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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已有 65 次阅读2009-1-10 19:09 |个人分类:沧海一粟

继续上一部分,第二节。不喜欢的请绕道。 严厉批判满清统治之必要性及民族理论问题之综合论述 作者 杜车别 第一章、为什么要清算满清统治的危害 第二节、理论上分析侵略和民族压迫的危害  历史和现实息息相关,历史不是死掉的人与事的集合,而是活着的人和事的映射。以现在为原点,历史和未来是对称的,不正视历史就谈不上正确面对未来。对个人来说,一个健忘症患者不过是痴呆的废物,对民族和国家来说,健忘只能是自取灭亡。不正视民族国家兴亡的历史,文明盛衰的历史,就无以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无以扫荡奴性,无以澄清国民的气质,无以分辨文化的糟粕与精华。 许多人之所以找出种种理由来为满清辩护开脱,其根源不在于这些理由本身,而在于长期教育的灌输,以及奴性的积淀导致他们始终无法深刻认识到外来侵略对文明发展的危害,民族压迫,民族奴役对文明发展的危害! 一、教育与宣传的暧昧态度 现在的教育和主流舆论,对侵略和民族压迫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两点:抽象否定,具体肯定;失败的侵略否定,成功的侵略肯定。 所谓“抽象否定,具体肯定”:在笼统的谈到侵略和民族压迫,教科书也好,各种官方媒体也好,那当然都是否定的。但是对侵略和民族压迫造成的严重危害,从来没有给出深入具体的分析,也就是没有给出任何让人信服的理由,似乎反对侵略,反对民族压迫仅仅是一种感情的需要,仅仅是单纯的道德要求,仅仅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如此一来,对侵略和民族压迫的否定本身就被架空了,本身就建立在一个虚浮的基础之上。而相反,一到具体分析历史上的侵略,和民族压迫的行径的时候,则多方粉饰美化,甚至罗列大量合理性,乃至有益性、进步性;而对侵略的受害者一方多方丑化污蔑,大有咎由自取,纯属活该之意,甚至宣扬所谓“**不亡就没有天理”之类无耻至极的论调。这就是所谓抽象否定,具体肯定。这在官方媒体和主流舆论评价蒙元,满清统治时候的温情脉脉,对明朝的肆意丑化中表现得很突出。 而后一点就更彰明昭著了。对成功的民族侵略,和民族压迫,不仅仅是肯定,而是近于眉飞色舞、歌功颂德、眷眷无穷。对蒙元的侵略,对满清的侵略的歌颂,我们见得并不少。对其统治的美化更成了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而对失败的侵略,或者没有完全成功的侵略,相对来说谴责批判反而更多一些,反而更站在被侵略的一方面,比如匈奴对汉朝的侵略,突厥对唐朝的侵略,金对宋的侵略,日本对华的侵略。 仅仅从这以上两点来说,长期的教育和宣传里充斥着的那股腐臭扑鼻的奴性,那种向胜利者献媚的势利谄谀之态就已经令人作呕了。 长期浸淫在这样的教育和这样的宣传,大部分人想不成为奴才小人都困难。 二、为什么一些人回避侵略危害对文明的影响 事实上,一个民族反抗侵略,不仅是感情的需要,也符合理智的判断;不仅只对这个民族有意义,也和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有关联。侵略的屠夫应该受到严厉谴责,投靠外敌的汉奸应该受到彻底唾弃,坚决反抗的烈士应该受到热烈的歌颂,只有做到这基本的几点之后才能谈及其他!这不仅是某些人想像的狭隘民族感情作用下一时的褒贬,也是最冷静最清醒思考后深刻的判断。 观之世界历史:巴比伦遭亚述、波斯蹂躏,两河文明长久消沉,古埃及受马其顿、罗马侵略,北非文明归于沉寂。西罗马帝国被蛮族灭亡,西欧陷入千年黑暗。拜占廷(东罗马帝国)被十字军蹂躏,被奥斯曼土耳其践踏,东正教区遂成落后;阿拉伯被蒙古扫荡,沦于狭隘保守;印度受阿拉伯之占领,受蒙古-突厥族后裔之奴役,受英国之殖民,虽获独立,至今孱弱。 民族一旦被侵略征服,则脊梁折、元气败、人性畸、廉耻丧、活力失、烈士填壑、懦夫充世、冠履倒置、芳华践地、志士抑郁,下贱高张、民人麻木、瞒骗盛行,文化扭曲、心理变异、黑白颠倒,美丑混淆、以禽兽为圣人,以屠夫为英雄,以奴才为美谈,以侵略杀戮为统一壮举,以民如猪狗为安居乐业,以凋敝已极为经济繁荣,以率兽食人为盛世辉煌,以百年文字狱为无伤大雅,以割裂抽毁书籍无数为保全文化,……。于是政治变革、民智开发无从谈起;科学进步、社会发展,更成梦呓。于是文明停滞倒退,可想而知。于是或因受欺凌而病态自尊,狭隘保守,盲目自大,沉湎宣扬旧日光荣以为精神胜利;或因奴性而疯狂自虐,自暴自弃,自卑自贱,羞辱唾弃民族文化以为透彻反省。轻者,种种后遗症难消难解,沦为其他文明之附庸;重者从此沦没,族类消亡。 一次被侵略被奴役,或有翻盘机会,如亚述之后的巴比伦,蒙元之后的明朝,若是两次,三次,接二连三,则恐怕就永远沉沦了。西方用了一千年才走出古罗马灭亡的黑暗,重新进入先进行列,其他曾经遭受轮番侵略的地区呢?是否也打算用一千年? 有少数历史学家已经隐约注意到外族侵略对一个地区文明发展,以及世界文明消长的关系,如马克.布罗赫在他的名著《封建社会》的第一编《环境:最后的诸次入侵》中说: “外部游牧民族所造成的灾难以及各民族的大迁徙运动,……已经塑造了历史的主要框架。此后的世界几乎只有西欧不受干扰。无论是蒙古人还是突厥人,后来的所作所为都只不过是对西欧的边境有些触动而已。西欧本身的冲突都发生在一个封闭的舞台内,这意味着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有可能更为规则,不会因为来自外部的袭击而中断。对比一下世界其他地区的命运,……即便是距离家门口最近的东欧直到近代仍然遭到平原诸民族和土耳其铁蹄的蹂躏。让我们自问,如果没有波罗夫齐人和蒙古人,罗斯的命运会是怎么样呢? “非同寻常的安全性是欧洲文明的基本因素之一,在该此最深刻和最确切的意义上,确实不无道理。这种非同寻常的安全性,是我们和日本人享有的特权,其他民族几乎不曾具有” 应该说他在此问题上的洞察力是很切中要害,这比那些把文明消长归因于不同文明先天优劣的宿命论要深刻得多。然而更多人研究历史,往往自动忽略了外来侵略对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文明所产生的破坏性影响,将文明兴衰的原因千万百计的归结为其他,这种心理本身值得深思。 