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续回复
绿野也不是团体。绿野的人员流动性非常大,你看看现在发言较多的有几个是注册在2年以上的?如此流动性大的人群,已经不能称之为团体。
你所说的一个团体扩张到一起就会遇到是否商业化的理论十分新奇,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理论。不知你从那里得出这个结论的。
即使假设绿野是个团体,谁是全部绿野人?你说得投票是由全体成员投票的,那么谁是全体成员?绿野注册的每个ID?绿野的每个自然人?在绿野网站注册了就是绿野这个“团体”的成员了么?就现在而已,我没有看到绿野有任何应该商业化的理由,也没有看到绿野有任何可能维持不下去的可能。
至于建立者所有权的问题,所谓团体创建者拥有或者不拥有团体,这个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是在创立者所建立的条款以及成员自愿认同的基础上的。但绿野不是团体,而且绿野的没有所谓的所有者,先有的一切免则和放弃权利声明也只是针对在绿野这个网站本身的,而真正的绿野,可以说所有人都拥有他,可以说没有人能够拥有他。
你所说的什么阶层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所谓铁杆管理员,在绿野活动中没有任何权利,在山里谁管你是什么铁杆管理员啊,也就是说这个阶层是“事实上不存在的”。如果你说的是网站的管理小组,那么处于网络这个虚拟社区中当然是个阶层,你难道能要求所有的成员都有管理权限么?那么绿野这个网站也就没有存在的可能了。他们只有网站本身的管理权,而无法去管理现实中的生活。
所谓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而你的做法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广泛的民主是无法实现的,绿野不是国家,无法确定自然人,你也无法决定绿野的成员,如何实现“民主”?既然没有确定的“民”,何来“民主”?
绿野的管理体系可以说是我见过各网站中最民主的了,他的产生既能保证绿野大部分人的权利,也能维持网站的正常运作,我看不出现存管理体系有何问题。而且现在的体系也能保证绿野不被某个人或者小集体给卖了,这点你可以放心。绿野已经出过一个海光,现在和以后的管理小组会尽力阻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如果真的再出现一个海光,把绿野给卖了或者偷了,他能得到什么?是绿野么?他能控制这个团体?他得到的只是绿野这个网站的数据库和服务器,以及所有人的资料而已,当然,他把那些拿来挣钱,但是绿野始终是不会被他所改变的,绿野是偷不走也卖不掉的。
说到最后,你还是没有弄清楚绿野和网站本身的关系。绿野是在山里的,网站是在网络上的,你试图改变虚拟的网站来实现民主,这是对现实中不存在的不民主是无效的。
[sign]
古人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sig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