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自助户外活动网站

查看: 3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户外认证“打假”风波】黄鼠狼vs大笨象?

[复制链接]

139

主题

575

帖子

575

积分

绿野高级黑

Rank: 4

积分
57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2:2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分享到:
十一郎 文

临近年关,本是户外界的淡季,除了攀冰、滑雪、西南地区高海拔攀登,似乎不会有太多的话题和新闻。

然而,据某位大哲说“这个世界是常新的”,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么一场离奇古怪的“户外培训资质大战”。挑起战火一方,疑似国内官方体育口专门管理户外运动的中国登山协会;应对一方,则是身份模糊、来历蹊跷的所谓“中国户外探险联盟”。

最有意思的是,貌似“被冤枉”的这个“联盟”的各种回复,如果不是智商有硬伤的话,就完全是自信太膨胀了——不仅免费奉献各种槽点,而且自觉自愿给自己挖了各种大小坑。可谓欢乐无上限、现眼无下限。

下面,让我们先逐项观摩两家(其实主要是一家)的表现,并拆解、分析之。

【疑似不小心,甘小川吹响了冲锋号】
12月19日,微信公众号“山毅悠然户外”发表了一篇署名“甘小川”的通讯类短文,题目是《关于“中国户外探险联盟”的特别警示》。
https://mp.weixin.qq.com/cgi-bin/appmsg?t=media/appmsg_edit&action=edit&type=10&isMul=0&isNew=1&lang=zh_CN&token=2050522448
文章内容极为简单——
昨日,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专业委员会常委会在安徽金寨召开。   
在讨论大会议题的同时,顺带讨论了部分俱乐部参与的在民政部未取得合法资质,名称使用混淆视听的“中国户外探险联盟”。            
该组织在开展各类活动和培训颁发人社部上岗证,声称可以作为执业资格证书认证依据的行为。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联合中国登山协会已展开相关调查,对取得培训证书的在明年后年即将进行的执业资格证书换证过程中不予承认。

关键在于最后一句(蓝色上文的下划线部分):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和中国登山协会(实际上是体育总局的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两大司局级中心对该“联盟”颁发的“人社部上岗证”不予承认。

在户外逐渐成为产业的今天,从事户外的人员,没有合规的从业资质认证,就无法合法开展户外商业服务;而合规的资质认证,需要首先通过正规的资质培训。这篇文章,等于宣布“某联盟”发的培训证书无效。而当下的户外产业,有点儿像淘金潮,卖工具(培训发证)也是笔好买卖。

虽说“看热闹不嫌事儿大”,表面上看是体育总局和人社部对上了,但以中国传统的人情世故、就政府机关之间轻易不公开内部矛盾的习惯而言,在这件事上,中登协敢于出手,似乎对“某联盟”的“人社部”背景,并不在意。那么,“某联盟”真是“人社部”的下属机构、或认可的培训机构吗?

〖知识点〗
中国登山协会,成立于195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管理和推进登山运动的唯一的全国性机构”。属于官方主办的国家级协会。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国家级协会(社团/事业单位)与体育总局下属的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是“一个班子、两块牌子”的模式——这一特点,常见于国内各大国家级协会。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之前,国内的登山主要是国家任务,中登协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时代的变化,国内由民间登山、到民间户外,在近20年里蓬勃发展,逐渐形成了户外产业。
而中登协也跟随时代的步伐,增加了户外领域的内容,包括: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即将进入第二批目录的山地户外职业资格(指导员),暂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委托登山管理中心(中登协)实施。
这里面有个关键点是:体育行业的从业人员,人社部授权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中心进行。

【一石激起千重浪】
甘小川同学一篇小小的通讯类文章,招来了所谓“中国户外探险联盟”的强烈反应。
首先进入我们视野的,是“某联盟”一位干将“一辉”激情四射的长文《中探联与中登协亲密接触,激情四射,中登协聊骚被干》
http://user.qzone.qq.com/276911677/blog/1418973890

此文通篇充斥着“你敢惹老子?老子干死你!”的妙语昏话,以下是摘录的奇文第一赏:
一个民政部登记的非盈利机构整天盯着一个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总是以国家的名义四处招摇……
中国户外探险联盟是一家企业!企业啊,猪头们,不要把我们也当做和你们一样打着非盈利组织的名义各种敛财的团体!……
现在我搞培训了,你唧唧歪歪,有道理么?我就是和人社部委托的培训机构合作了,就是不鸟你了,不行么?……
别他妈的再代表我共和国的体育事业,别他妈的总代表我共和国的户外事业,别他妈的总代表共和国的登山事业发声!轮不到你!……
好好做你的事,别闲的蛋疼四处聊骚!中登协,听到没有?!……

