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自助户外活动网站

楼主: artec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明天我们是否还能一起出行?中国户外第一大案宣判结果!

[复制链接]
71#
发表于 2006-11-20 18:19:11 | 只看该作者

意外险不赔, 寿险肯定赔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旅行即将结束,当45度的温泉渐没膝盖,冰凉的拉萨啤酒溢出唇边,流过脖颈的那一刻,我知道,下一次命中注定的旅行又来了。。。

http://spaces.msn.com/chenpeng1974

124

主题

2133

帖子

2185

积分

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Rank: 6Rank: 6

积分
2185
72#
发表于 2006-11-20 18:40:3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没错

[sign]绝大部分的困难、恐惧、痛苦其实都只是一种幻觉---只要你不相信,它们便真的不存在。。。[/sign]

30

主题

1425

帖子

1443

积分

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Rank: 6Rank: 6

积分
1443
73#
发表于 2006-11-20 19:04:2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我们看来是否合理,法律都认为是无效的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10

主题

97

帖子

97

积分

注册绿野,不忘初心。

Rank: 2

积分
97
QQ
74#
发表于 2006-11-20 20:14:0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上诉! 法律应该明确说明每个人的责任,不能这样的判决.否则以后谁还敢玩户外啊.

75#
发表于 2006-11-20 20:40:44 | 只看该作者

判决书我认真看了,不是法律专业,所以看得很晕。我相信判决从法理上都是成立的,谁敢在纵目睽睽之下瞎判呢?

而我现在想到的问题有很多:
1。判决的赔偿比例和数额是否合适?
2。通过上诉有希望减轻具额的经济赔偿吗?
3。假设不是主被告亲手收取60个大洋的活动费用,换成民主推选的CFO来收取(即绿野目前采取的形式),由于出了乱子,未退回活动余额的情况下,此活动还算做商业行为吗?
4。针对近年几起户外伤亡事故,绿野平台怎样把经验教训转换成对出行有利的审核及提示。
5。没有相应的法律和行业规范条理,自助户外平台将何去何从?
6。如果针对自助游伤亡事件制定法规,是否会扼杀摇篮中的户外运动?

最后,我想到一个例子,假设somebody去登雪山,花200个大洋雇了一个高山向导(有地区旅游管理局下发的证书,其实在非长假期间,他多半以放牧为生),somebody不知道向导经验缺少,错误地引路、选择营地,最后,somebody遇险伤或亡,那么somebody的家属可否状告高山向导,如果高山向导家没有钱,是否可申请强制执行,拉走他们家的牛犊、羊羔……

328

主题

1708

帖子

1732

积分

绿野新人,渴望上路。

Rank: 1

积分
1732
76#
发表于 2006-11-20 21:04:46 | 只看该作者

本身领队负责制就有问题,户外自助游最初就是AA制的结伴同行,有事大家商量着来,现在搞的象廉价旅行社

关于自助--------引用前驴的话

“自助”这个词也是源于国外的。查词典,在英语里,自助的单词是“self-help”,字面意思是“自己帮助自己”,也就是“自理”,比如“自助餐”,就是要自己动手的。因此,“自助旅行”,强调的也是自理。

自助旅行的好处大体有:
1.自助通常可以省钱。这是自助旅行吸引很多人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免去了旅行社的服务费用,所以价格可以很低,只包括成本。
2.自助可以培养自主精神和独立意识。因为旅行中的各种情况都要自己来应对,既增加了社会经验,又锻炼了个人的能力。这里强调的是“自立”。
3.自助旅行比较自由,较少地受其他人的约束,因此自助旅行是享受自由、张扬个性的过程,受到更多有个性的人的喜欢。这里主要是“自由”。

理想的个人自助旅行,应该自己选地点,自己定计划,自己找车,自己准备食品、装备,自己照顾自己 的生活、安全、娱乐,总之一切都要靠自己。

理想的集体自助旅行应该是分工协作,除了自己处理好自己的个人事情,还要承担一定的角色,比如有的负责召集人员,有的负责制定计划,有的负责联系交通,有的负责财务等等,最好每个成员都能承担某一公共角色。

提到自助,也经常存在几个认识误区:

一是认为参加有组织的户外活动就是参加自助户外活动。有组织的户外活动确实有很多是纯粹的自助活动,但是现在更多的其实不是自助活动。领队制定好计划、发帖子招人、联系车及其它各项事宜,网友报名跟着领队走,完成一次穿越或登山,这其实不能叫自助活动,大概只能叫做“不收组织费的旅行团”或者“非商业的户外活动”,却不能叫作自助户外活动。只有那些事前大家共同商定行程,然后分工负责、分头准备,活动中互相协作,共同努力的活动才能叫自助户外活动。