对一些西方学者来说,他们这么做,是因为其所属的民族在近代乃至现代本身就不断从事征服活动,潜意识就回避侵略对文明发展有什么实质性危害的问题;同时也是便于把西方近代的崛起更多的说成是自身文明固有的优越性。 而对那些东方学者来说,可能经过了几百年奴役统治下的潜移默化,奴性难以根除,总是自觉不自觉的试图开脱侵略者的责任,用一种病态的自责来获取心理上的满足和快感。 三、四种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压迫社会的四个特点 应该彻底打破那种回避掩盖侵略危害的陈言滥调了!如前所说,侵略和民族压迫尤其是少数民族对多数压迫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侵略成功的结果往往是民族压迫的长期化,而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统治又必然是通过侵略屠杀才可能实现。侵略,尤其是成功的侵略,除了暴力征服带来大量物质财富和人口的损失之外,最关键,最本质的一个后果就是带来不同形式的民族压迫。而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在被侵略地区形成一个建立于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统治。所以分析侵略的危害,本质上也就是要分析民族压迫的危害。  许多人对民族压迫的谴责可能仅仅停留在空洞的道德层面,而对其危害缺少更为具体的认识,缺乏更深入细致的分析。这也导致了许多人低估了民族压迫对文明发展的危害,乃至在分析历史上各个文明兴衰演变的过程中,把这一因素完全排除在考虑范围内,这是很大的盲点。 为了便于具体分析, 不妨划分四种类型的民族压迫统治:1、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多数民族的统治;2、先进的少数民族压迫落后的多数民族的统治;3、落后的多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少数民族的统治;4、先进的多数民族压迫落后少数民族的统治。这里的次序也表示了我对不同类型的民族压迫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大小的排名。 从这个排名也可以看出我的观点,凡建立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统治,无论这少数民族本身先进与否,其对文明发展带来的危害程度都是相当巨大的。 建立在民族压迫基础之上的社会,有如下四个特点:第一、社会结构的封闭性,第二、统治暴力的界限性,第三、奴性的背景化(空气化),第四、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1、社会结构的封闭性 建立在其他基础上的压迫,比如阶级,文化水平,职业等等,所导致的社会结构,本质上都有一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比如阶级本质上是经济地位共同体,而在任何社会中,不同阶级内成员的流动转换是不可避免的,原先的富人可能沦落为穷人,原先的穷人也有可能变成富人,至于文化变迁,职业变迁,就更不必多说。即便是建立在生理基础上的性别歧视,性别压迫,本质上也因为包容在最密切的家庭亲属关系内,建立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开放性流动性,而不可能出现全体男性都是高人一等,全体女性都低人一等的情形。由于这种特殊的开放性流动性,甚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在男权社会里出现一个女性地位高于所有男性的情形。 唯独建立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压迫,形成的社会结构是完全封闭性的,由于少数民族压迫必然伴随着民族血统化的观念,导致民族身份完全由主观认定血缘关系来决定(只有极个别的例外),出身是什么民族就是什么民族,无法凭借任何个人自身的因素改变。而民族出身又决定了政治地位和个人权利的上限与下限,社会结构完全被血缘关系封闭起来。整个社会难以形成真正的上下对流运动,思想的传播和经济的发展都由于社会缺少本质的活力而无法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只能在比较低的层次上徘徊。 2、统治暴力的界限性。 按照表面上理解,统治暴力有一定的界限,应该是好事,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大部分人都属于同一个民族的社会里,统治者使用暴力是有顾虑的,任何人可以成为笼络的对象,任何人也可以成为反对自己的敌人,因为对同民族的人来说,别人并不知道你使用的暴力界限在那里,如果你无限度使用暴力,今天杀这些人,明天杀那些人,那谁知道后天会不会杀到自己头上?滥用暴力的结果往往是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统治难以长久维持。所以在非民族压迫的社会里,正因为暴力的施加没有天然的界限,所以统治者使用暴力必须更谨慎,更节制,必须更耐心听取不同的意见,甚至反对的声音,否则他的统治难以长久维持,因为他是一个人对抗所有人。以历史为例,秦朝统一全国后建立的高压统治之难以持久,部分原因也在于此。 而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也即被统治者大部分属于另外的民族,那么民族就成了使用暴力的天然界限。在界限以内的,也就是属于同一个民族的,不但尽量不用暴力,反而千方百计用各种物质的,精神上的好处笼络优待,而在界限以外的,也就是属于另外一个民族的,则肆无忌惮用暴力摧残压迫,乃至肉体上的大规模灭绝,都无所顾虑,因为他赖以统治的基础就是他的同族,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人作为统治的最坚定的后盾,再加上军队掌握在手里,暴力使用的越是彻底,越是残酷,统治就是越是稳固,而根本不必担心有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的危险。这也是为什么民族屠杀种族屠杀比起任何其他形式的屠杀都更值得加倍严厉的谴责,因为其产生的危险更大,制约的力量更薄弱。民族压迫导致的暴力界限化,其结果就是在界限以外的对象,也就是一个国家最多数的人口遭受的是无限度专制、无限度暴行。  