°角脸,再拿个机械机子喀嚓下来的艺术照,我的相册里还保存着不老少。对比当代小清新的装逼犯儿,唉,俺是个潜伏在火红时代的低调小清新。 小清新时代最难忘的都是这相似的一幕:某年某月某个夜晚,坐在阿凡单车前杠在滨江路乱逛,一边摇头晃脑地打着拍子唱《光阴的故事》,俺唱到兴奋处就跳下单车来,提起裙角就在路边跳起踢踏舞,跳到得意忘形处还拽着阿凡转圈圈。。。。。。 三十岁之前俺玩小个性。 那时的天河并不是很繁华,天河立交桥附近有条涌,涌边是一溜的各色酒吧。那时的俺喜欢骑着摩托车来这里喝酒。剪个板寸头穿着老头衫带着耳夹,竟然不时有陌生男送酒给俺喝,喝得醉醺醺的才摇摇晃晃开车回家。有一天在沙漠吧喝得太多了,歪歪扭扭出了酒吧的门,俺连插几次钥匙都对不准口眼,沙漠吧驻场主唱峰子追了出来,死拽着我不让我开车走,非得让我在酒吧等酒气散了才动身。当时我又不认识他丫的,见有人拦俺就万分恼火起来,让他放手他丫还死命不放得样,我一生气冲进酒吧抢了别人一只啤酒,仗着酒胆就往丫身上狠狠地砸去——一砸就砸出了十几年的友谊来了。 和竹林的兄弟姐妹认识后,长年累月在峰子驻唱的酒吧里混。那时我们哥姐几个聚在一起就抽烟喝酒,有次抽完横竖姐姐带来的限量版古巴雪茄,又抽我新疆兄弟给我寄来的莫合烟。峰子在场上唱崔健的《最后一枪》正HIGH,俺经不住一帮子人的怂恿,冲上台去抢了贝斯手的电贝司,对着麦克风大吼田震的《执着》,幸亏当时泡红番区的酒吧客都混到脸熟,没人朝我扔臭鸡蛋扔西红柿,反到下面口哨声叫好声拍掌声响成一片,恍惚间我竟然有了靠在街头卖唱为生的冲动。 有次俺北交的兄弟跟随乐团来深圳演出,俺大老远地跑去深圳陪他们排练看他们演出,演出完了一大帮子人去吃宵夜。北交兄弟的大学同学开车来会俺们,在停车场不小心蹭了一部挂海南牌的奔驰,开奔驰的小子牛逼轰轰狮子开大口,俺作为半个地主为兄弟的兄弟强出头,带着帝舵表的奔驰小子冲着我直嚷嚷,我叫丫手指别他妈的戳近我眉心一厘米处,眼看俺的小身子骨就要被这小子痛扁,情急之下俺赶紧电了俺哥发小深圳某派出所所长,不到20分钟一帮子黑社会呼啦啦出现,带头大哥大喊着谁是豆豆俺们罩你!在几十个黑社会大佬的撑腰底下,俺用雪糕桶砸那丫的车子可砸爽咯! 某次和八九个娘们去淘金路的酒吧蒲,这群娘们喝多了酒就扑将上来,有人按脚有人按手两三下就我的上衣脱了,还把俺死按在桌子上逼我跳艳舞,上身只被脱剩BRA TOP的俺还能咋样?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当你不能改变胳膊拧不过大腿的事实,只能学会不去反抗尝试去享受。俺随着音乐声扭动着腰肢恰恰恰摇摇摇。。。。。。 咳咳,以上都是铺垫,下面才是重点。这篇字咋就码那么长了?!同事又催俺吃饭去,这样吧重点留待下一篇:《小清新要转什么型》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7 个评论)

回复 大腿 2011-4-20 23:28
咋开始回忆起青葱的岁月了呢? :-D
回复 游侠传奇 2011-4-20 23:52
你好,无盐。 广东话,C饭了吗? :-D :-D :-D
回复 judyss 2011-4-20 23:54
呵呵 无惬意岂人生 惬意着度人生原来一直都是相同的人
回复 丑女无盐 2011-4-21 13:22
腿妹:年纪大鸟,不怀怀旧,好易老架! 游侠:大哥,你好。北京话:还熬鹰那?谁让你搓火,cei丫一顿,保管倍儿精神! JUDYSS:惬意经常有,放肆不常有。想想俺这几十年,没荒废没白过没虚度,2012可以含笑期待。
回复 凤凰z 2011-4-21 14:14
刚吃完一个12寸盘那么大的苦瓜摊鸡蛋,一碗米饭,一盘拍黄瓜的人,撑着肚皮想告诉你,文字要继续码下去,让俺们借此也回忆下年轻时候的清新事.
