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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以前的规定
1、根据《5人管理小组工作方式 》最后的说明“5人管理小组在表决制度上采用了注重效率的办法,由于还有铁杆茶社在掌舵,所以没有象铁杆表决制度那样考虑有效票问题,实际情况中有可能出现一票通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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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你们还在的三位参加投票,得出的结果还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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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2、根据该规定的第2条第3款内容:“为提高工作效率,表决时间为3天,在提案提出后的第三日24:00停止投票并统计表决结果。若提案在第三日前得到有效结果,表决提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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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你们三位要在8月8日24:00前对野猪的提案讨论完毕并完成投票得出结果。即使只有一人投票,结果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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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3、根据该规定的第2条第4款内容:“5人管理小组必须参加投票,因网络等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其他管理小组成员代为投票(事后需说明),如果因客观原因没有参加投票也没有委托代投的,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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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如果你们认为问题重大,也可以和外出的两位联系,然后代为投票。否则他们作弃权处理(因为他们事先说明外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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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当然,也许野猪愿意撤回自己的提案,规定里面好像没有不允许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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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至于这段时间管理小组是否继续提出新的提案,是你们三位考虑的问题了,我只是提醒你们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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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今年全年不灌水,灌水就灌辣椒水< ID="edit"><FONT class="small"><EM>Edited by seaman on 2003/08/06 10:24.</EM></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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