以事实为例,假如说在同民族内发生的战争,要么是杀人更少,更得人心的一方能获得最终胜利,要么是即便建立统治也无法维持长久。比如秦朝统一天下,因为统治过于严苛,二世而亡;而秦末的刘邦与项羽争夺天下,最后是严明军纪,不滥杀戮,和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对秦宗室后代也宽容的刘邦获胜,而滥杀无辜的项羽最后失败;隋末群雄混战,最后是李世民一方胜利,除了军事谋略才能的因素,也和李世民重视百姓疾苦,收买人心有关;宋朝的建立,也是赵匡胤不滥杀人,能得人拥护支持;而元末,各方势力,朱元璋的部队正是其中最强调军纪,最三令五申不得滥杀无辜,不得屠城的一方。 而到了外族侵略征服的时候,这个所谓得民心与否的定律完全被打破,那些入侵的少数民族,他们需要的民心仅仅是本族的坚定支持,而对于被他们侵略征服的民族,则仅仅是需要用最大限度暴力来压服的对象,屠杀越疯狂,则威慑的效果越好,成功的可能越大。 以蒙古的侵略征服为例,基本上是如蝗虫一样,经过一地,屠杀一地,以在中国的屠杀而言。根据《中国人口通史》的记载,“蒙古灭金,耗损人口3000万,太宗八年(1236)口110万户,比金730多万户,减损85%”灭南宋时收敛了一下,但也“耗损人口2000万左右” [1] 以蒙古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屠杀而论,仅仅在当时阿拉伯文明的中心巴格达一城就屠杀八十万人以上。 此外如满清为建立统治而进行的屠杀丝毫不逊色于蒙古,辽东大屠杀,济南大屠杀,大同大屠杀,扬州大屠杀,嘉定大屠杀,江阴大屠杀,广州大屠杀,四川大屠杀,……几乎是军队进行到哪里就屠杀到哪里,罪行可谓罄竹难书。 事实上,少数民族侵略所带来的对多数民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无限度暴行,并非仅仅限于征服之初,而是贯穿始终,这有满清统治的事实为例。康熙平定三藩时清军对平民进行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乾隆对新疆准格尔族进行的种族灭绝性质的大屠杀,晚清时期,清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镇压回族人民起义,所进行的大屠杀,都是证明。这里不能一一列举了。 而在一个国家多数人口遭受无限度专制和无限度暴行的情况下,新的思想难以出现,就算出现了也难以传播,长达百年的恐怖文字狱足以让人噤若寒蝉,异端的思想难以出卧房半步,星火意识上升为燎原意识的途径被彻底切断。新的社会力量也难以产生,就算产生了,也难以凝聚壮大。如此,处于民族压迫下的社会,其文明发展当然会限于停滞倒退。 3、奴性的背景化,也可以说奴性的空气化。 由侵略所造成的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本身就如同做了一个大筛子,大部分有骨气,有血性,宁折不弯,品格高洁的人都在反抗中死于屠刀下,而活下来的则大多是苟且偷生,懦弱怕死,胆怯委琐的,麻木浑噩的。 当民族压迫作为一个大背景,一个既成事实而存在,也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大部分人在暴力威胁下屈服,低头,默认自己是二等公民的屈辱事实。在暴力胁迫下扭曲自己的意志,隐瞒自己的观点,成为无时无刻不需要面对的现实;欺软怕硬成为在这样的环境下最自然的行为准则。 就象人要生存必须呼吸空气一样,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奴性也成了生活所必须的东西。无耻、卑劣、势利、猥琐、冷酷,擅长奉承迎合,更能卑躬屈膝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更如鱼得水,活得更快乐,能爬到更高的位置上。 这种情况下,整个民族的品格都必然产生退化。形成被压迫民族特有的国民性。 英人F.A.Lindley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有一些话相当深刻的说明了民族压迫的统治对国民性的危害 “一般人都把残酷、凶狠、口是心非归之于中国人的天性,其实这多半是由于邪恶的满清政府所造成的。这些人从婴儿时代起,就习惯于流血和酷刑的惨象.正象他们的祖先在最近两世纪中被鞑靼征服者所屠杀的惨象一样。统治者的无穷迫害使他们麻木不仁,堕落退化;剃发的奴隶标记使他们带着不自然的烙印;横恣暴虐的专制制度摧毁了并贬抑了他们的精神;他们的生命财产完全操在最卑鄙最无人心的官吏手里,操在只有贿赂可以动心的审判官手里;凡是反叛异族皇帝的非正义统治的人,按律是‘千刀万剐’,凌迟处死,稍涉嫌疑就被砍头,牵连在反叛案件里的人一律格杀勿论:如果中国人沾染了通常是被压迫的弱小者所凭借的狡猾和欺诈,又有什么奇怪呢? ” “满清政府奴役下的任何一个中国人的面部都表现了蠢、笨、冷淡、没有表情、没有智慧,只有类似半狡猾半恐惧的奴隶态度,他们的活力被束缚,他们的希望和精神被压抑被摧毁。太平军则相反,使人立刻觉得他们是有智慧的,好钻研的,追求知识的。的确,根据双方不同的智力才能来看,――再不能有比这更显著的区别,――要说他们是同一国家的人,那简直令人无法想象。太平军是聪敏的、直率的、英武的,尤其他们的自由风度 特别具有吸引力。你可以看见被鞑靼人所征服的中国人的奴颜婢膝;但是太平军纵使面对死亡,也部表现了自由人的庄严不屈的风度。” “太平军起义前,中国的情况是极其可悲的:两百年来的暴政压迫,显然消灭了这个国家的一切善良高贵的品德,满清人入侵的恶劣影响似乎完成了对于中国人的道德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全部破坏。” Lindley所说的话足够说明问题。作为对比,在非民族压迫的时期,大部分人都有自己独立人格尊严,即便面临皇帝也是如此。所以在明朝,铮铮铁骨,在权力面前不低下头颅,不改变意志者层出不穷,代有其人,批评抨击皇帝可以成为风潮,辱骂丑化皇帝可以成为时髦。内阁大臣可以屡次封驳皇帝的旨意,文官可以动辄以辞职为要挟,手工业者可以罢工游行,商人可以罢市抗议,城市平民可以群集殴打皇帝使者,生员秀才可以联合起来驱赶地方官员。这些在明代司空见惯的景象,到了民族压迫成为现实的情况下,一切都谈不上,不然轻者当事人斩首凌迟,重则株连屠城。 