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通票15元/套,每购一套博物馆通票你就为网站org捐赠1元钱。[726]
布布 04-09-07 18:29:54
布布是个好同志:)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4-09-08 00:19:09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post_id=921528&id=bar&view=1
讨论一个老问题,无疆界请进
作者 mudplayer
时间 2004-09-09 16:24:43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923671
关于获利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4-09-10 11:23:27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post_id=924633&id=develop&view=1
记得布布是:如果组织团购并在俊客取票15元/套,如果单独电话定票、送票上门(5张以上)就20元/套。
布布不是小老板、也不是倒爷,他只是票务公司业务员,由于幸运地进入了绿野,扩大了业务额,也许可以间接得到一点奖金吧――但与那种本职饭碗以外还想左手10元进、右手15元出的还是有一点区别的。
也许绿野规则里缺少一句话――“活动组织者自身必须是消费者”,那么就改为其他网友来组织团购好了。
不过,布布的确与邵咪咪不同,他的确是开始爬山并开始喜欢绿野的,我相信只要明确规则、他会按照绿野的规矩办事的:)
不服不行,不崇拜不行,就是篇幅让人生畏。[580]
千江月 04-09-10 11:45:25
个人理解――需要网友认同: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4-09-10 12:22:20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924698
1、他作为商家代表是否可以直接发计划(虽然他在绿野也多次参加过香山拣垃圾之类活动)、还是由其他网友发计划更好(类似第一次团购时的千江月)?
为什么一定要找块布遮一下呢?
――我的理解:
还是由其他网友发计划更好,因为绿野的ID后面大多都有真实的人,发计划的前提是他自己的信用;而商家,特别是那些不爬山只推销、只躲在装备版说些有含义的话的ID,大家当然心怀警惕!!
也许,布布多爬几次山,在绿野多待两年大家就更加信任了?
2、(1)因为即使不允许布布直接发计划、(2)不允许团购活动附加捐款活动、也并不会从本质上影响大家购买布布的博物馆通票的
(1)肯定影响,大家就只能已20元买,而且还要自取
(2)倦鸟的话剧观摩的附加捐款,我个人认为倡议很好。如果类比的话,排除布布个人的因素,布布的附加捐款应该更不该受到抵制。
――我的理解:
(1)不允许布布直接发计划还是不影响大家购票的,第一次千江月组织的团购不一样是15元吗?组织团购不代表必须组织者垫款或收取预付款,让业务员到俊客交付结算也一样,我还在俊客从业务员手里买过保险呢
(2)同意千江月,倦鸟的活动是提供一个机会让大家额外捐款(他自己并没有捐款的必然性),而布布的活动本质上是他个人自己捐款!!难道他回公司能向老板少交钱吗?如果规则不允许网友自发募捐(而统一由网站组织、豌豆MM收取),那么倦鸟与布布应该待遇差不多?
――总之,关于是否能组织活动的同时附加捐款、确实没有明确规定(我个人觉得也许不应提倡),但在目前,布布的确不应比倦鸟更受到指责。
如果是单纯的购票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关键是“购买...即向绿野网站捐出...”的操作模式是否可取。[205]
狼毒 04-09-10 12:44:46
个人看法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4-09-10 13:56:45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924840
1、“购买...即向绿野网站捐出...”的操作模式是否可取。
――我个人觉得类似倦鸟的活动。如果网站的管理风格严厉,应统一捐款;如果网站的管理风格开放,不妨不提倡也不反对(只要计划与过程中无明显欺诈)。
2、如果这样是被允许的,那我开一个“绿野×××公司”也应该没有问题了。
――社会上这样的机构已经不少:) 只要工商局同意,“绿野”二字并非专利。
3、那前段时间还声讨别人注册“绿野××网站”干什么?