这篇近乎歇斯底里、洋洋2000字的帖子里,完全了回避事情的重点——所谓“中国XX联盟”是否具备“培训+发证”的资格,而是借公众对官办协会的不满,抖了不少小机灵。可惜,明白人很难被忽悠,被忽悠的都是外行。

不过,其中有一句话倒是比较耀眼——“中国户外探险联盟是一家企业”。可是,国内的企业注册,是不允许使用“联盟”字头的吧?而且,打着“中国”的大旗,又是谁批准的呢?

至于这篇最早的回应里面,有多少基本常识的缺乏?对户外领域有多不了解?就不在此一一指出了。一句话:小屁孩儿,你可以浪,但别浪得太嚣张。

几乎与此同时,这个“某联盟”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中国户外探险联盟关于户外领队职业培训证书的说明》的文章,内容不长,大致意思是:你登协管的是体育,俺们玩的是户外,彼此不搭界。而且咱后面还有人(人社部)呢。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ExOTkwMQ==&mid=201998151&idx=1&sn=d52eaa46d3b81a7984bc8b5c3573f01d&scene=1&key=2f5eb01238e84f7ecab6a358d3dc4bd09dcea4a242bb81719a3c30bf9774304499eee2177413889899e37b213337277f&ascene=1&uin=MjE5ODUyNjEwMA%3D%3D&devicetype=webwx&version=70000001&pass_ticket=pGWzwinxar73pZHbXuV01SUq%2Bo7ETCULR5RcD%2B%2F1pdeBJf2n4%2BEFQ%2F5vN8vKbDph

其中重点强调了“某联盟”颁发的证书的效力——
CETTIC项目培训证书是盖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印章,并加贴中国就业促进会防伪标识的证书。根据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效用问题的复函》。该证书可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并附加了人社部(当年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05年给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一纸公文作为依据。


这里面凸显出一个问题:户外兼具体育、旅游、休闲等多重特点,其间的界线怎么划,哪块属于体育?哪块属于休闲?哪块属于旅游?目前的法律、文件并无定义。

紧接着,惹出这场“争论”的甘小川同学,继续在微信公众号“山毅悠然户外”发表了一篇很耐人寻味的文章《关于对中国户外探险联盟的致歉和本人的一些个人理解》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DM4MjkxNQ==&mid=205757236&idx=1&sn=360681676f4f016daecd566ebd5eb5aa&scene=1&key=2f5eb01238e84f7e8571f70c6a80b36c72c31f19d3826a99f944513b24838744f3cb0164c18d52f769d4d5b630ed0679&ascene=1&uin=MjE5ODUyNjEwMA%3D%3D&devicetype=webwx&version=70000001&pass_ticket=pGWzwinxar73pZHbXuV01SUq%2Bo7ETCULR5RcD%2B%2F1pdeBJf2n4%2BEFQ%2F5vN8vKbDph  

文章的开头几段,大意是“我没搞清楚你们联盟是干嘛的,不当之处我道歉,我只代表个人、不代表中登协”。
接下来的“个人理解”、“附文介绍”,其实才点到了本次“打假”争论的要点:
1、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经联合发布《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具体项目包括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后几项与户外息息相关)。
2、国家标准委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牵头制定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系列的国家标准。
3、体育行业中的从业人员,人社部授权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而山地户外职业资格(指导员)暂由总局人力中心委托总局登山中心实施。
4、山地户外将进入仍未公布的第二批高危目录,国标还未公布。
5、凡在中登协取得原有证书的,可在职业资格标准公布以后,按相应标准换取职业资格证书。
6、山地户外属于高危体育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体育总局,具体职能部门是国家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登山协会)。
7、人社部是发证机关,但是,它发的证需要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人社部有发证的权利,但没有具体的鉴定和管辖权利。

双方到此,虽说仍有各说各话的问题,但基本上可以让观者就事论事去思考、研究:户外领队培训和资格认证,到底谁是最高权威的问题。然而,还是同一天,“某联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文章,又把这场交锋的节奏,拉向了“撕A/C之间”的格局。