孔子所谓“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士可杀不可辱”; 孟子所谓“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荀子所谓“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 张载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朱熹直斥汉高帝唐太宗“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假仁借义,以行其私”; 王阳明说“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 王艮说“大丈夫存不忍人之心,而以天地万物依于己,故出则必为帝者师,处则必为天下万世师”; 罗汝芳说“夫所谓立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首柱天焉,足镇地焉,以立人极于宇宙之间”; 何心隐说“若在樊笼恋恋,纵得以展高才,不过一效忠立功耿介之官而已,于大道何补?直须出身以主大道,如孔孟复生于世,身虽不与朝政,自无有不正矣”; 吕坤说“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 这些在非民族压迫时期,历代相传,绵延不息的傲气、豪气、刚气、锐气、骨气,人格独立精神,不为权势所屈的精神,在民族压迫时期,只能荡然无存,只剩下谄媚效忠的奴气。有一个事实可以做对比,满清统治下,焦循在他写的《雕菰楼集》卷十“理说”中,对明代思想家吕坤进行了这样的批评:“明人吕坤有《语录》一书,论理云:‘……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此真邪说也!孔子自言事君尽理,未闻持理以要君者。吕氏此言,乱臣贼子之萌也”  在奴性背景化,空气化的时代,社会的进步当然也谈不上! 4、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所谓意识焦点的偏移,从统治者的层面来说,以一个少数民族去统治人口多数的民族,这个事实本身就占据了其注意力的大部分,足以让他们感觉危如累卵,战战兢兢。他们最担心,最害怕的就是多数民族力量强大了,头脑聪明了,团结起来推翻他们的统治。他们的意识焦点必然集中在提防限制分化主体民族之上。于是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条件下,社会发展的活力和统治者的既得利益是构成最直接的对立。社会的进步,比如政治权力的民主化,人民精神的健全化都对民族压迫之继续维持构成直接的威胁。 还是引一段Lindley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的话“满清政府的排外政策还有什么奇怪呢?闭关自守是清政府的救星;他们的确知道他们的权力是建立在汉族奴隶的软弱愚昧和迷信退化之上。” “从鞑靼人进入中国那天起,中国就不断地衰落下去,现在人民可以比作匍匐地上的牛马,有一天算一天地活着,最堕落的迷信使他们的智慧变得迟钝愚昧。中国在满清政府统治之下,各方面都显示了最悲惨的景象,一个民族不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得到人的充分发展的景象.满洲人为了保持自己的皇位,决定了三个方针:第一、强迫每个中国人剃发垂辫,违者以叛逆处死。第二、凡秘密结社者,作为叛国论.第三、清皇帝为了加深统治者与被治者之间的裂痕,甚至任其(官吏)搜刮民脂民膏,只要不致逼民造反就以。” “在清王朝的进展和维持时期,惨无人道屠戮的牺牲者之多,是欧洲人从来所不能思议的,虽然根据清人入侵以来不断发生的人民反叛和对人民所施行的屠杀的确凿记载来判断,这些被毁灭的生命是从亚历山大到成吉思汗以来历罕见的。满洲人的野蛮统治是史无前例的;他们的残暴的酷刑,尤其施于反叛者的酷刑,以及他们所制定的刑律,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污点。” 而在非民族压迫的情况里,统治者的意识焦点更多的只是尽量保持自己的地位和享乐或者一部分权力就够了,和文明进步,社会发展之间并不构成最直接的对立,近代一些国家如日本,德国的变革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明代中国展现的非凡活力和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而即便有时候会形成一定的冲突,但统治者内部也难以一致协调,不能形成对进步真正强大的阻碍。 而从普通人民的层面来说,那些本来就消极充满惰性的人,在民族压迫的条件下,因为形成了奴性的习惯,其意识焦点只会在放在如何驯顺的充当异族统治者的奴才仆从,甚至把这种被奴役的状态,视为理所应当,天经地义,如果不让他们受到奴役,他们反而觉得不舒服,不自在,这些人自然难以成为推动进步的力量。 而对那些社会中比较积极活跃,感觉敏锐,倾向于进步的人来说,在民族压迫的现实没有改变的情况,占据他们最大注意力的是如何推翻民族压迫的现状,如何把异族统治者驱赶下台。在这个意识焦点下,分配给对社会更深层次进步的关注,对科学进步的关注必然会弱化减少。 综合以上所说的这些,一个社会的进步是由人实现的,但民族压迫的事实使的社会中所有人的意识焦点都偏离本来正常的轨道,也是导致文明进步放慢乃至停滞倒退的重要因素。 ------------------------- [1] 路遇, 滕泽之《中国人口通史》,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0年,第581页 四、为什么少数民族迫害多数民族危害格外巨大 以上四个特点,应该可以充分说明民族压迫对文明发展的危害。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情况下,民族压迫型社会的这个四个特点表现的最全面,最充分,最淋漓尽致,危害施加的范围也最广。 如前所说,自然条件下,无论实行君主制还是民主制,在某个地区人口占有绝大多数的民族在政治权力上也很自然占有主导地位,这是容易理解的。从形成的根源来说,只有当受到外来暴力侵略征服的时候,才有可能形成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政治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说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本身就伴随着侵略,伴随着物质财富的损失和人口的大量死亡,也即文明的大规模破坏。 