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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镇边城位于现今河北省怀来县东南部,原名灰岭口,明正德十五年建,改名镇边城;
隆庆年初镇边城毁于大水,后在老城西北二里处建镇边新城一座。
此城矗立至今。
明《四镇三关志》记载:“蓟镇边墙东起山海关,西至亓连口止;昌镇边墙西起挂枝庵,东至慕田峪止。”
镇边城边墙东北自柳树洼起,西南至挂枝庵止。再西南十数里至沿河口,其间俱重山叠嶂,沟崖交错,人力不可攀登,昌镇防区至此毕。真保镇边墙、关隘由沿河口始。
清《光绪昌平州志》:“挂枝庵,明嘉靖三十八年建,相近有洪镇山,山上有圆城,迤西至断头崖,俱崇山叠嶂,不通步骑,边墙止此”。
2007,11,3,走了镇边城---石猴岭---马刨泉,登山了石猴岭高地;
(1937年8月的南口战役中,就是由于石猴岭高地的失守,日本鬼子占领镇边城后,国民党军队在横岭城―居庸关一线防守失败,日本鬼子由镇边城西北翻过边墙,经挂枝庵占领了怀来城,打通了张家口至北平的通道并得以继续向西侵入山西.)
回京后,同小站的大鹰通话,说己登上了石猴岭,了去了一个心愿了,过几天要去趟挂枝庵.
大鹰说:去挂枝庵要赶在头午,否则那里杀戮的阴气太重.
这次准备走个小环线,争取北进南出能走通(理论上是行得通的,不知实践后会咋样?)
另,07年11月10日周六接大鹰电话说:他们又去了趟石猴岭,依旧没有登顶成功,
然,在石猴岭南部发现了当年国军的环形防御阵地.
俺想哪天再上石猴岭吧.
07年11月17日曾走过此线,最终是挂枝庵南沟进,马家套出的;
这次要走成挂枝庵北沟进,挂枝庵南沟回。
☆ 时 间:3月21日
☆ 路 线:怀来镇边城―挂枝庵---镇边城
☆ 发帖人:高棉13801154114(不接受电话短信报名)
☆ 活动强度:1.2级
☆ 报名方法:只接受网上跟帖报名
☆ 报名格式:ID/性别/电话/是否认路/是否或者何时确认,
例:高棉/1GG/13801154114/不认路/确认,
☆ 报名截止日期:人满即止,最迟周四中午12点出最后人员名单
☆ 司机:老游 13901130542
☆ 计划人数:16人,
初春季1日穿越,因属部分探路,强度不小,因此要求绿野履历齐全,
至少参加边2次1.5活动.
☆ 集合时间及地点:3月21日(周六)7:30,5号地铁立水桥站东口
过街天桥东集合并出发(过时不候,需A车费)
时间紧张,不等人,确认后不来者请自觉A车费
日程
3月21日(周六)7:30,5号地铁立水桥站集合并出发
(过时不候,需A车费)
9:30到镇边城,找老乡问路,奔挂枝庵,登圆城岭
15:00回到镇边城(往返约24公里)
17:00西直门附近腐败
费用预算:中巴包车1天700元,金杯包车1天500元
☆装备要求:35升双肩背包,登山鞋,防风保暖外衣裤,换洗用内衣袜,帽子,手套,登山杖,手台(对讲),头灯(手电,备用电池)必备
☆ 食品要求
1、一顿路餐(高热量、高能量、简单食品)+备用食品
2、身边最少2升水
******线路说明******
前半程为上升,强度不会很大,也好找路;
后半程为下降,能有的困难是不认路;
如难度大或较远(15:00前不能回到镇边城),则原路回.
人数在10人以上则租中巴车
人数在10人以下则租金杯车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发贴人的权利和义务
1.领队组由总领队、领队、收队组成。总领队由活动发起人担任,其余成员从队员中甄选。
2.总领队(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决定参与活动人员名单。
3.总领队(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取消或变更活动计划。
4.领队组有权组织协调活动、调用食品药品以及通信设备。
5.领队组有义务维持队伍的整体性,有义务劝阻无组织纪律的队员。
6.领队组有义务组织队员处理各种紧急事态,详见紧急状态。
7.领队组不对不听劝阻强行离队的队员承担任何责任。领队组不对任何人承担法律责任。
8.领队组无权约束任何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自由权。
财务官(CFO)的权利和义务
1.无公摊费用活动财务官(CFO)由总领队指定,有公摊费用活动财务官(CFO)由全队选举。
除总领队(活动发起人)不得担任财务官外,其余队员均有担任财务官的资格。
2.财务官在有公摊费用时有义务监督相关收费机构是否合理收费。
3.财务官在无公摊费用时有义务负责队内财务状况的收支情况。
4.财务官有权组织队员探讨、质询领队组提出的财务方案。
5.财务官有权向队员追缴所拖欠的应公摊的费用。
6.财务官有义务记录并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公布全程发生的费用,。
7.财务官有义务承担因财务报告产生的一切财务问题并接受队员监督。
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
1.队员有权选择参加或退出本队活动。
2.队员有权将自身任何问题告知领队组。
3.队员有权选举财务官(CFO) (在有公摊费用的时候)。
4.队员有权要求财务官(CFO)及领队组公布和就财务问题答疑。
5.队员有义务按照规定时间集合,过时不候!
6.队员有义务服从领队安排。必须服从活动备案中关于紧急状态处理的要求。
7.队员有义务注重环保生态,护林防火等社会公德问题。
9.队员有义务遵循所到旅游地区的风俗习惯。
第七部分 其他未尽事宜
1.免责声明: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
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
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财务官。
2.危险声明: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责。
领队组和财务官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
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3.紧急状态:遇到自然灾难,所有队员听从领队安排,领队有义务等全队安全后再行下撤。
遇到火灾抢劫,所有队员进行有效救助,无效时迅速和 110、119、999联系。
遇到急性疾病,全队活动暂定,直至患病队员病症解除或得到医务救护后。
遇到体力不支,根据队员情况,在确认可以安全返城时由领队组织部分下撤。
遇到天气突变,根据全队情况,在确认可以安全返城时由领队组织集体下撤。
4.凡报名者并参与此次活动者均视同接受免责声明、视同接受计划全部条款。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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