【风流就看谁最“浪”】
最“浪”的奇文,来自这个所谓国字头“某联盟”19日的微信公众号,标题颇长《中国户外探险联盟关于某机构就我联盟和我联盟所承办的人社部户外领队培训不当言论的声明》。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ExOTkwMQ==&mid=201988788&idx=1&sn=e2e8dfc04537e4232947ae13918874d4&scene=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key=2f5eb01238e84f7eaa250762e634c3b836d733140845cff652885432fa20c29f4ed168893534ed769fc8f281cea2908c&ascene=1&uin=MjE5ODUyNjEwMA%3D%3D&devicetype=webwx&version=70000001&pass_ticket=pGWzwinxar73pZHbXuV01SUq%2Bo7ETCULR5RcD%2B%2F1pdeBJf2n4%2BEFQ%2F5vN8vKbDph  

也许是被甘小川第二篇文章中“道歉”的内容所激励,也许是没看明白人家已经点了重穴,“某联盟”的这篇《声明》可谓奇葩朵朵开,让我们一边欣赏、一边赞叹:(蓝色字和附图引自原文,红色字为笔者赞叹)
中国户外探险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是在香港合法注册的商业机构,并在大陆设立了合法的分公司。联盟官方没有在任何网络和场合说过我们是协会性质的机构,从法律上我们是完全合法的商业公司。“户外探险联盟”品牌我们已经在大陆取得合法注册。
关于联盟近期主导的人社部户外领队资质培训,联盟是和上海天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上海天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取得人社部相关培训资质的国内机构之一。
“某联盟”合作伙伴、天拓公司项目负责人胡维华在微信的声明:

“某联盟”(实际上就是一个香港注册公司)的法人,在微信群里与甘小川的对话记录:

同时,“某联盟”还发布了一篇《关于我们》的文字,内容不长,一并欣赏之后,再统一赞叹:
http://1277.51zxtx.com/aboutus/1277?m=1&nsukey=xZr%2BGUdCD4OB4Qdm3KuvyKvalGEB46g%2F5iJkZqrnwUfZEIAXztELTuGbNfcbMpbb%2BOLW%2BZ6lSSooCFFMsQWwxg%3D%3D  

“中国户外探险联盟”是“中国科学探险协会户外活动与培训部”面向社会户外探险爱好者的网站和机构,成立于2012年3月,是介于公益和产业之间的户外平台。
迄今为止,“联盟”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一百个分站,覆盖大陆所有省份,聚集了数十万密切合作的盟友,组织了几十场大型活动。联盟旨在推动盟友俱乐部、企业之间的合作,提高人们在户外活动中的安全能力、环保意识和科学精神。联盟聚集了包括中国首位“7+2”之一的刘建先生、优秀青年登山家孙斌、知名山友罗静、行者花雕在内的一大批户外精英,以及贵州汉云、宁夏蝎子等优秀户外俱乐部负责人。
“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的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Scientific Expedition,网址为www.case.org.cn;“中国户外探险联盟”网址为www.casemeet.com,寓意为:相聚在“中国科学探险协会”。

1、香港(以及一些欧美国家)与大陆的法律规范不同,任何人都可以花一顿饭的钱,注册一个超级高大上名字的商业机构,比如“宇宙衣食住行联盟”。
2、但是,一个香港注册的公司,能否在大陆继续合法使用在香港注册的“商号”,却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而且,不论是公司、还是社团,在大陆若想冠以“中国”字头,必须获得国家级行政部门的批准,公司归工商总局管,社团归民政部管。
3、这个“中国XX联盟”所声称的商标注册,不敢写“中国”也是上述逻辑——你一个香港公司的内地分公司,谁给你批注册“中国”字号呢?至于“户外探险”这个关键词,如果还在商标注册的程序中,最终能否获批,也取决于商标注册管理机构是否把“户外探险”作为通用名词。
4、这个所谓“中国XX联盟”,擅用“中国”字头,本身就不合规,同时,也有刻意误导公众之嫌。
5、上海那个天拓公司与人社部有关系,但跟“中国XX联盟”又有何干呢?假设天拓公司有人社部认证的资质,这种资质可以无缝嫁接到天拓的合作伙伴身上吗?没见交代。
6、一个商业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竟然指着国家级官方的中国登山协会的鼻子骂“民间协会”,警告说“团体个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是醉了…
7、一个港商(30年前是个大词儿,20年前深圳满大街都是)竟然成为了中国科学探险协会在大陆的户外培训“代理人”,也确实耸人听闻。
8、这个所谓联盟的角色说白了就是一个行业协会,在大陆应属于“民政注册”范畴。有司若非行政不作为,迟早会纠正这个偏差。“某联盟”还是多学习一些大陆的法律法规为妙。
9、看此文“某联盟”创始人的腔调,颇有改革开放之初、浑水摸鱼的皮包港商的气概。既然要做联盟、当老大,这样子可不好啊。
10、面子是别人给的,里子是自己漏的。这不,前面“某联盟”还说自己是公司呢,怎么立刻又变成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的部门和窗口网站了?这是中国科学探险协会的自留地么?还是“某联盟”继续拉大旗当虎皮?等辟谣!
11、至于什么“介于公益和产业之间”云云,您就别侮辱“公益”这个词了,好吗?
12、最逗的是把刘建、孙斌、罗静、花雕(据说是联盟秘书长)都拿来充门面,最后一个不说,前面三个愿意出来站台的似乎没见动静,万一随便哪个出来辟谣,就自作自受了。祝“某联盟”好运气!
13、再说了,拿4个户外名人说事儿,也没什么说服力啊!人家中国登山协会的户外名人资源,至少是4的40倍。