从这种统治稳定后的情况来说,这个国家中的人口的绝大多数都成为民族压迫的受害者,这时候民族压迫成为一个社会无可回避的最中心的主题,其危害性发挥的范围被推到了最大程度。 这种统治格局本身就是通过侵略,暴力征服所形成,那么统治者势必在心理上就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民族的成员看成是潜在的敌人,潜在反叛者来对待,来提防,来恐惧。再加上以少数压迫多数,必然有不稳定感,不安全感,恐惧感。为了缓解这种恐惧感,统治者必然推行更严厉,更残暴,更苛酷的压迫,以确保他们的统治能继续维持下去。同时也必然以血缘关系强化民族间的界限和隔阂,以确保他们统治的基础不动摇,他们作为征服者后代优越的地位不改变。也即不仅从广度来说,从强度来说,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时危害度也更大。满清统治下,疯狂地民族屠杀、民族压迫、民族隔离,种种倒行逆施就是很好的例子。 相反,当多数民族居于政治主导地位的时候,由于本身就是自然形成的局面,所以统治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民族关系都不会有太刻意,太敏感的考虑。以中国历史为例,在汉族统治的王朝内,基本上对少数民族实行宽容优惠的政策。这在一开始就提到过,这里不妨更详细说一下, 比如明太祖对待曾经对欺凌屠杀汉人无数的蒙古人是怎么做的?“尊重蒙古的风俗习惯,妥善安置蒙古百姓的生产和生活。早在洪武元年十月颁发的诏令中,朱元璋就曾申明:‘朔方百姓及蒙古、色目人民,向因兵革,连年供给,久困弊政。自归附之后,并仰各安生理,趁时耕作,所有羊马擎畜,从便牧养,有司常加存恤。’后来,他又宣布所有元朝遗民‘皆吾赤子’,对他们要实行‘一从本俗,伸遂其性’的政策,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当中书省提出‘诸虏归附者不宜处边’,‘恐一旦反侧,边镇不能制’,‘宜迁之内地,庶无后患’的主张时,他即作了解释:‘凡治胡当顺其性。胡人所居,习于苦寒。今迁之内地,必驱而南,去寒凉而即炎热,失其才性,反易为乱。不若顺而抚之,使其归就边地,择水草擎牧,彼得就其生,自然安’”“根据这一政策,明政府对归附的:蒙古部众,一般都把他们安置在水草肥美之地,使复旧业,从事游牧,并常加存恤。在婚姻方面,明律规定:凡蒙古、色目人,听与汉人通婚,但务要两相情愿,如汉人不愿,则许从同族自相嫁娶”[1] 明太祖对其他少数民族也极尽宽仁之能事,“贵州府知府贾绍祖及所属州县官十七人,‘先后坐视民饥,不即上闻,皆左迁之’。朱元璋还特地叮嘱巡视西南的监察官吏:‘须严明以驭吏,宽裕以待民。如有奸贪强暴虐良善者,尔等就逮其人鞠问审决,然后以闻。若俟闻而后决,道里辽远,往复不无淹滞。’”“根据‘务从宽减’的原则,洪武年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赋役都订得较低,遇有自然灾害或战乱,则悉行蠲免。而且,这些地区的赋税,一般都让交纳当地的土产,以减轻人民的负担。”[2] 更具体的不妨以女真人在明朝时期受到的待遇为例。 首先前面已经说过后金及满清统治阶层核心的建州女真,其祖宗本就是受到明朝的庇护收留,才得以在中国东北境内居留繁衍。 孟森在其《清史讲义》中对这一节已经考证的相当清楚“太祖以前,为明之属夷,受明之恩遇独厚。猛哥帖木儿(即清肇祖)被戕于兀狄哈,其弟凡察及子董仓,求避入辽边,明允之。其人既久居边内,久之乃占为己地,明让之,反退以抚顺为边。斡朵里本在朝鲜东北境,至是乃尽移抚顺边门以外,占旧日辽东境内之地。自是得避兀狄哈之难。明之惠于属夷者,以建州女真所被为最厚。清世尽讳之,于清史料中固不见其事,于明史料中虽见,而清修《明史》,务尽没之。至今日始大发明,而以余发明最多,可云前无古人者也。”  “肇祖当元亡以后,臣附于高丽,在高丽王氏朝末……之麾下夷将,时当洪武初年。至明收辽东,平海西,声威已至东海之滨,建州女真中,先邮可哈出归附,继招致肇祖并归明。故清之祖先见之明代及朝鲜记载者,恰于明开国时相次” “前史无论何朝,其开国以前祖先之事实,未有如清之先世,彰彰可考,既详且久者。直至(清)太祖在建号天命之初,对明尤朝贡不辍。太祖身自朝明者三次,皆见《明实录》,明宠以高官。既为都督,又进龙虎将军。而又自谓与明为敌国,未尝臣服,则徒自失实,烦史学家为之纠摘” 也就是孟森通过考证澄清了如下的事实。满清的祖先,本来是“臣附于高丽”,居住在朝鲜的,但后来遭到兀狄哈的迫害,于是求当时明朝中国收留他们,明朝仁慈好心的把辽东让给他们居住,于是他们“自是得避兀狄哈之难”。也就难怪孟森说“明之惠于属夷者,以建州女真所被为最厚”。 而明朝在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只要居住在东北的女真各部能够不从事侵略杀戮,能够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就尽量为他们提供保护,维护他们的利益,给予他们经济上种种优惠好处。 朱诚如在《论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一文中提供了许多事实可供佐证。 比如“朝鲜与女真近邻,时常发生纠葛。1460年(天顺四年),朝鲜杀死毛怜卫都督郎卜儿哈(即《李朝实录》之浪孛儿哈),明廷即严辞斥责朝鲜国王‘王之依法置罪,止可行于王国。今以王国之法,罪邻境之人,得乎?浪孛儿哈为都督佥事,是朝廷所授之职,虽称谋构边患,然亦未见形迹,而遽然杀之,是王自启恤端’,维护了女真人的民族尊严。一六○九(万历三十七年)努尔哈赤上奏明廷说‘邻朝鲜境斡儿哈部众,皆吾所属,有入朝鲜者,乞传谕查与’,万历皇帝遣使者去朝鲜国,‘查千余户与之’维护了女真人的民族统一。总之,明王朝在对外事务中基本上是维护女真人的民族利益的。” 明朝不仅在女真人与邻国朝鲜发生冲突的时候,保护其利益,而且在其发生自然灾害饥荒的时候,也尽量给予赈济“1412年(永乐十年)六月‘辽东建州卫指挥佥事李显忠奏:塔温新附人民缺食乞娠贷之。’明成祖对户部官员说:‘薄海内外,皆吾赤子,远人归化,尤宜存恤。其即遗人发粟娠之,毋令失所’;1444年(正统九年),建州卫都督佥事李满住奏其卫从它地迁回的二百二十余口人‘甚是饥窘,乞加娠恤’。