――是指UU的绿野休闲吗?好像与买通票的案例不是太有类比性吧:)
――布布案例的问题点其实有2个:A是否必须由普通网友来组织(而非商家背景网友),这一点徐瞎客的意见很明确;B是否可以组织活动而附加为网站捐款,有倦鸟的案例比照,目前似乎没有明确的否定的规定。
当时声讨“绿野休闲”的罪状之一[231]
狼毒 04-09-10 14:43:08
继续讨论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4-09-10 16:00:35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924960
1、当时声讨“绿野休闲”的罪状之一,不就是因为网站是公司注册的,可能被用作商业用途吗?当时对前者的处理是有参照意义的。
――似乎别的网站搞商业化活动(这是比绿野更加普遍的现象),绿野是管不着的;绿野只能在别人来自己地盘拉人时表示一下反感罢了――而这些挖墙角行为,过去有、现在有,未来还会有的。
我也很讨厌他们,包括一个计划在不同的户外网站招人,但也许真的难以禁绝,绿野在社会面前才是真正的弱者。
另外,当初所谓声讨“绿野休闲”只是部分网友之间的分歧,网站管理者对无头苍蝇的3个月禁止也是针对承包旅行社的违规行为(而并没有认定他黑网友的钱)。
最终“绿野休闲”是通过在俊客的私下协商、UU队的朋友们更愿意在一个大的绿野背景里娱乐而自愿放弃的(可查豌豆的有关帖子),并不是网站的正式处理结果;而且,UU队的朋友们近来多次组织了拣垃圾等环保户外活动,已经日益融合进绿野
――因此现在重提这个话题我觉得意义不大吧:)
2、亿友拿绿野为自己做宣传,旅行社利用绿野版面打广告,这些为很多人不齿的事情,和拿绿野捐款名义做促销又有什么区别?
――个人觉得区别很大。布布的活动更接近倦鸟,而与亿友之流完全不同!
最初一次团购,是李太白和千江月主动联系到布布的,并不是布布主动推销;后几次布布自己发计划,也是有不少没有买到票的网友的要求,只是他们实在对网站规则不了解而已(如徐瞎客所言、如果由其他网友发计划就好了);这次布布从自己的收入里捐款,更是一种善意行为与无知之失,与亿友那个什么“大白鲸”自然有本质的区别。
总之,规则不完善、可以讨论,不懂规则的失误、可以沟通,但对一些新人的冒失还是不要搞得太复杂了吧――我想MUD提出这个话题也是想交流一下对AA制之类的看法,而不是具体这件事本身吧
非常同意“无心之失”。只是绿野规则的处境总是十分尴尬。[368]
狼毒 04-09-10 17:10:51
也许我主帖中的这一段话可以回答你:)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4-09-10 18:37:06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925196
“总之,我个人认为,AA制本身其实没有固定模式,每一个圈子都不同,绿野的AA制是相对比较彻底的AA制,我认为它的核心要点就在于信息公开与监督的程度,即,能公开与监督的必须公开并由网友监督,难以公开与监督的就由网站规则进行限制或至少是风险提示”
在我这个帖子的思路里,合伙购票与团购装备、与户外活动是不同类型的活动,其信息的透明程度不同,因此在绿野应有不同的管理,混合起来讨论恐怕难以得出有价值的结果
希望仔细看看上边的主帖,布布的事的确并不是最大的关注点
你的思路太过理想化。如此分类缺少依据和可操作性。[280]
狼毒 04-09-11 14:47:26
哈哈,非也!非也
作者 无疆界
时间 2004-09-13 11:40:42
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926615
1、目前管理上没有分类,我觉得值得改进,以与绿野目前的现状相适应;
2、我也知道准确的分类很难,只能大而化之的分成3大类,对于绿野这么大、这么杂的网站,恐怕只能这么粗分了,“度”的问题永远存在;
3、当然还可以更大而化之,不提我所说的信息透明度,而以网友反应来分类吧,是对装备团购容易争议呢?还是对打折票团购争议多?
――哈哈,恐怕狼毒同学其实比我还理想主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