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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是:因工作需要,本人于1月底在网上找到原料药的供应信息,然后向绍兴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咨询情况,当时厂家告知我们需要的那些资质证明他们全部能够提供,于是达成协议,我们先汇款,然后他们把货发给了我们,但并没有提供我们所需要的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打电话问该销售商,他说他们老板认为一旦我们知道了生产厂家的信息,就不再从他那里购货,但如果他们不能提供原料生产商的这些证明,我们是不能用于药品开发的,所以我们一直要求他们提供证明文件,后因对方春节放假,直到3月初才联系上,这次又被告知说他们跟生产厂家闹僵了,无法提供这些资质证明,于是我们提出退货,对方不同意,说是赔偿我们一千块钱,我们没有同意,并做出让步说如果他们能在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上盖上他们销售公司的公章也可以,他们答复说不行,最终同意退货,他们先将一半货款汇至我们公司帐户,我们将原料寄回到他们公司,现在他们已经收到,但现在他们要求我们将发票也寄回去给他们后才将剩余的货款退回给我们,但我想我们不能将现在手里唯一的凭证给他们,万一发票给他们后他们不把剩下的钱给我们我们一点凭证都没有了,因为从跟对方接触的过程中,对方给我的感觉是相当的不值得信任。现在我给他们打电话,经常不接,接了也是没等我把话说完就挂了。那基于现在这样的情况,我想问个问题,在我们的这个购销过程中,对方都违反了哪些条文?我们设想给对方一个最后通牒,如果他不能如期的将剩下的货款退回,我们将采用法律的手段来追回我们所遭受的损失。不知道这样的方法能不能使他将货款退回?
如有知情人士,还请提供比较专业的建议。跟贴回复或电话我都可以13811786248,本人将不胜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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