二是认为自助活动一定可以省钱。其实有些商业活动的价格也不一定比自助游高,因为可以在渠道方面有优势。有时候自助游的成本还要高些,但比较自由自在的优势确是很多商业活动不具备的。

总之:不管是AA制,还是自助,还是非商业化,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户外活动的目的是获得快乐、友谊。如果本末倒置,那一定得不偿失。  

10

主题

394

帖子

394

积分

绿野的革命者,中间的地带。

Rank: 3Rank: 3

积分
394
77#
发表于 2006-11-20 21:16:3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需要大家联名?我支持!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我心飞翔,飞向往的地方...
78#
发表于 2006-11-20 21:34:44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就是更说明,人家引用的法律没有错误。。。

户外运动不是自助游

户外运动领队负责制也没有错

户外运动急需规范

户外运动需要立法

当务之急就是户外运动领队素质需要提高

绿野没有出事不能说明绿野没有隐患

很多时候都是我们侥幸


[sign]――――――――――――――――――
不让古人是谓有志,不让今人是谓无量。[/sign]

68

主题

868

帖子

873

积分

绿野高级黑

Rank: 4

积分
873
79#
发表于 2006-11-20 21:47:54 | 只看该作者

严肃地提一个问题:如果我是受伤的队员,我是否可以同样对手手进行诉讼?

例如,我同样因为山洪受伤,破了相,花了5万元进行整容,那么,根据这一判决,我是否同样可以起诉领队及其他队员对我进行赔偿,甚至包括手手在内?

因为根据这一判决,手手在风险防范与救助上同样是有过错的。如果她已死亡,我是否可以要求她的法定继承人承担赔偿的责任?

引申一下,如果她当时没有死亡,但在救治过程中死亡,对她实施救助的队友是否面临“无照行医”或者“不当救治至人死亡”的诉讼?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如果她受了伤,她的队友可真是两难;救吧,可能会因为救治不当导致死亡,除非队里面有医生,但这种概率很小;不救,同样可能面临因过失导致队员死亡的问题。

在这里假设一下,所受到的伤害是内脏出血、脊柱损伤之类的,崴了脚不算。

请懂法律的给解释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办呢??队员该不该在自己的知识范围之内对伤者施救??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为贫困地区的孩子捐一本课外书吧,也许你可以改变他(她)的命运!http://china.ocef.org/ocef/bbs/boards.asp

0

主题

5

帖子

5

积分

绿野新人,渴望上路。

Rank: 1

积分
5
80#
发表于 2006-11-20 22:12:58 | 只看该作者

上珠峰的是不是一个要死了大家都要陪着死在上面才行?有人活着下来就是他不作为?

