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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个人捐款如何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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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0:0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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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到是否可以动员领导能捐款,因为捐款可以抵税。
我不是很清楚此事,因此搜索了一些关于捐款抵税的文章,并转给公司年龄较长的同事,想让领导身边可信任的人提出此项举措。
并告知此阿姨,领导曾经念叨过捐助抵税的问题,但是阿姨说她不懂,没听领导说过,其实我只是对此一直关注,所以当领导提到的时候我就接收到此信息,虽然是仅仅一句话带过。
我觉得或许很多人在此方面都不是很了解,希望在论坛可以有专业人士给予解答,并可以推广实现。
个人认为包括的内容应该有:有效的国家接收捐款单位组织,是否所捐钱款的使用受专项限制,保留的抵税凭证,第二年抵税操作的手续,失效期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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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0:12:32 | 只看该作者

2008年版本

在网上和朋友们讨论5.12地震捐款的问题,突然想起了国家税收规定中是否有救济性捐赠的抵税规定。
查阅了一下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释义中提及的非常少。现整理了一下网上搜集的相关资料。
【企业捐款抵税】
公益救济性捐赠,原来在表中的“营业外支出”列支,现在单独填列,基数从原来的纳税调整前所得变为纳税调整后所得。自2008年开始,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基数变为会计利润的总额,比例由过去的1.5%(金融保险企业)、3%(一般)、10%(文化艺术)、100%(红、农村教育、老、青)统一为12%。 (这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旧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新企业所得税规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注意事项:捐赠要向正规机构进行,并取得捐赠专用收据用于入帐,不用履行其他手续。
个人理解:即     
      A = 捐款额
      B =(应纳税所得额*12%)
      如果 A < B,则【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
      如果 A >= B,则 【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B
=============================================================================================
注: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1、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4、适用税率问题: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25%,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5%,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2008年起新企业所得税规定统一为25%)。
==============================================================================================
【个人捐款抵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假设其捐赠对象、方式符合上述税法的规定,
      A = 捐款额
      B =(应纳税所得额*30%)
      如果 A < B,则【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
      如果 A >= B,则 【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B
假设该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则
【实际缴纳所得税】= 【抵扣后应纳税所得额】 * 20%
板凳
发表于 2010-4-16 17:17:07 | 只看该作者

不太了解。

关键是:受赠单位是财政部批准准许税前扣除的;数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比例.

这个应该在捐赠前,向税务部门了解清楚.

另外,只要当地税务部门(应该是地税)说好了,他们可以给企业出主意的.

就象所谓的合理避税,都是主管税务部门同意的.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
修齐治平寻常事,弹指笑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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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高级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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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地板
发表于 2010-4-16 20:31:27 | 只看该作者

企业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1至53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解释: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按此解释,你文中的B =(应纳税所得额*12%) 有些偏差,应当是B =(年度会计利润*12%)
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正如你所说: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以上是我个人的理解,不工作的时间太久,都跟不上形势啦,小郁闷一下。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最喜绿野相约时,与君一醉一陶然

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m/lexiaoyao 欢迎光临
5#
发表于 2010-4-19 16:42:11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肯定是有,但是具体操作怎么弄,我就不知道啦,等高人回答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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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爬爬山
周日睡睡觉
周一看照片
周二读游记
周三找计划
周四来确认
周五灌灌水
周六~~~呵呵~~又出发喽~~~~~~~~

爬山不过是在山顶抽抽风......或者......被风抽抽!!
        [/sign]
企业和个人捐款如何抵税 来福猫 2010-04-16
2008年版本 来福猫 2010-04-16
不太了解。 宽天云 2010-04-16
企业部分 补丁 2010-04-16
这事儿肯定是有,但是具体操作怎么弄,我就不知道啦,等高人回答你吧 忽然想通了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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