明英宗当即令户部大臣‘速令辽东都司一量拨粮米接济’,1412年(永乐十年)辽东都指挥同知巫凯奏,建州卫都指挥李里等人‘悉挈家就建州卫居住,岁乏食,上命发仓粟娠之’;1440年(正统五年)建州左卫凡察等迁来苏子河流域‘家口粮食艰难’,明廷除令总兵官安插其与李满住居住外,又令辽东镇守总兵官‘给粮接济’;甚至到了努儿哈赤另立旗号的1617年(明万历45年,后金2年),因‘上年水灾,胡地尤甚,饥寒已极,老弱填壑。奴酋令去觅食……群胡逐日出来’,明廷仍及时给予娠济,据朝鲜人估计当时明廷‘借给之物,想必浩大’。”[3] 根据这段叙述,明中央政府对东北女真人的救济帮助几乎贯穿于整个明朝,从永乐一直到万历,甚至一直到万历45年还用浩大物资赈济努儿哈赤统治下受灾的女真地区,还把他们当自己人,也真可谓仁至义尽到了极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仅仅到第二年,也即万历四十六年,奴尔哈赤就公开起兵反明,宣布所谓七大恨,进行正式分裂活动,赤裸裸的推行其民族屠杀民族压迫政策。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农夫与狼的故事,可谓“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此外对于民族纠纷,明廷也总是力求公正,化解纷争,这里限于篇幅只摘引其中一个就足够说明问题了,“1579年(万历七年),宽奠参将徐国辅弟徐国臣等人压价收购女真人的人参,致起纠纷,徐国臣等仗势殴打女真人。事情发生后,明廷责成地方官吏‘按国辅如法’予以惩治,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而在经济上,明政府也通过设立关市贸易给女真生活的地区提供了大量生活用的器具和生产工具,并且用政策法令来规定贸易的公正性,防止随意侵害女真人的利益。 “辽东的关市贸易,由明廷派员管理,征收市税,并一再明令贸易双方‘各夷将马匹物资,赴官验放,人市交易。不许通事人等,将各夷侮弄、亏少马价、及偷盗货物。亦不许拨置夷人,以失物为由诈骗财产’。以此来维持当时边关的正当贸易。明廷于永乐、宣德年间,令工部及山东布政司,造运青、红、兰、绿布,以及绢、粉丝于广宁等库收藏(贮),作为‘市易马驼及赏赐野人’。……据一四四七年(正统十二年)统计‘仓库贮金、帛货物不下九百余万’这说明明廷对于开设关市维护正当的民族间的贸易是十分重视的。” 明政府还通过对朝贡的赏赐,给包括女真在内的这些少数民族以更多经济上额外的优惠。本来类似女真聚集地这样的少数民族地区在明朝国家的领土范围之内,受中央的管辖,也应该上缴赋税,尽到对中央财政的义务,而朝贡就是这种义务的体现。但实际上由于明朝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特殊照顾,反而用赏赐的方式,把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赋税变相免除,并且额外给了他们更多经济上的补助。 “‘朝贡’本来是明廷和女真人之间政治上隶属关系的一种表现,即以‘朝贡’形式向明廷缴纳贡赋,以尽赋税义务。由于明廷对于来朝贡的女真人赏赐十分优厚,往往超过贡品价值的数倍,甚至十数倍。此外,还允许朝贡者携带部分土特产在京师出售。这样一来,女真人就以此当作获取利益的机会。因此,除特殊情况而外,女真人均能‘以时朝贡’,而且人贡人数往往大大超过明廷规定的限额。万历年间工科给事中王元斡说‘是时建州、海西诸夷一闯人关,至于千五百人。’清太祖努尔哈赤本人就曾先后七次去北京朝贡。有时一个卫分派出去的朝贡使臣尚未返回,第二批又启程出发,更‘有回至中途复来者’,所以辽东各接待女真朝贡者的驿站、会馆,常常人满为患,只好寄宿汉人家中。” “除了赏赐物品外,女真人购买了大批的汉区物资。一六一二年(万历四十年)礼部主事高继元说,女真人‘借贡兴贩,显以规利’,返回时‘行李多至千柜,少亦数百’。井且往往‘悠买违禁货物(指铁制兵器等物),迁延旬月不回’,致使明廷每每‘宴赏、程廪、车马之数,费以数万。’明人沈德符说:‘余于京师见北馆伴(当)、馆夫装车,其高至三丈余,皆挞靶女真诸虏,及天方诸国贡夷归装所载。他物不论,即瓷器一项,多至数十车’,足见女真人返回时从汉区购买物品的数量是相当可观的。” 此外明朝政府是否不尊重他们的民族风俗呢?回答也是否定的 顾诚在《南明史》曾经针对多尔衮颁布剃发令,愤怒指出“他自己的祖辈和父亲努尔哈赤在反叛明朝以前,世世代代都是明帝国的臣属,以接受明朝廷的封号、官职、敕书为荣;明朝的汉族皇帝从来没有强迫女真族蓄发戴网巾,遵从汉制,难道不是铁一般的事实吗?清廷统治者把不肯放弃本民族长期形成的束发、服制等风俗习惯的汉族官绅百姓视为‘逆命之寇’,一律处斩,这种凶残暴行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  “明朝的汉族皇帝从来没有强迫女真族蓄发戴网巾,遵从汉制,难道不是铁一般的事实吗?”这已经足够证明明朝对女真人的服装发型的民族习惯是完全不干涉的态度。  一些人经常宣扬的所谓明朝对女真残酷压迫和剥削,以为后金的暴乱以及凶残开脱,完全是昧着良心的无耻之论! 后金统治集团如同豺狼禽兽一般,忘恩负义,毫无心肝,难道现在的一些史学家也同样没有心肝,如果在他们嘴里,明朝给女真人提供庇护,让其免受朝鲜的迫害;当他们发生灾荒时,积极提供物资进行赈济;为他们排解纠纷,让他们各部落之间以及与其他民族之间尽量和平相处;为他们提供贸易上的方便,甚至通过朝贡赏赐的方式给予经济上巨额资助;同时也不干涉他们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强行同化他们,这些叫做残酷压迫剥削;而后金与满清统治集团疯狂的民族屠杀,民族迫害政策反而被他们说成是所谓民族融合,民族团结的光辉业绩的话。那么这些历史学家骨子里鼓吹的究竟是什么东西?黑白是非原来真可以颠倒到这样无耻的程度![4] (后金所谓七大恨荒谬无耻的分析详见附录) 以上所举女真人在明朝受到待遇表明,在多数民族占统治地位的时候,由于格局本是自然形成,再加上多数民族因为自己是多数,本就具有自信,宽舒,从容的心态,所以对民族问题,不会象满清蒙元时期那样刻意强调,乃至神经质的敏感。当然严格说来,这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这和汉族本身的优良历史传统也有密切关系,否则即便同样是多数民族对少数民族,在其他任何国家的历史上也很难找到象明朝中国这样对少数民族给予如此优厚待遇的的例子。而且就西方的传统来说,多数民族迫害少数民族也不乏其例。 