法律支持这样的逻辑真是让人难以理解
明天我们是否还能一起出行?中国户外第一大案宣判结果! artec 2006-11-20
天呀...敢问户外自助路向何方........... 嘟嘟阿标 2006-11-20
胡闹! 旅行社组织的活动也没说出事后领队和全体团员都担责任啊,那么说相关网站也有责任喽 李太白 2006-11-20
有保险外加赔钱了事。另外多说一句,FB喝多酒精中毒同桌的人赔钱并不罕见。 vican 2006-11-20
我们每次出行计划中的“免责条款”是否真正具有法律约束、免责效率? 打黑枪的 2006-11-20
造成别人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所谓免责自我安慰而已,车坛上早有先例 vican 2006-11-20
免责条款应该有法律依据,除非条款本身不够严谨。但目前的免责条款都是未加认证的电子签名,这一点就确实没有法律依据了。 木吉他 2006-11-20
这个案子的关键是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是否追究责任。 0919草帽 2006-11-20
自己玩吧,不被人牵连也不牵连别人。 以后取消活动版和休闲版,都来风版约伴而非召集吧 鹰fly 2006-11-20
哈哈 打黑枪的 2006-11-20
此案若不推翻,就会形成先例,以后(包括以前在诉讼期内的事故)都可要求赔偿 笑溪 2006-11-20
中国不是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没这么严重 米达麦亚 2006-11-20
看来以后高风险的活动要参加商业队了,领队也会越来越少,活动也会越来越少。 无差别级 2006-11-20
做人要厚道... vican 2006-11-20
ZT 一个节选的 lanlan1608 2006-11-20
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说了我倒更糊涂了........... 韦铜锤 2006-11-20
我觉得此题目应该改为:以后谁还敢于当领队,谁敢于为责任买单??? 更莎 2006-11-20
不知道是否真实的内幕,贴上来看看 米达麦亚 2006-11-20
要转贴最好转全一点,这个所谓内幕的标题,实在有误导的嫌疑 中秋 2006-11-20
?? 米达麦亚 2006-11-20
呃,我发文稍微快了一点,我的意思是内幕是什么不要紧,关键是法院的判决 中秋 2006-11-20
在中国,法院的判决也不是那么重要,朝令夕改,一二审完全相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 米达麦亚 2006-11-20
不知道到底砸了多少钱,我就说这个案子有点蹊跷的嘛 米达麦亚 2006-11-20
日期是11月16日,还可以上诉,还有转机. miracle 2006-11-20
这不是 TMD 没法玩了么? 赵本山 2006-11-20
值得深思啊 王子 2006-11-20
怎么思?思些什么?以后应该怎么做?如同今天北京的大雾,迷茫呀! 打黑枪的 2006-11-20
以后出去大家都假装偶遇? 又见海豚 2006-11-20
然后在法庭上接着装? 用户 2006-11-20
判决的依据有矛盾呀 三上书房 2006-11-20
好像确实有点矛盾 米达麦亚 2006-11-20
要我说,法官应该先参加参加自助游再作判决.会客观一些吧. sabrinasun 2006-11-20
矫枉过正,简直是胡闹!中国绝对是一个人治的社会,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法制这一说呢。 tonygoodman 2006-11-20
看来 gjsq 2006-11-20
偶觉得,还是有办法滴。大家不要太悲观了! 兔兔 2006-11-20
强顶! 无疆界 2006-11-20
总结的好,大家继续想对策 米达麦亚 2006-11-20
这次是带队自己收了60还是找cfo收的钱呢? 阿森 2006-11-20
补充 米达麦亚 2006-11-21
唉~~ 布布 2006-11-20
似乎该专业的保险人士出场了。 狗狗! 2006-11-20
在这里保险条文是绕着走的,真要起诉也能赔,呵 李太白 2006-11-20
有变态的说国外在自家开part都要签 阿森 2006-11-20
是的,偶的外外朋友的房子前后花园很大也不敢修游泳池,否则邻家孩子掉下去要你赔 李太白 2006-11-20
party,大家别骂楼上了 韦铜锤 2006-11-20
意外险不赔, 寿险肯定赔 川藏北线 2006-11-20
判决书认定领队及队员有责任的4点依据里面: jungle325 2006-11-20
他们就是依据预收了费而认定这个与合同、契约有关,生生扯上了《合同法》,相当牵强呀。 兔兔 2006-11-20
主要不是预收费,而是没有退余款 jungle325 2006-11-20
已经出了事,哪还忙得过来退余款?根本就是挑漏洞。 狗狗! 2006-11-20
以后领队计划不能太详细,就一句话去小五台,**年**月**日**时大森林见 古道西风 2006-11-20
那斑竹就先给你帖子弄风版来了 阿森 2006-11-20
不如这样…… gjsq 2006-11-20
上了车,就“安全”了,出了事也是司机、车主的事。 狗狗! 2006-11-20