【黄鼠狼vs大笨象?】
前面“某联盟”那位干将“一辉”——自称是联盟代言,在12月20日再次发出的《中探联和中登协一天内再次亲密接触,中登协以退为进再次被干》一文,则彻底让人对这个联盟的水平“盖棺定论”了。
http://user.qzone.qq.com/276911677/blog/1419008674  

户外培训,咱们定义就不同!你搞得是高危险性高风险的登雪山攀冰,而我搞的是找个山坡走个路!老百姓谁没有事去拿小命开玩笑啊?我们俱乐部就是带大家闲的蛋疼了去野外扎个帐篷睡一觉,到没有台阶的地方撒撒欢,开开车,踩踩自行车,游个泳,划个船,溜个冰,滑个雪,吃个野菜,种棵树。闲得更蛋疼了就去看看鸟,瞧瞧花,看看星星发发呆。学你的培训干啥用?满足市场需求么?……
再告诉你,我向你的兄弟深登协学了经验,开展户外爱好者训练营,普及户外知识技能和急救技能,而且只收100元哟,发我自己的证!准备命名户外初级指导员证!……
我很穷,但联盟在做一项户外产业,一项事业,未来钱途无限,到时候分我几千万,也就够了(嘿嘿)。……
虽然我戒酒了,但如果咱们双方冰释前嫌,我愿同中登协一醉方休。如果还要给我不痛快,我就和全天下的人,痛饮户外酒,然后酒坛子摔你中登协大门,莫怪我醉鬼撒泼啊!
以上都只是对中登协的话,不针对各地登协,很多地方的登山协会比联盟还嫩,更不知道中登协老大哥的神圣了,连电话都可能没有,不知道中登协负责人名字的估计也很多。……

笔者玩户外时间不长,也不过区区28年。你看看“某联盟”这位兄弟,才玩儿了几天尿泥,这边厢骂完中登协,那边厢才跟深登协学过几天、就连各地登协也嫌“嫩”了、不够他一览众山小了。不仅要命名“户外”了,而且还屈尊俯下身段、愿意破了酒戒跟天下众兄弟“痛饮户外酒”了,喝完了还准备“酒坛子摔你中登协大门”了!孩子啊,还记得学生时代读过鲁大爷那篇文章吗?题目叫《阿Q正传》。这么大的货,估计是地球已经容不下了……

要挣钱,就干干净净的去挣个明白钱;要当行业老大,也要有那个真材实料和谦虚格局。明明是黄鼠狼,就别尼玛头顶个虚假的“中国”字头、装大尾巴狼!

中登协在这场“纷争”中的反应,一如笔者开始时的预想:以不变、应万变。但作为老山友,我想说的是:既然几个部委已经把“户外管理”重任委托给了中登协,遇到这种事,还是尽快有个正式的官方回应比较好。把道理说明白,让广大户外观众明个真相。不要真的做了“大笨象”,被黄鼠狼调戏得一言不发,有失登山户外界对中登协的期望。