进一步分析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先进的少数民族压迫落后的多数民族,另一种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多数民族。 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民族之间确实有先进落后之分,这同样也是毫无疑问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科技程度,这些都是表明先进或落后的标准。有的民族已经有浩如烟海,汪洋恣肆的各种类型文学作品、思想典籍、学术论著,而有的民族可能连文字都没有产生;有的民族已经城郭遍地,肥田万顷,锦绣无边;有的民族可能还停留在刀耕火种,茹毛饮血的阶段。 正如我前面所强调的无论是先进的少数民族,还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只要是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其对文明发展的危害性特别巨大。先进的少数民族,固然可以给落后的多数民族暂时带来一些比较先进的科技,文化,甚至暂时促进经济的发展,但从长远来说,其造成的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社会的四个基本特点不会消除,只要这四个特点不消除,那么这个社会就算静态的水平有所提高,但其内在的惰性,奴性却会大大增强,其内在演变进化的动力机制会大大减弱,最后的结果仍旧是文明在该地区的停滞,甚至倒退,还有该地区独特类型文化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彻底丧失,破坏整个世界文化生态的平衡,破坏世界文化类型的多元性和丰富性。比如饱受各个少数民族轮番侵略压迫的印度,它被英国殖民统治了百多年的时间,但并没有因为英国相对先进,而因此跻身于先进国家,相反,仍旧属于落后之类,即便英国被赶走,获得独立后,发展也不如人意。至于非洲那大大小小饱受白人殖民统治的国家民族就更不必多说,至今仍然是世界上最落后的地区。这些国家地区,大部分也丧失了自己民族的语言,丧失自己文化进一步独立发展的可能性,而成了西方文化的附庸。 当然,你可以说,非洲这些地方本来就落后,就算没有白人殖民统治也落后,又怎么能认为他们现在的落后就使白人殖民统治的结果呢?但我的观点是,如果没有外来殖民统治,这些当地的土著在与外界和平交流,自主发展的情况下,会远比被侵略,被压迫奴役,被殖民统治后的结果好得多。日本是少数几个没有受过外来侵略干扰,基本保持自己独立发展的民族和地区之一,其迅速崛起,这也可以作为对照。所谓,革命不能输出,也是这个道理。再先进的制度,再好的思想,归根结底,也是需要一个地区,一个民族在经过对外的充分接触交流,在自身内部的各种势力错综复杂的斗争较量后,自己来决出胜负,自己来做出选择。否则即便一时成功的把某个制度,某种安排强加于这个民族上,那最后也是不会有什么理想的效果。 当然话说回来,如果同样是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那么先进的少数民族之压迫相对来说危害更轻一些,而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的危害要更大。一方面固然是前者能直接带来一些先进的文化,思想和科技,后者不能,甚至反而带来更落后的制度和文化;另一方面也是前者因为先进,所以相对自信一些,从而也相对宽和从容一些,而后者因为落后,则不仅因为本身人数少而敏感恐惧,而且因为自己以落后来统治先进,更加重病态的自卑感,这种双重自卑、双重铭感必然导致统治的措施会加倍残暴苛刻严密,从而对文明发展的危害更大。 强调以上这些并非是说多数民族压迫少数民族就没有危害,恰恰相反,同样有危害。尽管这种危害比起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危害轻,但同样是不容忽视的,一旦出现,必须坚决谴责,严厉批判,决不宽贷,否则会毒化整个社会的气氛。有些个别极端的情况,其危害完全可能和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一样严重,这点在西方文明表现的尤其突出。西方一直有迫害少数民族比如迫害犹太人,迫害印第安人,迫害黑人的传统,这本身也是西方人野蛮性没有完全脱除的表现。当迫害少数民族而煽动起来狂热情绪蔓延全国的时候,其危害烈度广度,已经和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不相上下了,民族压迫型社会的四大特点,也同样会表现发挥的淋漓尽致。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德国纳粹迫害犹太人,这是不必多说的。 --------------------------- [1] 陈梧桐 《论朱元璋的民族政策》,《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2年 01期 [2] 陈梧桐 《论朱元璋的民族政策》,《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2年 01期 [3] 朱诚如,《论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关系》,《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 03期 [4] 为了更完整更充分说明问题,应该分析一下奴尔哈赤反明时期提出的所谓七大恨是怎么回事,但出于文章结构的考虑,放在此处分析显得过于烦琐,因此把对七大恨的分析放在附录里。 五、为何落后少数民族有机会征服先进的多数民族 这里有一个问题还需要值得特别辨析一下,那就是先进的少数民族凭借自己科技经济的先进发达,侵略并打败落后的多数民族,建立统治,还可以理解;那落后的少数民族又怎么可能打败比它先进的多数民族,建立起统治呢?这不是自相矛盾么?按照有些人的见解,谁打败谁,谁的武力更强大,谁就应该更先进。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如下几个角度来解说。 首先,所谓文明的先进,根本的方面是,文化上的先进,科技上的先进,以及经济上的发达。但在前机器工业化时代,在冷兵器时代,文明的先进与落后并不总是能最直接的体现到军事力量上。