回复 selang 2011-4-21 14:47
第一次进博客,第一次就看到小清新,赞~~~
回复 老工人 2011-4-21 15:07
yat近来口味比较重,味道比较咸,咋?受啥刺激了?我假发不还没摘呢么? :-o
回复 老工人 2011-4-21 15:08
想当年,满头秀发的时候,俺脾气可好了:) :lol:
回复 DD傻 2011-4-21 16:16
WCFK的! 你就是朕的小LOLI了!
回复 vulcain 2011-4-21 23:30
人不风流枉少年!:-D 无盐要是搁过去能当女山大王了,哈哈哈。 期待下一篇力作。 王小波曾说:“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8-)
回复 yooyoo 2011-4-22 07:33
哈哈,你Y整个一女流氓。。。 女流氓也好,小清新也罢,图的就是一个无悔。 我都不太记得我20岁之前,30岁之前都干啥了,无事可亿,怎一个悲字了得。。。。
回复 丑女无盐 2011-4-22 16:58
凤凰:苦瓜摊鸡蛋,拍黄瓜,我都学会做啦!下次做给你吃哈!晚饭可就不要吃那么多了哦。 SELANG:呵呵,谢谢~~~~ 工人大哥:不就是有人叫我淑女吗?!尼玛的淑女,我从来就不是淑女!不管大哥满头秀发还是理个光头,我都喜欢! :-D DD:咔咔!小LOLI,当年我确实是个让人爱恨交加的小LOLI啊,可惜现在的年纪足以当小LOLI的妈了。。。。。。 老V:俺打小的理想你知道不,就是成为双枪老太婆!我觉得人生的价值就在于爱过,痛过,狂过,爽过之后,仍然对自己不失望,对社会不绝望,对别人有希望,才不枉费一生啊! 悠悠:哈哈哈,你懂我!啵~~~~~~~
回复 大楚 2011-4-22 21:46
往事不都是不堪回首!
回复 化敌为笑 2011-4-22 21:49
真是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啊…… :pint:
回复 桃仙老顽童 2011-4-24 19:55
先把右手食指、中指的指甲剪掉,再去碰贝司。
回复 丑女无盐 2011-4-24 21:45
大楚:篡改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来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忆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生活庸俗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不断反省自我,不断完善自我,不断充实自我。 小笑:岂有豪情似旧时,只是酒逢知己少! 桃仙老顽童:这个这个。。。。。。我从不留指甲哒,而且这个世界上还有拨片这玩意。
回复 大楚 2011-4-26 10:17
。。。。。你的话用中国古人说法是:再无遗恨。 说到奥斯特洛夫斯基,我有一本国内早期出版的很少见得一本书《暴风雨的女儿》,后来有一个不认识的傻帽要办什么图书捐赠活动,我稀哩糊涂就把那本给捐了,他们也不识货,很可惜。 如果对苏联文学感兴趣,还有一本草婴先生翻译的苏联女作家尼古拉耶娃的小说《拖拉机站站长和总农艺师》,可以赠送, 先生自己说,我翻译了《拖拉机站站长和总农艺师》,这部小说跟斯大林的去世有关。斯大林是1953年3月5日去世,他在的时候是很严格控制文艺界各方面的活动,有些作家写了之后没有办法出版。斯大林去世以后,苏联作家爱伦堡写了小说《解冻》,把当时苏联比较宽松的环境说是“解冻”,从这篇小说开始,苏联文学就叫“解冻文学”。其他苏联作家也写了类似的作品,其中就有女作家尼古拉耶娃的小说《拖拉机站站长和总农艺师》,这部小说主要内容是关心群众疾苦,反对官僚主义。这篇小说发表后我很快就翻译出来,在《世界文学》杂志上刊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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