【户外圈里自有明白人】
这场“打假”风波中,中登协一方扭扭捏捏,“某联盟”一方声嘶力竭,而观者自清,户外圈里不乏明白人。
龙江登协网名“天下”的哥们儿,在《“证书”大战的个人理解》中,就把户外培训和认证一事说得很清楚。
原文请见——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Y4NjM1OQ==&mid=201695792&idx=1&sn=d1bc1562e05ac27577ea51dd0e199f0d&scene=1&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key=2f5eb01238e84f7efa0a6a84a790b71ff35297d3becb54d42d17bdc3cb23b414d6a28148c7a403e126bbb3b0ac3e5e13&ascene=1&uin=MjE5ODUyNjEwMA%3D%3D&devicetype=webwx&version=70000001&pass_ticket=pGWzwinxar73pZHbXuV01SUq%2Bo7ETCULR5RcD%2B%2F1pdeBJf2n4%2BEFQ%2F5vN8vKbDph  

这里仅总结论点如下:
1、1993年,人社部的前身劳动部,依据《劳动法》,开始了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并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
2、人社部(其前身劳动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而言,即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指导《规则》的实施,不具体负责考试、发证。
3、各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由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体育口的,自然归国家体育总局。
4、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考核/认证/颁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包括体育部门(含中登协)在内、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在人社部系统属于OSTA(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级别。是权威的劳动就业和职业资格证书。
6、“某联盟”的合作伙伴推广的CETTIC证书,属于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在前面引用的05年文件里,由这么一段表述“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CETTIC证书只能在你去申请进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时,证明你参加过类型的培训——只是一个证明。所以,该证书封面写着培训证书,培训机构也不在国家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列表内。跟中登协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OSTA证书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天下”一文(原文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的要点,笔者总结为一句:职业培训证书(比如CETTIC),不是职业资格证书(比如OSTA)。

中国的户外行业发展到今天,也确实到了规范的时候了。规范的目的,不应是“卡死”、或“垄断”,而应该是建立良好的游戏规则,让公众、服务者、协会、相关部门,在其中都找到自身的利益平衡点,协同共进、促成户外服务行业整体的良性发展。

对于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认证、年度审核,都应该是不可或缺的要求。毕竟,户外带有危险性,人命不是钱能衡量的;而且做得不好的话,还可能对大自然产生冲击。

就笔者所知,中国登山协会历年在户外培训、安全培训、救援培训、登山技术培训的投入很大,从体系建立、到师资准备、到培训实施,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与其他国字头协会相比,相当可贵。中登协历年受训的人数,早已过万。“某联盟”的目空一切,确实显得“XX吠日”。至于要说中登协的培训能挣钱,我想,参加过的朋友都会笑笑罢了。

对于户外培训、认证的体系建立,我个人认为以下几个环节不可或缺,并且应该有更加细致的分工:
标准建立——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
认证环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地方协会;
师资和课件准备——行业协会、地方协会、商业机构;
培训实施——行业协会、地方协会、商业机构(后两者参与得越多、越好);
年度审核——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地方协会。

培训实施,完全可以市场化,但要有统一的行业标准。
培训认证,必须客观公正,最好跟培训实施分开执行。
师资和课件准备,是特别困难的环节,行业协会和地方协会,有责任担起大梁。
另外一个关键则是年度审核,凡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从业机构、从业人员,都应在这个环节予以警示、甚至取消从业资格,以免对公众、或环境造成持续的危害。

我特别同意新疆小羊军团杨军对培训的观点:
看培训,无非看两个东西——
是盈利为目的?还是培训为目的?看价格。
有没有干货?干货是只有山珍、还是还有海味?看内容。

其实呢,这次“风波”一直有一个无法澄清的要点:户外到底是不是只具备体育属性?
旅游业的体验式旅行,跟登山户外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人们日常休闲的需求,也因多样化、而与户外多有交集。制订政策、法规的大佬们,还是请考虑得更加清晰全面才是。

希望年底这场“户外认证”风波,能够让更多的户外爱好者、户外从业者、户外从业机构、相关协会、有关政府部门,清楚地找到自身的定位。让政府的归政府、社团的归社团、企业的归企业、个人的归个人…一个规则清晰、分工明确、从业者充分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户外服务市场,才是中国户外服务产业的未来。

当然,浑水摸鱼的阿Q还是归“考试铅笔”吧。

#感谢“天下”、“小羊军团-杨军”等户外人、山友提供的论述和观点!
[sign]尘世踯躅 仙境攀登
岁月蹉跎 须臾永恒
博客  相册[/sign]
【户外认证“打假”风波】黄鼠狼vs大笨象? 十一郎 2014-12-27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