尤其游牧民族,狩猎民族,虽然文明发展水平落后,可能文字都没有产生,所谓科技全是从周边先进民族那里直接拿来用,谈不上自己的发明创造,经济也极端落后,但是他们相对于习惯和平生活的工商业民族如汉族来说,却在军事上有着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比如常年保持全民皆兵的社会组织结构,并且骑射为其安身立命之本,在机动性上,在军事技能的娴熟掌握上,是汉族经过专业训练的军队都未必能及得上的,更不必说仓促武装起来的平民了。 当然,先进的文明也可以用自己发达的经济,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以及更好的军事指挥谋略,更先进的兵器来弥补战斗力的劣势。而从中国的历史事实来看,即便在军事力量上,汉族在大部分时间里也保持对周边落后民族的领先,只有少数时间在保持弱势,从春秋战国到秦汉唐的历史来看是如此,到宋朝的武力相对弱一些,但到明朝,又在大部分时间里保持绝对优势,只是在明朝末年,才又衰弱。 但问题的要害在于,即便先进民族在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里保持对那些游牧狩猎民族的军事优势也无济于事,只要在百分之十的时间里,军事力量衰弱混乱,结果就会不堪设想,周边游牧民族狩猎民族就会乘虚而入,发动大规模侵略,建立起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先进多数民族的统治。 尤其对汉族这样的民族来说,在自己军事优势的情况下,只是尽量维持和平,不会对那些比自己弱小的野蛮民族驱赶乃至强迫同化(汉朝还有部分趋赶同化的现象,明朝则就连这都没有),这种优势也很难转化成什么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好处,而一旦处于军事劣势,却不得不面对实实在在被侵略被压迫被屠杀的恶果。这种结果上的不同,也使得尽管在历史上,汉族军事力量强大的时候更多,但一般人的注意力却更集中在汉族军力衰弱,被周边野蛮民族侵略压迫的阶段,形成错觉。 更进一步说,一个文明总有强大坚固的时候,也总有脆弱柔软的时候。那种从始至终始终保持强大坚固的文明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在整个地球上从来不存在。一个文明脆弱柔软的时候,也往往正是它自我更新自我进化的时候,如果它能够挺过这关,就能走上更高的发展阶段,进入更辉煌更灿烂的时期。如果拿生物界的现象做类比,那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就比如虫子化蛹成蝶的时候正是它最无力最脆弱的时候,蛇蜕皮的时候也是如此,妇女怀孕的时候当然也是格外虚弱的时候。当一个社会产生向更高阶段社会进化的萌芽,并且萌芽生长处于突破性关键的时候,正是社会旧的因素处于解体,新的因素正在成长,却还没有真正占据统治地位的时候,这样的一个时候也是社会相对脆弱的时候,对外来侵略的抵抗能力难免降低。 这个时候也正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发动侵略,并建立起对先进的多数民族统治的高危时期。在这样一个节骨眼上,被侵略被屠杀被奴役统治,本身对文明的破坏当然也更大。 如果因为一个民族的文明经历了这样一个虚弱的阶段,就对这个文明破口大骂,鄙夷不屑,嘲笑唾弃。甚至把经历这种虚弱作为这个文明的缺陷,作为这个文明的低劣的证据,乃至黑白颠倒,是非错乱,指先进为落后,指落后为进步,为侵略辩护,为屠杀开脱,为压迫粉饰,那只能说是极端无知极端愚昧的做法。遗憾的是,现在正是由许多人正是以这样的逻辑对宋朝的中国文明,明朝的中国文明大加挞伐。而对蒙古,满清的侵略大唱颂歌。 按照以上所说的观点,审视中国历史上两个少数民族侵略并统治的时期,蒙元和满清,自然能有一个更为正确的判断。显然,这两个时期都打断了中国文明正常的进程,都给中国文明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和破坏,尤其是满清统治造成的恶劣后果,到现在的中国也还没有完全肃清。 从一些事实也可以看出以上观点的正确性,宋代是中国古代科技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各种新的技术,新的著作,层出不穷,乃至在理论上科学活动的重视与提倡,也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至于文化,经济活动的繁盛,更是众所公认的。蒙古的侵略屠杀打断了文明发展正常的进程,仅仅是人口的大量屠杀就给文明发展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幸好明代及时而起,赶走侵略者,但侵略恶果已经显现,宋代呈现的蓬勃发展的科技,在明代初期和中期很长时期内没有能延续性发展下去,直到了明代中晚期,中国文明才又一次恢复元气,科技、经济、文化、艺术又呈现火山爆发式样的发展势头,中西方科技文化的交流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鼎盛,然而可惜的是,在这个关头又遇上满清的侵略和统治,文明的发展又一次次被硬生生打断终止。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技史权威学者席泽宗曾经高度评价晚明七十年中国在科技方面取得的成就,他的评价是历史空前“在短短的67年中(1578一1644年)出现了这么多的优秀科学专著,其频率之高和学科范围之广,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他将这段时期与满清统治时期,做了一个对比,“顺治和康熙年间,这两位皇帝在位共79年(1644一1661,1662―1722)。拿这79年与明末的72年[万历元年至崇祯末年(1573―1644年)]相比,中国科学也是急剧走下坡,一落千丈。”[1] 从席泽宗院士所做的对比,我们也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足以说明问题。 --------------------------- [1] 席泽宗《论康熙科学政策的失误》,《自然科学史研究》,200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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