如果是一辆“黑车”,那领队的责任也免不了吧?? 花散竹 2006-11-20
现在真正意义的“黑车”已经很少了,大部分都是利用各种工作间隙出来拉活的。 狗狗! 2006-11-20
咔咔,要是去南台坐的那个“狗骑兔子”呢? 花散竹 2006-11-20
等到全中国人民都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时候,那意味着什么? 狗狗! 2006-11-20
意味着渔民时代结束了,哈 李太白 2006-11-20
实际上我们用的车不是正规出租公司的车都属于黑车! 山羊GG 2006-11-21
同意,连小区班车在法律上都是“黑车” 花散竹 2006-11-21
计划可以这样,所有人都进领队组,大家共同注册一个ID,委托第三方发贴 古道西风 2006-11-20
好办法,出了事直接告网站就可以了 :( 狗狗! 2006-11-20
如果这样,每次出人命,绿野几万注册id,每人只需要赔十几块钱就行了,也是个好办法,呵呵 jungle325 2006-11-20
马甲多的就惨了,哈哈 米达麦亚 2006-11-20
哈哈,没错 jungle325 2006-11-20
看来下次想带队要先看看家里有没有16万!另外,有没有“反诉讼”的可能? 花散竹 2006-11-20
我说呀,以后出行前先签好生死状! 葡萄柚 2006-11-20
没用啊,生死状不就是“免责条款”吗? 花散竹 2006-11-20
还是不一样的吧,“免责条款”帖在网站,读过与否没有证明,生死状可是要本人签字的,应该有法律效力。 thornbird_00 2006-11-20
法律上承认“生死状”吗? 花散竹 2006-11-20
不管我们看来是否合理,法律都认为是无效的 米达麦亚 2006-11-20
老虎屁股摸不得 流云 2006-11-20
如果我再带队,一定让CFO想办法把AA的钱花光,即使剩一分钱,我也要买颗糖,要求队员轮流舔一下 原上草 2006-11-20
不行,要让全体队员一遍一遍地舔 花散竹 2006-11-21
相当地不卫生,得了乙肝谁负责???又得找领队! thornbird_00 2006-11-21
是啊,这倒真是个问题:( 花散竹 2006-11-21
不设CFO 骆驼莲花 2006-11-21
领队也不能叫领队,叫发帖人好了 骆驼莲花 2006-11-21
大家交自己车钱、门票钱。 骆驼莲花 2006-11-21
谁也不收钱,谁也不拿钱。连车也别租,严格来说驴子们自己租车的车是黑车。 骆驼莲花 2006-11-21
这案子简直判的太过草率了,即使我国并非判例法系,同样会对类似情况的责任认定造成很大影响。不知现在那些被告是否上诉了。 木吉他 2006-11-20
愤怒也罢!无奈也罢!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国家立法。。。。 游・侠 2006-11-20
本身领队负责制就有问题,户外自助游最初就是AA制的结伴同行,有事大家商量着来,现在搞的象廉价旅行社 李太白 2006-11-20
有道理。。。。 游・侠 2006-11-20
这个判决书写的很有道理, 这个领队冒这么大风险还要扎营 川藏北线 2006-11-20
判决书我认真看了,不是法律专业,所以看得很晕。我相信判决从法理上都是成立的,谁敢在纵目睽睽之下瞎判呢? 原上草 2006-11-20
深刻有建设性。比一堆胡说八道不懂装懂得强多了 老茧 2006-11-21
支持上诉! 法律应该明确说明每个人的责任,不能这样的判决.否则以后谁还敢玩户外啊. 萍踪侠影1203 2006-11-20
如果需要大家联名?我支持! thornbird_00 2006-11-20
严肃地提一个问题:如果我是受伤的队员,我是否可以同样对手手进行诉讼? 花散竹 2006-11-20
上珠峰的是不是一个要死了大家都要陪着死在上面才行?有人活着下来就是他不作为? 反方 2006-11-20
这个法院的判决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这样判决也是必然的! 行者无疆 2006-11-21
虽然中国采用的不是判例法 会飞的熊 2006-11-21
仔细看看跟帖和诉讼过程,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 行者无疆 2006-11-20
领队确实是有责任的 阿森 2006-11-21
很有道理。 老茧 2006-11-21
   听说:原告代理人有条件的帮领队赔付败诉的赔偿! 短毛虎斑 2006-11-21
在河床上扎营,作为领队本身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山羊GG 2006-11-21
领队确实有问题,而且还不小 骆驼莲花 2006-11-21
呦!还没睡... 短毛虎斑 2006-11-21
判决的合理和不合理 buyilehu 2006-11-21
不错,直接贴出来好了 无疆界 2006-11-21
四川的这个判决看起来大体合理。而广西南宁的判决只是再一次让人感觉到有钱能使磨推鬼。 2006-11-21
看清楚了,旅游意外保险赔偿金31万多元~ vican 2006-11-21
那是为侯代办的旅游意外保险赔偿金31万多元 buyilehu 2006-11-21
看来,下次有人跟队,领队必须检查他是否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花散竹 2006-11-21
以后别用领队这个称呼了,让旅行社去用这个词汇吧.我们改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偶遇的公民 buyilehu 2006-11-21
再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咱们的结伴活动中遇到问题,又该如何看待呢。 慕澜 2006-11-21
谁做决定谁负责,出主意的不是决定者。 vican 2006-11-21
从这个案子来看,如果想避免这种状况,最佳的方法就是不结伴。 花散竹 2006-11-21
不结伴风险更大,拦路抢劫怎么办?打闷棍怎么办?拐卖人口怎么办?发生这些情况谁来赔? thornbird_00 2006-11-21
对你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来赔啊! 花散竹 2006-11-21
再招100万警察 骆驼莲花 2006-11-21
做人要厚道。看起来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经济赔偿远比道义更有威慑力。 vican 2006-11-21
不是不赔,关注的是判决是否公允 原上草 2006-11-21
找到一个当地的论坛的讨论。原告代理发的贴 慕澜 2006-11-21
不得不再说几句 thornbird_00 2006-11-21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驴子也是有自尊的,也该让砸米多的知道有钱不是万能的! thornbird_00 2006-11-21
关键是国家在自助游方面立法是空白,二审恐怕不会有很大起色 花散竹 2006-11-21
驴友什么时候又成保险公司啦?如果79事件生死人数对调,我看最后那一个也不用活了,够他们家赔几辈子了 thornbird_00 2006-11-21
死了人,一分钱不赔,这种案子,吾未见也! 花散竹 2006-11-21
不是说不赔,是判决的不公正 thornbird_00 2006-11-21
看人家原告代理人,多牛!转一下她的发言 慕澜 2006-11-21
“谁来考虑替手手赡养父母?难道是老人家命贱该惨度晚年吗?”看她的话,明显把责任都推给领队和队员了! thornbird_00 2006-11-21
“谁来考虑替手手赡养父母”?我认为从这个角度讲,手手的责任最大! 花散竹 2006-11-21
没错。这话说得不好 老茧 2006-11-21
现在是需要被告勇气的时候了。 0919草帽 2006-11-21
需要一个好的辩护律师。 6000米 2006-11-21
啥勇气?十几万啊,换谁都得上诉,我倒是看看如果终审还这样判他怎么办,这才需要勇气 haohaoganhuo 2006-11-21
你以为领队负责任就没事啦?出了问题照样告你,只能闹的以后没人敢当领队 李太白 2006-11-21
还是AA结伴出去吧,要不出了事领队就得破产! 骆驼莲花 2006-11-21
绿野自己定的条款算数吗? 骆驼莲花 2006-11-21
打起官司来有法律效力吗? 骆驼莲花 2006-11-21
没有书面签字,意义不大 会飞的熊 2006-11-21
这还怎么玩儿啊! 骆驼莲花 2006-11-21
只要是领队带队出去的,出事了领队都要负责任 会飞的熊 2006-11-21
谁还敢带队啊! 骆驼莲花 2006-11-21
当队员都危险 骆驼莲花 2006-11-21
提心吊胆的,这哪儿还是出来玩儿的啊! 骆驼莲花 2006-11-21
这不成ZN心灵了吗 骆驼莲花 2006-11-21
有感干活的BTW............... 荞麦皮 2006-11-22
看来以后计划要这么写 花散竹 2006-11-21
写什么有用么,按判决书的说法,这些免责声明都是无效的。 慕澜 2006-11-21
我和法院人士交流过这个案子,按照他的说法 会飞的熊 2006-11-21
照这么说以后出去不能只看领队,还要看队员 骆驼莲花 2006-11-21
队员不行也不能去 骆驼莲花 2006-11-21
可咋看队员的情况呢?履历?咋核实呢? 骆驼莲花 2006-11-21
这么写的潜台词就是 花散竹 2006-11-21
[转帖]对于越来越多的户外伤害事件,这个帖子应该有所启示 行者无疆 2006-11-21
大家应该仔细看看事情经过,没有那么简单的对与错 行者无疆 2006-11-21
不解第二点中的第一小点 原上草 2006-11-21
被告有几个致命的地方 行者无疆 2006-11-21
专业法律顾问的看法 行者无疆 2006-11-21
看来我们以后不能结伴出行了,一个人背包上路吧!没有人为你承担责任,风险自担. 独自上路 2006-11-21
失去团队协作,一个人更危险,像华峥嵘事件。 箫剑 2006-11-22
顶风上!这周我领队,大家多捧场啊~~吼吼! 兔兔 2006-11-21
去哪啊?危险不? 骆驼莲花 2006-11-21
几天的啊?一定要对所有的队员进行严格的考察 骆驼莲花 2006-11-21
先进行全面体检,含心理方面的测试 骆驼莲花 2006-11-21
合格的再进行一个月的封闭体能和技术训练 骆驼莲花 2006-11-21
~~~~~如果开了先例,以后就。。。。。 天下有雪 2006-11-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